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之四
關燈
小
中
大
先令統制孔彥威占堤劄寨,交兵至申酉間,金人退去。
辛醜,複來見陣,澤又遣權邦彥下冀州兵與彥威并力掩擊,是夜三更,金人拔寨退去。
」其記後事引趙甡之遺史曰:「範緻虛在陝州也,前軍出武關,由鄧州新興、渑池之間屯于千秋地場,僞河南尹高世由告急于粘罕,亦會金人将欲回軍,婁宿孛堇自伊陽直沖之,王師不備,遂棄辎重而奔,死者幾半,緻虛恐懼而遁。
」按,此條雲「我軍敗康王」雲雲,似不确。
▲帥府以宋華國靖獻夫人李氏及宮人十輩賜邦昌為後,令郎君等護送入宮。
邦昌宴犒之,令舊宮人清歌勸酒。
【見劄記。
】 △宋史卷四七五張邦昌傳:「初,邦昌僭居内庭,華國靖恭夫人李氏數以果實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
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擁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赩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甯殿,夜飾養女陳氏以進。
及邦昌還東府,李氏私送之,語斥乘輿。
帝聞,下李氏獄,詞服。
诏數邦昌罪,賜死潭州,李氏杖脊配車營務。
」按「華國靖獻」,此作「華國靖恭」。
▲十二日,又敗康王兵于南華,摧其将宗澤、權邦彥車陣。
帥府榜示各路雲,宋主父子眷屬并已北遷。
【見武功記。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壬寅條引趙甡之遺史曰:「初,劉浩在相州得戰車法,創造五兩,試之不可運。
業已造成,浩謂磁州宗澤好作為,輕聽信,乃告假往磁,以戰車绐曰,是車造一百五十兩,每一兩以二十五人守車,二十五人為左角,二十五人為右角,二十五人為前距,共四隊,凡一車用一百人,車一百五十兩,共享一萬五千人,願與直閣為先鋒,收複真定。
具畫車陣并所用人數、陣隊,為圖以獻。
澤喜,問浩所欲。
浩言,所阙者,衲襖耳,聞磁甚多,請随意之所欲數副。
澤資給之而去。
澤遂以浩所圖車陣稱見造成車一百五十兩,已募到民兵一萬五千人,結成陣隊,謀欲收複真定。
奏聞降付,朝廷壯之,取旨除澤秘閣修撰、河北民兵總管。
初實無一車也。
及元帥府分遣澤往開德駐劄,乃用浩車制,旋造之。
澤以開德城下之戰,金人退去,謂金人甚易與耳。
壬寅,領兵推戰車追襲,欲徑入京城下解圍,至衛南之北,逢見金人伏兵,接戰,金人佯敗,向東趨南華縣。
澤追至南華,遇金人,兩頭掩擊,官軍大敗。
戰車大而難運,推駕者苦之,一旦遇倉卒,皆委而去。
澤變易衣服,随敗兵隊中,夜奔走得脫,先鋒王孝忠中箭墜馬死。
」 又同條錄金人曉谕諸路榜雲:「契勘宋之道君、少主、皇後、妃已下,并已北遷……」按宋史卷二四高宗紀及宋俘記,宋二帝北遷在三月二十七日丁巳,此乃慌稱也。
▲十三日,開封府申解金銀表緞并郓王姬王氏至劉家寺。
王氏自盡,年十六。
【見日錄。
】 △靖康紀聞: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金人督責金銀表段益峻,官司征催莫敢少怠。
又散榜逐坊巷,其戶口單名及所攤認數,委本廂地分分頭催督,急如星火。
小民應之而不問,官司亦無如之何。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五是日雲:「令邵溥同所差郎官四員管勾南熏門下交納物色。
」 ▲□□□□□□□□□□□□□□□□□□□□□□□□□□□□□□□□□【□□□】 十五日,張邦昌至青城寨求減歲币,止搜括,緩遷都,存陵廟,許之。
【見随筆。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五日乙巳條雲:「邦昌是日出軍前見二元帥緻謝。
既至,迎接殿下,相揖以升,緻賓主之禮。
酒三行,面議七事,如不毀趙氏宗廟、陵寝,減金帛數,存留樓橹,俟江甯府修繕畢日遷都之類,皆允。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是日雲:「邦昌詣青城謝二帥。
