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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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吏人五十人,八作務五十人,後苑作五十人,司天台官吏五十人,弟子簾前小唱二十人,雜戲一百五十人,舞旋弟子五十人,金辂玉辇法物、法駕、儀仗、駕頭,皇後玉車,宰相子弟車,諸王法服,宰相、百官朝服,皇後衣服,禦駕、禦鞍,禦塵拂子,禦馬二十匹,珊瑚鞭兩條,禦前法服、儀仗,内家樂女、樂器,大晟樂器,鈞容班一百人并樂器,内官腳色,國子監書庫官,太常寺官吏,秘書省書庫官吏,後苑作官吏,五寺三監大夫,合台官吏,左司吏部官吏,鴻胪寺官吏,太醫局官吏,市易務官吏,大内圖,夏國圖,天下州府、尚書省圖,百王圖,寶箓宮圖,隆德宮圖,相國寺圖,五嶽觀圖,神霄宮圖,天甯寺圖,本朝開國登寶位赦書舊本,夏國奏舉書本,紅箋紙,銅古器二萬五千,酒一百擔,米五百石,大牛車一千,油車二千,涼傘一千,太醫局靈寶丹二萬八千七百貼。
」 ▲初二日,虜索天台渾儀、三館太清樓文籍圖書、國子書闆,又絲綿數萬斤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二日,壞司天台渾儀輸軍前。
虜圖明堂九鼎,觀之不取,止索三館文籍圖書、國子書闆。
金人來取絲綿凡數萬斤送之軍前……又取太清樓書,皆黃帕牙簽,載以太平車,凡百餘,皆遣監官交納于番寨。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八是日雲:「是日,來取索妃後服、瑠璃玉器,再要内夫人、雜工匠、伶人、醫人、内官等家屬……」按靖康紀聞是日所載同。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是日雲:「金人索後妃服、渾天儀、琉璃玉器等。
」按金人所索頗多,各書所載僅重點略有不同而已。
▲初三日,虜索男女樂工、醫人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三日,金人來取樂工、醫人,稍有名者皆不得脫。
」又雲:「是日樂工、醫官等家屬出城,虜取囊箧視之,有金帛未輸者,大怒,仍複大索。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八是月四日甲子條引汴都記雲:「先是正月内金帛見納比元數金百之一、銀十之一、表段十之二,惟絹有餘。
留守司申狀,城中所有止如此,如有隐蔽,同受軍法。
二月四日,奉聖旨根括金銀,應副大金,已具了絕事狀。
卻有取過軍前内官藍欣、醫官周道隆、樂官孟子書等,經元帥投狀,稱有金銀在家窖藏,乞取前來,遂緻元帥怪怒,差人赍鋤镢入城斸取内侍鄧珪及教坊人所窖金銀。
于是開封府出榜再行根括。
」情節略異。
▲初四日,虜索藏經、道經書闆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四日……開封府出榜曉谕,般藏經、道經等書闆。
」 ▲初六日,虜令吳幵、莫俦持僞诏入城,廢帝為庶人,别立異姓,并請太上、後妃、嫔禦、諸王、王妃、帝姬、驸馬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六日……至晚,金人遣内翰吳幵、莫俦持廢帝僞書入城,孫傅等數人讀之,号絕欲死。
其文曰:元帥府迄以宋主降表申奏,今奉回降聖旨劄子,先皇帝有大造于宋,而宋人悖德,故去年有問罪之舉。
乃因嗣子遣使軍前哀嗚祈請,遂許自新。
既而不改前愆,變盟渝(逾)速。
是緻再讨,猶敢抗師。
洎官兵力擊,京師摧破,方申待罪之禮,況追尋載書,有違斯約,子孫不紹、社稷傾覆,父子所盟,其實如一。
今既伏罪,宜從誓約。
宋之舊封,頗亦廣袤,既為我有,理宜混一。
然所舉止在吊民,本非貪土,宜别擇賢人立為屏藩,以王茲土。
其汴京人民,許随主遷居者。
右所降聖旨在前,今請前宋宰執、文武百官洎京僚,一面共請上皇并以下後妃、兒女,及諸親王、公主之屬出京,仍勾集在京僧道、耆舊、軍人、百姓遵依聖旨,共議薦舉堪為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高卑……為衆所推服,長于治民者……當依所奉聖旨,備禮冊命。
