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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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中,頗有竊議。
今郊禋俯近,慶賜将行。
可令中書檢尋轉對,分其優劣,奏其姓名,或降獎谕敕書,或與轉改官秩。
所貴知陛下鑒其用意,感陛下賞其盡忠,表明君好谏之心, 彰至仁待下之意。
』 景德三年四月乙未,複诏群臣轉對。
其在外京朝官内殿崇班已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于閤門上進,方得朝見。
天聖七年三月癸未,诏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阙失。
如舊儀在外,實封以聞。
既而上謂輔臣曰:『所下诏宜增朋黨之戒。
』 景祐三年四月,诏群臣轉對(不知何時罷,今又複之)。
群牧判官龐籍因轉對言:『舊制不以國馬假臣下,重武備也。
樞密院以帶甲馬二借内侍楊懷敏,群牧覆奏,乃賜一馬,三日而複借之,數日而複罷。
樞密掌機命,反覆如此。
平時百官奏事上前,不自批章,止得送中書、樞密院,蓋防偏請,以啟幸門。
近歲傳宣,内降寝多于舊臣,恐法度自此隳也。
往者王世融以公主子毆府吏,法當贖金,特停近任。
作坊料物庫主吏,宮掖之親,盜官物辄自逃。
三司捕未獲,遽罷追究。
今日聖斷乃異于前,臣竊惑焉。
又《祥符令》檢吏稍嚴,胥吏相率空縣而去,令坐罷免。
若是則姑息者獲安,而清強者沮矣。
』群牧判官司馬池因轉對言:『唐制:門下省诏書出,有不便者,得以封還。
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诏書一切自中書下,非所以防過舉也。
』 四月丙辰[6],诏進奏院自今諸道州府更有附遞到三班使臣、幕職州縣官等實封章奏,并令收接進納。
六月辛卯,命資政殿學士晏殊[7]、龍圖閣待制孔道輔、馬季良看詳轉對章疏及登聞檢院所上封事,類次其可行者以聞。
右司谏範諷曰:『非上親覽,決可否,則誰肯為陛下極言者?』不踰月,诏罷看詳[8]。
八年九月丙辰,罷百官轉對。
言事者頗衆,大臣不悅也,故複罷之(此據《政要》)。
明道元年六月,殿中侍禦史張存上疏曰:『陛下嗣統以來,延納至言,罔有忌諱,函夏之人,共思谠直。
自前秋忽诏罷百官轉對,去冬黜降禦史曹修古等,昨又聞進士林獻可因奏封事竄遠惡州,人心惶惑,中外莫測。
臣恐自今忠直之言與理亂安危之機蔽而不達。
』因曆引周昌、朱雲、辛慶忌、辛毗事以廣帝意。
存,冀州人也(存上疏不得其時,并蘇舜欽作《林書生》詩并見)。
皇祐三年六月辛醜,天章閣待制梅摯請複百官轉對。
上曰:『今朝廷得失,軍民利害,自公卿至于士庶,皆許指事而陳之。
縱涉缪妄,亦未嘗加罪,何用此紛紛也!』(次對見《聖德》) 入閣禮 神宗附 景祐元年,知制诰李淑嘗上時政十議,《入閤》曰:『唐寶曆後,常以月朔禦紫宸,行入閤儀。
後雖五代俶擾,猶或不廢弛。
及聖朝,太祖五行其禮,多禦崇元殿,備殿中金吾諸仗,設待制候對官。
崇元殿即今天安殿也,乾德之後,改禦大明殿,即今集英殿也。
太宗三行其禮,别定新儀,就文德殿廷增設黃麾仗。
真宗亦三行之,繪圖講習,藏之禁閤。
茲禮之廢,向踰三紀。
顧因盛時修起之。
』 四年三月戊戌,翰林學士丁度等上所撰《國朝時令》一卷。
诏以五月朔人閤,因讀《時令》,尋複問禮官:『朔日夏至入閤可否?』皆言:『五月朔朝會合唐舊制,雖是大祠,比冬至圜丘禮成受賀在質明後無嫌。
然據《易象月令》及蔡邕,有閉關靜事不賀之說。
鄭康成據《樂緯春秋說》,夏至有前殿從入罷作樂,後漢嘗行其義。
今入閤讀令,既屬嘉禮,在朔與假,本無所礙,惟夏至則經義有妨。
或自聖裁,約用漢法。