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緻賓主之禮。
酒三行,邦昌請不毀趙氏陵廟,罷括金銀,存留樓橹,借東都三年,乞班師,降号稱帝,借金銀犒賞,凡七事,敵皆許之。
」 ▲十八日,得阿懶報河北無警,二帥令諸軍戒裝。
張邦昌請宴二帥于宋宮,設也馬、斜保往代。
【見閑談。
】 △十九日,康王軍破我洛陽,高世則被害。
【見武功記。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九日己酉引趙甡之遺史曰:「初,京城失守,金人以前知澤州高世由請于朝廷,使為河南尹,以蕭慶領萬騎佐之。
婁宿孛堇沖散勤王之師也,前軍統制翟興者,河南人,探知地理,聞世由之怠,出其不意,與族弟進提步卒數百,卷甲,夜潛入洛陽,擒世由,斬之。
」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記其事亦作「世由」,作「世則」者顯誤。
▲二十一日,宋少帝谕王時雍、徐秉哲雲,社稷、山河素為大臣所誤,今日使我父子離散,追念痛心,悔恨何及?以治行阙少廚中所用什物,煩于左藏庫支錢三千貫收買,津運至此。
早晚成行,請勉事新君,無念舊主。
【見筆記。
】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記此事在二十二日壬子,文字與此略同。
靖康紀聞、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記此事皆在二十三日癸醜。
系年要錄雲:「癸醜,淵聖皇帝以手劄付徐秉哲曰:『祖宗創業幾二百年矣,宗廟社稷,一朝傾危,父子宗族,不能自保,皆因諸公相誤,追念痛心,悔恨何及?見已治行,阙少廚中所用什物,煩于左藏庫支三千缗,收買津發。
非晚成行,勉事新君,無念舊主。
某上徐尹。
』士庶傳聞,血淚并路。
」按其下李心傳有注雲:「手劄以實錄及丁特起泣血等書參修。
實錄雲,上三以親劄付王時雍、徐秉哲。
泣血錄雲,手劄末雲,前宋趙某上王、徐二公。
而臣家藏圍城中手記,則但雲某上徐尹,蓋秉哲本尹開封故也……」 ▲二十二日,帥府贈太上銀三千兩、表緞四端、火燎頭籠四具。
【見憤談。
】 二十三日,邦昌乞還馮澥、曹輔、汪藻、譚世績、孫觌、徐天民、蘇餘慶、郭仲荀、沈晦、路允迪、黃夏卿,二帥察其庸懦,遣還。
又乞還諸王夫人、諸帝姬,不許。
【見随筆。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癸醜條引張邦昌與二酋書雲:「『比膺诏冊,獲撫邦封,載惟草創之初,方賴臣鄰之助,顧羣臣之全阙,緻庶務之悉隳。
徒以菲材托于人上,何以仰承殊渥,外敉多虞,若涉洪川,罔知攸濟。
茲冒陳于危懇,蓋深恃于眷私。
所冀垂矜,必蒙賜可。
竊以左丞馮澥,國之老成;管軍郭仲荀,衆所推許,傥還職任,俾贊時艱,必能系多士之心,有以副萬夫之望。
此外臣僚等,或因扈從前帝,或緣差往軍前。
如[非]台意欲留之人,乞下恩慈遣還,則庸疏之質既得助于衆賢,報稱之衷敢忘懷于大惠,尚祈英鑒,俯亮愚誠。
』金人得書,遂遣左丞馮澥、簽書樞密院事曹輔、太常少卿汪藻、禮部侍郎譚世績、中書舍人孫觌,及徐天民、蘇餘慶、郭仲荀、沈晦、黃夏卿等還。
」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是日亦載此事,文字略有異同。
▲二十四日,帥府歸香雲帝姬、金兒帝姬、仙郎帝姬三喪,宋臣十一人、婦稚三千人入城。
二十五日,傳檄四方:令諸軍于二十八日下城。
二十六日,遣多昂幟烈率兵二萬押送宗室、驸馬家屬三千餘人及金銀表緞車北歸。
【見武功記。
】 △靖康紀聞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傳聞金人前軍啟行」。
按「傳檄四方」,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在是月二十六日丙辰條雲:「二十六日丙辰,軍前傳元帥台令,諸軍二十八日下城。
以檄書數百道付邦昌,傳谕四方。
其檄雲:『十三人鼓舞登城,百萬師号呼請命。
』」 ▲遣還鄭後家屬。
