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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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又渡黑水,再一百八十裡至上京。
今道裡數更相符。
金志金粟河當亦即綽諾河之古名。
」同卷涞流河條又雲:「案厲氏拾遺引宋許亢宗行程錄雲,契丹與女真兩國界涞流河,闊二十餘步,以船渡。
不知兩國界之涞流河為今北流入混同江之拉林河,非此上京之涞流河。
」 又按,松漠紀聞、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四所引之金圖經以及青宮譯語、雲麓漫鈔卷八之禦寨行程皆不及句孤孛堇寨。
曹廷傑東三省輿地圖說金會甯府考雲:「金之上京會甯府……即今阿勒楚喀城南四裡白城故址……自白城按之道裡,皆合。
松漠紀聞:由白城西行渡拉林河,北盟會編行程錄由拉林河東行至白城所記道裡皆百四十餘。
今由白城西行十裡有土城,名點将台。
又三十裡有土城,名小城子。
又三十餘裡有「雙城子」。
又十裡「單城子」。
又十裡金錢屯。
又三十裡烏金屯。
又十裡花園地方有舊土圍。
又五裡過拉林河。
亦約百四十裡,路皆平坦,猶見甬道行迹。
知花園地方即矩古貝勒寨(按即句孤孛堇寨),金錢屯即阿薩爾鋪(按即阿薩鋪),「雙城子」即達河寨,亦即布達寨(按即蒲撻寨),小城子即會甯頭鋪,亦即烏舍郎君宅所在,點将台即當日館客之所。
」 ▲第三十七程,自句孤寨七十裡至達河寨。
△松漠紀聞卷下:上京「三十裡至會甯頭鋪,四十五裡至第二鋪,三十五裡至阿薩鋪,四十裡至來流河……」青宮譯語雲:「二十日渡混同江,宿報打孛堇寨。
二十一日渡來流河,宿阿薩鋪。
二十二日抵會甯頭鋪,上京在望,衆情忻然。
」與松漠紀聞所記地裡次第完全吻合。
第三十六程已雲,過涞流河「五裡至句孤寨」,松漠紀聞已雲從阿薩鋪「四十裡至來流河」,則句孤寨至阿薩鋪當是三十五裡。
松漠紀聞又雲從阿薩鋪至會甯第二鋪為三十五裡,則句孤寨至會甯第二鋪必七十裡,與至達河寨之裡程正相合,則達河寨必為會甯第二鋪無疑。
▲第三十八程,自達河寨四十裡至蒲撻寨。
是日,金使前來排辦祗候。
△按前引松漠紀聞卷下已雲:自會甯頭鋪「四十五裡至第二鋪。
」前條亦雲,達河寨即應為會甯第二鋪,則蒲撻寨亦當即會甯頭鋪。
由于即達上京,故「金使前來排辦祗候」。
▲第三十九程,自蒲撻寨五十裡至館。
行二十裡,至兀室郎君宅,接伴使、副具狀辭,館伴使、副于此相見如接伴禮。
虜中每差接伴、館伴、送伴,客省使必于女真、渤海、契丹、奚内人物白皙詳緩能漢語者為之,副使則選漢兒讀書者為之。
複有中使撫問,賜酒果、賜宴如常儀。
畢,又行三十裡至館。
館惟茅舍三十餘間,牆壁全密,堂室如帟幕,寝榻皆土床,鋪厚氈褥及錦繡貂鼠被,大枕頭等。
以女真兵數十佩刀、執弓矢,守護甚嚴。
此去虜廷尚十餘裡。
次日賜酒果,至晚,合門使躬來說議,約翌日赴虜廷朝見。
