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帝八王列傳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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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乘貞王伉 平春悼王全 清河孝王慶 濟北惠王壽 河閑孝王開 城陽懷王淑 廣宗殇王萬歲 平原懷王勝和帝子
孝章皇帝八子:宋貴人生清河孝王慶,梁貴人生和帝,申貴人生濟北惠王壽、河間孝王開,四王不載母氏。
千乘貞王伉,建初四年封。
和帝即位,以伉長兄,甚見尊禮立十五年薨。
子寵嗣,一名伏胡。
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
立二十八年薨,是為夷王。
父子薨于京師,皆葬洛陽。
子鴻嗣,安帝崩,始就國。
鴻生質帝,質帝立,梁太後下诏,以樂安國土卑濕,租委鮮薄,改封鴻勃海王。
立二十六年薨,是為孝王。
無子,太後立桓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奉鴻祀。
延熹八年,悝謀為不道,有司請廢之。
帝不忍,乃貶為B07E陶王,食一縣。
悝後因中常侍王甫求複國,許謝錢五千萬。
帝臨崩,遺诏複為勃海王。
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
甫怒,陰求其過。
初,迎立靈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抄征書,而中常侍鄭飒、中黃門董騰并任俠通剽輕,數與悝交通。
王甫司察,以為有奸,密告司隸校尉段颎。
熹平元年,遂收飒送北寺獄。
使尚書令廉忠誣奏飒等謀迎立悝,大逆不道。
遂招冀州刺史收悝考實,又遣大鴻胪持節與宗正、廷尉之勃海,迫責悝。
悝自殺。
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
傅、相以下,以輔導王不忠,悉伏誅。
悝立二十五年國除。
衆庶莫不憐之。
平春悼王全,以建初四年封。
其年薨,葬于京師。
無子,國除。
清河孝王慶,母宋貴人。
貴人,宋昌八世孫,扶風平陵人也。
父楊,以恭孝稱于鄉闾,不應州郡之命。
楊姑即明德馬後之外祖母也。
馬後聞楊二女皆有才色,迎而訓之。
永平末,選入太子宮,甚有寵。
肅宗即位,并為貴人。
建初三年,大貴人生慶,明年立為皇太子,征楊為議郎,褒賜甚渥。
貴人長于人事,供奉長樂宮,身執饋馔,太後憐之。
太後崩後,窦皇後寵盛,以貴人姊妹并幸,慶為太子,心内惡之,與母比陽主謀陷宋氏。
外令兄弟求其纖過,内使禦者偵伺得失。
後于掖庭門邀遮得貴人書,雲「病思生菟,令家求之」,因誣言欲作蠱道祝詛,以菟為厭勝之術,日夜毀谮,貴人母子遂漸見疏。
慶出居承祿觀,數月,窦後諷掖庭令誣奏前事,請加驗實。
七年,帝遂廢太子慶而立皇太子B32C。
B32C,梁貴人子也。
乃下诏曰:「皇太子有失惑無常之性,爰自孩乳,至今益章,恐襲其母兇惡之風,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
大義滅親,況降退乎!今廢慶為清河王。
皇子B32C保育皇後,承訓懷衽,導達善性,将成其器。
蓋庶子慈母,尚有終身之恩,豈若嫡後事正義明哉!今以B32C為皇太子。
」遂出貴人姊妹置丙舍,使小黃門蔡倫考實之,皆承諷旨傅緻其事,乃載送暴室。
二貴人同時飲藥自殺。
帝猶傷之,敕掖庭令葬于樊濯聚。
于是免楊歸本郡。
郡縣因事複捕系之,楊友人前懷令山陽張峻、左馮翊沛國劉均等奔走解釋,得以免罪。
楊失志憔悴,卒于家。
慶時雖幼,而知避嫌畏禍,言不敢及宋氏,帝更憐之,敕皇後令衣服與太子齊等。
太子特親愛慶,入則共室,出則同輿。
及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諸王莫得為比,常共議私事。
後慶以長,别居丙舍。
永元四年,帝移幸北宮章德殿,講于白虎觀,慶得入省宿止。
帝将誅窦氏,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乃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内之;又令慶傳語中常侍鄭衆求索故事。
及大将軍窦憲誅,慶出居邸,賜奴婢三百人。
輿馬、錢帛、帷帳、珍寶、玩好充仞其第,又賜中傅以下至左右錢帛各有差。
慶多被病,或時不安,帝朝夕問訊,進膳藥,所以垂意甚備。
慶小心恭孝,自以廢黜,尤畏事慎法。
每朝谒陵廟,常夜分嚴裝,衣冠待明;約敕官屬,不得與諸王車騎競驅。
常以貴人葬禮有阙,每竊感恨,至四節伏臘,辄祭于私室。
窦氏誅後,始使乳母于城北遙祠。
及窦太後崩,慶求上冢緻哀,帝許之,诏太官四時給祭具。
慶垂涕曰:「生雖不獲供養,終得奉祭祀,私願足矣。
」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懷梁後之嫌,遂不敢言。
常泣向左右,以為沒齒之恨。
後上言外祖母王年老,遭憂病,下土B14B藥,願乞詣洛陽療疾。