【見秘錄。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戊午條引靖康遺錄曰:「是日,有番使送太後家屬入城。
其番使至省說雲,二十七日,粘罕請上皇相見,上皇乘轎子至寨門下轎,着紫道服,戴逍遙巾,趨而入至幕次,粘罕出迎入帳中坐。
良久,上皇起白粘罕雲,老夫得罪,合當北遷,但帝姬下嫁者,敢乞留,荷大惠也。
粘罕不答。
有頃,鄭皇後自外至,啟粘罕雲,臣妾得罪,自合從上皇北遷,但臣妾家屬不預朝事,敢乞留下。
粘罕點頭許之。
至今日,果送太後家屬入城。
番使又笑雲,太後善言辭,進退有法,容止雅麗,故元帥許其請。
」其事在二十八日,與二十六日異,疑此處誤。
▲二十七日,守城千戶陸笃诜殺其兄尚富皂。
尚守南熏門,踞大宅,淫及陸所掠女,陸殺兄遁。
宗姬、宗婦十七人在所掠中,遂歸寨。
夜,宋廢帝望城奠别,伏地大哭,天地為愁,城震有聲。
【見随筆。
】 △南渡錄卷四阿計替傳:「靖康二年,随斡離不圍京城,城陷,随斡離不入城,領人打掠财物女子。
斡離不子尚敷皂随行,凡抉女子到者,若尋常女子則分與左右親族,若皇族中及色美者,即賜與尚敷皂。
皂有弟陸笃诜,年尚幼,每見女子,必就其父母求之。
不與,又向尚敷皂求之。
一日,伺皂醉,殺之,盡取其女子絕色者出奔。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建炎元年三月丁巳(即二十七)條雲:「金右副元帥宗傑退師,道君太上皇帝北遷。
自滑州路進,後妃、諸王以下皆從……邦昌法駕缟素,率百官詣五嶽觀遙辭二帝,邦昌恸哭,百官軍民皆哭,有号絕不能起者。
」按靖康要錄卷一六所載與此同,靖康紀聞亦同,唯三朝北盟會編謂其事在二十八日。
▲□□□□□□□□□□□□□□□□□□□□□□□□□□□□□□□□□□□□□□□□□□□□□□□□□【□□□】 二十八日,帥府贻書邦昌,減歲币一百萬貫、銀絹二十萬疋兩。
【見武功記。
】 △大金吊伐錄卷四與楚減免銀絹錢書:「天會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固倫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謹緻書于大楚皇帝阙下:會驗宋時,除依遼國舊例,歲輸銀絹五十萬兩疋外,别納錢一百萬貫,初以代燕地所出。
今若依例輸納,且念地既分割,民有凋弊,特免錢一百萬貫,減放銀絹二十萬兩疋,每年隻議納三十萬兩疋,銀絹各半其數,亦依舊例交割。
布此悃悰,冀為照察。
專奉陳達,不宣,謹白。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載此書在二十八日,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同,疑吊伐錄日期有誤。
▲黎明,宋太上等抵劉家寨,國相馳馬至雲:「有诏見立張邦昌為楚帝。
古無不亡之國,想宜領會。
趙佶與太祖皇帝先立盟好,今知悔禍,可封為天水郡王;趙桓可封為天水郡公。
妻子相随,服飾不改,用示厚恩。
」又指揮元帥府,叛逆趙構母韋氏,妻邢氏、田氏、姜氏,先遣入京禁押,所貢宋俘趙■〈木英〉、趙梴及趙楷妻朱氏,趙材妻徐氏,馳速來朝,用别誠僞,餘贍養燕山,另候指揮。
二帥即遣真珠大王及千戶國祿多、阿替計率騎兵五千監押去。
二皇子供太上飯,太上雲:「罪皆在我,請留靖康,封畀小郡。
諸王、王妃、帝姬、驸馬不與朝政,請免發遣。
」皇子曰:「朝命不可違,此去放心,必得安樂。
」□□□□□□□□□□□□□□□□□□□□□□□□□□□□□□□□□□□□□□□□□午後,令王妃、帝姬出見父母、夫壻,抵暮即令歸幕。
幕後為财貨幕,留道宗夫婦宿;前為飲宴幕,留諸王、驸馬宿,聲息相聞。
□□□□□□□□□□□□□□□□□□□□□□□□□□□□□□□□□□□□□□□□□三鼓起程,分作七軍:從官赀重在二軍,太上、諸王、驸馬在三軍,鄭後宮屬在四軍,王妃、帝姬在五軍。
額魯觀、蕭慶為都押使,車八百六十餘輛。
【見劄記、閑談、随筆。
】 △按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六年八月「丁醜,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于幹元殿。
