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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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诩 傅變 蓋勳 臧洪
虞诩字升卿,陳國武平人也。
祖父經,為郡縣獄吏,案法平允,務存寬恕,每冬月上其狀,恒流涕随之。
嘗稱曰:「東海于公高為裡門,而其子定國卒至丞相。
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于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為九卿邪?」故字诩曰升卿。
诩年十二,能通《尚書》。
早孤,孝養祖母。
縣舉順孫,國相奇之,欲以為吏。
诩辭曰:「祖母九十,非诩不養。
」相乃止。
後祖母終,服阕,辟太尉李脩府,拜郎中。
永初四年,羌胡反亂,殘破并、涼,大将軍鄧骘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棄涼州,并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
骘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兩無所保。
」議者鹹同。
诩聞之,乃說李脩曰:「竊聞公卿定策當棄并州,求之愚心,未見其便。
先帝開拓土宇,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
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
此不可之甚者也。
?彥曰:'關西出将,關東出相。
'觀其習兵壯勇,實過餘州。
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
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于漢故也。
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
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東,雖贲、育為卒,太公為将,猶恐不足當禦。
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诩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
棄之非計。
」脩曰:「吾意不及此。
微子之言,幾敗國事。
然則計當安出?」诩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
誠宜令四府九卿,各辟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内以拘緻,防其邪計。
」脩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诩議。
于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鄧骘兄弟以诩異其議,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傷诩。
後朝歌賊E5B8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為朝歌長。
故舊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職也。
不遇槃根錯節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大守馬棱。
棱勉之曰:「君儒者,當謀谟廟堂,反在朝歌邪?」诩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見吊勉。
以诩讠壽之,知其無能為也。
朝歌者,韓、魏之郊,背太行,臨黃河,去敖倉百裡,而青、冀之人流亡萬數。
賊不知開倉招衆,劫庫兵,守城臯,斷天下右臂,此不足憂也。
今其衆新盛,難與争鋒。
兵不CA75權,願寬假辔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及到官,設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不。
收得百餘人,诩為飨會,悉贳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
又潛遣貧人能縫者。
傭作賊衣,以采綖縫其裾為幟,有出市裡者,吏辄禽之。
賊由是駭散,鹹稱神明。
遷懷令。
後羌寇武都,鄧太後以诩有将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引見嘉德殿,厚加賞賜。
羌乃率衆數千,遮诩于陳倉、崤谷,诩即停軍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當發。
羌聞之,乃分抄傍縣,诩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裡。
令吏士各作兩竈,日增倍之,羌不敢逼。
或問曰:「孫膑減竈而君增之。
兵法日行不過三十裡,以戒不虞,而今日且二百裡。
何也?」诩曰:「虜衆多,吾兵少。
徐行則易為所及,速進則彼所不測。
虜見吾竈日增,必謂郡兵來迎。
衆多行速,必憚追我。
孫膑見弱,吾今示強,勢有不同故也。
」 既到郡,兵不滿三千,而羌衆萬餘,攻圍赤亭數十日。
诩乃令軍中,使強弩勿發,而潛發小弩。
羌以為矢力弱,不能至,并兵急攻。
诩于是使二十強弩共射一人,發無不中,羌大震,退。
诩因出城奮擊,多所傷殺。
明日悉陳其兵衆,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回轉數周。
羌不知其數,更相恐動。
诩計賊當退,乃潛遣五百餘人于淺水設伏,候其走路。
虜果大奔,因掩擊,大破之,斬獲甚衆,賊由是敗散,南入益州。
诩乃占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亡,假赈貧人,郡遂以安。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緻一。
诩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自沮至下辯數十裡中,皆燒石剪木,開漕船道,以人僦直雇借傭者,于是水運通利,歲省四千餘萬。
诩始到郡,戶裁盈萬。
及綏聚荒餘,招還流散,二三年間,遂增至四萬餘戶,鹽米豐賤,十倍于前。
坐法免。
永建元年,代陳禅為司隸校尉。
數月間,奏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号為苛刻。
三公劾奏诩盛夏多拘系無辜,為吏人患。
