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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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皇帝
種放出處
淳化三年八月,诏徵終南隐士種放。
辭以疾,不至。
放七歲能屬文,沈默高潔,與其母偕隐豹林谷中,以講習為業,學者多從之。
得束脩以養母,母亦樂道。
薄滋味,善辟谷。
會陝西轉運使宋維翰言放才行,诏使徵之。
其母恚曰:『常勸汝勿聚徒講學。
身既隐矣,何用文為?果為人知,不得安處。
我将棄汝,深入窮山矣!』放遂稱疾不起。
其母盡取筆硯焚之,與放轉居窮僻,人迹罕至。
上喜其高節,诏京兆府歲時存問,以錢三萬貫賜之,不奪其志。
《淡苑》載放事與國史不同,令從國史。
鹹平元年九月,豹林谷隐士種放母死,貧不克葬,遣僮奴告于翰林學士宋湜等。
湜與錢若水、王禹偁同上言:『放,先帝嘗加召命。
今無以葬母,欲行私觌,是掠朝廷之美也。
』壬申,賜放束帛、缗錢。
四年三月,兵部尚書張齊賢上言:『終南山處士種放守道遺榮,孝行純至。
栖遲衡泌,僅二十年。
願以備賢良方正之舉。
』乃賜放诏及裝錢五萬,令京兆府遣官詣山,備禮發遣。
放辭疾不至。
四年七月丙辰,遣使赍诏書,就終南山召種放赴阙,仍賜絹百疋、錢十萬。
先是,判永興軍張齊賢複條上放操行,請加旌贲,且言:『臣前在中書,親奉先帝德音,欲行不次之澤。
緣未知本末,不敢奏。
今茲出守,始熟其為人故也。
』 九月戊午,種放以幅巾入見于崇政殿。
命坐與語,詢以民政邊事。
放曰:『明王之治,愛民而已。
惟徐而化之。
』餘皆謙讓不對。
即日授左司谏、直昭文館,賜冠帶、袍笏,館于都亭驿,太官供膳。
上謂宰臣曰:『放亦有就祿仕意,且言迹孤。
朕谕以俟外班列,必見朝廷清肅,排擯之事,無敢為者。
賞一人可以勸天下矣。
』己酉,放表辭恩命。
上令宰臣召問之,又知放與同知樞密院陳堯叟遊舊,令谕旨,且曰:『朕求茂異,以廣視聽,資治道。
如放終未樂仕,亦可遂其請也。
』放至中書,為宰臣言:『上虛懷待士,旰食憂民如此,放固不敢以羁束為念。
』宰臣以聞,诏遂不許其讓。
居數日,複召見,賜绯衣、象笏、犀帶、銀魚及禦制五言詩,又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
中謝日,賜酒食于學士院。
光寵之盛,前所未見也。
六年三月癸卯,左司谏、直昭文館種放再表乞暫歸故山。
诏許之。
丙午,特授起居舍人。
将行,宴餞于龍圖閣,又诏三館、秘閣官宴餞于瓊林苑。
上賜七言詩三章,在坐皆賦。
十月,上遣使就終南山撫問。
放圖其林泉居處以獻。
己未,召近臣觀之。
翌日,又遣使優诏,促其入觐。
放以疾未平為請,許之。
景德元年正月癸巳,遣中使賜種放茶藥。
十月壬午,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自終南山來朝。
上言歸山之久,請計月不受俸,特給之。
二年四月戊戌,幸龍圖閣,近臣畢集。
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與焉。
閱太宗禦書,又觀諸閣圖畫。
五月,以放為右谏議大夫。
放謝病乞遊嵩山,诏許之,仍命河南守臣常加存撫。
召對賜宴,賦詩餞行,恩禮甚厚。
九月辛未,遣中使赍诏撫問種放于終南山。
十二月甲午,放自嵩山來朝,對于龍圖閣。
三年四月,放有兄喪,賜告歸終南山,宴于龍圖閣。
上作詩賜放,侍臣皆賦。
放每至京師,秦、雍學徒多就而受業。
上面獎之,放頓首謝。
八月,種放既歸終南,教授山中,表求太宗禦書及經史音疏。
诏悉與之。
因謂輔臣曰:『近中使還,言放居草屋,食野菜荞麥而已。
如此淡薄,亦人所難能也。
