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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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将不聽,便取缣帛聚欲燒之。
邊将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順,無敢拒違。
今狡寇未殄,而羌為巨害,如或緻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為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直精勇,多其牢賞。
太守李參沉靜有謀,必能獎厲得其死力。
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
韓卓複與劭相難反複。
于是诏百官大會朝堂,皆從劭議。
三年,舉高第,再遷,六年,拜太山太守。
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衆入郡界。
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前後斬首數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辎重二千兩,賊皆退卻,郡内以安。
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擊之,乃使輕騎追嵩、德,并殺之于郡界。
劭畏操誅,棄郡奔冀州牧袁紹。
初,安帝時河間人尹次、颍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并詣官曹求代其命,而缢而物故。
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議活次、玉。
劭後追駁之,據正典刑,有可存者。
其議曰: 《尚書》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
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而孫卿亦雲:「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惡,且懲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使當其實也。
」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罪,不祥莫大焉。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
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人者死,亦無寬降。
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
《書》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
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屍道路。
朝思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
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于溝讀,人莫之知」。
朝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雲「不知趙母指括以全其宗」。
傳曰「仆妾感慨而緻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
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E771殺戮也;溫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
是故春一草枯則為災,秋一木華亦為異。
今殺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為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
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為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
敗法亂政,悔其可追。
劭凡為駁議三十篇,皆此類也。
又删定律令為《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
曰: 夫國之大事,莫尚載籍。
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
故膠西相董仲舒老病緻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
于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遣,開辟以來,莫或茲酷。
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惟新。
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雲補,辄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闆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
蠲去複重,為之節文。
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
其見《漢書》二十五,《漢紀》四,皆删叙潤色,以全本體。
其二十六,博采古今瑰玮之士,文章煥炳,德義可觀。
其二十七,臣所創造。
豈E478自謂必合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
昔鄭人以乾鼠為璞,鬻之于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缇B250十重。
夫睹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族,無乃類旃。
《左氏》實雲雖有姬姜絲麻,不棄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匮也。
是用敢露頑才,廁于明哲之末。
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觀察,增闡聖聽。
惟因萬機之餘暇,遊意省覽焉。
獻帝善之。
二年,诏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
時始遷都于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
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着《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
初,父奉為司隸時,并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狀人紀》。
又論當時行事,着《中漢輯序》。
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号,釋時俗嫌疑。
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
凡所着述百三十六篇。
又集解《漢書》,皆傳于時。
後卒于邺。
弟子B252、璩,并以文才稱。
中興初,有應妪者,生四子而寡。
見神光照社,試探之,乃得黃金。
自是諸子宦學,并有才名,至B252七世通顯。
霍谞字叔智,魏郡邺人也。
少為諸生,明經。
有人誣谞舅宋光于大将軍梁商者,以為妄刊章文,坐系洛陽诏獄,掠考困極。
谞時年十五,奏記于商曰: 将軍天覆厚恩,愍舅光冤結,前者溫教許為平議,雖未下吏斷決其事,已蒙神明顧省之聽。
皇天後土,實聞德音。
竊獨踴躍,私自慶幸。
谞聞《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弑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
此仲尼所以垂王法,漢世所宜遵前修也。
傳曰:「人心不同,譬若其面。
」斯蓋謂大小窳隆醜美之形,至于鼻目衆竅毛發之狀,未有不然者也。
情之異者,剛柔舒急倨敬之間。
至于趨利避害,畏死樂生,亦複均也。
谞與光骨肉,義有相隐,言其冤濫,未必可諒,且以人情平論其理。
光衣冠子孫
邊将不聽,便取缣帛聚欲燒之。
邊将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順,無敢拒違。
今狡寇未殄,而羌為巨害,如或緻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為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直精勇,多其牢賞。
太守李參沉靜有謀,必能獎厲得其死力。
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
韓卓複與劭相難反複。
于是诏百官大會朝堂,皆從劭議。
三年,舉高第,再遷,六年,拜太山太守。
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衆入郡界。
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前後斬首數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辎重二千兩,賊皆退卻,郡内以安。
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擊之,乃使輕騎追嵩、德,并殺之于郡界。
劭畏操誅,棄郡奔冀州牧袁紹。
初,安帝時河間人尹次、颍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并詣官曹求代其命,而缢而物故。
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議活次、玉。
劭後追駁之,據正典刑,有可存者。
其議曰: 《尚書》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
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而孫卿亦雲:「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惡,且懲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使當其實也。
」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罪,不祥莫大焉。
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
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人者死,亦無寬降。
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
《書》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
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屍道路。
朝思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
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于溝讀,人莫之知」。
朝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雲「不知趙母指括以全其宗」。
傳曰「仆妾感慨而緻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
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E771殺戮也;溫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
是故春一草枯則為災,秋一木華亦為異。
今殺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為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
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為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
敗法亂政,悔其可追。
劭凡為駁議三十篇,皆此類也。
又删定律令為《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
曰: 夫國之大事,莫尚載籍。
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
故膠西相董仲舒老病緻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
于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遣,開辟以來,莫或茲酷。
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惟新。
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雲補,辄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闆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
蠲去複重,為之節文。
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
其見《漢書》二十五,《漢紀》四,皆删叙潤色,以全本體。
其二十六,博采古今瑰玮之士,文章煥炳,德義可觀。
其二十七,臣所創造。
豈E478自謂必合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
昔鄭人以乾鼠為璞,鬻之于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缇B250十重。
夫睹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族,無乃類旃。
《左氏》實雲雖有姬姜絲麻,不棄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匮也。
是用敢露頑才,廁于明哲之末。
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觀察,增闡聖聽。
惟因萬機之餘暇,遊意省覽焉。
獻帝善之。
二年,诏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
時始遷都于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
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着《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
初,父奉為司隸時,并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狀人紀》。
又論當時行事,着《中漢輯序》。
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号,釋時俗嫌疑。
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
凡所着述百三十六篇。
又集解《漢書》,皆傳于時。
後卒于邺。
弟子B252、璩,并以文才稱。
中興初,有應妪者,生四子而寡。
見神光照社,試探之,乃得黃金。
自是諸子宦學,并有才名,至B252七世通顯。
霍谞字叔智,魏郡邺人也。
少為諸生,明經。
有人誣谞舅宋光于大将軍梁商者,以為妄刊章文,坐系洛陽诏獄,掠考困極。
谞時年十五,奏記于商曰: 将軍天覆厚恩,愍舅光冤結,前者溫教許為平議,雖未下吏斷決其事,已蒙神明顧省之聽。
皇天後土,實聞德音。
竊獨踴躍,私自慶幸。
谞聞《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弑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
此仲尼所以垂王法,漢世所宜遵前修也。
傳曰:「人心不同,譬若其面。
」斯蓋謂大小窳隆醜美之形,至于鼻目衆竅毛發之狀,未有不然者也。
情之異者,剛柔舒急倨敬之間。
至于趨利避害,畏死樂生,亦複均也。
谞與光骨肉,義有相隐,言其冤濫,未必可諒,且以人情平論其理。
光衣冠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