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二

關燈
先是,寇準已決親征之策,參知政事王欽若密言于上,請幸金陵;佥書樞密院事陳堯叟請幸成都。

    上複以問準。

    時欽若、堯叟在旁,準心知欽若江南人,故請南幸;堯叟蜀人,故請西幸,乃陽為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斬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帥協和,若大駕親征,彼自當遁去。

    不然,則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衆。

    勞逸之勢,我得勝算矣。

    奈何欲委棄廟社,遠之楚蜀耶?』上乃止。

    二人由是怨準。

    欽若多智,準懼其妄有關說,疑沮大事,圖所以去之。

    會上欲擇大臣使鎮大名,準因言欽若可任,欽若亦自請行。

    乙亥,以欽若判天雄軍府兼都部署、提舉河北轉運司。

    十二月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二年正月甲寅,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自天雄軍來朝。

    己巳,欽若加階邑實封,中謝,又賜襲衣、金帶、鞍馬。

     四月,欽若素與準不協,還自天雄,再表求罷,繼以面請。

    上敦谕不能奪,乃置資政殿學士,以欽若為之,仍遷刑部侍郎。

    中書定其班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學士之上。

     三年二月,契丹既和,朝廷無事。

    寇準頗矜其功,雖上亦以自得也,待準極厚。

    王欽若深害之。

    一日會朝,準先退,上目送準,欽若因進曰:『陛下敬畏寇準,為其有社稷功耶?』上曰:『然。

    』欽若曰:『臣不意陛下出此言。

    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準有社稷功,何也?』上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雖春秋時小國猶恥之。

    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于城下也,其何恥如之?』上愀然不能答。

    初,議欲親征未決,或以問準,準曰:『直有熱血相潑耳!』于是讒者謂準無愛君之心,且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

    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上顧準稍衰。

    戊戌,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平章事寇準罷為刑部尚書。

    以尚書左丞、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

    旦入謝便坐,上謂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庶保終吉也。

    』既而命準出知陝州。

    将行,又遣近臣傳旨戒約。

     準知陝州實在三月庚申,今并書之。

     封禅天書(見《封泰山》),七月,忠武節度使高瓊卧疾。

    上欲臨幸其第,知樞密院王欽若恨瓊附寇準,且沮準澶淵之功,因言:『瓊雖久掌禁兵,備宿衛,然未嘗有破敵功。

    凡車駕臨問,所以寵待勳臣,施之于瓊,恐無以示甄别。

    』乃止。

     王欽若恨瓊附準,此據王珪所作神道碑。

    本傳雲:宰相止上問疾。

    按:欽若此時未為宰相,傳誤矣。

    或當時史官陰為欽若諱也。

     上以李溥、林特、劉承珪等所折衷新法猶恐未盡其要,命樞密直學士李濬、劉綜、知雜禦史王濟與三司同取舊法,較其利害。

    時新法方行,商人頗惑,不敢以時貨易。

    然榷務所納金帛,其數已多于前歲矣。

    庚申,特、承珪請罷比較,仍乞不議酬賞。

    從之。

     四年九月,丁謂、林特以王濟等較茶法持論多忤,因與王欽若疊诋訾之。

    辛巳,濟以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改工部郎中,出知杭州。

     十二月乙未,王欽若等編修《君臣事迹》。

    欽若為人傾巧,所修書或當上意,褒賞所及,欽若即自名表首以謝。

    或謬誤有所譴問,則戒書吏,稱楊億以下所為以對。

    同僚皆嫉之,使陳越寝如屍以為欽若,石中立作欽若妻哭其旁,餘人歌虞殡于前。

    欽若聞之密奏,将盡绌責,王旦持之得寝。

    億在館中,欽若或繼至,必避出,他所亦然。

    欽若出知杭州,舉朝皆有詩,獨億不作。

    欽若辭日具奏,诏谕億令作詩,竟遷延不送。

     此據江休複《雜志》附見。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國史院進所修《太祖紀》。

    上錄《紀》中義例未當者二十餘條,謂王旦、王欽若等曰:『如以鐘鼓樓而為漏室,窯務為甄宮,豈若直指其名也?宜改正之。

    』欽若曰:『此蓋晁迥、楊億所修。

    』上曰:『卿嘗參之耶?』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當悉心,務令廣備,初無彼此之别也。

    』因诏每卷自令先奏草本,編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看詳,皆具載其名。

     五年九月戊子,參知政事、刑部侍郎趙安仁罷為兵部尚書。

    安仁小心謹畏,處事審詳,特留意于刑名。

    内外書诏關要切者,必歸安仁裁損之。

    先是,上議立皇後,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于相門。

    上雖不樂,然察其中正,不罪也。

    它日,與王欽若從容論方今大臣誰最為長者。

    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

    』上曰:『何以言之?』欽若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

    』上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

    三司使、禮部侍郎丁謂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

    初,翰林學士李宗谔與王旦善,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嘗以告王欽若,欽若唯唯。

    旦曰:『當白上。

    』宗谔家貧,祿廪不足以給婚嫁,旦前後資借甚多。

    欽若知之。

    故事,參知政事謝日,所賜之物幾三千缗。

    欽若因密奏宗谔負王旦私錢不能償,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為國擇賢也。

    明日,旦果以宗谔名聞,上變色不許。

    及趙安仁罷,謂時奉诏谒亳州太清官,猶未還,即命謂代之,蓋欽若所薦雲。

    欽若與劉承珪、陳彭年、林待及謂等交通,蹤迹詭異,時論謂之『五鬼』。

    己醜,以鹽鐵副使、右谏議大夫林特權三司使。

    癸巳,翰林學士楊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等善。

    當時文士多賴其品題,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诽。

    欽若驟貴,億素薄其為人,欽若銜之。

    陳彭年方以文史售進,忌億名出己右,相與毀訾于上。

    上素重億,未始聽也。

     六年六月,議立皇後劉氏。

    億不欲草制,更命他學士,以是頻忤旨,恩禮猶不衰。

    王欽若、陳彭年深害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