△按松漠紀聞卷下、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四金圖經皆謂會甯頭鋪至上京三十裡。
雲麓漫鈔卷八之禦寨行程,亦雲從烏龍館(疑即會甯頭鋪)至禦寨三十裡。
以來流河至上京之裡程考之,據松漠紀聞:來流河至阿薩鋪四十裡,阿薩鋪至會甯第二鋪三十五裡,會甯第二鋪至會甯頭鋪四十五裡,會甯頭鋪至上京三十裡,凡一百五十裡。
又禦寨行程:同流館至沒搭孛堇來同館五十裡,來同館至烏龍館七十裡,烏龍館至禦寨三十裡,亦一百五十裡。
然據本行程錄:句孤寨七十裡至達河寨,又四十裡至蒲撻寨,又五十裡至館。
又知句孤寨距來流河五裡,則全程為一百六十五裡。
頗疑路線或館舍作了調整,故有此差異。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所引佚名之書雲:金凡「其宗室皆謂之郎君,無大小,必以郎君總之。
雖卿相盡拜于馬前,郎君不為禮。
」元室即希尹,金史卷七三有傳。
金史卷三八禮志:「凡使将至界,報至,則差接伴使,至則差館伴使,去則差送伴使。
皆有副,皆差書表以從。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所引佚名之書:女真「其俗依山谷而居,聯木為栅。
屋高數尺,無瓦,覆以木闆,或以桦皮或以草綢缪之。
牆垣籬壁率皆以木,門皆東向。
環屋為土床,熾火其下,與寝食、起居其上,謂之炕,以取其暖。
」故許氏謂「館惟茅舍三十餘間」,又謂「寝榻皆土床」,皆得其實。
▲次日,館伴同行可五七裡,一望平原曠野,間有居民數十家,星羅碁布,紛揉錯雜,不成倫次。
更無城郭,裡巷率皆背陰向陽。
便于牧放,自在散居。
又一二裡,命撤傘,雲近阙。
複北行百餘步,有阜宿圍繞三四頃,并高丈餘,雲皇城也。
至于宿圍門,就龍台下馬,行入宿圍。
西設氈帳四座,各歸帳歇定,客省使、副使相見就坐,酒三行。
少頃,聞鞞鼓聲入,歌引三奏,樂作,合門使及祗坐班引入,即捧國書自山棚東入,陳禮物于庭下,傳進如儀。
贊通拜舞抃蹈訖,使副上殿,女真酋領數十人班于西廂,以次拜訖,近貴人各百餘人上殿,以次就坐,餘并退。
△東三省輿地圖說金會甯府考雲:白城西門外「偏北有大土阜,今呼斬将台。
查北盟會編第三十九程至館,去京尚十餘裡。
翌日馬行,可五七裡,一望平原曠野。
又一二裡,雲近阙,去傘。
蓋複北百餘步有阜,當指此斬将台也。
白城西面南面各十裡,東北隅縮進五裡,作■形。
由縮進之隅至西城适中之處,複有橫城一道。
橫城南有子城,方約二裡,其南面有二土阜對峙,各高二丈餘,周二十餘丈。
由阜間北行,有高阜七層,高各四五尺,長均二十餘丈,即宮殿基也。
兩旁均有高阜,南北直向,即圍牆基也。
外又各有橫亘高阜數層,皆在子城内……」 金史卷三八禮志外國使入見儀:「皇帝即禦座,鳴鞭,報時畢,殿前班小起居畢,至侍立位……先引宋使、副,出笏,捧書左入,至丹墀北向立。
合使左下接書,捧書者單跪授書,拜,起立。
合使左上露階。
右入欄内,奏『封全』,轉讀畢,引使、副左上露階,齊揖入欄内,揖使副鞠躬,使少前拜跪,附奏畢,拜起,複位立。
待宣問宋皇帝時并鞠躬,受敕旨,再揖鞠躬,使少前拜跪,奏畢,起複位,齊退卻,引使、副左下,至丹墀北向立。
