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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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皇帝
用舊臣上
元豐八年三月庚申[1],诏以登位,賜緻仕前宰相守太師潞國公文彥博、前執政宣徽南院使太子少師張方平、觀文殿學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孫固、資政殿大學士知揚州呂公著、資政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資政殿學士知亳州蒲宗孟、端明殿學士知江甯府王安禮襲衣、金帶、銀帛有差。
辛酉。
初,司馬光四任提舉崇福宮,既滿,不敢赴阙,再乞西京留司禦史台或國子監。
未報,會神宗崩,光欲入臨,又避嫌不敢。
已而聞觀文殿學士孫固、資政殿學士韓維皆集阙下。
時程颢在洛,亦勸光行,光乃從之。
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民争擁光馬,呼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所在數千人聚觀之。
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
太皇太後聞之,诘問主者,遣内侍梁惟簡勞光,問所當先者。
光乃上疏雲雲(見《求直言》)。
丁醜,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呂公著兼侍講。
公著時知揚州,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新錄于此别書雲:先是,神宗谕輔臣曰:『皇子明年出閣,當以呂公著為保傅。
』至是。
呂公著侍經筵,遵先帝意也。
按:神宗谕輔臣前已具書,此不必重載。
今但存『遵先帝意也』一句。
新錄自為一書,故不得不爾。
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司馬光知陳州,秘書少監孫覺兼侍講,奉議郎、宗正寺丞劉次莊為殿中侍禦史,奉議郎、真定府路安撫司勾當公事孫升為監察禦史。
按:新、舊錄《孫升傳》并雲:『中丞劉摯引為監察禦史。
』此時摯未入台,黃履為中丞。
舊錄既誤,新錄因之。
然則升必履所薦也,當年三月十四日,履坐舉次莊,自龍學降天制,四月八日,又落職。
粱焘奏議可考。
朝奉郎劉摯、宣德郎張汝賢為吏部郎中,朝奉郎、集賢校理梁焘為工部郎中,奉議郎黃庭堅為校書郎。
诏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潞國公緻仕文彥博不許辭免兩鎮節度使。
六月十一日甲寅,已載彥博許免兼永興節度,今複有此诏,當考。
或是覃恩申命故也。
五月十二日許免。
五月乙未,诏新知陳州、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司馬光過阙,令先入見。
戊戌,诏責授汝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蘇轼複朝奉郎、知登州。
右監門衛将軍、颍州安置王诜免安置,許在京居住。
己亥,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兼侍讀呂公著乘傳赴阙。
庚子,承議郎程颢為宗正寺丞。
甲辰,河東節度使、守太師緻仕文彥博言:『乞免兩鎮恩命。
或以霈恩之行,止乞加臣食邑、實封。
』從之,仍令學士院降诏。
丙午,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提舉中太一宮,兼集禧觀事。
戊午,資政殿學士、通議大夫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光以劄子辭免,乞對訖赴陳州,并請更張新法(詳見《變新法》)。
于是太皇太後遣中使梁惟簡賜手诏,谕令供職,曰:『嗣君年德未高,吾當同處萬務,所賴方正之士,贊佐邦國。
竊要與卿商量政事,卿又何辭?』再降诏:『開言路,須卿供職施行。
』光乃奉命。
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呂大防為翰林學士。
六月丙子,資政殿學士、提舉崇福宮韓維知陳州。
維初赴臨阙庭,太皇太後遣中使降手诏勞問。
維奏更易措置保甲、保馬事,又奏乞刊去求言诏七十五字,于是起知陳州,未行,召赴阙,遂留經筵。
戊寅,奉議郎、知定州安喜縣事王岩叟為監察禦史。
岩叟,荀龍子也。
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後遣中使賜食。
公著上奏曰:『臣伏睹皇帝陛下紹履尊極,方逾數月,臨朝穆穆,有君人之度。
太皇太後陛下勤勞庶政,保佑聖躬,德澤流行,已及天下。
臣遠從外服,召至左右。
竊思人君即位之初,宜講求修德為治之要,以正其始,然後日就月将,學有緝熙于光明,新而又新,以至于大治。
是用竭愚誠考論聖道,概舉十事,仰贊聰明。
一曰畏天,二曰愛民,三曰修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谏,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十曰無逸。
伏望陛下留神省察,如言有可采,即乞置之禦坐,朝夕顧省,庶于德威,少助萬一。
』 戊子,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後遣中使梁惟簡谕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備見忠亮,良切嘉稱。
