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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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利用具聞其語。

    及對,上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臣許之銀絹過多。

    』上曰:『幾何?』曰:『三十萬。

    』上不覺喜甚,故利用被賞特厚。

    遣内侍左班副都知閻承翰往德清軍規度修城。

    戊子,上作《回鑒詩》,命近臣和。

    幸北寨勞軍,召排陣使李繼隆、石保吉宴射行宮亭,鹹賜襲衣、金帶、鞍勒馬,仍舉酒屬之。

    繼隆等皆引滿,因再拜言曰:『契丹無名犯塞,此蓋将帥非才,緻勞陛下親駕戎辂,冒犯雪霜。

    當寇兵之深入也,群議皆務城守,若非決于宸斷,盡出禁衛骁卒陳于北郊,授以成算,則前日敵衆侵突,必不能戮彼渠魁,遏其壯勢。

    又寇兵之退走也,若會将襲逐,必立奇功。

    陛下複念其請盟,許其修好,安心息戰,示以好生,不令邀擊,開其歸路。

    臣等無以展尺寸之效。

    』上曰:『北方自古為患,傥思平憤恚,盡識殲除,則須日尋幹戈,歲有勞費。

    今得其畏威服義,息戰安民,甚慰朕懷,亦卿等之力也。

    』保吉進曰:『臣受命禦寇,雖上禀宸略,至于敵人侵突之際,分布行陣,指揮方略,皆出繼隆。

    』繼隆曰:『契丹之敗,并出聖謀。

    然宣力用心,躬率将士,臣不及保吉。

    』上曰:『将帥如此協和,共圖勳績,軍旅之事,朕複何憂?』北面諸州軍奏:偵得契丹北去,未即出寨,頗縱遊騎,騷擾鄉間。

    貝州、天雄軍居民驚移入郭。

    诏高陽關副部署曹璨帥所部取貝、冀路赴瀛州,以保州路部署、甯州防禦使張凝為沿邊巡檢安撫使,洛苑使、平州刺史李繼和副之,選天雄騎兵二萬為璨後繼以攝兵。

    寇敢肆劫掠,則所在合勢翦戮。

    仍遣使谕契丹以朝廷為民庶尚有驚擾,出兵巡撫之意。

    又賜王繼忠手诏,令告契丹:悉放所掠老幼。

    命澶州馬鋪小校華斌乘驿赍赴敵寨。

    己醜,免澶州将校每日起居,方移軍河内,就便董率故也。

    賜河東廣銳兵三十指揮缗錢[13],遣還本營。

    辛卯,诏王超等分三路,兵營在河南者,步騎萬人赴澶州,命李繼隆、石保吉領之;遣雷有終領所部兵還并州屯所。

    時王超等逗撓無功,惟有終赴援,威聲甚振,河北列城,賴以雄張雲。

    壬辰,赦河北諸州死罪以下。

    民經寇兵蹂踐者,給複二年。

    死事官吏,追錄子孫。

    癸巳,大宴于行宮。

    宰臣畢士安先以疾留京師,是日來朝。

    議者多言歲賂契丹三十萬為過厚,士安曰:『不如此,則彼所顧不重,和事恐不能久也。

    』甲午,車駕發澶州。

    大寒,賜道旁貧民襦袴。

    張凝等奏:率兵至貝、冀,敵人候騎各團結北去,不敢侵掠。

    偵得其主與其母已過定遠軍。

     乙未,華斌自敵寨還。

    王繼忠具奏:北朝已嚴禁樵采。

    仍乞诏張凝等無使傷殺北朝人騎。

    上謂輔臣曰:『昨傥徇群議,發大軍會石普、楊延朗所部屯布緣河諸州,邀其歸路,以精銳追蹑,腹背夾攻,則敵必颠沛矣。

    朕念矢石之下,殺傷者多,雖有成功,未能盡敵。

    自茲北寨常須益兵,河朔人民五日休息,況求結歡盟,已議俞允。

    若彼自渝盟約,複舉幹戈,因而誓衆,中外同憤,使其覆亡,諒亦未晚。

    今張凝等出兵襲逐,但欲絕其侵擾耳。

    』左右皆稱萬歲。

    延朗常言:『敵頓澶州,去北境千餘裡許,人馬罷乏,雖衆易敗。