禮物右入左出,盡,揖使、副傍折通班,再引至丹墀,舞蹈,五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再拜。
揖使副鞠躬,使出班謝面天顔,複位,舞蹈,五拜。
再揖副使鞠躬,使出班謝遠差接伴、兼賜湯藥諸物等,複位,舞蹈,五拜。
各祗候,引右出,賜衣。
次引宋人從入,通名已下再拜不出班,又再拜,各祗候,亦引右出。
」按太宗時禮文未備,一切尚屬草創,見使節之儀亦簡單。
然捧書、舞蹈之類,亦不難見其因循之迹,故錄以備參。
▲其山棚左曰桃源洞,右曰紫極洞,中作大牌,題曰翠微宮,高五七尺,以五色彩間結山石及仙、佛、龍、象之形,雜以松柏枝,以數人能為禽鳴者吟叫山内。
木建殿七間,甚壯,未結蓋以瓦仰鋪及泥補之,以木為鸱吻,及屋脊用墨,下鋪帷幕,榜曰幹元殿。
階高四尺許,階前土壇方闊數丈,名曰龍墀。
兩廂旋結架小韋屋,幂以青幕,以坐三節人。
殿内以女真兵數十人分兩壁立,各持長柄小骨朵以為儀衛。
日役數千人興築,已架屋數十百間未就,規模亦甚侈也。
△按前引東三省輿地圖說金會甯府考記雲,白城橫城南「有子城方約二裡,其南面有二土阜對峙」雲雲,曹氏引本段行程錄之後雲:「據此,知子城即所謂宿圍,南面二阜即所謂桃源洞、紫極洞,中間即翠微宮,北行即幹元殿也。
」 大金國志卷一0熙宗孝成皇帝二:「女真之初尚無城郭,星散而居,國主晟嘗浴于河,牧于野,屋舍、車馬、衣服、飲食之類與其下無異。
金主所獨享者惟一殿,名曰幹元,所居四外栽柳,以作禁圍而已。
其殿宇遶壁盡置大炕,平居無事則鎖之,或時開鑰,則與臣下雜坐于炕,後妃躬侍飲食。
或國主複來臣下之家,君臣宴樂,攜手握臂,齩頸扭耳,至于同歌共舞,無複尊卑……」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京路,即海古之地,金之舊土也。
」注雲:「其宮室有幹元殿,天會三年建,天眷元年更名皇極殿。
」 ▲虜主所坐若今之講坐者,施重茵,頭裹皂頭巾,帶後垂,若今之僧伽帽者;玉束帶、白皮鞋,薄髯,可三十七八許人。
前施朱漆銀裝鍍金幾案,果楪以玉,酒器以金,食器以玳瑁,匙筯以象齒。
遇食時,數胡人台舁十數鼎镬緻前,雜手旋切割饾饤以進,名曰「禦廚宴」。
所食物與前叙略同,但差精細而味和耳。
食餘,頒以散三節人。
樂如前所叙,但人數多至二百人,雲乃舊契丹教坊四部也。
每樂作,必以十數人高歌以齊管也,聲出衆樂之表,此為異爾。
酒五行,食畢,各賜襲衣袍帶,使、副以金,餘人以銀,謝畢,歸館。
△金志服色雲:「國主視朝,服■頁紗幞頭,窄袖赭袍,玉帶,黃滿領。
如遇祭祀、冊封、告廟,則加衮冕法服。
平居閑暇,皂巾雜服,與士庶無别。
」按此處「頭裹皂頭巾」、「玉束帶」,似皆常居打扮。
又金史卷三太宗紀:太宗死于天會十三年正月,年六十一。
則天會二年其人已五十一歲。
許氏雲「可三十七八許人」,估量頗失準确。
▲次日,有中使賜酒果,複賜饩。
賜饩以絹帛折充,使、副百餘匹,餘人十餘匹。
△松漠紀聞下:「虜之待中朝使者,使、副日給細酒二十量罐,羊肉八斤,果子錢五百,雜使錢五百,白面三斤,油半斤,醋二升,鹽半斤,粉一斤,細白米三升,面醬半斤,大柴三束。
