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

關燈
虞诩 傅變 蓋勳 臧洪 虞诩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

    祖父經,為郡縣獄吏,案法平允,務存寬恕,每冬月上其狀,恒流涕随之。

    嘗稱曰:「東海于公高為裡門,而其子定國卒至丞相。

    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于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為九卿邪?」故字诩曰升卿。

     诩年十二,能通《尚書》。

    早孤,孝養祖母。

    縣舉順孫,國相奇之,欲以為吏。

    诩辭曰:「祖母九十,非诩不養。

    」相乃止。

    後祖母終,服阕,辟太尉李脩府,拜郎中。

     永初四年,羌胡反亂,殘破并、涼,大将軍鄧骘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棄涼州,并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

    骘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兩無所保。

    」議者鹹同。

    诩聞之,乃說李脩曰:「竊聞公卿定策當棄并州,求之愚心,未見其便。

    先帝開拓土宇,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

    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

    此不可之甚者也。

    ?彥曰:'關西出将,關東出相。

    '觀其習兵壯勇,實過餘州。

    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

    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于漢故也。

    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

    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東,雖贲、育為卒,太公為将,猶恐不足當禦。

    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诩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

    棄之非計。

    」脩曰:「吾意不及此。

    微子之言,幾敗國事。

    然則計當安出?」诩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

    誠宜令四府九卿,各辟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内以拘緻,防其邪計。

    」脩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诩議。

    于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鄧骘兄弟以诩異其議,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傷诩。

    後朝歌賊E5B8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為朝歌長。

    故舊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職也。

    不遇槃根錯節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大守馬棱。

    棱勉之曰:「君儒者,當謀谟廟堂,反在朝歌邪?」诩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見吊勉。

    以诩讠壽之,知其無能為也。

    朝歌者,韓、魏之郊,背太行,臨黃河,去敖倉百裡,而青、冀之人流亡萬數。

    賊不知開倉招衆,劫庫兵,守城臯,斷天下右臂,此不足憂也。

    今其衆新盛,難與争鋒。

    兵不CA75權,願寬假辔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及到官,設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不。

    收得百餘人,诩為飨會,悉贳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

    又潛遣貧人能縫者。

    傭作賊衣,以采綖縫其裾為幟,有出市裡者,吏辄禽之。

    賊由是駭散,鹹稱神明。

    遷懷令。

     後羌寇武都,鄧太後以诩有将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引見嘉德殿,厚加賞賜。

    羌乃率衆數千,遮诩于陳倉、崤谷,诩即停軍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當發。

    羌聞之,乃分抄傍縣,诩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裡。

    令吏士各作兩竈,日增倍之,羌不敢逼。

    或問曰:「孫膑減竈而君增之。

    兵法日行不過三十裡,以戒不虞,而今日且二百裡。

    何也?」诩曰:「虜衆多,吾兵少。

    徐行則易為所及,速進則彼所不測。

    虜見吾竈日增,必謂郡兵來迎。

    衆多行速,必憚追我。

    孫膑見弱,吾今示強,勢有不同故也。

    」 既到郡,兵不滿三千,而羌衆萬餘,攻圍赤亭數十日。

    诩乃令軍中,使強弩勿發,而潛發小弩。

    羌以為矢力弱,不能至,并兵急攻。

    诩于是使二十強弩共射一人,發無不中,羌大震,退。

    诩因出城奮擊,多所傷殺。

    明日悉陳其兵衆,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回轉數周。

    羌不知其數,更相恐動。

    诩計賊當退,乃潛遣五百餘人于淺水設伏,候其走路。

    虜果大奔,因掩擊,大破之,斬獲甚衆,賊由是敗散,南入益州。

    诩乃占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亡,假赈貧人,郡遂以安。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緻一。

    诩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自沮至下辯數十裡中,皆燒石剪木,開漕船道,以人僦直雇借傭者,于是水運通利,歲省四千餘萬。

    诩始到郡,戶裁盈萬。

    及綏聚荒餘,招還流散,二三年間,遂增至四萬餘戶,鹽米豐賤,十倍于前。

    坐法免。

     永建元年,代陳禅為司隸校尉。

    數月間,奏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号為苛刻。

    三公劾奏诩盛夏多拘系無辜,為吏人患。

    诩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人之銜辔。

    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

    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二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

    臣将從史魚死,即以屍谏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