』诏以七月朔入閤讀時令。
寶元二年十二月,帝嘗問參知政事宋庠以唐入閤儀。
戊辰,庠上奏曰:『夫入閤,乃唐隻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唐有大内,又有大明宮,在大内之東北,世謂之東南。
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
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内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禦之。
對北之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禦之。
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閤,亦曰内衙,隻日常朝則禦之,凡天子坐朝,必須立仗于正衙。
乘輿正禦紫宸,即喚仗自宣政殿兩門入,是謂東西上閤門也。
以本朝宮殿視之,宣德門,唐丹鳳門也;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今或欲求入閤本意施於儀典,即須先立仗于文德之庭。
如天子止禦紫宸殿,即喚仗自東西閤門入,如此則差與舊儀合。
但今之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對,此為殊耳,故後來議論,因此未明。
又按:唐自中葉以還,雙日及非時大臣奏事,别開延英殿,若今假日禦崇政、延和是也。
乃知唐制每遇坐朝日,即為入閤,而叔世離亂,五朝草創,大昕之制,更從易簡。
正衙立仗,因而遂廢。
其後或有行者,常人之所罕見。
乃複謂之盛禮,甚不然也。
今相傳《入閤圖》者,是官司記常朝之制,如閤門有《儀制敕》、《雜坐圖》之類,何足為希闊之事哉?況唐開元舊禮本無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增附新禮,始載月朔入閤之儀。
又以文德殿為上閤,差舛尤甚,蓋當時編撰之士讨求未至。
太宗朝儒臣張洎亦有論奏,頗為精洽。
或朝廷他日修複正衙立仗,欲下兩制,使豫加商确,以正舊儀。
』然議者以謂今之殿閤與唐制不同,難複行之。
熙甯三年五月壬子,诏罷入閤儀。
先是,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等言:『謹按:入閤者,乃唐隻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唐紫宸與今同,而唐宣政殿即今文德殿。
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于正衙。
若止禦紫宸殿,喚正衙仗自宣政殿東西閤門入,故謂之入閤。
五代以來,廢正衙立仗之制。
今閤門所載《入閤儀》者,是唐常朝之儀,非為盛禮,不可遵行。
』故罷之。
四年正月辛亥,翰林學士韓維等上《文德殿朔望視朝儀》,以入閤舊圖所載增損裁定之。
诏可。
六年九月丙辰,引進使、眉州防禦使李端悫言:『朔望禦文德殿,祁寒盛暑,數煩清跸。
紫宸之朝,歲中罕禦。
欲乞朔日禦文德,望日禦紫宸。
所貴正衙内殿之朝儀并舉。
』從之。
耕籍田 明道元年十二月庚子,诏以來年二月躬耕籍田。
先請皇太後恭謝宗廟,權罷南郊之禮,其恩賞并就禮畢施行。
辛醜,命直集賢院王舉正、李淑與禮官詳定籍田及皇太後谒廟儀注。
禮官議:『皇太後宜準皇帝衮服減二章,衣去宗彜,裳去元藻。
不佩劍。
龍花十六株,前後垂珠翠各十二旒,以衮衣為名。
』诏名其冠曰儀天。
又言:『皇太後乘玉辂,服袆衣,九龍花钗。
太廟行禮,并服袆衣。
』诏可之。
敕有司制袆衣及重翟以下六車。
始太後欲純被帝者之服,參知政事晏殊以《周官》皇後之服為對,失太後旨。