上節:細酒六量罐,羊肉五斤,面三斤,雜使錢二百,白米二升。
中節:常供酒五量罐,羊肉三斤,面二斤,雜使錢一百,白米一升半。
下節:常供酒三量罐,羊肉二斤,面一斤,雜使錢一百,白米一升半。
」 ▲次日,詣虜庭赴花宴,并如儀。
酒三行則樂作,鳴钲擊鼓,百戲出場,有大旗、獅豹、刀牌、砑鼓、踏索、上竿、鬥跳、弄丸、撾簸旗、築球、角抵、鬥雞、雜劇等,服色鮮明,頗類中朝;又有五六婦人塗丹粉,豔衣,立于百戲後,各持兩鏡,高下其手,鏡光閃爍,如祠廟所畫電母,此為異爾。
酒五行,各起就帳,戴色絹花,各二十餘枝。
謝罷,複坐。
酒三行,歸館。
△大金國志卷三太宗文烈皇帝一:天會二年「五月,國使往宋告嗣位,宋以著作郎許亢宗為賀登位使,亢宗至涞流河。
金國索無城郭、宮室,就以所居館燕,悉用契丹舊禮,如結彩山,作倡樂、尋幢角抵之伎,鬥雞、擊鞠之戲,與中國同。
但于衆樂後飾舞女數人,兩手持鏡上下,類神祠中電母所為者,莫知其說。
」 ▲次日,又有中使賜酒果,複有貴臣就賜宴,兼伴射于館内。
庭下設垛,樂作,酒三行,伴射貴臣、館伴使副、國信使副離席就射。
三矢,弓弩從便用之。
勝負各有差,就賜襲衣鞍馬。
是日,虜人名王貴臣多微服隐稠人中以觀射。
△按較射乃金初之儀,以後乃廢棄,故于金史中無考。
▲次日,朝辭如見時。
酒食畢,就殿上請國書,捧下殿,賜使副襲衣、物帛、鞍馬,三節人物帛各有差。
拜辭歸館,鋪挂彩燈百十餘,為芙蓉、鵝、雁之形,蠟炬十數,雜以弦管,為堂上樂。
館伴使副過位,召國信使副為惜别之會,名曰「換衣燈宴」。
酒三行,各出衣服三數件,或币帛交遺。
常相聚,惟勸酒食,不敢多言。
至此夜,語笑甚款,酒不記巡,以醉為度,皆舊例也。
△金史卷三八禮志朝辭儀:「次引宋使副左入,傍折通班畢,至丹墀,依上通六拜,各祗候,平立。
合使賜衣馬,鞠躬,聞勑,再拜。
賜衣馬畢,平身,搢笏,單跪,受别錄物過盡,出笏,拜起,謝恩,舞蹈,五拜。
有敕賜酒食,舞蹈,五拜。
引使副左上露階,齊揖入欄内,揖鞠躬,大使少前拜跪受書,起複位。
揖使副齊鞠躬,受傳達畢,齊退,引左下至丹樨,鞠躬,喝「各好去」,引右出。
次引宰執下殿,禮畢。
」按除一些繁瑣跪、拜禮儀外、賜衣帛鞍馬等,乃朝辭之傳統内容。
▲次日回程,起發至兀室郎君宅,館伴使副展狀辭,送伴使副于此相見如儀。
有中使撫問,賜酒果如來時。
至信州、灤州同此。
回程在路,更不再叙。
△按上文第十一程由清州至灤州雲:「回程錫宴是州。
」又第三十程自同州至信州亦雲:「回程錫宴于此。
▲至清州,将出界,送伴使副夜具酒食,為惜别之會。
亦出衣服三數件,或币帛交遺,情意甚歡。
次早發行,至界内幕次,下馬而望,我界旗幟、甲馬、車輿、帟幕以待,人皆有喜色。
少頃樂作,酒五行,上馬,複同送伴使副過我幕次。
作樂,酒五行,上馬,複送至兩界中,彼此使副回馬對立,馬上一杯,換所執鞭,以為異日之記。
引接展辭狀,舉鞭揖别,各背馬回顧,少頃進數步,躊躇為不忍别之狀。
如是者三乃行。
虜人情皆凄恻,或揮淚,吾人無也。
△按清州參見第十程箋證。
▲是行回程,見虜中已轉糧發兵,接迹而來,移駐南邊,而漢兒亦累累詳言其将入寇。
