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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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皇帝 陳洪進入朝太祖朝附見 建隆元年十二月,唐清源節度使留從效遣使奉表稱藩,上亦遣使厚賜以撫之。

     三年,初,留從效既來稱藩,聞唐主南遷,疑将襲己,頗懼,乃遣其子紹錤重币往謝,又潛遣使假道吳越入貢。

    紹錤至豫章,而元宗之喪已東歸(元宗,唐主李景)。

    紹錤因抵金陵,唐主留之。

    上亦遣使厚賜從效,未至而從效疽發背死,少子紹鎡掌留務。

    居無何,吳越遣使聘泉州。

    紹鎡夜召其使,與之燕語。

    統軍使陳洪進誣紹鎡謀叛,欲以其地入吳越,執紹鎡送于唐。

    推統軍副使張漢思為留後,己為副使。

     乾德元年,張漢思年老醇謹,不能治軍務,事皆決于副使陳洪進。

    漢思諸子并為牙将,頗不平,圖害洪進。

    漢思亦患其專,乃大享将吏,伏甲于内,将殺洪進。

    酒數行,地忽大震,棟宇傾側,坐立者不自持,同謀者懼,以告,洪進亟出,衆驚悸而散。

    漢思事不成,慮洪進先發,常嚴兵為備。

    洪進子文顯、文颢俱為指揮使,勒所部欲擊漢思,洪進不許。

    癸卯,洪進袖置大鎖,從二子常服安步入府中,直兵數百人,皆叱去之。

    漢思方處内閣,洪進即自外鎖其門,謂漢思曰:『軍吏以公耄荒,請洪進知留務。

    衆情不可違,當以印見授。

    』漢思錯愕,不知何為,乃于門扇間投印與之。

    洪進遽召将校吏士,告之曰:『漢思不能為政,授吾印矣。

    』将吏皆賀。

    即日遷漢思外舍,以兵衛送,遣使請命于唐,又遣将魏仁濟間道奉表來告。

    漢思退居數年,以壽終。

     十月,魏仁濟以陳洪進表至,洪進自稱清源節度副使、權知泉南等州,聽命于朝。

    上先遣通事舍人王班赉诏撫谕。

     十一月丁巳,賜唐主诏,具言所以納洪進意,且将授旄钺也。

     十二月,陳洪進遣使來朝貢。

    癸卯,唐主煜以表言洪進首鼠兩端,不可聽,乞寝其旄钺。

    上複以诏谕之,唐主乃聽命。

     二年正月庚子,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命陳洪進為節度使,其子文顯為副使,文颢為南州刺史[1]。

    洪進每歲貢奉,多厚斂于民,又籍民赀百萬以上者,令入錢補協律、奉禮郎,而蠲其丁役。

    子弟親戚交通賄賂,二州之民甚苦之。

    十二月癸卯朔,泉州陳洪進遣使朝貢。

    三年九月,诏南州複為漳州。

    開寶九年六月,平海節度使陳洪進以江南平,吳越入朝,不自安。

    戊寅,遣其子漳州刺史文颢來貢方物,且乞修觐禮,诏許之。

    洪進行至南劍州,聞國有喪,乃歸鎮發哀。

    十月,太宗即位。

    太平興國二年五月,平海節度使陳洪進言已離本國入朝。

    閏七月庚寅,以陳洪進将入朝,遣翰林使程德元往宿州迎勞之。

    八月丙寅,陳洪進入見于崇德殿,禮遇甚優,賜錢千萬、白金萬兩、絹萬匹。

    三年四月,平海節度使陳洪進用其僚幕劉昌言之計,上表獻所管漳、泉二州,得縣十四,戶十五萬一千九百七十八,兵一萬八千七百二十七。

    癸未,以陳洪進為武甯節度使、同平章事,洪進子前漳州刺史文颢為房州刺史,文顼為登州刺史。

    尋複以平海節度副使文顯為通州團練使,仍知泉州;衙内都指揮使文顗為滁州刺史[2],仍知漳州。

     五月,德音:赦泉、漳管内給複一年。

     七月,賜武甯節度使陳洪進銀萬兩,令市宅。

     四年三月,诏泉州發兵護送陳洪進親屬赴阙,所過州縣給食[3]。

     雍熙三年三月庚寅,武甯節度使、同平章事陳洪進卒。

    贈中書令、岐忠順公。

     交趾内附太祖附 乾德元年,靜海節度使吳昌文卒,其參謀吳處坪、峰州刺史橋知佐、武甯州刺史楊晖、牙将杜景碩等争立,交趾十二州大亂,寇盜群起。

    始,楊庭藝為靜海節度使,遣牙将丁公著攝驩州刺史。

    公著死,子部領繼之。

    于是部領與其子琏同帥兵二萬人擊破坪等,境内以安,遂自立為萬勝王,以琏為靜海節度使,遣使告南漢王,因而授之。

     《十國紀年》:丁部領自稱萬勝王,以其子琏為靜海節度使告南漢,乃乾德三年事,今并書之。

     開寶六年,南漢靜海節度使丁琏聞嶺南悉平,遣使朝貢,表稱其父部領之命。

    五月戊寅,以琏為靜海節度使。

     八年五月甲午,靜海節度使丁琏遣使來貢方物。

     八月,朝廷以丁琏遠修職貢,本其父部領之意,始議崇寵之。

    丙午,封部領為交趾郡王,遣鴻胪少卿高保緒、右監門衛率王彥符往使。

    九年十月,太宗即位。

    太平興國二年十二月癸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