趙氏宗人不預此議……」按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八是日所引僞楚錄所記與此同。
▲初七日,太上以下三千餘人皆出南熏門,虜騎押送入寨,戌刻始畢。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金人要上皇如青城。
以内侍鄧述所具諸王孫名,盡取入軍中。
」按是月辛酉朔,丁卯是初七日。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七日黎明,孫傅遣王汝弼、内侍李召周詣請太上皇帝出城者再。
少頃,太上皇後亦至延福宮,相率以行,但未言軍前廢立。
巳時,太上皇帝、太上皇後、郓王以下三千餘人,諸王妃、公主、都尉等,盡乘車由南熏門出。
至午,燕王、越王出……」三朝北盟會編卷七九是日所引宣和錄所記與此同。
靖康紀聞雲:「午後,有内家車子數十,各攜被褥于車後詣南熏門,星馳而去,黃門老卒從行,皆有憂色。
士庶皇惑不知端倪,監國令旨雲,皇帝出郊日久未還,太上道君領宮嫔出城,親詣大金軍前,求駕回……」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亦雲:二月「丁卯,道君太上皇帝出詣京營。
時敵令翰林學士承旨吳幵、學士莫俦邀上皇出郊,上皇疑不聽。
敵以其事付京城四壁巡檢、溫州觀察使範瓊。
平旦,金人大啟南熏門,鐵騎極望闖門,而範瓊與幵、俦及内侍李石偕至延福宮,請上皇與甯德皇後同詣軍前懇告,上皇未應。
瓊以言逼之,遂禦犢車出宮。
至南熏門,敵自甕城以鐵騎擁之而去,都人望之皆恸哭。
」 ▲初八日,虜索近上宗室眷屬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初八日,「是日,燕王、越王、近上宗室、曹張兩公主,鴻胪少卿康執權、元當可,光祿少卿範寅敬,少府少監蘇餘慶,軍器少監徐天民,将作少監馮時出赴軍前。
」 ▲十一日,皇後、太子以下出赴虜寨,諸臣議舉張邦昌為帝。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二月「辛未,金人偪上皇召皇後、皇太子入青城。
」按是月辛酉朔,辛未為十一日。
靖康要錄卷一五是日雲:「午後,皇後、太子出門,車凡五兩,百官軍民奔随号泣……孫傅随太子至南熏門,欲出,範瓊以死拒之……徐秉哲嘗谕從事輩曰,失一人則罪在秉哲矣。
于是複召百官會議,相視久之,計無所出。
衆曰:今日當勉強應命……不若舉在軍前者一人。
張邦昌舊任宰相,姑舉之以塞命……」 靖康紀聞雲:「是日,範瓊領兵往來内前,宣谕百姓:趙氏已失國,軍前見議立異姓,今晚皇後、太子盡出,不許邀阻。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0是日所引遺史所載與此大略相同。
▲十二日,虜索六部人吏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十二日,取六部人吏并孫傅、張叔夜出軍前。
」 ▲十三日,虜盡索宗族男女及明經四十人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十三日,「金人悉取索宗室近屬出軍前。
取學官十人、明經學生三十人。
」 ▲十四日,虜盡索司天官、内侍、僧道、秀才、監吏、裁縫、染、木、銀、鐵各工,陰陽,伎術影戲、傀儡、小唱諸色人等及家屬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四日,金人來取内侍、司天台、僧道、秀才、少傅監官吏及冠子、帽子裁縫、染作、木工、鐵工、銀作、陰陽、伎術、影戲、傀儡、小唱等并其家屬什物。
自此至二十日方絕,悲哀之狀不可言。
」 靖康紀聞是日至十七日,亦有「先取官吏、百工、伎藝家屬」之記載。
▲十六日,虜複索後宮才人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六日,「上有批字,取應用物。
末雲,且煩應副。
仍書名押字,見者掩泣。
又上皇來取大小塊玉并後宮才人去。
」 ▲十七日,虜索從官家屬及内庫藏銀、宗正玉牒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七日,取何■、高俅并随上出在軍前人家屬。
令内中庫藏金帛悉送軍前,已,取宗正玉牒。
