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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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伫鴻蒙之駕。
清心昭格,璿極覽觀。
由茲鹑首之封,薦錫龍绨之檢。
谕朕以輔德,戒朕以愛民。
告臨降之先期,述延洪之景祐。
介子孫于千億,保函夏于太甯。
而又眷顧皇儲,繼頒寶命。
昭其仁孝之至,示以報命之祥。
齋莊載披,惕厲彌至。
考諸冊牒,允謂殊尤。
昔燧皇握機,但有蒼渠之刻;虞舜負扆,止觀河渚之文。
豈若祚我菲躬,慶及元嗣,膺茲繁祉,實茂皇圖。
思與萬邦,共均純嘏。
仰答高明之贶,用推肆眚之恩。
』 郊恩密迩,忽降大赦,蓋以乾祐天書再降故也。
及周懷政、朱能等敗,史官諱之,遂改易制辭,自『恭薦镂瓊之闆』以下,但雲『迨茲二紀,馴緻小康。
邦本既甯,天體允集。
顧惟陰骘,奚獨在予?思與萬邦,共膺純嘏。
遂大赦天下。
』臣焘初讀《實錄》、國史,固疑此赦之必有所為也。
檢《會要》雲以天書,而赦文殊不及之,因令□諸州赦文所編錄建隆以來赦文內尋出全本,則其辭蓋昭然。
且朱能等僞造天書,《實錄》、正史皆略之,惟此制辭差詳,恐其亡逸,而特著于此。
原史官所以深諱者,為過舉也。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此尤可見真宗之盛德矣。
若乃末殺其事,竄改其辭,使後人漫不可曉,既失史官之職,又沒帝王改過之善,臣焘所不敢從也。
此《會要》乃《三朝會要》,今《五朝會要》已改雲:『以天下小康故降敕。
』蓋從史也。
孫奭等谏疏或在此赦後,然三月末已載之,不複遷改。
且天書實再降,則奭等于初降即上谏疏,亦不可知爾。
戊申,自瓊林苑迎奉天書入内。
四年六月,準罷政事,為太子太傅、萊國公,以奏請太子監國,丁謂等力讒之也。
七月甲戌,周懷政謀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事敗伏誅。
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亟遣入内供奉官盧守明、鄧文慶馳驿詣永興軍,捕能及其黨乾祐觀主王先、道士張用和,殿直劉益、借職李貴、康玉、殿侍唐信、徐原并免死黥面,配儋、梅、高、崖、雷、瓊、萬安、循州。
朱能父左武衛将軍緻仕谔、母周氏贖銅百斤,并其子守昱、守吉分配邵、蔡、道州,赀産沒官;與谔往來結社人悉決杖配諸州[2],自餘親事卒、懷政仆使決杖,分配海島遠州。
丁醜,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詳見《丁謂事迹》)。
八月辛巳,入内供奉官譚元吉、高品王德信決杖配唐州,高班胡元則[3]、黃門楊允文決杖配西京,坐嘗受命乾祐縣,與周懷政協同妖妄故也。
元吉尋黥面配賓州。
朱能聞使者至,自度不免,衷甲以出,殺盧守明,帥所部兵挈家屬叛逸。
永興軍奏其事,诏遣内殿承旨江德明、入内供奉官於德潤乘驿發兵捕之,應能黨與分配嶺表者,所至禁系,别俟朝旨。
能衆潰勢窮,蹙入桑林,自缢死。
永興乾耀都巡檢供奉官李興、牢城十将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補興閤門祗侯,順本城都頭。
興、順遷官實在十一月甲寅,今并書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
甲辰,入内押班鄭志誠嘗納朱能音問及披獲表章,有請太子親政之辭,令右谕德魯宗道、禦史劉平鞠問,削兩任,配隸房州。
九月丙辰,诏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釘,令衆三日訖,斷其手足,具五刑處死。
王先、李貴并斷手足處斬。
唐信八人并處斬。
文思院畫匠、軍士、百姓十五人并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門島及廣南牢城。
朱能仆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并杖脊黥面[4],配江、湖、福建牢城。
能弟文顯免杖,黥面配鄧州牢城。
初,能将擇日扞制,使文顯潛以告知府朱巽等,故至是獲用輕典。
能妻高、母李、弟婦陳洎女仆、家僮十二人并決杖,分配湖南、京東、西州軍。
能子件歌以幼不勝杖,黥面配澧州牢城,聽随母之配所。
時命殿中侍禦史王博文與内臣岑守素等乘傳詣永興按劾,具獄以聞,而降是诏。
初遣博文,人謂連逮者必衆。
博文唯治首惡,協從者皆為請,得以減論。
壬戌,知永興軍府朱巽、陝西轉運使梅詢并削一任,巽為護國節度使,詢為懷州團練使,并不署州事;本軍通判、幕職官并贖銅釋罪。
巽等嘗薦舉朱能及不察奸害,妄緻害制使,故責之。
知鳳翔府臧大圭贖銅二十斤、通判甯州,坐與能交結也。