是時,行人旦暮憂虜有質留之患,偶幸生還,既回阙,以前此有禦筆指揮:「敢妄言邊事者流三千裡,罰錢三千貫,不以赦蔭減。
」繇是無敢言者。
是秋八月初五日到阙。
今道裡數更相符。
金志金粟河當亦即綽諾河之古名。
」同卷涞流河條又雲:「案厲氏拾遺引宋許亢宗行程錄雲,契丹與女真兩國界涞流河,闊二十餘步,以船渡。
不知兩國界之涞流河為今北流入混同江之拉林河,非此上京之涞流河。
」 又按,松漠紀聞、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四所引之金圖經以及青宮譯語、雲麓漫鈔卷八之禦寨行程皆不及句孤孛堇寨。
曹廷傑東三省輿地圖說金會甯府考雲:「金之上京會甯府……即今阿勒楚喀城南四裡白城故址……自白城按之道裡,皆合。
松漠紀聞:由白城西行渡拉林河,北盟會編行程錄由拉林河東行至白城所記道裡皆百四十餘。
今由白城西行十裡有土城,名點将台。
又三十裡有土城,名小城子。
又三十餘裡有「雙城子」。
又十裡「單城子」。
又十裡金錢屯。
又三十裡烏金屯。
又十裡花園地方有舊土圍。
又五裡過拉林河。
亦約百四十裡,路皆平坦,猶見甬道行迹。
知花園地方即矩古貝勒寨(按即句孤孛堇寨),金錢屯即阿薩爾鋪(按即阿薩鋪),「雙城子」即達河寨,亦即布達寨(按即蒲撻寨),小城子即會甯頭鋪,亦即烏舍郎君宅所在,點将台即當日館客之所。
」 ▲第三十七程,自句孤寨七十裡至達河寨。
△松漠紀聞卷下:上京「三十裡至會甯頭鋪,四十五裡至第二鋪,三十五裡至阿薩鋪,四十裡至來流河……」青宮譯語雲:「二十日渡混同江,宿報打孛堇寨。
二十一日渡來流河,宿阿薩鋪。
二十二日抵會甯頭鋪,上京在望,衆情忻然。
」與松漠紀聞所記地裡次第完全吻合。
第三十六程已雲,過涞流河「五裡至句孤寨」,松漠紀聞已雲從阿薩鋪「四十裡至來流河」,則句孤寨至阿薩鋪當是三十五裡。
松漠紀聞又雲從阿薩鋪至會甯第二鋪為三十五裡,則句孤寨至會甯第二鋪必七十裡,與至達河寨之裡程正相合,則達河寨必為會甯第二鋪無疑。
▲第三十八程,自達河寨四十裡至蒲撻寨。
是日,金使前來排辦祗候。
△按前引松漠紀聞卷下已雲:自會甯頭鋪「四十五裡至第二鋪。
」前條亦雲,達河寨即應為會甯第二鋪,則蒲撻寨亦當即會甯頭鋪。
由于即達上京,故「金使前來排辦祗候」。
▲第三十九程,自蒲撻寨五十裡至館。
行二十裡,至兀室郎君宅,接伴使、副具狀辭,館伴使、副于此相見如接伴禮。
虜中每差接伴、館伴、送伴,客省使必于女真、渤海、契丹、奚内人物白皙詳緩能漢語者為之,副使則選漢兒讀書者為之。
複有中使撫問,賜酒果、賜宴如常儀。
畢,又行三十裡至館。
館惟茅舍三十餘間,牆壁全密,堂室如帟幕,寝榻皆土床,鋪厚氈褥及錦繡貂鼠被,大枕頭等。
以女真兵數十佩刀、執弓矢,守護甚嚴。
此去虜廷尚十餘裡。
次日賜酒果,至晚,合門使躬來說議,約翌日赴虜廷朝見。
△按松漠紀聞卷下、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四金圖經皆謂會甯頭鋪至上京三十裡。
雲麓漫鈔卷八之禦寨行程,亦雲從烏龍館(疑即會甯頭鋪)至禦寨三十裡。