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
是日,告于太祖廟。
」又同書卷四熙宗紀:皇統元年二月「乙酉,改封海濱王耶律延禧為豫王,昏德公趙佶天水郡王,重昏侯趙桓為天水郡公。
」則宋二帝其封當在北遷之後,抑或先有王、公之封,史未載。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九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己未引曹勳北狩聞見錄雲:「四月初一日絕早,分路轉城北去,到劉家寺東寨内約飯上皇,初見二太子,又要皇後已下嫔妃、諸王、帝姬皆出見,席地坐定,遣王汭譯奏曰:自古聖賢之君,無過堯舜,猶有揖遜歸于有德,曆代革運底事,想上皇心下煞會得。
本國比取契丹,所得嫔妃兒女盡分配諸軍充賞。
以上皇昔有海上之德甚厚,今盡令兒女相随,服色、官職一皆如故。
因勸酒曰,事有遠近,但且放心,必有快活。
時上皇緻謝曰……兩朝主盟,惟某獲罪,非将相之過,實某罪在天,故請以一身少答天譴,願不及他人。
」又同條引靖康遺錄雲:「二帝之行也,不得相見。
分為四處:上皇與泗、景、肅諸王;上與燕、越二王及皇太子;大長帝姬從鄭皇後;帝姬、諸王從朱皇後;諸驸馬别為一處,以鐵騎驅擁而去。
」 南渡錄卷四阿計替傳:「其後三月間,車駕出城,斡離不謂阿計替曰:,我昨日與元帥說及,叫你随南國官家前往燕京。
』次日,斡離不引阿計替見粘罕,粘罕呼曰:『你是南州鐵立熾憾之兄乎?』曰:『然。
』曰:『叫汝押送趙某父子并他二妻前往燕京,在路小心。
』因令趁千戶同去。
」 呻吟語:「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啟跸,共車八百六十餘兩,發自劉家寺。
夜宿封邱界,太上以下及虜酋毳帳二,布棚四十八為一圍;鄭後以下及虜酋蕭慶毳帳三,布棚八十八為一圍,皆有館伴朝夕起居;帝姬以下及虜酋斡離不毳帳五,布棚十二為一圍。
」 ▲四月一日,國相退師,分作五起:寶山大王押朱後一起,固新押貢女三千人二起,達赉押工役三千家三起,高慶裔押少主四起,從河東路進發。
【見秘錄。
】 △按宋俘記金兵撤退凡七起:「首起宗室、貴戚男丁二千二百餘人,婦女三千四百餘人,濮王、晉康平原、和義、永甯四郡王皆預焉,都統阇母押解。
」「二起昏德妻韋氏,相國、建安兩子,郓、康兩王妻妾,富金、嬛嬛兩帝姬,郓、康兩王女,共三十五人,真珠大王設野母、蓋天大王賽裡、千戶國祿、千戶阿替計押解。
」「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寶山大王斜保、蓋天大王賽裡押解。
」「四起昏德公、燕、越、郓、肅、景、濟、益、莘、徐、沂、和信十一王,安康、廣平二郡王、瀛、嘉、溫、英、儀、昌、潤、韓八國公、諸皇孫、驸馬、昏德妻妾、奴婢,共一千九百四十餘人,萬戶額魯觀、左司蕭慶、孛堇葛思美押解。
」「五起帝姬、王妃等一百有三人,侍女一百四十二人,二皇子元帥斡離不押解。
」「六起貢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監軍固新、左監軍達赉押解。
」「七起重昏侯、太子祁王、纓絡帝姬及從官十二人、侍女一百四十四人,國相元帥粘沒喝、右司高慶裔、都統餘睹押解。
」所雲監押對象及押解人均同,所雲「五起」者,蓋隻雲「國相退師」而言。
▲二月初七日「斬以殉」下「王妃帝姬六人」止,外父曹氏本缺,李堯臣家藏本不缺。
初十日「王妃帝姬九人」下,李本雲:「獨一婦不從,二太子曰:『汝是千錠金買來,敢不從!』婦曰:『誰所賣?誰得金?』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約,準犒軍金。
』婦曰:『誰須犒軍,誰令抵準,我身豈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宮女數千,取諸民間,尚非抵準?今既失國,汝即民婦,循例入貢,亦是本分。
況屬抵準,不愈汝家徒取?』婦言塞氣恧,随侍小奄屢喚娘娘自重。
婦不自主,小奄遂自刎。
朱姓貴名,年十三。
見劄記。
」曹本缺。
二十三日曹本多「複收金七萬五千兩、銀一百十五萬五千兩、表緞四萬八十四疋」二十七字(按實是二十五字),李本無。