于是诏宋氏悉歸京師,除慶舅衍、俊、蓋、暹等皆為郎。
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陰盛,奏遣諸王侯就國。
诏曰:「甲子之異,責由一人。
諸王幼稚,早離顧複,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凱風
千乘貞王伉,建初四年封。
和帝即位,以伉長兄,甚見尊禮立十五年薨。
子寵嗣,一名伏胡。
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
立二十八年薨,是為夷王。
父子薨于京師,皆葬洛陽。
子鴻嗣,安帝崩,始就國。
鴻生質帝,質帝立,梁太後下诏,以樂安國土卑濕,租委鮮薄,改封鴻勃海王。
立二十六年薨,是為孝王。
無子,太後立桓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奉鴻祀。
延熹八年,悝謀為不道,有司請廢之。
帝不忍,乃貶為B07E陶王,食一縣。
悝後因中常侍王甫求複國,許謝錢五千萬。
帝臨崩,遺诏複為勃海王。
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
甫怒,陰求其過。
初,迎立靈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抄征書,而中常侍鄭飒、中黃門董騰并任俠通剽輕,數與悝交通。
王甫司察,以為有奸,密告司隸校尉段颎。
熹平元年,遂收飒送北寺獄。
使尚書令廉忠誣奏飒等謀迎立悝,大逆不道。
遂招冀州刺史收悝考實,又遣大鴻胪持節與宗正、廷尉之勃海,迫責悝。
悝自殺。
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
傅、相以下,以輔導王不忠,悉伏誅。
悝立二十五年國除。
衆庶莫不憐之。
平春悼王全,以建初四年封。
其年薨,葬于京師。
無子,國除。
清河孝王慶,母宋貴人。
貴人,宋昌八世孫,扶風平陵人也。
父楊,以恭孝稱于鄉闾,不應州郡之命。
楊姑即明德馬後之外祖母也。
馬後聞楊二女皆有才色,迎而訓之。
永平末,選入太子宮,甚有寵。
肅宗即位,并為貴人。
建初三年,大貴人生慶,明年立為皇太子,征楊為議郎,褒賜甚渥。
貴人長于人事,供奉長樂宮,身執饋馔,太後憐之。
太後崩後,窦皇後寵盛,以貴人姊妹并幸,慶為太子,心内惡之,與母比陽主謀陷宋氏。
外令兄弟求其纖過,内使禦者偵伺得失。
後于掖庭門邀遮得貴人書,雲「病思生菟,令家求之」,因誣言欲作蠱道祝詛,以菟為厭勝之術,日夜毀谮,貴人母子遂漸見疏。
慶出居承祿觀,數月,窦後諷掖庭令誣奏前事,請加驗實。
七年,帝遂廢太子慶而立皇太子B32C。
B32C,梁貴人子也。
乃下诏曰:「皇太子有失惑無常之性,爰自孩乳,至今益章,恐襲其母兇惡之風,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
大義滅親,況降退乎!今廢慶為清河王。
皇子B32C保育皇後,承訓懷衽,導達善性,将成其器。
蓋庶子慈母,尚有終身之恩,豈若嫡後事正義明哉!今以B32C為皇太子。
」遂出貴人姊妹置丙舍,使小黃門蔡倫考實之,皆承諷旨傅緻其事,乃載送暴室。
二貴人同時飲藥自殺。
帝猶傷之,敕掖庭令葬于樊濯聚。
于是免楊歸本郡。
郡縣因事複捕系之,楊友人前懷令山陽張峻、左馮翊沛國劉均等奔走解釋,得以免罪。
楊失志憔悴,卒于家。
慶時雖幼,而知避嫌畏禍,言不敢及宋氏,帝更憐之,敕皇後令衣服與太子齊等。
太子特親愛慶,入則共室,出則同輿。
及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諸王莫得為比,常共議私事。
後慶以長,别居丙舍。
永元四年,帝移幸北宮章德殿,講于白虎觀,慶得入省宿止。
帝将誅窦氏,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乃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内之;又令慶傳語中常侍鄭衆求索故事。
及大将軍窦憲誅,慶出居邸,賜奴婢三百人。
輿馬、錢帛、帷帳、珍寶、玩好充仞其第,又賜中傅以下至左右錢帛各有差。
慶多被病,或時不安,帝朝夕問訊,進膳藥,所以垂意甚備。
慶小心恭孝,自以廢黜,尤畏事慎法。
每朝谒陵廟,常夜分嚴裝,衣冠待明;約敕官屬,不得與諸王車騎競驅。
常以貴人葬禮有阙,每竊感恨,至四節伏臘,辄祭于私室。
窦氏誅後,始使乳母于城北遙祠。
及窦太後崩,慶求上冢緻哀,帝許之,诏太官四時給祭具。
慶垂涕曰:「生雖不獲供養,終得奉祭祀,私願足矣。
」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懷梁後之嫌,遂不敢言。
常泣向左右,以為沒齒之恨。
後上言外祖母王年老,遭憂病,下土B14B藥,願乞詣洛陽療疾。
于是诏宋氏悉歸京師,除慶舅衍、俊、蓋、暹等皆為郎。
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陰盛,奏遣諸王侯就國。
诏曰:「甲子之異,責由一人。
諸王幼稚,早離顧複,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