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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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衆遣複業,餘黨尚保渠州。
又廣安、梁山多遊寇,乃分兵為二萬,裨将常思德趨廣安、梁山。
元及莊抵渠州,合勢進讨,皆平之。
陵州言賊五萬衆來攻,州兵才百四十六人,舊無城塹,知州張旦修完戰具,設鹿角,招集民丁拒鬥,大破之,乘勝追北,斬首百千餘級,獲甲铠萬計。
诏書褒之。
辛酉[7],以知眉州、殿中丞李簡為水部員外郎,通判、光祿寺丞王象為左贊善大夫。
先是、兵馬監押李元汶聞寇作,即白簡等繕修守備,蒐城中兵,得七千,而邛、黎、雅州潰卒六百餘人相繼來奔,因撫而用之。
賊帥吳蘊帥衆十餘萬圍城,自春訖夏,凡百餘日,攻不能陷。
聞王師既入成都,乃解圍去。
簡等出兵追之,斬獲甚衆。
诏書嘉獎,而有是命。
丁酉[8],以知陵州、國子博士張旦為水部員外郎,通判、著作佐郎張翼為右贊善大夫,旌捍寇之功也。
以劍南招安使、昭宣使王繼恩為宣政使、順州防禦使。
乙未,诏川峽諸州聚山林為盜者,并釋具罪。
峽路行營言:賊帥張餘衆二萬陷雲安軍,率兵擊走之,斬首五千餘級,複其城。
诏書嘉獎。
此峽路行營當是白繼赟等,非尹元、裴莊、常思德等也。
九月[9]。
先是,參知政事蘇易簡薦樞密院直學士、虞部郎中張詠可屬四川事,诏詠知益州,既而留半歲不行,于是始命赴部。
上面谕之曰:『西川亂後,民不聊生。
卿往,當以便宜從事。
』丁醜,上以蜀寇漸平,下诏罪己。
先是,陝西課民運糧以給蜀師者相屬于路。
詠至益州,急問城中所屯兵數,凡三萬餘人,而無半月之食。
訪之民間,舊苦鹽貴而私廪,尚有餘積,乃下鹽價,聽民得以米易鹽,民争趨之,未逾月,得米數十萬斛,軍士歡言:『前所給米,皆雜糠土不可食。
今一一精好,此翁真善幹國事者。
』詠聞而喜曰:『吾今【傑按:今,應為"令"之誤。
】可行矣。
』時四郊尚多賊壘,城門晝閉。
王繼恩日務宴飲,不複窮讨。
官支刍粟饷馬,詠但給以錢。
繼恩怒曰:『國家征馬,豈食錢耶?』詠曰:『城中草場賊既焚蕩,刍粟當取之民間。
公今閉城高會,刍粟何從而出?若開門擊賊,何慮馬不食粟乎?詠已具奏矣!』繼恩乃不敢言。
會衛紹欽亦以诏書來捕餘寇,繼恩始令分兵四出。
紹欽破賊于學射山,攻拔雙流等寨,招降數萬衆。
别将西河楊瓊趨邛州、蜀州[10],蕩賊巢穴,遂克蜀州,曹習等遂破賊于安國鎮,誅其帥馬太保,斬獲其衆。
繼恩常送賊三十輩請詠治之,詠悉遣令歸業。
繼恩怒,詠曰:『前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詠與公化賊為民,何有不可哉?』繼恩有帳下卒,頗恃勢掠民财。
或訴于詠,卒缒城夜遁[11]。
詠遣吏追之,且不欲與繼恩失歡,密戒吏曰:『得即縛置井中,勿以來也。
』吏如其戒,繼恩不恨,而其黨亦自斂戢雲。