三月十九日下,李本多「二十日解到景王寵姬曹氏,仍遣歸。
見劄記」十七字,曹本同。
二十九日所貢宋俘下,李本雲「先令帝姬趙富金、趙嬛嬛及疑似之趙■〈木英〉」雲雲,曹本缺。
此本及曹本皆複鈔,李本在金所錄,較核。
鹹淳丁卯 耐庵校
辛醜,複來見陣,澤又遣權邦彥下冀州兵與彥威并力掩擊,是夜三更,金人拔寨退去。
」其記後事引趙甡之遺史曰:「範緻虛在陝州也,前軍出武關,由鄧州新興、渑池之間屯于千秋地場,僞河南尹高世由告急于粘罕,亦會金人将欲回軍,婁宿孛堇自伊陽直沖之,王師不備,遂棄辎重而奔,死者幾半,緻虛恐懼而遁。
」按,此條雲「我軍敗康王」雲雲,似不确。
▲帥府以宋華國靖獻夫人李氏及宮人十輩賜邦昌為後,令郎君等護送入宮。
邦昌宴犒之,令舊宮人清歌勸酒。
【見劄記。
】 △宋史卷四七五張邦昌傳:「初,邦昌僭居内庭,華國靖恭夫人李氏數以果實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
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擁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赩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甯殿,夜飾養女陳氏以進。
及邦昌還東府,李氏私送之,語斥乘輿。
帝聞,下李氏獄,詞服。
诏數邦昌罪,賜死潭州,李氏杖脊配車營務。
」按「華國靖獻」,此作「華國靖恭」。
▲十二日,又敗康王兵于南華,摧其将宗澤、權邦彥車陣。
帥府榜示各路雲,宋主父子眷屬并已北遷。
【見武功記。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壬寅條引趙甡之遺史曰:「初,劉浩在相州得戰車法,創造五兩,試之不可運。
業已造成,浩謂磁州宗澤好作為,輕聽信,乃告假往磁,以戰車绐曰,是車造一百五十兩,每一兩以二十五人守車,二十五人為左角,二十五人為右角,二十五人為前距,共四隊,凡一車用一百人,車一百五十兩,共享一萬五千人,願與直閣為先鋒,收複真定。
具畫車陣并所用人數、陣隊,為圖以獻。
澤喜,問浩所欲。
浩言,所阙者,衲襖耳,聞磁甚多,請随意之所欲數副。
澤資給之而去。
澤遂以浩所圖車陣稱見造成車一百五十兩,已募到民兵一萬五千人,結成陣隊,謀欲收複真定。
奏聞降付,朝廷壯之,取旨除澤秘閣修撰、河北民兵總管。
初實無一車也。
及元帥府分遣澤往開德駐劄,乃用浩車制,旋造之。
澤以開德城下之戰,金人退去,謂金人甚易與耳。
壬寅,領兵推戰車追襲,欲徑入京城下解圍,至衛南之北,逢見金人伏兵,接戰,金人佯敗,向東趨南華縣。
澤追至南華,遇金人,兩頭掩擊,官軍大敗。
戰車大而難運,推駕者苦之,一旦遇倉卒,皆委而去。
澤變易衣服,随敗兵隊中,夜奔走得脫,先鋒王孝忠中箭墜馬死。
」 又同條錄金人曉谕諸路榜雲:「契勘宋之道君、少主、皇後、妃已下,并已北遷……」按宋史卷二四高宗紀及宋俘記,宋二帝北遷在三月二十七日丁巳,此乃慌稱也。
▲十三日,開封府申解金銀表緞并郓王姬王氏至劉家寺。
王氏自盡,年十六。
【見日錄。
】 △靖康紀聞: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金人督責金銀表段益峻,官司征催莫敢少怠。
又散榜逐坊巷,其戶口單名及所攤認數,委本廂地分分頭催督,急如星火。
小民應之而不問,官司亦無如之何。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五是日雲:「令邵溥同所差郎官四員管勾南熏門下交納物色。
」 ▲□□□□□□□□□□□□□□□□□□□□□□□□□□□□□□□□□【□□□】 十五日,張邦昌至青城寨求減歲币,止搜括,緩遷都,存陵廟,許之。
【見随筆。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五靖康二年三月十五日乙巳條雲:「邦昌是日出軍前見二元帥緻謝。
既至,迎接殿下,相揖以升,緻賓主之禮。