當此拯民疾苦,更張者何先?更無滅裂,具悉以聞。
』庚寅,公著複上奏,言青苗、免役、保甲、保馬、市易、鹽茶之弊。
是日,又上奏曰:『臣近具手奏,乞陛下廣開言路,登用正人,此最為當今急務。
臣尚慮陛下深居九重,未能盡知人才,辄敢冒陳愚見,以助收采。
臣伏睹秘書少監孫覺方正有學識,可以充谏議大夫或給事中。
直龍圖閣範純仁勁挺有風力,可充谏議大夫或戶部右曹侍郎,使議青苗、免役、市易等法。
禮部侍郎李常清直有守,可備禦史中丞;吏部郎中劉摯資質端厚,可充侍禦史;承議郎蘇轍、新授察官王岩叟并有才器,可充谏官或言事禦史。
臣誠見陛下有意更張,而阙人裨助,故不避狂妄,辄有論薦,更乞聖慈詳擇。
』 司馬光又言:『昨僭妄上言
辛酉。
初,司馬光四任提舉崇福宮,既滿,不敢赴阙,再乞西京留司禦史台或國子監。
未報,會神宗崩,光欲入臨,又避嫌不敢。
已而聞觀文殿學士孫固、資政殿學士韓維皆集阙下。
時程颢在洛,亦勸光行,光乃從之。
衛士見光,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民争擁光馬,呼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百姓!』所在數千人聚觀之。
光懼,會放辭謝,遂徑歸洛。
太皇太後聞之,诘問主者,遣内侍梁惟簡勞光,問所當先者。
光乃上疏雲雲(見《求直言》)。
丁醜,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呂公著兼侍講。
公著時知揚州,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新錄于此别書雲:先是,神宗谕輔臣曰:『皇子明年出閣,當以呂公著為保傅。
』至是。
呂公著侍經筵,遵先帝意也。
按:神宗谕輔臣前已具書,此不必重載。
今但存『遵先帝意也』一句。
新錄自為一書,故不得不爾。
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司馬光知陳州,秘書少監孫覺兼侍講,奉議郎、宗正寺丞劉次莊為殿中侍禦史,奉議郎、真定府路安撫司勾當公事孫升為監察禦史。
按:新、舊錄《孫升傳》并雲:『中丞劉摯引為監察禦史。
』此時摯未入台,黃履為中丞。
舊錄既誤,新錄因之。
然則升必履所薦也,當年三月十四日,履坐舉次莊,自龍學降天制,四月八日,又落職。
粱焘奏議可考。
朝奉郎劉摯、宣德郎張汝賢為吏部郎中,朝奉郎、集賢校理梁焘為工部郎中,奉議郎黃庭堅為校書郎。
诏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潞國公緻仕文彥博不許辭免兩鎮節度使。
六月十一日甲寅,已載彥博許免兼永興節度,今複有此诏,當考。
或是覃恩申命故也。
五月十二日許免。
五月乙未,诏新知陳州、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司馬光過阙,令先入見。
戊戌,诏責授汝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蘇轼複朝奉郎、知登州。
右監門衛将軍、颍州安置王诜免安置,許在京居住。
己亥,資政殿大學士、銀青光祿大夫兼侍讀呂公著乘傳赴阙。
庚子,承議郎程颢為宗正寺丞。
甲辰,河東節度使、守太師緻仕文彥博言:『乞免兩鎮恩命。
或以霈恩之行,止乞加臣食邑、實封。
』從之,仍令學士院降诏。
丙午,資政殿大學士兼侍讀呂公著提舉中太一宮,兼集禧觀事。
戊午,資政殿學士、通議大夫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光以劄子辭免,乞對訖赴陳州,并請更張新法(詳見《變新法》)。
于是太皇太後遣中使梁惟簡賜手诏,谕令供職,曰:『嗣君年德未高,吾當同處萬務,所賴方正之士,贊佐邦國。
竊要與卿商量政事,卿又何辭?』再降诏:『開言路,須卿供職施行。
』光乃奉命。
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呂大防為翰林學士。
六月丙子,資政殿學士、提舉崇福宮韓維知陳州。
維初赴臨阙庭,太皇太後遣中使降手诏勞問。
維奏更易措置保甲、保馬事,又奏乞刊去求言诏七十五字,于是起知陳州,未行,召赴阙,遂留經筵。
戊寅,奉議郎、知定州安喜縣事王岩叟為監察禦史。
岩叟,荀龍子也。
癸未,呂公著入見,太皇太後遣中使賜食。
公著上奏曰:『臣伏睹皇帝陛下紹履尊極,方逾數月,臨朝穆穆,有君人之度。
太皇太後陛下勤勞庶政,保佑聖躬,德澤流行,已及天下。
臣遠從外服,召至左右。
竊思人君即位之初,宜講求修德為治之要,以正其始,然後日就月将,學有緝熙于光明,新而又新,以至于大治。
是用竭愚誠考論聖道,概舉十事,仰贊聰明。
一曰畏天,二曰愛民,三曰修身,四曰講學,五曰任賢,六曰納谏,七曰薄斂,八曰省刑,九曰去奢,十曰無逸。
伏望陛下留神省察,如言有可采,即乞置之禦坐,朝夕顧省,庶于德威,少助萬一。
』 戊子,呂公著既上十事,太皇太後遣中使梁惟簡谕公著曰:『覽卿所奏,深有開益,備見忠亮,良切嘉稱。
當此拯民疾苦,更張者何先?更無滅裂,具悉以聞。
』庚寅,公著複上奏,言青苗、免役、保甲、保馬、市易、鹽茶之弊。
是日,又上奏曰:『臣近具手奏,乞陛下廣開言路,登用正人,此最為當今急務。
臣尚慮陛下深居九重,未能盡知人才,辄敢冒陳愚見,以助收采。
臣伏睹秘書少監孫覺方正有學識,可以充谏議大夫或給事中。
直龍圖閣範純仁勁挺有風力,可充谏議大夫或戶部右曹侍郎,使議青苗、免役、市易等法。
禮部侍郎李常清直有守,可備禦史中丞;吏部郎中劉摯資質端厚,可充侍禦史;承議郎蘇轍、新授察官王岩叟并有才器,可充谏官或言事禦史。
臣誠見陛下有意更張,而阙人裨助,故不避狂妄,辄有論薦,更乞聖慈詳擇。
』 司馬光又言:『昨僭妄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