」 ▲十八日,虜索府庫絹四百餘萬疋,并景陽鐘、簴及遺漏宮嫔、皇族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八日,「以前日擅支軍衣,盡取府庫絹四百餘萬,又要車牛千兩。
開封府又榜催促金銀,三日交納盡絕。
如是遲延,緻軍前勘問,必定搜掘,與鄰保一例行軍法。
取景陽鐘并簴、宮嫔并皇族盡出郊。
」 ▲二十日,虜入内廷,搜取珍寶器皿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日,「虜使人徑入内廷,搜取珍寶器皿等。
自五代祖宗以來所蓄,并收江南、浙、蜀所有,上皇二十餘年所積珠玉,一旦取去,牛車擔負,襁屬不絕。
國人嗟忿,不忍正視。
」 ▲二十三日,虜焚封邱、陳橋門,再納金七萬五千八百餘兩、銀一百十四萬五千餘兩、表緞四萬八千四百疋。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金人焚封邱、陳橋等門,令拜表請張邦昌,三日内再納金七萬五千八百餘兩、銀一百一十四萬五千餘兩,表段四萬八千四百疋。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三引宣和錄,記此事在二十四日。
▲二十八日,虜焚保康門,沿及延甯宮。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保康門裡火,沿燒延甯宮,頃刻而盡。
時元佑皇後居宮中,急就天漢橋南,遇仙店門垂簾幕以避,移居觀音院,回私第。
」 ▲二十九日,虜索朱勔家書畫及架庫油衣什物、生藥、玳瑁。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虜遣使入普凈寺,取朱勔家書畫,取油衣庫什物,廢太醫局,并生藥玳瑁等送軍前。
」 ▲三月初七日,虜冊張邦昌為帝。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三月「丁酉,金人立張邦昌為楚帝。
」按是月辛卯朔,丁酉為初七日。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五年「三月丁酉,立宋太宰張邦昌為大楚皇帝。
」 大金吊伐錄卷四冊大楚皇帝文:「維天會五年歲次丁未,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區夏,務安元元。
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與萬國同格于治。
粵惟有宋,實乃通鄰,貢歲币以交歡,馳星轺而講好,期于萬世,永保無窮。
蓋我有大造于宋也。
不圖變誓渝盟,以怨報德;稱端構亂,反義為仇;谲詐成俗,貪婪不已。
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号令滋張,紀綱弛紊。
況所退者非其罪,所進者非其功。
賄賂公行,豺狼塞路。
天厭其德,民不聊生。
尚又姑務責人,罔知省己。
父既無道于前,子複無斷于後。
以故征師命将,伐罪吊民。
幸賴天高聽卑,神幽燭細,旌旄一舉,都邑立摧。
且眷命攸屬,謂之大寶;苟曆數改蔔,未獲偷安。
故用黜廢,以昭聰鑒。
今者國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本非貪土,遂命帥府,與衆推賢。
佥曰太宰張邦昌,天毓疏通,神姿睿哲,處位着忠良之譽,居家聞孝友之名;實天命之有歸,乃人情之所系。
擇其賢者,非子而誰?是用遣使特進、尚書左仆射、同知樞密院事、監修國史、上柱國、南陽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二百戶韓資政,副使榮祿大夫、行尚書禮部侍郎、提點大理寺護軍、谯縣開國侯、食邑一千戶、食實封一百戶曹說,持節備禮,以玺绂冊命爾為皇帝,以理斯民,國号大楚,都于金陵。
自黃河已外,除西夏新界,疆場仍舊,世輔王室,永作藩臣。
貢禮時修,爾勿疲于述職,問音歲緻,我無緩于披誠。
于戲!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臨之。
君不能獨理,故樹官以教之。
乃知民非後不治,後非賢不守。
其于有位,可不慎乎?予懋乃德,嘉乃丕績,日慎一日,雖休勿休。
往欽哉,其聽朕命。
天會五年三月七日。
