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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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官①貝納加·威特普坐在辦公室門口,抽着接骨木煙鬥。
坎伯蘭山脈高聳入雲,在午後的霧霭中呈現一片灰蒙蒙的藍色。
一隻花斑母雞高視闊步地走在“居留地”的大街上,楞楞磕磕地叫個不停。
①治安官:英美的一種地方官員,兼理司法事務;鄉村的瑣細案件由其判決執行,并有權頒發證書等。
路那頭傳來了車軸的吱呀聲,升騰起一蓬沙塵,接着出現了一輛牛車,車上坐着蘭西·比爾布羅和他的老婆。
牛車來到治安官的門前停住,兩人爬下車來。
蘭西是個六英尺高的瘦長漢子,長着淡褐色的皮膚和黃色的頭發。
山區的冷峻氣氛象一副甲胄似地罩着他全身。
女人穿花布衣服,瘦削的身段,攏上來的頭發,顯出莫名的不如意的神情。
這一切都透露出一絲對枉度青春的抗議。
治安官為了保持尊嚴,把雙腳伸進鞋子,然後挪一下地方,讓他們進屋。
“我們倆,”女人說,聲音仿佛寒風掃過松林,“要離婚。
”她瞅了蘭西一眼,看他是不是認為她對他倆的事情所作的陳述有破綻、含糊、規避、不公、或者偏袒自己的地方。
“離婚。
”蘭西嚴肅地點點頭,重複說。
“我們倆怎麼也不對勁兒。
住在山裡,即使夫妻和和好好,已經夠寂寞的,何況她在家裡不是象野貓似地氣勢洶洶,便是象号枭似地陰陰沉沉,男人憑什麼要跟她一起過日子。
” “那是什麼話,他自己是個沒出息的害人蟲,”女人并不十分激動地說,“老是跟那些無賴和販私酒的鬼混,喝了玉米燒酒就象挺屍那樣躺着,還養了一群讨厭的餓狗害得人家來喂!” “說真的,她老是摔鍋蓋,”蘭西還嘴說,“把滾水潑在坎伯蘭最好的浣熊獵狗身上,不肯做飯給男人吃,深更半夜還罵罵咧咧地唠叨個沒完,不讓人睡覺。
” “再說,他老是抗繳稅款,在山裡得了個二流子的名聲,晚上有誰還能好好睡覺?” 治安官從容不迫地着手執行任務。
他把唯一的椅子和一條木凳讓給了訴訟人,然後打開桌上的法令全書,細查索引。
沒多久,他擦擦眼鏡,把墨水瓶挪動了一下。
“法律和法令,”他開口說,“就本庭的權限而言,并沒有提到離婚的問題。
但是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根據憲法和金箴①,來而不往不是生意經。
如果治安官有權替人證婚,那麼很清楚,他也有權辦理離婚事宜。
本庭可以發給離婚證書,并由最高法院認可它的效力。
” ①金箴是指《新約·馬太福音》七章十二節和《路加福音》六章三十一節的“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這樣待人。
” 蘭西·比爾布羅從褲袋裡掏出一隻小小的煙草袋。
他在桌上抖出一張五元的鈔票。
“這是賣了一張熊皮和兩張狐皮換來的,”他聲明說,“我們的錢全在這兒了。
” “本庭辦理一件離婚案的費用,”治安官說,“是五塊錢。
”他裝出滿不在乎的樣子,把那張票子塞進粗呢坎肩的口袋裡。
他費了很大勁兒,花了不少心思,才把證書寫在半張大頁紙上,然後在另外半張上照抄一遍。
蘭西·比爾布羅和他的老婆靜聽他念那份将給他們以自由的文件: 為周知事,蘭西·比爾布羅及其妻子阿裡艾拉·比爾布羅今日親來本官面前議定,不論将來如何,雙方此後不再敬愛服從。
成立協議時,當事人神志清晰,身體健全。