酒三行,面議七事,如不毀趙氏宗廟、陵寝,減金帛數,存留樓橹,俟江甯府修繕畢日遷都之類,皆允。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是日雲:「邦昌詣青城謝二帥。
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緻賓主之禮。
酒三行,邦昌請不毀趙氏陵廟,罷括金銀,存留樓橹,借東都三年,乞班師,降号稱帝,借金銀犒賞,凡七事,敵皆許之。
」 ▲十八日,得阿懶報河北無警,二帥令諸軍戒裝。
張邦昌請宴二帥于宋宮,設也馬、斜保往代。
【見閑談。
】 △十九日,康王軍破我洛陽,高世則被害。
【見武功記。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九日己酉引趙甡之遺史曰:「初,京城失守,金人以前知澤州高世由請于朝廷,使為河南尹,以蕭慶領萬騎佐之。
婁宿孛堇沖散勤王之師也,前軍統制翟興者,河南人,探知地理,聞世由之怠,出其不意,與族弟進提步卒數百,卷甲,夜潛入洛陽,擒世由,斬之。
」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記其事亦作「世由」,作「世則」者顯誤。
▲二十一日,宋少帝谕王時雍、徐秉哲雲,社稷、山河素為大臣所誤,今日使我父子離散,追念痛心,悔恨何及?以治行阙少廚中所用什物,煩于左藏庫支錢三千貫收買,津運至此。
早晚成行,請勉事新君,無念舊主。
【見筆記。
】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記此事在二十二日壬子,文字與此略同。
靖康紀聞、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記此事皆在二十三日癸醜。
系年要錄雲:「癸醜,淵聖皇帝以手劄付徐秉哲曰:『祖宗創業幾二百年矣,宗廟社稷,一朝傾危,父子宗族,不能自保,皆因諸公相誤,追念痛心,悔恨何及?見已治行,阙少廚中所用什物,煩于左藏庫支三千缗,收買津發。
非晚成行,勉事新君,無念舊主。
某上徐尹。
』士庶傳聞,血淚并路。
」按其下李心傳有注雲:「手劄以實錄及丁特起泣血等書參修。
實錄雲,上三以親劄付王時雍、徐秉哲。
泣血錄雲,手劄末雲,前宋趙某上王、徐二公。
而臣家藏圍城中手記,則但雲某上徐尹,蓋秉哲本尹開封故也……」 ▲二十二日,帥府贈太上銀三千兩、表緞四端、火燎頭籠四具。
【見憤談。
】 二十三日,邦昌乞還馮澥、曹輔、汪藻、譚世績、孫觌、徐天民、蘇餘慶、郭仲荀、沈晦、路允迪、黃夏卿,二帥察其庸懦,遣還。
又乞還諸王夫人、諸帝姬,不許。
【見随筆。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癸醜條引張邦昌與二酋書雲:「『比膺诏冊,獲撫邦封,載惟草創之初,方賴臣鄰之助,顧羣臣之全阙,緻庶務之悉隳。
徒以菲材托于人上,何以仰承殊渥,外敉多虞,若涉洪川,罔知攸濟。
茲冒陳于危懇,蓋深恃于眷私。
所冀垂矜,必蒙賜可。
竊以左丞馮澥,國之老成;管軍郭仲荀,衆所推許,傥還職任,俾贊時艱,必能系多士之心,有以副萬夫之望。
此外臣僚等,或因扈從前帝,或緣差往軍前。
如[非]台意欲留之人,乞下恩慈遣還,則庸疏之質既得助于衆賢,報稱之衷敢忘懷于大惠,尚祈英鑒,俯亮愚誠。
』金人得書,遂遣左丞馮澥、簽書樞密院事曹輔、太常少卿汪藻、禮部侍郎譚世績、中書舍人孫觌,及徐天民、蘇餘慶、郭仲荀、沈晦、黃夏卿等還。
」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是日亦載此事,文字略有異同。
▲二十四日,帥府歸香雲帝姬、金兒帝姬、仙郎帝姬三喪,宋臣十一人、婦稚三千人入城。
二十五日,傳檄四方:令諸軍于二十八日下城。
二十六日,遣多昂幟烈率兵二萬押送宗室、驸馬家屬三千餘人及金銀表緞車北歸。
【見武功記。
】 △靖康紀聞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傳聞金人前軍啟行」。
按「傳檄四方」,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六在是月二十六日丙辰條雲:「二十六日丙辰,軍前傳元帥台令,諸軍二十八日下城。
以檄書數百道付邦昌,傳谕四方。