(下略) 靖康紀聞:「初七日辰時,張邦昌即皇帝位……」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四:「七日丁酉,金人立張邦昌僭位。
」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所載略同。
▲初八日,虜焚天漢橋屋。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八日,「是日,天漢橋火,焚百餘家。
金人放汴水,人情少安。
至晚,又人語喧沸,衆大恐。
頃之,都驲火,三更方息。
」 ▲十二日,虜掠景靈宮陳設神禦服物。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虜遣使徑入景靈宮,取陳設神禦等服物。
」 ▲十三日,虜掠宗廟什物。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虜取宗廟等什物去。
」 ▲十四日,虜掠内藏庫。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四日,金人入内藏庫。
」 ▲二十七日,虜脅太上皇帝及宗屬北去。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脅上皇北行。
」按是月辛卯朔,丁巳為二十七日。
靖康要錄卷一六:「二十七日,邦昌率百官詣南熏門五嶽觀内,望軍前遙辭太上皇帝、靖康皇帝……是日,太上皇帝及宗屬随二太子軍由滑州路去。
」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記張邦昌遙辭二帝在二十八日,而北行在二十九日。
考宋俘記雲:「四起昏德公(按即徽宗)……天會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齋宮及青城國相寨移至劉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壽寺。
」則會編所記當得其實。
▲二十八日,虜兵下城。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金人兵下城。
」按靖康要錄卷一六是日亦雲:「金人漸下城。
」 ▲四月初一日,虜脅靖康帝北去。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夏四月庚申朔……金人以帝及皇後、皇太子北歸。
凡法駕、鹵簿,皇後以下車辂、鹵簿、冠服、禮器、法物、大樂、教坊樂器、祭器、八寶、九鼎、圭璧、渾天儀、銅人、刻漏、古器、景靈宮供器,太清樓、秘閣三館書、天下州府圖,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藝、工匠、娼優、府庫蓄積,為之一空。
」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四月一日,陰晦,靖康皇帝及從臣随粘罕軍由鄭州路去。
是日,金人去絕。
」
」 ▲初二日,虜索天台渾儀、三館太清樓文籍圖書、國子書闆,又絲綿數萬斤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二日,壞司天台渾儀輸軍前。
虜圖明堂九鼎,觀之不取,止索三館文籍圖書、國子書闆。
金人來取絲綿凡數萬斤送之軍前……又取太清樓書,皆黃帕牙簽,載以太平車,凡百餘,皆遣監官交納于番寨。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八是日雲:「是日,來取索妃後服、瑠璃玉器,再要内夫人、雜工匠、伶人、醫人、内官等家屬……」按靖康紀聞是日所載同。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是日雲:「金人索後妃服、渾天儀、琉璃玉器等。
」按金人所索頗多,各書所載僅重點略有不同而已。
▲初三日,虜索男女樂工、醫人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三日,金人來取樂工、醫人,稍有名者皆不得脫。
」又雲:「是日樂工、醫官等家屬出城,虜取囊箧視之,有金帛未輸者,大怒,仍複大索。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八是月四日甲子條引汴都記雲:「先是正月内金帛見納比元數金百之一、銀十之一、表段十之二,惟絹有餘。