繼恩既分兵四出,詠計軍食可支二歲,乃奏罷陝西轉糧。
上喜曰:『鄉者益州日以乏糧為請,詠至未久,遂有二歲備。
此人何事不能了?朕無慮矣!』先是,王繼恩遣高品王文壽分領虎翼卒二千至遂州讨賊。
文壽禦下嚴急,士卒皆怨。
一夕卧帳中,指揮使張璘遣卒數輩,持刀排闼徑入,斬文壽首以出。
會夜昏黑,璘猶疑非真,然炬視之,曰:『是也。
』時嘉州賊帥張餘有衆萬餘,璘即以所領五百人與之合,賊勢甚盛。
奏至,上怒,悉禁锢其妻子,将誅之。
近臣或請勿誅,悉索營中書,遣使招撫。
彼知親屬皆全,必自引來歸,可因破賊。
上然之。
冬十一月庚辰,命釋其禁锢,遣中使赉诏,令巡檢程道符谕旨,亡卒果斬璘,函首送繼恩,繼恩因使為鄉導以擊賊,所至多平之。
乙未,楊瓊等克邛州,于是永康軍、永昌、導江、雙流、溫江、郫縣等賊皆平,前後招降賊衆幾三萬人。
初,賊攻眉州,雖解圍去,猶寇鈔近郊,民情惴恐。
王繼恩遣崇儀使宿翰、都頭梁繼明等擊卻之,斬其僞中書令吳蘊,殺獲甚衆,州民始奠居。
時陵州、簡州賊黨亦相繼削平矣。
王繼恩禦軍無政,其下恃功暴橫。
張詠恐軍還日或有意外之變,乃密奏,請遣腹心近臣可以彈壓王師者,亟來分屯師旅。
辛巳,命樞密直學士張鑒、西京作坊副使馮守規偕往,召對後苑面門,面授方略。
鑒曰:『益部新複卒乘不和,若聞使者驟至,易其戎伍,慮猜懼,變生不測。
請假臣安撫之名。
』上稱善。
鑒至成都,繼恩猶偃蹇,不意朝廷聞其縱肆,鑒之行,上付以空名宣頭及使臣數人。
鑒與詠即遣部戍兵出境,繼恩麾下使臣亦多遣東還,督繼恩等讨捕殘寇,而鑒等招輯反側,蜀民始奠枕矣。
宿、翰等自眉州引軍趨嘉州。
庚寅,僞知州王文操以城來降,翰等遂入據之。
賊引衆奔邛州,複為官軍所敗。
至道元
又廣安、梁山多遊寇,乃分兵為二萬,裨将常思德趨廣安、梁山。
元及莊抵渠州,合勢進讨,皆平之。
陵州言賊五萬衆來攻,州兵才百四十六人,舊無城塹,知州張旦修完戰具,設鹿角,招集民丁拒鬥,大破之,乘勝追北,斬首百千餘級,獲甲铠萬計。
诏書褒之。
辛酉[7],以知眉州、殿中丞李簡為水部員外郎,通判、光祿寺丞王象為左贊善大夫。
先是、兵馬監押李元汶聞寇作,即白簡等繕修守備,蒐城中兵,得七千,而邛、黎、雅州潰卒六百餘人相繼來奔,因撫而用之。
賊帥吳蘊帥衆十餘萬圍城,自春訖夏,凡百餘日,攻不能陷。
聞王師既入成都,乃解圍去。
簡等出兵追之,斬獲甚衆。
诏書嘉獎,而有是命。
丁酉[8],以知陵州、國子博士張旦為水部員外郎,通判、著作佐郎張翼為右贊善大夫,旌捍寇之功也。
以劍南招安使、昭宣使王繼恩為宣政使、順州防禦使。
乙未,诏川峽諸州聚山林為盜者,并釋具罪。
峽路行營言:賊帥張餘衆二萬陷雲安軍,率兵擊走之,斬首五千餘級,複其城。
诏書嘉獎。
此峽路行營當是白繼赟等,非尹元、裴莊、常思德等也。
九月[9]。
先是,參知政事蘇易簡薦樞密院直學士、虞部郎中張詠可屬四川事,诏詠知益州,既而留半歲不行,于是始命赴部。
上面谕之曰:『西川亂後,民不聊生。
卿往,當以便宜從事。
』丁醜,上以蜀寇漸平,下诏罪己。
先是,陝西課民運糧以給蜀師者相屬于路。
詠至益州,急問城中所屯兵數,凡三萬餘人,而無半月之食。