輔臣皆依違不決,薛奎獨争曰:『太後必禦此,見祖宗若何而拜?』固執不可,雖終不納,猶少殺其禮焉。
殊事取神道碑,正傳不取。
奎基志雲:太後為改他服。
誤也。
甲辰,以宰相呂夷簡為恭謝太廟籍田大禮使,張士遜為禮儀使,張耆為儀仗使,楊崇勳為鹵簿使,樞密副使夏竦為橋道頓遞使。
二年正月戊
今郊禋俯近,慶賜将行。
可令中書檢尋轉對,分其優劣,奏其姓名,或降獎谕敕書,或與轉改官秩。
所貴知陛下鑒其用意,感陛下賞其盡忠,表明君好谏之心, 彰至仁待下之意。
』 景德三年四月乙未,複诏群臣轉對。
其在外京朝官内殿崇班已上,候得替,先具民間利害,實封于閤門上進,方得朝見。
天聖七年三月癸未,诏百官轉對,極言時政阙失。
如舊儀在外,實封以聞。
既而上謂輔臣曰:『所下诏宜增朋黨之戒。
』 景祐三年四月,诏群臣轉對(不知何時罷,今又複之)。
群牧判官龐籍因轉對言:『舊制不以國馬假臣下,重武備也。
樞密院以帶甲馬二借内侍楊懷敏,群牧覆奏,乃賜一馬,三日而複借之,數日而複罷。
樞密掌機命,反覆如此。
平時百官奏事上前,不自批章,止得送中書、樞密院,蓋防偏請,以啟幸門。
近歲傳宣,内降寝多于舊臣,恐法度自此隳也。
往者王世融以公主子毆府吏,法當贖金,特停近任。
作坊料物庫主吏,宮掖之親,盜官物辄自逃。
三司捕未獲,遽罷追究。
今日聖斷乃異于前,臣竊惑焉。
又《祥符令》檢吏稍嚴,胥吏相率空縣而去,令坐罷免。
若是則姑息者獲安,而清強者沮矣。
』群牧判官司馬池因轉對言:『唐制:門下省诏書出,有不便者,得以封還。
今門下雖有封駁之名,而诏書一切自中書下,非所以防過舉也。
』 四月丙辰[6],诏進奏院自今諸道州府更有附遞到三班使臣、幕職州縣官等實封章奏,并令收接進納。
六月辛卯,命資政殿學士晏殊[7]、龍圖閣待制孔道輔、馬季良看詳轉對章疏及登聞檢院所上封事,類次其可行者以聞。
右司谏範諷曰:『非上親覽,決可否,則誰肯為陛下極言者?』不踰月,诏罷看詳[8]。
八年九月丙辰,罷百官轉對。
言事者頗衆,大臣不悅也,故複罷之(此據《政要》)。
明道元年六月,殿中侍禦史張存上疏曰:『陛下嗣統以來,延納至言,罔有忌諱,函夏之人,共思谠直。
自前秋忽诏罷百官轉對,去冬黜降禦史曹修古等,昨又聞進士林獻可因奏封事竄遠惡州,人心惶惑,中外莫測。
臣恐自今忠直之言與理亂安危之機蔽而不達。
』因曆引周昌、朱雲、辛慶忌、辛毗事以廣帝意。
存,冀州人也(存上疏不得其時,并蘇舜欽作《林書生》詩并見)。
皇祐三年六月辛醜,天章閣待制梅摯請複百官轉對。
上曰:『今朝廷得失,軍民利害,自公卿至于士庶,皆許指事而陳之。
縱涉缪妄,亦未嘗加罪,何用此紛紛也!』(次對見《聖德》) 入閣禮 神宗附 景祐元年,知制诰李淑嘗上時政十議,《入閤》曰:『唐寶曆後,常以月朔禦紫宸,行入閤儀。
後雖五代俶擾,猶或不廢弛。
及聖朝,太祖五行其禮,多禦崇元殿,備殿中金吾諸仗,設待制候對官。
崇元殿即今天安殿也,乾德之後,改禦大明殿,即今集英殿也。
太宗三行其禮,别定新儀,就文德殿廷增設黃麾仗。
真宗亦三行之,繪圖講習,藏之禁閤。
茲禮之廢,向踰三紀。
顧因盛時修起之。
』 四年三月戊戌,翰林學士丁度等上所撰《國朝時令》一卷。
诏以五月朔人閤,因讀《時令》,尋複問禮官:『朔日夏至入閤可否?』皆言:『五月朔朝會合唐舊制,雖是大祠,比冬至圜丘禮成受賀在質明後無嫌。
然據《易象月令》及蔡邕,有閉關靜事不賀之說。
鄭康成據《樂緯春秋說》,夏至有前殿從入罷作樂,後漢嘗行其義。
今入閤讀令,既屬嘉禮,在朔與假,本無所礙,惟夏至則經義有妨。
或自聖裁,約用漢法。
』诏以七月朔入閤讀時令。
寶元二年十二月,帝嘗問參知政事宋庠以唐入閤儀。
戊辰,庠上奏曰:『夫入閤,乃唐隻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唐有大内,又有大明宮,在大内之東北,世謂之東南。