留守司申狀,城中所有止如此,如有隐蔽,同受軍法。
二月四日,奉聖旨根括金銀,應副大金,已具了絕事狀。
卻有取過軍前内官藍欣、醫官周道隆、樂官孟子書等,經元帥投狀,稱有金銀在家窖藏,乞取前來,遂緻元帥怪怒,差人赍鋤镢入城斸取内侍鄧珪及教坊人所窖金銀。
于是開封府出榜再行根括。
」情節略異。
▲初四日,虜索藏經、道經書闆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四日……開封府出榜曉谕,般藏經、道經等書闆。
」 ▲初六日,虜令吳幵、莫俦持僞诏入城,廢帝為庶人,别立異姓,并請太上、後妃、嫔禦、諸王、王妃、帝姬、驸馬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六日……至晚,金人遣内翰吳幵、莫俦持廢帝僞書入城,孫傅等數人讀之,号絕欲死。
其文曰:元帥府迄以宋主降表申奏,今奉回降聖旨劄子,先皇帝有大造于宋,而宋人悖德,故去年有問罪之舉。
乃因嗣子遣使軍前哀嗚祈請,遂許自新。
既而不改前愆,變盟渝(逾)速。
是緻再讨,猶敢抗師。
洎官兵力擊,京師摧破,方申待罪之禮,況追尋載書,有違斯約,子孫不紹、社稷傾覆,父子所盟,其實如一。
今既伏罪,宜從誓約。
宋之舊封,頗亦廣袤,既為我有,理宜混一。
然所舉止在吊民,本非貪土,宜别擇賢人立為屏藩,以王茲土。
其汴京人民,許随主遷居者。
右所降聖旨在前,今請前宋宰執、文武百官洎京僚,一面共請上皇并以下後妃、兒女,及諸親王、公主之屬出京,仍勾集在京僧道、耆舊、軍人、百姓遵依聖旨,共議薦舉堪為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高卑……為衆所推服,長于治民者……當依所奉聖旨,備禮冊命。
趙氏宗人不預此議……」按三朝北盟會編卷七八是日所引僞楚錄所記與此同。
▲初七日,太上以下三千餘人皆出南熏門,虜騎押送入寨,戌刻始畢。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金人要上皇如青城。
以内侍鄧述所具諸王孫名,盡取入軍中。
」按是月辛酉朔,丁卯是初七日。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七日黎明,孫傅遣王汝弼、内侍李召周詣請太上皇帝出城者再。
少頃,太上皇後亦至延福宮,相率以行,但未言軍前廢立。
巳時,太上皇帝、太上皇後、郓王以下三千餘人,諸王妃、公主、都尉等,盡乘車由南熏門出。
至午,燕王、越王出……」三朝北盟會編卷七九是日所引宣和錄所記與此同。
靖康紀聞雲:「午後,有内家車子數十,各攜被褥于車後詣南熏門,星馳而去,黃門老卒從行,皆有憂色。
士庶皇惑不知端倪,監國令旨雲,皇帝出郊日久未還,太上道君領宮嫔出城,親詣大金軍前,求駕回……」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亦雲:二月「丁卯,道君太上皇帝出詣京營。
時敵令翰林學士承旨吳幵、學士莫俦邀上皇出郊,上皇疑不聽。
敵以其事付京城四壁巡檢、溫州觀察使範瓊。
平旦,金人大啟南熏門,鐵騎極望闖門,而範瓊與幵、俦及内侍李石偕至延福宮,請上皇與甯德皇後同詣軍前懇告,上皇未應。
瓊以言逼之,遂禦犢車出宮。
至南熏門,敵自甕城以鐵騎擁之而去,都人望之皆恸哭。
」 ▲初八日,虜索近上宗室眷屬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初八日,「是日,燕王、越王、近上宗室、曹張兩公主,鴻胪少卿康執權、元當可,光祿少卿範寅敬,少府少監蘇餘慶,軍器少監徐天民,将作少監馮時出赴軍前。
」 ▲十一日,皇後、太子以下出赴虜寨,諸臣議舉張邦昌為帝。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二月「辛未,金人偪上皇召皇後、皇太子入青城。
」按是月辛酉朔,辛未為十一日。
靖康要錄卷一五是日雲:「午後,皇後、太子出門,車凡五兩,百官軍民奔随号泣……孫傅随太子至南熏門,欲出,範瓊以死拒之……徐秉哲嘗谕從事輩曰,失一人則罪在秉哲矣。
于是複召百官會議,相視久之,計無所出。
衆曰:今日當勉強應命……不若舉在軍前者一人。
張邦昌舊任宰相,姑舉之以塞命……」 靖康紀聞雲:「是日,範瓊領兵往來内前,宣谕百姓:趙氏已失國,軍前見議立異姓,今晚皇後、太子盡出,不許邀阻。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0是日所引遺史所載與此大略相同。