以來流河至上京之裡程考之,據松漠紀聞:來流河至阿薩鋪四十裡,阿薩鋪至會甯第二鋪三十五裡,會甯第二鋪至會甯頭鋪四十五裡,會甯頭鋪至上京三十裡,凡一百五十裡。
又禦寨行程:同流館至沒搭孛堇來同館五十裡,來同館至烏龍館七十裡,烏龍館至禦寨三十裡,亦一百五十裡。
然據本行程錄:句孤寨七十裡至達河寨,又四十裡至蒲撻寨,又五十裡至館。
又知句孤寨距來流河五裡,則全程為一百六十五裡。
頗疑路線或館舍作了調整,故有此差異。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所引佚名之書雲:金凡「其宗室皆謂之郎君,無大小,必以郎君總之。
雖卿相盡拜于馬前,郎君不為禮。
」元室即希尹,金史卷七三有傳。
金史卷三八禮志:「凡使将至界,報至,則差接伴使,至則差館伴使,去則差送伴使。
皆有副,皆差書表以從。
」三朝北盟會編卷三所引佚名之書:女真「其俗依山谷而居,聯木為栅。
屋高數尺,無瓦,覆以木闆,或以桦皮或以草綢缪之。
牆垣籬壁率皆以木,門皆東向。
環屋為土床,熾火其下,與寝食、起居其上,謂之炕,以取其暖。
」故許氏謂「館惟茅舍三十餘間」,又謂「寝榻皆土床」,皆得其實。
▲次日,館伴同行可五七裡,一望平原曠野,間有居民數十家,星羅碁布,紛揉錯雜,不成倫次。
更無城郭,裡巷率皆背陰向陽。
便于牧放,自在散居。
又一二裡,命撤傘,雲近阙。
複北行百餘步,有阜宿圍繞三四頃,并高丈餘,雲皇城也。
至于宿圍門,就龍台下馬,行入宿圍。
西設氈帳四座,各歸帳歇定,客省使、副使相見就坐,酒三行。
少頃,聞鞞鼓聲入,歌引三奏,樂作,合門使及祗坐班引入,即捧國書自山棚東入,陳禮物于庭下,傳進如儀。
贊通拜舞抃蹈訖,使副上殿,女真酋領數十人班于西廂,以次拜訖,近貴人各百餘人上殿,以次就坐,餘并退。
△東三省輿地圖說金會甯府考雲:白城西門外「偏北有大土阜,今呼斬将台。
查北盟會編第三十九程至館,去京尚十餘裡。
翌日馬行,可五七裡,一望平原曠野。
又一二裡,雲近阙,去傘。
蓋複北百餘步有阜,當指此斬将台也。
白城西面南面各十裡,東北隅縮進五裡,作■形。
由縮進之隅至西城适中之處,複有橫城一道。
橫城南有子城,方約二裡,其南面有二土阜對峙,各高二丈餘,周二十餘丈。
由阜間北行,有高阜七層,高各四五尺,長均二十餘丈,即宮殿基也。
兩旁均有高阜,南北直向,即圍牆基也。
外又各有橫亘高阜數層,皆在子城内……」 金史卷三八禮志外國使入見儀:「皇帝即禦座,鳴鞭,報時畢,殿前班小起居畢,至侍立位……先引宋使、副,出笏,捧書左入,至丹墀北向立。
合使左下接書,捧書者單跪授書,拜,起立。
合使左上露階。
右入欄内,奏『封全』,轉讀畢,引使、副左上露階,齊揖入欄内,揖使副鞠躬,使少前拜跪,附奏畢,拜起,複位立。
待宣問宋皇帝時并鞠躬,受敕旨,再揖鞠躬,使少前拜跪,奏畢,起複位,齊退卻,引使、副左下,至丹墀北向立。
禮物右入左出,盡,揖使、副傍折通班,再引至丹墀,舞蹈,五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再拜。
揖使副鞠躬,使出班謝面天顔,複位,舞蹈,五拜。