诩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人之銜辔。
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
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二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
臣将從史魚死,即以屍谏耳。
」
祖父經,為郡縣獄吏,案法平允,務存寬恕,每冬月上其狀,恒流涕随之。
嘗稱曰:「東海于公高為裡門,而其子定國卒至丞相。
吾決獄六十年矣,雖不及于公,其庶幾乎!子孫何必不為九卿邪?」故字诩曰升卿。
诩年十二,能通《尚書》。
早孤,孝養祖母。
縣舉順孫,國相奇之,欲以為吏。
诩辭曰:「祖母九十,非诩不養。
」相乃止。
後祖母終,服阕,辟太尉李脩府,拜郎中。
永初四年,羌胡反亂,殘破并、涼,大将軍鄧骘以軍役方費,事不相贍,欲棄涼州,并力北邊,乃會公卿集議。
骘曰:「譬若衣敗,壞一以相補,猶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兩無所保。
」議者鹹同。
诩聞之,乃說李脩曰:「竊聞公卿定策當棄并州,求之愚心,未見其便。
先帝開拓土宇,劬勞後定,而今憚小費,舉而棄之。
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
此不可之甚者也。
?彥曰:'關西出将,關東出相。
'觀其習兵壯勇,實過餘州。
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
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于漢故也。
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
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東,雖贲、育為卒,太公為将,猶恐不足當禦。
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诩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
棄之非計。
」脩曰:「吾意不及此。
微子之言,幾敗國事。
然則計當安出?」诩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
誠宜令四府九卿,各辟彼州數人,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内以拘緻,防其邪計。
」脩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诩議。
于是辟西州豪桀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鄧骘兄弟以诩異其議,因此不平,欲以吏法中傷诩。
後朝歌賊E5B8季等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诩為朝歌長。
故舊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職也。
不遇槃根錯節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大守馬棱。
棱勉之曰:「君儒者,當謀谟廟堂,反在朝歌邪?」诩曰:「初除之日,士大夫皆見吊勉。
以诩讠壽之,知其無能為也。
朝歌者,韓、魏之郊,背太行,臨黃河,去敖倉百裡,而青、冀之人流亡萬數。
賊不知開倉招衆,劫庫兵,守城臯,斷天下右臂,此不足憂也。
今其衆新盛,難與争鋒。
兵不CA75權,願寬假辔策,勿令有所拘閡而已。
」及到官,設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不。
收得百餘人,诩為飨會,悉贳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數百人。
又潛遣貧人能縫者。
傭作賊衣,以采綖縫其裾為幟,有出市裡者,吏辄禽之。
賊由是駭散,鹹稱神明。
遷懷令。
後羌寇武都,鄧太後以诩有将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引見嘉德殿,厚加賞賜。
羌乃率衆數千,遮诩于陳倉、崤谷,诩即停軍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當發。
羌聞之,乃分抄傍縣,诩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裡。
令吏士各作兩竈,日增倍之,羌不敢逼。
或問曰:「孫膑減竈而君增之。
兵法日行不過三十裡,以戒不虞,而今日且二百裡。
何也?」诩曰:「虜衆多,吾兵少。
徐行則易為所及,速進則彼所不測。
虜見吾竈日增,必謂郡兵來迎。
衆多行速,必憚追我。
孫膑見弱,吾今示強,勢有不同故也。
」 既到郡,兵不滿三千,而羌衆萬餘,攻圍赤亭數十日。
诩乃令軍中,使強弩勿發,而潛發小弩。
羌以為矢力弱,不能至,并兵急攻。
诩于是使二十強弩共射一人,發無不中,羌大震,退。
诩因出城奮擊,多所傷殺。
明日悉陳其兵衆,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回轉數周。
羌不知其數,更相恐動。
诩計賊當退,乃潛遣五百餘人于淺水設伏,候其走路。
虜果大奔,因掩擊,大破之,斬獲甚衆,賊由是敗散,南入益州。
诩乃占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亡,假赈貧人,郡遂以安。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緻一。
诩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自沮至下辯數十裡中,皆燒石剪木,開漕船道,以人僦直雇借傭者,于是水運通利,歲省四千餘萬。
诩始到郡,戶裁盈萬。
及綏聚荒餘,招還流散,二三年間,遂增至四萬餘戶,鹽米豐賤,十倍于前。
坐法免。
永建元年,代陳禅為司隸校尉。
數月間,奏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号為苛刻。
三公劾奏诩盛夏多拘系無辜,為吏人患。
诩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人之銜辔。
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
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二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
臣将從史魚死,即以屍谏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