▲十二日,虜索六部人吏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十二日,取六部人吏并孫傅、張叔夜出軍前。
」 ▲十三日,虜盡索宗族男女及明經四十人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五:靖康二年二月十三日,「金人悉取索宗室近屬出軍前。
取學官十人、明經學生三十人。
」 ▲十四日,虜盡索司天官、内侍、僧道、秀才、監吏、裁縫、染、木、銀、鐵各工,陰陽,伎術影戲、傀儡、小唱諸色人等及家屬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四日,金人來取内侍、司天台、僧道、秀才、少傅監官吏及冠子、帽子裁縫、染作、木工、鐵工、銀作、陰陽、伎術、影戲、傀儡、小唱等并其家屬什物。
自此至二十日方絕,悲哀之狀不可言。
」 靖康紀聞是日至十七日,亦有「先取官吏、百工、伎藝家屬」之記載。
▲十六日,虜複索後宮才人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六日,「上有批字,取應用物。
末雲,且煩應副。
仍書名押字,見者掩泣。
又上皇來取大小塊玉并後宮才人去。
」 ▲十七日,虜索從官家屬及内庫藏銀、宗正玉牒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七日,取何■、高俅并随上出在軍前人家屬。
令内中庫藏金帛悉送軍前,已,取宗正玉牒。
」 ▲十八日,虜索府庫絹四百餘萬疋,并景陽鐘、簴及遺漏宮嫔、皇族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十八日,「以前日擅支軍衣,盡取府庫絹四百餘萬,又要車牛千兩。
開封府又榜催促金銀,三日交納盡絕。
如是遲延,緻軍前勘問,必定搜掘,與鄰保一例行軍法。
取景陽鐘并簴、宮嫔并皇族盡出郊。
」 ▲二十日,虜入内廷,搜取珍寶器皿出城。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日,「虜使人徑入内廷,搜取珍寶器皿等。
自五代祖宗以來所蓄,并收江南、浙、蜀所有,上皇二十餘年所積珠玉,一旦取去,牛車擔負,襁屬不絕。
國人嗟忿,不忍正視。
」 ▲二十三日,虜焚封邱、陳橋門,再納金七萬五千八百餘兩、銀一百十四萬五千餘兩、表緞四萬八千四百疋。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金人焚封邱、陳橋等門,令拜表請張邦昌,三日内再納金七萬五千八百餘兩、銀一百一十四萬五千餘兩,表段四萬八千四百疋。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三引宣和錄,記此事在二十四日。
▲二十八日,虜焚保康門,沿及延甯宮。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保康門裡火,沿燒延甯宮,頃刻而盡。
時元佑皇後居宮中,急就天漢橋南,遇仙店門垂簾幕以避,移居觀音院,回私第。
」 ▲二十九日,虜索朱勔家書畫及架庫油衣什物、生藥、玳瑁。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虜遣使入普凈寺,取朱勔家書畫,取油衣庫什物,廢太醫局,并生藥玳瑁等送軍前。
」 ▲三月初七日,虜冊張邦昌為帝。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三月「丁酉,金人立張邦昌為楚帝。
」按是月辛卯朔,丁酉為初七日。
金史卷三太宗紀:天會五年「三月丁酉,立宋太宰張邦昌為大楚皇帝。
」 大金吊伐錄卷四冊大楚皇帝文:「維天會五年歲次丁未,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辛巳,皇帝若曰,先皇帝肇造區夏,務安元元。
肆朕纂承,不敢荒怠,夙夜兢兢,思與萬國同格于治。
粵惟有宋,實乃通鄰,貢歲币以交歡,馳星轺而講好,期于萬世,永保無窮。
蓋我有大造于宋也。
不圖變誓渝盟,以怨報德;稱端構亂,反義為仇;谲詐成俗,貪婪不已。
加以肆行淫虐,不恤黎元,号令滋張,紀綱弛紊。
況所退者非其罪,所進者非其功。