再揖副使鞠躬,使出班謝遠差接伴、兼賜湯藥諸物等,複位,舞蹈,五拜。
各祗候,引右出,賜衣。
次引宋人從入,通名已下再拜不出班,又再拜,各祗候,亦引右出。
」按太宗時禮文未備,一切尚屬草創,見使節之儀亦簡單。
然捧書、舞蹈之類,亦不難見其因循之迹,故錄以備參。
▲其山棚左曰桃源洞,右曰紫極洞,中作大牌,題曰翠微宮,高五七尺,以五色彩間結山石及仙、佛、龍、象之形,雜以松柏枝,以數人能為禽鳴者吟叫山内。
木建殿七間,甚壯,未結蓋以瓦仰鋪及泥補之,以木為鸱吻,及屋脊用墨,下鋪帷幕,榜曰幹元殿。
階高四尺許,階前土壇方闊數丈,名曰龍墀。
兩廂旋結架小韋屋,幂以青幕,以坐三節人。
殿内以女真兵數十人分兩壁立,各持長柄小骨朵以為儀衛。
日役數千人興築,已架屋數十百間未就,規模亦甚侈也。
△按前引東三省輿地圖說金會甯府考記雲,白城橫城南「有子城方約二裡,其南面有二土阜對峙」雲雲,曹氏引本段行程錄之後雲:「據此,知子城即所謂宿圍,南面二阜即所謂桃源洞、紫極洞,中間即翠微宮,北行即幹元殿也。
」 大金國志卷一0熙宗孝成皇帝二:「女真之初尚無城郭,星散而居,國主晟嘗浴于河,牧于野,屋舍、車馬、衣服、飲食之類與其下無異。
金主所獨享者惟一殿,名曰幹元,所居四外栽柳,以作禁圍而已。
其殿宇遶壁盡置大炕,平居無事則鎖之,或時開鑰,則與臣下雜坐于炕,後妃躬侍飲食。
或國主複來臣下之家,君臣宴樂,攜手握臂,齩頸扭耳,至于同歌共舞,無複尊卑……」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京路,即海古之地,金之舊土也。
」注雲:「其宮室有幹元殿,天會三年建,天眷元年更名皇極殿。
」 ▲虜主所坐若今之講坐者,施重茵,頭裹皂頭巾,帶後垂,若今之僧伽帽者;玉束帶、白皮鞋,薄髯,可三十七八許人。
前施朱漆銀裝鍍金幾案,果楪以玉,酒器以金,食器以玳瑁,匙筯以象齒。
遇食時,數胡人台舁十數鼎镬緻前,雜手旋切割饾饤以進,名曰「禦廚宴」。
所食物與前叙略同,但差精細而味和耳。
食餘,頒以散三節人。
樂如前所叙,但人數多至二百人,雲乃舊契丹教坊四部也。
每樂作,必以十數人高歌以齊管也,聲出衆樂之表,此為異爾。
酒五行,食畢,各賜襲衣袍帶,使、副以金,餘人以銀,謝畢,歸館。
△金志服色雲:「國主視朝,服■頁紗幞頭,窄袖赭袍,玉帶,黃滿領。
如遇祭祀、冊封、告廟,則加衮冕法服。
平居閑暇,皂巾雜服,與士庶無别。
」按此處「頭裹皂頭巾」、「玉束帶」,似皆常居打扮。
又金史卷三太宗紀:太宗死于天會十三年正月,年六十一。
則天會二年其人已五十一歲。
許氏雲「可三十七八許人」,估量頗失準确。
▲次日,有中使賜酒果,複賜饩。
賜饩以絹帛折充,使、副百餘匹,餘人十餘匹。
△松漠紀聞下:「虜之待中朝使者,使、副日給細酒二十量罐,羊肉八斤,果子錢五百,雜使錢五百,白面三斤,油半斤,醋二升,鹽半斤,粉一斤,細白米三升,面醬半斤,大柴三束。
上節:細酒六量罐,羊肉五斤,面三斤,雜使錢二百,白米二升。
中節:常供酒五量罐,羊肉三斤,面二斤,雜使錢一百,白米一升半。
下節:常供酒三量罐,羊肉二斤,面一斤,雜使錢一百,白米一升半。
」 ▲次日,詣虜庭赴花宴,并如儀。