』 四年十月甲辰,右谏議大夫種放複自終南山來朝,召之也。
上謂輔臣曰:『放比高尚其事。
每詢放,多有可采。
朝廷雖加爵秩而未能大用,即物議未厭。
』因令陳堯叟谕意,且曰:『朕慮放卷而懷之,能副朝旨,誠為美也。
』既而堯叟言:『放雲:自被聘召,及還谏署,無所補報,其幸已甚。
今主上聖明,朝無阙政,若更處之顯位,則重增其過矣。
』堯叟複手筆訊之,放答疏如前。
上乃遣内侍赍诏賜放,略曰:『卿宜體茲眷遇,罄乃誠明。
叙經國之大猷,述緻君之遠略。
盡形奏牍,以沃朕心,副涼德之倚毗,塞外朝之觀聽。
乃司樞務,式洽至公。
』放上表固讓。
上曰:『是能守分,益可嘉也。
』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給事中、判集賢院種放得告歸終南山。
是日召見,宴餞于龍圖閣。
上作詩賜放,命群臣皆賦,且制序。
杜鎬辭以素不屬文,诏令引名臣歸山故事。
鎬因誦《北山移文》,其意蓋譏放也。
明日,上出晁迥已下詩序示王旦等,因題品之,以迥詩及楊億、王曾序為優。
诏令别自繕寫送放,時論榮之。
三年正月,放歸終南山。
有使來自秦雍者,放答陳堯叟詩五章以聞。
上嘉之,謂宰相曰:『放隐居力學,嘗言古今殊時,不當背時效古,此最近于理。
』乃诏放赴阙。
放表乞賜告,上許之,诏答雲:『倘再召,勿複辭也。
』又作歌以賜,并赍衣服、器币,令京兆府每季遣幕職就山存問。
放為弟汶求官,即授秘書正字。
四年正月,給事中種放自終南山來朝。
二月,上躬祀汾陰後土。
三月,車駕西還至西京,令京兆府禁民采種放莊園。
四月甲辰朔,車駕至汾陰。
甲寅,給事中種放還終南山,賜宴賦詩如前例。
十一月,工部侍郎種放屢至阙下,俄複還山。
人有贻書嘲其出處之迹,且勸以亟辭祿仕,居岩谷。
放不答。
放終身不娶,尤惡嚣雜,故京城賜第,為擇僻處。
然祿賜既優,晚間頗飾輿服。
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溥[1]。
亦有強市者,遂緻争訟,門人族屬依倚恣橫。
王嗣宗之出守長安,始甚敬放。
放被酒稍倨,嗣宗怒
辭以疾,不至。
放七歲能屬文,沈默高潔,與其母偕隐豹林谷中,以講習為業,學者多從之。
得束脩以養母,母亦樂道。
薄滋味,善辟谷。
會陝西轉運使宋維翰言放才行,诏使徵之。
其母恚曰:『常勸汝勿聚徒講學。
身既隐矣,何用文為?果為人知,不得安處。
我将棄汝,深入窮山矣!』放遂稱疾不起。
其母盡取筆硯焚之,與放轉居窮僻,人迹罕至。
上喜其高節,诏京兆府歲時存問,以錢三萬貫賜之,不奪其志。
《淡苑》載放事與國史不同,令從國史。
鹹平元年九月,豹林谷隐士種放母死,貧不克葬,遣僮奴告于翰林學士宋湜等。
湜與錢若水、王禹偁同上言:『放,先帝嘗加召命。
今無以葬母,欲行私觌,是掠朝廷之美也。
』壬申,賜放束帛、缗錢。
四年三月,兵部尚書張齊賢上言:『終南山處士種放守道遺榮,孝行純至。
栖遲衡泌,僅二十年。
願以備賢良方正之舉。
』乃賜放诏及裝錢五萬,令京兆府遣官詣山,備禮發遣。
放辭疾不至。
四年七月丙辰,遣使赍诏書,就終南山召種放赴阙,仍賜絹百疋、錢十萬。
先是,判永興軍張齊賢複條上放操行,請加旌贲,且言:『臣前在中書,親奉先帝德音,欲行不次之澤。
緣未知本末,不敢奏。
今茲出守,始熟其為人故也。
』 九月戊午,種放以幅巾入見于崇政殿。
命坐與語,詢以民政邊事。
放曰:『明王之治,愛民而已。
惟徐而化之。
』餘皆謙讓不對。
即日授左司谏、直昭文館,賜冠帶、袍笏,館于都亭驿,太官供膳。
上謂宰臣曰:『放亦有就祿仕意,且言迹孤。
朕谕以俟外班列,必見朝廷清肅,排擯之事,無敢為者。
賞一人可以勸天下矣。
』己酉,放表辭恩命。
上令宰臣召問之,又知放與同知樞密院陳堯叟遊舊,令谕旨,且曰:『朕求茂異,以廣視聽,資治道。
如放終未樂仕,亦可遂其請也。
』放至中書,為宰臣言:『上虛懷待士,旰食憂民如此,放固不敢以羁束為念。