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
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内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禦之。
對北之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禦之。
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閤,亦曰内衙,隻日常朝則禦之,凡天子坐朝,必須立仗于正衙。
乘輿正禦紫宸,即喚仗自宣政殿兩門入,是謂東西上閤門也。
以本朝宮殿視之,宣德門,唐丹鳳門也;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今或欲求入閤本意施於儀典,即須先立仗于文德之庭。
如天子止禦紫宸殿,即喚仗自東西閤門入,如此則差與舊儀合。
但今之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對,此為殊耳,故後來議論,因此未明。
又按:唐自中葉以還,雙日及非時大臣奏事,别開延英殿,若今假日禦崇政、延和是也。
乃知唐制每遇坐朝日,即為入閤,而叔世離亂,五朝草創,大昕之制,更從易簡。
正衙立仗,因而遂廢。
其後或有行者,常人之所罕見。
乃複謂之盛禮,甚不然也。
今相傳《入閤圖》者,是官司記常朝之制,如閤門有《儀制敕》、《雜坐圖》之類,何足為希闊之事哉?況唐開元舊禮本無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增附新禮,始載月朔入閤之儀。
又以文德殿為上閤,差舛尤甚,蓋當時編撰之士讨求未至。
太宗朝儒臣張洎亦有論奏,頗為精洽。
或朝廷他日修複正衙立仗,欲下兩制,使豫加商确,以正舊儀。
』然議者以謂今之殿閤與唐制不同,難複行之。
熙甯三年五月壬子,诏罷入閤儀。
先是,翰林學士承旨王珪等言:『謹按:入閤者,乃唐隻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唐紫宸與今同,而唐宣政殿即今文德殿。
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于正衙。
若止禦紫宸殿,喚正衙仗自宣政殿東西閤門入,故謂之入閤。
五代以來,廢正衙立仗之制。
今閤門所載《入閤儀》者,是唐常朝之儀,非為盛禮,不可遵行。
』故罷之。
四年正月辛亥,翰林學士韓維等上《文德殿朔望視朝儀》,以入閤舊圖所載增損裁定之。
诏可。
六年九月丙辰,引進使、眉州防禦使李端悫言:『朔望禦文德殿,祁寒盛暑,數煩清跸。
紫宸之朝,歲中罕禦。
欲乞朔日禦文德,望日禦紫宸。
所貴正衙内殿之朝儀并舉。
』從之。
耕籍田 明道元年十二月庚子,诏以來年二月躬耕籍田。
先請皇太後恭謝宗廟,權罷南郊之禮,其恩賞并就禮畢施行。
辛醜,命直集賢院王舉正、李淑與禮官詳定籍田及皇太後谒廟儀注。
禮官議:『皇太後宜準皇帝衮服減二章,衣去宗彜,裳去元藻。
不佩劍。
龍花十六株,前後垂珠翠各十二旒,以衮衣為名。
』诏名其冠曰儀天。
又言:『皇太後乘玉辂,服袆衣,九龍花钗。
太廟行禮,并服袆衣。
』诏可之。
敕有司制袆衣及重翟以下六車。
始太後欲純被帝者之服,參知政事晏殊以《周官》皇後之服為對,失太後旨。
輔臣皆依違不決,薛奎獨争曰:『太後必禦此,見祖宗若何而拜?』固執不可,雖終不納,猶少殺其禮焉。
殊事取神道碑,正傳不取。
奎基志雲:太後為改他服。
誤也。
甲辰,以宰相呂夷簡為恭謝太廟籍田大禮使,張士遜為禮儀使,張耆為儀仗使,楊崇勳為鹵簿使,樞密副使夏竦為橋道頓遞使。
二年正月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