酒三行則樂作,鳴钲擊鼓,百戲出場,有大旗、獅豹、刀牌、砑鼓、踏索、上竿、鬥跳、弄丸、撾簸旗、築球、角抵、鬥雞、雜劇等,服色鮮明,頗類中朝;又有五六婦人塗丹粉,豔衣,立于百戲後,各持兩鏡,高下其手,鏡光閃爍,如祠廟所畫電母,此為異爾。
酒五行,各起就帳,戴色絹花,各二十餘枝。
謝罷,複坐。
酒三行,歸館。
△大金國志卷三太宗文烈皇帝一:天會二年「五月,國使往宋告嗣位,宋以著作郎許亢宗為賀登位使,亢宗至涞流河。
金國索無城郭、宮室,就以所居館燕,悉用契丹舊禮,如結彩山,作倡樂、尋幢角抵之伎,鬥雞、擊鞠之戲,與中國同。
但于衆樂後飾舞女數人,兩手持鏡上下,類神祠中電母所為者,莫知其說。
」 ▲次日,又有中使賜酒果,複有貴臣就賜宴,兼伴射于館内。
庭下設垛,樂作,酒三行,伴射貴臣、館伴使副、國信使副離席就射。
三矢,弓弩從便用之。
勝負各有差,就賜襲衣鞍馬。
是日,虜人名王貴臣多微服隐稠人中以觀射。
△按較射乃金初之儀,以後乃廢棄,故于金史中無考。
▲次日,朝辭如見時。
酒食畢,就殿上請國書,捧下殿,賜使副襲衣、物帛、鞍馬,三節人物帛各有差。
拜辭歸館,鋪挂彩燈百十餘,為芙蓉、鵝、雁之形,蠟炬十數,雜以弦管,為堂上樂。
館伴使副過位,召國信使副為惜别之會,名曰「換衣燈宴」。
酒三行,各出衣服三數件,或币帛交遺。
常相聚,惟勸酒食,不敢多言。
至此夜,語笑甚款,酒不記巡,以醉為度,皆舊例也。
△金史卷三八禮志朝辭儀:「次引宋使副左入,傍折通班畢,至丹墀,依上通六拜,各祗候,平立。
合使賜衣馬,鞠躬,聞勑,再拜。
賜衣馬畢,平身,搢笏,單跪,受别錄物過盡,出笏,拜起,謝恩,舞蹈,五拜。
有敕賜酒食,舞蹈,五拜。
引使副左上露階,齊揖入欄内,揖鞠躬,大使少前拜跪受書,起複位。
揖使副齊鞠躬,受傳達畢,齊退,引左下至丹樨,鞠躬,喝「各好去」,引右出。
次引宰執下殿,禮畢。
」按除一些繁瑣跪、拜禮儀外、賜衣帛鞍馬等,乃朝辭之傳統内容。
▲次日回程,起發至兀室郎君宅,館伴使副展狀辭,送伴使副于此相見如儀。
有中使撫問,賜酒果如來時。
至信州、灤州同此。
回程在路,更不再叙。
△按上文第十一程由清州至灤州雲:「回程錫宴是州。
」又第三十程自同州至信州亦雲:「回程錫宴于此。
▲至清州,将出界,送伴使副夜具酒食,為惜别之會。
亦出衣服三數件,或币帛交遺,情意甚歡。
次早發行,至界内幕次,下馬而望,我界旗幟、甲馬、車輿、帟幕以待,人皆有喜色。
少頃樂作,酒五行,上馬,複同送伴使副過我幕次。
作樂,酒五行,上馬,複送至兩界中,彼此使副回馬對立,馬上一杯,換所執鞭,以為異日之記。
引接展辭狀,舉鞭揖别,各背馬回顧,少頃進數步,躊躇為不忍别之狀。
如是者三乃行。
虜人情皆凄恻,或揮淚,吾人無也。
△按清州參見第十程箋證。
▲是行回程,見虜中已轉糧發兵,接迹而來,移駐南邊,而漢兒亦累累詳言其将入寇。
是時,行人旦暮憂虜有質留之患,偶幸生還,既回阙,以前此有禦筆指揮:「敢妄言邊事者流三千裡,罰錢三千貫,不以赦蔭減。
」繇是無敢言者。
是秋八月初五日到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