訪之民間,舊苦鹽貴而私廪,尚有餘積,乃下鹽價,聽民得以米易鹽,民争趨之,未逾月,得米數十萬斛,軍士歡言:『前所給米,皆雜糠土不可食。
今一一精好,此翁真善幹國事者。
』詠聞而喜曰:『吾今【傑按:今,應為"令"之誤。
】可行矣。
』時四郊尚多賊壘,城門晝閉。
王繼恩日務宴飲,不複窮讨。
官支刍粟饷馬,詠但給以錢。
繼恩怒曰:『國家征馬,豈食錢耶?』詠曰:『城中草場賊既焚蕩,刍粟當取之民間。
公今閉城高會,刍粟何從而出?若開門擊賊,何慮馬不食粟乎?詠已具奏矣!』繼恩乃不敢言。
會衛紹欽亦以诏書來捕餘寇,繼恩始令分兵四出。
紹欽破賊于學射山,攻拔雙流等寨,招降數萬衆。
别将西河楊瓊趨邛州、蜀州[10],蕩賊巢穴,遂克蜀州,曹習等遂破賊于安國鎮,誅其帥馬太保,斬獲其衆。
繼恩常送賊三十輩請詠治之,詠悉遣令歸業。
繼恩怒,詠曰:『前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詠與公化賊為民,何有不可哉?』繼恩有帳下卒,頗恃勢掠民财。
或訴于詠,卒缒城夜遁[11]。
詠遣吏追之,且不欲與繼恩失歡,密戒吏曰:『得即縛置井中,勿以來也。
』吏如其戒,繼恩不恨,而其黨亦自斂戢雲。
繼恩既分兵四出,詠計軍食可支二歲,乃奏罷陝西轉糧。
上喜曰:『鄉者益州日以乏糧為請,詠至未久,遂有二歲備。
此人何事不能了?朕無慮矣!』先是,王繼恩遣高品王文壽分領虎翼卒二千至遂州讨賊。
文壽禦下嚴急,士卒皆怨。
一夕卧帳中,指揮使張璘遣卒數輩,持刀排闼徑入,斬文壽首以出。
會夜昏黑,璘猶疑非真,然炬視之,曰:『是也。
』時嘉州賊帥張餘有衆萬餘,璘即以所領五百人與之合,賊勢甚盛。
奏至,上怒,悉禁锢其妻子,将誅之。
近臣或請勿誅,悉索營中書,遣使招撫。
彼知親屬皆全,必自引來歸,可因破賊。
上然之。
冬十一月庚辰,命釋其禁锢,遣中使赉诏,令巡檢程道符谕旨,亡卒果斬璘,函首送繼恩,繼恩因使為鄉導以擊賊,所至多平之。
乙未,楊瓊等克邛州,于是永康軍、永昌、導江、雙流、溫江、郫縣等賊皆平,前後招降賊衆幾三萬人。
初,賊攻眉州,雖解圍去,猶寇鈔近郊,民情惴恐。
王繼恩遣崇儀使宿翰、都頭梁繼明等擊卻之,斬其僞中書令吳蘊,殺獲甚衆,州民始奠居。
時陵州、簡州賊黨亦相繼削平矣。
王繼恩禦軍無政,其下恃功暴橫。
張詠恐軍還日或有意外之變,乃密奏,請遣腹心近臣可以彈壓王師者,亟來分屯師旅。
辛巳,命樞密直學士張鑒、西京作坊副使馮守規偕往,召對後苑面門,面授方略。
鑒曰:『益部新複卒乘不和,若聞使者驟至,易其戎伍,慮猜懼,變生不測。
請假臣安撫之名。
』上稱善。
鑒至成都,繼恩猶偃蹇,不意朝廷聞其縱肆,鑒之行,上付以空名宣頭及使臣數人。
鑒與詠即遣部戍兵出境,繼恩麾下使臣亦多遣東還,督繼恩等讨捕殘寇,而鑒等招輯反側,蜀民始奠枕矣。
宿、翰等自眉州引軍趨嘉州。
庚寅,僞知州王文操以城來降,翰等遂入據之。
賊引衆奔邛州,複為官軍所敗。
至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