    凡所剽掠,悉在馬上。

    願敕諸軍扼要路,掩殺彼兵,即幽、易數州,可襲取也。

    』奏入,不報。

    延朗獨帥所部兵抵北界,破古城,俘馘甚衆。

    李繼昌至北,群情感悅,館設之禮益厚。

    即遣其西上閤門使丁振奉誓來上。

    丁酉,車駕頓陳橋,振谒見行在所,賜宴令歸,遣曹利用送之境上。

    繼昌言:契丹頗遵用漢儀,然未能閑習,動成亵慢。

    上之人雖欲變改,而俗不可易也。

    張凝等言:契丹已出塞。

    凝等各歸屯。

    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寇準在澶州,每夕與知制诰楊億痛飲,讴歌諧谑,喧嘩達旦。

    上使人觇知之,喜曰:『得渠如此,吾複何憂乎?』時人比之謝安。

    既而曹利用與韓杞至行在議和,準初欲勿許,且畫策以進曰:『如此則可保百年無事[14],不然數十歲後,敵且生心矣。

    』上曰:『數十歲後,當有能捍禦之者。

    吾不忍生靈重困,姑聽其和可也。

    』準處分軍事或違上旨,及是謝曰:『使臣盡用诏令,茲事豈得速?』上笑而勞焉。

    辛醜,錄契丹誓書,頒河北、河東諸州軍始通和所緻書,皆以南、北朝冠國号之上。

    将作監丞王曾言:『如其國号契丹足矣。

    』上喜納之,然事已行,不果改。

    甲辰,改威虜軍曰廣信,靜戎軍曰安肅,破虜曰信安[15],平戎曰保定[16],甯邊曰永定,定遠曰永靜,定羌曰保德[17],平虜城曰肅甯。

    乙巳,以天雄軍钤轄、西上閤門使孫金照知軍府事。

    召王欽若歸阙。

    丁未,廢右隰州部署,置石隰緣邊都巡檢使,仍命汝州防禦使高文岯領之[18],西上閤門使張守恩為都監,領駐泊兵,俟河冰合[19],即往來巡察。

     校勘記 [1]深入 原本『深』字作墨丁,《長編》卷五十七亦阙此字。

    茲據文意補。

     [2]自定州 原本作『是定州』,句不通。

    據《長編》卷五十七改。

     [3]蕃賊 原本作『蕃部』,據《長編》卷五十七改。

     [4]敵兵 原本無此二字,據《長編》卷五十七補。

     [5]石隰州 《長編》卷五十八作『石隰路』。

     [6]楊劉渡 《長編》卷五十八作『楊流渡』。

     [7]衛州 原本作『衡州』,據《長編》卷五十八改。

    又『李重貴』,原本脫『貴』字,據《長編》同卷補。

     [8]帶禦器械 原本『禦』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八補。

     [9]本末不詳 原本『本末』與『不詳』間衍一墨丁,茲據《長編》卷五十八夾注删。

     [10]使捧以升殿 原本脫『使』字,據《長編》卷五十八補。

     [11]獎州 原本『獎』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八補。

     [12]又言 原本作『又言又言』,衍二字,據《長編》卷五十八删。

     [13]指揮 原本作『揮指』,據《長編》卷五十八乙正。

     [14]百年 原本脫『年』字,據《長編》卷五十八補。

     [15]信安 原本作『信平』,據《長編》卷五十八改。

     [16]平戎 原本作『安戎』,據《長編》卷五十八改。

     [17]保德 原本脫『保』字,據《長編》卷五十八補。

     [18]領之 原本『領』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八補。

     [19]俟河冰合 原本作『三河兵合』,據《長編》卷五十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