其檄雲:『十三人鼓舞登城,百萬師号呼請命。
』」 ▲遣還鄭後家屬。
【見秘錄。
】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戊午條引靖康遺錄曰:「是日,有番使送太後家屬入城。
其番使至省說雲,二十七日,粘罕請上皇相見,上皇乘轎子至寨門下轎,着紫道服,戴逍遙巾,趨而入至幕次,粘罕出迎入帳中坐。
良久,上皇起白粘罕雲,老夫得罪,合當北遷,但帝姬下嫁者,敢乞留,荷大惠也。
粘罕不答。
有頃,鄭皇後自外至,啟粘罕雲,臣妾得罪,自合從上皇北遷,但臣妾家屬不預朝事,敢乞留下。
粘罕點頭許之。
至今日,果送太後家屬入城。
番使又笑雲,太後善言辭,進退有法,容止雅麗,故元帥許其請。
」其事在二十八日,與二十六日異,疑此處誤。
▲二十七日,守城千戶陸笃诜殺其兄尚富皂。
尚守南熏門,踞大宅,淫及陸所掠女,陸殺兄遁。
宗姬、宗婦十七人在所掠中,遂歸寨。
夜,宋廢帝望城奠别,伏地大哭,天地為愁,城震有聲。
【見随筆。
】 △南渡錄卷四阿計替傳:「靖康二年,随斡離不圍京城,城陷,随斡離不入城,領人打掠财物女子。
斡離不子尚敷皂随行,凡抉女子到者,若尋常女子則分與左右親族,若皇族中及色美者,即賜與尚敷皂。
皂有弟陸笃诜,年尚幼,每見女子,必就其父母求之。
不與,又向尚敷皂求之。
一日,伺皂醉,殺之,盡取其女子絕色者出奔。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建炎元年三月丁巳(即二十七)條雲:「金右副元帥宗傑退師,道君太上皇帝北遷。
自滑州路進,後妃、諸王以下皆從……邦昌法駕缟素,率百官詣五嶽觀遙辭二帝,邦昌恸哭,百官軍民皆哭,有号絕不能起者。
」按靖康要錄卷一六所載與此同,靖康紀聞亦同,唯三朝北盟會編謂其事在二十八日。
▲□□□□□□□□□□□□□□□□□□□□□□□□□□□□□□□□□□□□□□□□□□□□□□□□□【□□□】 二十八日,帥府贻書邦昌,減歲币一百萬貫、銀絹二十萬疋兩。
【見武功記。
】 △大金吊伐錄卷四與楚減免銀絹錢書:「天會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固倫伊拉齊貝勒左副元帥、皇子右副元帥謹緻書于大楚皇帝阙下:會驗宋時,除依遼國舊例,歲輸銀絹五十萬兩疋外,别納錢一百萬貫,初以代燕地所出。
今若依例輸納,且念地既分割,民有凋弊,特免錢一百萬貫,減放銀絹二十萬兩疋,每年隻議納三十萬兩疋,銀絹各半其數,亦依舊例交割。
布此悃悰,冀為照察。
專奉陳達,不宣,謹白。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載此書在二十八日,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同,疑吊伐錄日期有誤。
▲黎明,宋太上等抵劉家寨,國相馳馬至雲:「有诏見立張邦昌為楚帝。
古無不亡之國,想宜領會。
趙佶與太祖皇帝先立盟好,今知悔禍,可封為天水郡王;趙桓可封為天水郡公。
妻子相随,服飾不改,用示厚恩。
」又指揮元帥府,叛逆趙構母韋氏,妻邢氏、田氏、姜氏,先遣入京禁押,所貢宋俘趙■〈木英〉、趙梴及趙楷妻朱氏,趙材妻徐氏,馳速來朝,用别誠僞,餘贍養燕山,另候指揮。
二帥即遣真珠大王及千戶國祿多、阿替計率騎兵五千監押去。
二皇子供太上飯,太上雲:「罪皆在我,請留靖康,封畀小郡。
諸王、王妃、帝姬、驸馬不與朝政,請免發遣。
」皇子曰:「朝命不可違,此去放心,必得安樂。
」□□□□□□□□□□□□□□□□□□□□□□□□□□□□□□□□□□□□□□□□□午後,令王妃、帝姬出見父母、夫壻,抵暮即令歸幕。
幕後為财貨幕,留道宗夫婦宿;前為飲宴幕,留諸王、驸馬宿,聲息相聞。
□□□□□□□□□□□□□□□□□□□□□□□□□□□□□□□□□□□□□□□□□三鼓起程,分作七軍:從官赀重在二軍,太上、諸王、驸馬在三軍,鄭後宮屬在四軍,王妃、帝姬在五軍。
額魯觀、蕭慶為都押使,車八百六十餘輛。
【見劄記、閑談、随筆。
】 △按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六年八月「丁醜,以宋二庶人素服見太祖廟,遂入于幹元殿。
封其父昏德公、子重昏侯。