賄賂公行,豺狼塞路。
天厭其德,民不聊生。
尚又姑務責人,罔知省己。
父既無道于前,子複無斷于後。
以故征師命将,伐罪吊民。
幸賴天高聽卑,神幽燭細,旌旄一舉,都邑立摧。
且眷命攸屬,謂之大寶;苟曆數改蔔,未獲偷安。
故用黜廢,以昭聰鑒。
今者國既乏主,民宜混同,然念厥初,本非貪土,遂命帥府,與衆推賢。
佥曰太宰張邦昌,天毓疏通,神姿睿哲,處位着忠良之譽,居家聞孝友之名;實天命之有歸,乃人情之所系。
擇其賢者,非子而誰?是用遣使特進、尚書左仆射、同知樞密院事、監修國史、上柱國、南陽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二百戶韓資政,副使榮祿大夫、行尚書禮部侍郎、提點大理寺護軍、谯縣開國侯、食邑一千戶、食實封一百戶曹說,持節備禮,以玺绂冊命爾為皇帝,以理斯民,國号大楚,都于金陵。
自黃河已外,除西夏新界,疆場仍舊,世輔王室,永作藩臣。
貢禮時修,爾勿疲于述職,問音歲緻,我無緩于披誠。
于戲!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立君以臨之。
君不能獨理,故樹官以教之。
乃知民非後不治,後非賢不守。
其于有位,可不慎乎?予懋乃德,嘉乃丕績,日慎一日,雖休勿休。
往欽哉,其聽朕命。
天會五年三月七日。
(下略) 靖康紀聞:「初七日辰時,張邦昌即皇帝位……」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四:「七日丁酉,金人立張邦昌僭位。
」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三所載略同。
▲初八日,虜焚天漢橋屋。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八日,「是日,天漢橋火,焚百餘家。
金人放汴水,人情少安。
至晚,又人語喧沸,衆大恐。
頃之,都驲火,三更方息。
」 ▲十二日,虜掠景靈宮陳設神禦服物。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二日,虜遣使徑入景靈宮,取陳設神禦等服物。
」 ▲十三日,虜掠宗廟什物。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三日,「虜取宗廟等什物去。
」 ▲十四日,虜掠内藏庫。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三月「十四日,金人入内藏庫。
」 ▲二十七日,虜脅太上皇帝及宗屬北去。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三月「丁巳,金人脅上皇北行。
」按是月辛卯朔,丁巳為二十七日。
靖康要錄卷一六:「二十七日,邦昌率百官詣南熏門五嶽觀内,望軍前遙辭太上皇帝、靖康皇帝……是日,太上皇帝及宗屬随二太子軍由滑州路去。
」 按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記張邦昌遙辭二帝在二十八日,而北行在二十九日。
考宋俘記雲:「四起昏德公(按即徽宗)……天會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夜,自齋宮及青城國相寨移至劉家寺皇子寨,二十九日起程,五月十三日抵燕山,居延壽寺。
」則會編所記當得其實。
▲二十八日,虜兵下城。
△三朝北盟會編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金人兵下城。
」按靖康要錄卷一六是日亦雲:「金人漸下城。
」 ▲四月初一日,虜脅靖康帝北去。
△宋史卷二三欽宗紀:靖康二年「夏四月庚申朔……金人以帝及皇後、皇太子北歸。
凡法駕、鹵簿,皇後以下車辂、鹵簿、冠服、禮器、法物、大樂、教坊樂器、祭器、八寶、九鼎、圭璧、渾天儀、銅人、刻漏、古器、景靈宮供器,太清樓、秘閣三館書、天下州府圖,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藝、工匠、娼優、府庫蓄積,為之一空。
」 靖康要錄卷一六:靖康二年「四月一日,陰晦,靖康皇帝及從臣随粘罕軍由鄭州路去。
是日,金人去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