軍士封進、鳳翔府孔目官朱日昌等八人皆能常從,預為矯妄者,并決杖,分配海島、遠郡牢城。
乾祐知縣、蒲城、長安、萬年、乾祐簿、尉并坐削绌。
周懷政陰謀廢立 天禧四年七月甲戌,昭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内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大中祥符末,上始得疾。
是歲仲春,所苦
清心昭格,璿極覽觀。
由茲鹑首之封,薦錫龍绨之檢。
谕朕以輔德,戒朕以愛民。
告臨降之先期,述延洪之景祐。
介子孫于千億,保函夏于太甯。
而又眷顧皇儲,繼頒寶命。
昭其仁孝之至,示以報命之祥。
齋莊載披,惕厲彌至。
考諸冊牒,允謂殊尤。
昔燧皇握機,但有蒼渠之刻;虞舜負扆,止觀河渚之文。
豈若祚我菲躬,慶及元嗣,膺茲繁祉,實茂皇圖。
思與萬邦,共均純嘏。
仰答高明之贶,用推肆眚之恩。
』 郊恩密迩,忽降大赦,蓋以乾祐天書再降故也。
及周懷政、朱能等敗,史官諱之,遂改易制辭,自『恭薦镂瓊之闆』以下,但雲『迨茲二紀,馴緻小康。
邦本既甯,天體允集。
顧惟陰骘,奚獨在予?思與萬邦,共膺純嘏。
遂大赦天下。
』臣焘初讀《實錄》、國史,固疑此赦之必有所為也。
檢《會要》雲以天書,而赦文殊不及之,因令□諸州赦文所編錄建隆以來赦文內尋出全本,則其辭蓋昭然。
且朱能等僞造天書,《實錄》、正史皆略之,惟此制辭差詳,恐其亡逸,而特著于此。
原史官所以深諱者,為過舉也。
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此尤可見真宗之盛德矣。
若乃末殺其事,竄改其辭,使後人漫不可曉,既失史官之職,又沒帝王改過之善,臣焘所不敢從也。
此《會要》乃《三朝會要》,今《五朝會要》已改雲:『以天下小康故降敕。
』蓋從史也。
孫奭等谏疏或在此赦後,然三月末已載之,不複遷改。
且天書實再降,則奭等于初降即上谏疏,亦不可知爾。
戊申,自瓊林苑迎奉天書入内。
四年六月,準罷政事,為太子太傅、萊國公,以奏請太子監國,丁謂等力讒之也。
七月甲戌,周懷政謀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事敗伏誅。
謂等并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亟遣入内供奉官盧守明、鄧文慶馳驿詣永興軍,捕能及其黨乾祐觀主王先、道士張用和,殿直劉益、借職李貴、康玉、殿侍唐信、徐原并免死黥面,配儋、梅、高、崖、雷、瓊、萬安、循州。
朱能父左武衛将軍緻仕谔、母周氏贖銅百斤,并其子守昱、守吉分配邵、蔡、道州,赀産沒官;與谔往來結社人悉決杖配諸州[2],自餘親事卒、懷政仆使決杖,分配海島遠州。
丁醜,太子太傅寇準降授太常卿、知相州(詳見《丁謂事迹》)。
八月辛巳,入内供奉官譚元吉、高品王德信決杖配唐州,高班胡元則[3]、黃門楊允文決杖配西京,坐嘗受命乾祐縣,與周懷政協同妖妄故也。
元吉尋黥面配賓州。
朱能聞使者至,自度不免,衷甲以出,殺盧守明,帥所部兵挈家屬叛逸。
永興軍奏其事,诏遣内殿承旨江德明、入内供奉官於德潤乘驿發兵捕之,應能黨與分配嶺表者,所至禁系,别俟朝旨。
能衆潰勢窮,蹙入桑林,自缢死。
永興乾耀都巡檢供奉官李興、牢城十将張順斷能及其子首以獻,補興閤門祗侯,順本城都頭。
興、順遷官實在十一月甲寅,今并書之。
壬寅,太常卿、知安州寇準坐朱能叛,再貶道州司馬。
甲辰,入内押班鄭志誠嘗納朱能音問及披獲表章,有請太子親政之辭,令右谕德魯宗道、禦史劉平鞠問,削兩任,配隸房州。
九月丙辰,诏劉益、康玉、徐原等十一人并活釘,令衆三日訖,斷其手足,具五刑處死。
王先、李貴并斷手足處斬。
唐信八人并處斬。
文思院畫匠、軍士、百姓十五人并免死,杖脊黥面,配沙門島及廣南牢城。
朱能仆使及道士、軍士十二人并杖脊黥面[4],配江、湖、福建牢城。
能弟文顯免杖,黥面配鄧州牢城。
初,能将擇日扞制,使文顯潛以告知府朱巽等,故至是獲用輕典。
能妻高、母李、弟婦陳洎女仆、家僮十二人并決杖,分配湖南、京東、西州軍。
能子件歌以幼不勝杖,黥面配澧州牢城,聽随母之配所。
時命殿中侍禦史王博文與内臣岑守素等乘傳詣永興按劾,具獄以聞,而降是诏。
初遣博文,人謂連逮者必衆。
博文唯治首惡,協從者皆為請,得以減論。
壬戌,知永興軍府朱巽、陝西轉運使梅詢并削一任,巽為護國節度使,詢為懷州團練使,并不署州事;本軍通判、幕職官并贖銅釋罪。
巽等嘗薦舉朱能及不察奸害,妄緻害制使,故責之。
知鳳翔府臧大圭贖銅二十斤、通判甯州,坐與能交結也。
軍士封進、鳳翔府孔目官朱日昌等八人皆能常從,預為矯妄者,并決杖,分配海島、遠郡牢城。
乾祐知縣、蒲城、長安、萬年、乾祐簿、尉并坐削绌。
周懷政陰謀廢立 天禧四年七月甲戌,昭宣使、英州團練使、入内副都知周懷政伏誅。
大中祥符末,上始得疾。
是歲仲春,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