是日,告于太祖廟。
」又同書卷四熙宗紀:皇統元年二月「乙酉,改封海濱王耶律延禧為豫王,昏德公趙佶天水郡王,重昏侯趙桓為天水郡公。
」則宋二帝其封當在北遷之後,抑或先有王、公之封,史未載。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九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己未引曹勳北狩聞見錄雲:「四月初一日絕早,分路轉城北去,到劉家寺東寨内約飯上皇,初見二太子,又要皇後已下嫔妃、諸王、帝姬皆出見,席地坐定,遣王汭譯奏曰:自古聖賢之君,無過堯舜,猶有揖遜歸于有德,曆代革運底事,想上皇心下煞會得。
本國比取契丹,所得嫔妃兒女盡分配諸軍充賞。
以上皇昔有海上之德甚厚,今盡令兒女相随,服色、官職一皆如故。
因勸酒曰,事有遠近,但且放心,必有快活。
時上皇緻謝曰……兩朝主盟,惟某獲罪,非将相之過,實某罪在天,故請以一身少答天譴,願不及他人。
」又同條引靖康遺錄雲:「二帝之行也,不得相見。
分為四處:上皇與泗、景、肅諸王;上與燕、越二王及皇太子;大長帝姬從鄭皇後;帝姬、諸王從朱皇後;諸驸馬别為一處,以鐵騎驅擁而去。
」 南渡錄卷四阿計替傳:「其後三月間,車駕出城,斡離不謂阿計替曰:,我昨日與元帥說及,叫你随南國官家前往燕京。
』次日,斡離不引阿計替見粘罕,粘罕呼曰:『你是南州鐵立熾憾之兄乎?』曰:『然。
』曰:『叫汝押送趙某父子并他二妻前往燕京,在路小心。
』因令趁千戶同去。
」 呻吟語:「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黎明,太上啟跸,共車八百六十餘兩,發自劉家寺。
夜宿封邱界,太上以下及虜酋毳帳二,布棚四十八為一圍;鄭後以下及虜酋蕭慶毳帳三,布棚八十八為一圍,皆有館伴朝夕起居;帝姬以下及虜酋斡離不毳帳五,布棚十二為一圍。
」 ▲四月一日,國相退師,分作五起:寶山大王押朱後一起,固新押貢女三千人二起,達赉押工役三千家三起,高慶裔押少主四起,從河東路進發。
【見秘錄。
】 △按宋俘記金兵撤退凡七起:「首起宗室、貴戚男丁二千二百餘人,婦女三千四百餘人,濮王、晉康平原、和義、永甯四郡王皆預焉,都統阇母押解。
」「二起昏德妻韋氏,相國、建安兩子,郓、康兩王妻妾,富金、嬛嬛兩帝姬,郓、康兩王女,共三十五人,真珠大王設野母、蓋天大王賽裡、千戶國祿、千戶阿替計押解。
」「三起重昏妻妾、珠珠帝姬、柔嘉公主,共三十七人,寶山大王斜保、蓋天大王賽裡押解。
」「四起昏德公、燕、越、郓、肅、景、濟、益、莘、徐、沂、和信十一王,安康、廣平二郡王、瀛、嘉、溫、英、儀、昌、潤、韓八國公、諸皇孫、驸馬、昏德妻妾、奴婢,共一千九百四十餘人,萬戶額魯觀、左司蕭慶、孛堇葛思美押解。
」「五起帝姬、王妃等一百有三人,侍女一百四十二人,二皇子元帥斡離不押解。
」「六起貢女三千一百八十人,諸色目三千四百十二人,右監軍固新、左監軍達赉押解。
」「七起重昏侯、太子祁王、纓絡帝姬及從官十二人、侍女一百四十四人,國相元帥粘沒喝、右司高慶裔、都統餘睹押解。
」所雲監押對象及押解人均同,所雲「五起」者,蓋隻雲「國相退師」而言。
▲二月初七日「斬以殉」下「王妃帝姬六人」止,外父曹氏本缺,李堯臣家藏本不缺。
初十日「王妃帝姬九人」下,李本雲:「獨一婦不從,二太子曰:『汝是千錠金買來,敢不從!』婦曰:『誰所賣?誰得金?』曰:『汝家太上有手敕,皇帝有手約,準犒軍金。
』婦曰:『誰須犒軍,誰令抵準,我身豈能受辱?』二太子曰:『汝家太上宮女數千,取諸民間,尚非抵準?今既失國,汝即民婦,循例入貢,亦是本分。
況屬抵準,不愈汝家徒取?』婦言塞氣恧,随侍小奄屢喚娘娘自重。
婦不自主,小奄遂自刎。
朱姓貴名,年十三。
見劄記。
」曹本缺。
二十三日曹本多「複收金七萬五千兩、銀一百十五萬五千兩、表緞四萬八十四疋」二十七字(按實是二十五字),李本無。
三月十九日下,李本多「二十日解到景王寵姬曹氏,仍遣歸。
見劄記」十七字,曹本同。
二十九日所貢宋俘下,李本雲「先令帝姬趙富金、趙嬛嬛及疑似之趙■〈木英〉」雲雲,曹本缺。
此本及曹本皆複鈔,李本在金所錄,較核。
鹹淳丁卯 耐庵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