按照本州治安和法律的尊嚴,特發給此離婚書為憑。
今後各不相涉,上帝鑒諸。
田納西州,比德蒙特縣, 治安官貝納加·威特普。
治安官正要把一份證書遞給蘭西
坎伯蘭山脈高聳入雲,在午後的霧霭中呈現一片灰蒙蒙的藍色。
一隻花斑母雞高視闊步地走在“居留地”的大街上,楞楞磕磕地叫個不停。
①治安官:英美的一種地方官員,兼理司法事務;鄉村的瑣細案件由其判決執行,并有權頒發證書等。
路那頭傳來了車軸的吱呀聲,升騰起一蓬沙塵,接着出現了一輛牛車,車上坐着蘭西·比爾布羅和他的老婆。
牛車來到治安官的門前停住,兩人爬下車來。
蘭西是個六英尺高的瘦長漢子,長着淡褐色的皮膚和黃色的頭發。
山區的冷峻氣氛象一副甲胄似地罩着他全身。
女人穿花布衣服,瘦削的身段,攏上來的頭發,顯出莫名的不如意的神情。
這一切都透露出一絲對枉度青春的抗議。
治安官為了保持尊嚴,把雙腳伸進鞋子,然後挪一下地方,讓他們進屋。
“我們倆,”女人說,聲音仿佛寒風掃過松林,“要離婚。
”她瞅了蘭西一眼,看他是不是認為她對他倆的事情所作的陳述有破綻、含糊、規避、不公、或者偏袒自己的地方。
“離婚。
”蘭西嚴肅地點點頭,重複說。
“我們倆怎麼也不對勁兒。
住在山裡,即使夫妻和和好好,已經夠寂寞的,何況她在家裡不是象野貓似地氣勢洶洶,便是象号枭似地陰陰沉沉,男人憑什麼要跟她一起過日子。
” “那是什麼話,他自己是個沒出息的害人蟲,”女人并不十分激動地說,“老是跟那些無賴和販私酒的鬼混,喝了玉米燒酒就象挺屍那樣躺着,還養了一群讨厭的餓狗害得人家來喂!” “說真的,她老是摔鍋蓋,”蘭西還嘴說,“把滾水潑在坎伯蘭最好的浣熊獵狗身上,不肯做飯給男人吃,深更半夜還罵罵咧咧地唠叨個沒完,不讓人睡覺。
” “再說,他老是抗繳稅款,在山裡得了個二流子的名聲,晚上有誰還能好好睡覺?” 治安官從容不迫地着手執行任務。
他把唯一的椅子和一條木凳讓給了訴訟人,然後打開桌上的法令全書,細查索引。
沒多久,他擦擦眼鏡,把墨水瓶挪動了一下。
“法律和法令,”他開口說,“就本庭的權限而言,并沒有提到離婚的問題。
但是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根據憲法和金箴①,來而不往不是生意經。
如果治安官有權替人證婚,那麼很清楚,他也有權辦理離婚事宜。
本庭可以發給離婚證書,并由最高法院認可它的效力。
” ①金箴是指《新約·馬太福音》七章十二節和《路加福音》六章三十一節的“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這樣待人。
” 蘭西·比爾布羅從褲袋裡掏出一隻小小的煙草袋。
他在桌上抖出一張五元的鈔票。
“這是賣了一張熊皮和兩張狐皮換來的,”他聲明說,“我們的錢全在這兒了。
” “本庭辦理一件離婚案的費用,”治安官說,“是五塊錢。
”他裝出滿不在乎的樣子,把那張票子塞進粗呢坎肩的口袋裡。
他費了很大勁兒,花了不少心思,才把證書寫在半張大頁紙上,然後在另外半張上照抄一遍。
蘭西·比爾布羅和他的老婆靜聽他念那份将給他們以自由的文件: 為周知事,蘭西·比爾布羅及其妻子阿裡艾拉·比爾布羅今日親來本官面前議定,不論将來如何,雙方此後不再敬愛服從。
成立協議時,當事人神志清晰,身體健全。
按照本州治安和法律的尊嚴,特發給此離婚書為憑。
今後各不相涉,上帝鑒諸。
田納西州,比德蒙特縣, 治安官貝納加·威特普。
治安官正要把一份證書遞給蘭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