』宰臣以聞,诏遂不許其讓。
居數日,複召見,賜绯衣、象笏、犀帶、銀魚及禦制五言詩,又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
中謝日,賜酒食于學士院。
光寵之盛,前所未見也。
六年三月癸卯,左司谏、直昭文館種放再表乞暫歸故山。
诏許之。
丙午,特授起居舍人。
将行,宴餞于龍圖閣,又诏三館、秘閣官宴餞于瓊林苑。
上賜七言詩三章,在坐皆賦。
十月,上遣使就終南山撫問。
放圖其林泉居處以獻。
己未,召近臣觀之。
翌日,又遣使優诏,促其入觐。
放以疾未平為請,許之。
景德元年正月癸巳,遣中使賜種放茶藥。
十月壬午,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自終南山來朝。
上言歸山之久,請計月不受俸,特給之。
二年四月戊戌,幸龍圖閣,近臣畢集。
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與焉。
閱太宗禦書,又觀諸閣圖畫。
五月,以放為右谏議大夫。
放謝病乞遊嵩山,诏許之,仍命河南守臣常加存撫。
召對賜宴,賦詩餞行,恩禮甚厚。
九月辛未,遣中使赍诏撫問種放于終南山。
十二月甲午,放自嵩山來朝,對于龍圖閣。
三年四月,放有兄喪,賜告歸終南山,宴于龍圖閣。
上作詩賜放,侍臣皆賦。
放每至京師,秦、雍學徒多就而受業。
上面獎之,放頓首謝。
八月,種放既歸終南,教授山中,表求太宗禦書及經史音疏。
诏悉與之。
因謂輔臣曰:『近中使還,言放居草屋,食野菜荞麥而已。
如此淡薄,亦人所難能也。
』 四年十月甲辰,右谏議大夫種放複自終南山來朝,召之也。
上謂輔臣曰:『放比高尚其事。
每詢放,多有可采。
朝廷雖加爵秩而未能大用,即物議未厭。
』因令陳堯叟谕意,且曰:『朕慮放卷而懷之,能副朝旨,誠為美也。
』既而堯叟言:『放雲:自被聘召,及還谏署,無所補報,其幸已甚。
今主上聖明,朝無阙政,若更處之顯位,則重增其過矣。
』堯叟複手筆訊之,放答疏如前。
上乃遣内侍赍诏賜放,略曰:『卿宜體茲眷遇,罄乃誠明。
叙經國之大猷,述緻君之遠略。
盡形奏牍,以沃朕心,副涼德之倚毗,塞外朝之觀聽。
乃司樞務,式洽至公。
』放上表固讓。
上曰:『是能守分,益可嘉也。
』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給事中、判集賢院種放得告歸終南山。
是日召見,宴餞于龍圖閣。
上作詩賜放,命群臣皆賦,且制序。
杜鎬辭以素不屬文,诏令引名臣歸山故事。
鎬因誦《北山移文》,其意蓋譏放也。
明日,上出晁迥已下詩序示王旦等,因題品之,以迥詩及楊億、王曾序為優。
诏令别自繕寫送放,時論榮之。
三年正月,放歸終南山。
有使來自秦雍者,放答陳堯叟詩五章以聞。
上嘉之,謂宰相曰:『放隐居力學,嘗言古今殊時,不當背時效古,此最近于理。
』乃诏放赴阙。
放表乞賜告,上許之,诏答雲:『倘再召,勿複辭也。
』又作歌以賜,并赍衣服、器币,令京兆府每季遣幕職就山存問。
放為弟汶求官,即授秘書正字。
四年正月,給事中種放自終南山來朝。
二月,上躬祀汾陰後土。
三月,車駕西還至西京,令京兆府禁民采種放莊園。
四月甲辰朔,車駕至汾陰。
甲寅,給事中種放還終南山,賜宴賦詩如前例。
十一月,工部侍郎種放屢至阙下,俄複還山。
人有贻書嘲其出處之迹,且勸以亟辭祿仕,居岩谷。
放不答。
放終身不娶,尤惡嚣雜,故京城賜第,為擇僻處。
然祿賜既優,晚間頗飾輿服。
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溥[1]。
亦有強市者,遂緻争訟,門人族屬依倚恣橫。
王嗣宗之出守長安,始甚敬放。
放被酒稍倨,嗣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