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榮丁鴻列傳第二十七
關燈
小
中
大
、陳留、颍川二十一縣。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
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樂,諸将皆占豐邑美縣,惟綝願封本鄉。
或謂綝曰:「人皆欲縣,子獨求鄉,何也?」綝曰:「昔孫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埆之地,今綝能蒲功微,得鄉亭厚矣。
」帝從之,封定陵新安鄉侯,食邑五千戶,後徙封陵陽侯。
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遂笃志精銳,布衣荷擔,不遠千裡。
初,綝從世祖征伐,鴻獨與弟盛居,憐盛幼小而共寒苦。
及綝卒,鴻當襲封,上書讓國于盛,不報。
既葬,乃挂缞绖于冢廬而逃去,留書與盛曰:「鴻貪經書,不顧恩義,弱而随師,生不供養,死不飯BE3F,皇天先祖,并不祐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
前上疾狀,願辭爵仲公,章寝不報,迫且當襲封。
謹自放棄。
逐求良醫。
如遂不瘳,永歸溝壑。
」鴻初與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甚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于東海,陽狂不識駿。
駿乃止而讓之曰:「昔伯夷、吳劄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
《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
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悟,垂涕歎息,乃還就國,開門教授。
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至行,顯宗甚賢之。
永平十年诏征,鴻至即召見,說《文侯之命篇》,賜禦衣及绶,禀食公車,與博士同禮。
頃之,拜侍中。
十三年,兼射聲校尉。
建初四年,徙封魯陽鄉侯。
肅宗诏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郁、賈逵等,論定《五經》同異于北宮白虎觀,使五官中郎将魏應主承制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上,帝親稱制臨決。
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
時人歎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數受賞賜,擢徙校書,遂代成封為少府。
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
彭城劉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
元和三年,徙封馬亭鄉侯。
和帝即位,遷太常。
永元四年,代袁安為司徒。
是時窦太後臨政,憲兄弟各擅威權。
鴻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聞日者陽精,守實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精,盈毀有常,臣之表也。
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
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于外,黨類強盛,侵奪主勢,則日月薄食,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
」《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
變不空生,各以類應。
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
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
是以三桓專魯,田氏擅齊,六卿分嚴;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
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也。
今大将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
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
人道悖于下,效驗見于天,雖有隐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
間者月滿先節,過望不虧,此臣驕溢背君,專功獨行也。
陛下未深覺悟,故天重見戒,誠宜畏懼,以防其禍。
《詩》雲:「敬天之怒,不敢戲豫。
」若敕政責躬,杜漸防萌,則兇妖銷滅,害除福湊矣。
夫壞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幹雲蔽日之木,起于蔥青。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于微細,以緻其大。
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權門,傾覆谄谀,以者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
間者大将軍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賦斂吏人,遣使貢獻。
大将軍雖雲不受,而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憚,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貪猾,競為奸吏,小民籲嗟,怨氣滿腹。
臣聞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
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書奏十餘日,帝以鴻行太尉兼衛尉,屯南、北宮。
于是收窦憲大将軍印绶,憲及諸弟皆自殺。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
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
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
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帝從之。
六年,鴻薨,賜贈有加常禮。
子湛嗣。
湛卒,子浮嗣。
浮卒,子夏嗣。
論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潔情以去國,并未始有其讓也。
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
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緻,所以激詭行生而取與妄矣。
至夫鄧彪、劉恺,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義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将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将以訓天下之方動者。
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贊曰:五更待問,應若鳴鐘。
庭列辎駕,堂修禮容。
穆穆帝則,擁經以從。
丁鴻翼翼,讓而不飾。
高論白虎,深言日食。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
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樂,諸将皆占豐邑美縣,惟綝願封本鄉。
或謂綝曰:「人皆欲縣,子獨求鄉,何也?」綝曰:「昔孫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埆之地,今綝能蒲功微,得鄉亭厚矣。
」帝從之,封定陵新安鄉侯,食邑五千戶,後徙封陵陽侯。
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遂笃志精銳,布衣荷擔,不遠千裡。
初,綝從世祖征伐,鴻獨與弟盛居,憐盛幼小而共寒苦。
及綝卒,鴻當襲封,上書讓國于盛,不報。
既葬,乃挂缞绖于冢廬而逃去,留書與盛曰:「鴻貪經書,不顧恩義,弱而随師,生不供養,死不飯BE3F,皇天先祖,并不祐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
前上疾狀,願辭爵仲公,章寝不報,迫且當襲封。
謹自放棄。
逐求良醫。
如遂不瘳,永歸溝壑。
」鴻初與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甚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于東海,陽狂不識駿。
駿乃止而讓之曰:「昔伯夷、吳劄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
《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
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悟,垂涕歎息,乃還就國,開門教授。
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至行,顯宗甚賢之。
永平十年诏征,鴻至即召見,說《文侯之命篇》,賜禦衣及绶,禀食公車,與博士同禮。
頃之,拜侍中。
十三年,兼射聲校尉。
建初四年,徙封魯陽鄉侯。
肅宗诏鴻與廣平王羨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郁、賈逵等,論定《五經》同異于北宮白虎觀,使五官中郎将魏應主承制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上,帝親稱制臨決。
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
時人歎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數受賞賜,擢徙校書,遂代成封為少府。
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
彭城劉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
元和三年,徙封馬亭鄉侯。
和帝即位,遷太常。
永元四年,代袁安為司徒。
是時窦太後臨政,憲兄弟各擅威權。
鴻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聞日者陽精,守實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精,盈毀有常,臣之表也。
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
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于外,黨類強盛,侵奪主勢,則日月薄食,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
」《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
變不空生,各以類應。
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
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
是以三桓專魯,田氏擅齊,六卿分嚴;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
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也。
今大将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
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
人道悖于下,效驗見于天,雖有隐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
間者月滿先節,過望不虧,此臣驕溢背君,專功獨行也。
陛下未深覺悟,故天重見戒,誠宜畏懼,以防其禍。
《詩》雲:「敬天之怒,不敢戲豫。
」若敕政責躬,杜漸防萌,則兇妖銷滅,害除福湊矣。
夫壞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幹雲蔽日之木,起于蔥青。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于微細,以緻其大。
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權門,傾覆谄谀,以者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
間者大将軍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賦斂吏人,遣使貢獻。
大将軍雖雲不受,而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憚,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貪猾,競為奸吏,小民籲嗟,怨氣滿腹。
臣聞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
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書奏十餘日,帝以鴻行太尉兼衛尉,屯南、北宮。
于是收窦憲大将軍印绶,憲及諸弟皆自殺。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
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
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
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帝從之。
六年,鴻薨,賜贈有加常禮。
子湛嗣。
湛卒,子浮嗣。
浮卒,子夏嗣。
論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潔情以去國,并未始有其讓也。
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
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緻,所以激詭行生而取與妄矣。
至夫鄧彪、劉恺,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義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将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将以訓天下之方動者。
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贊曰:五更待問,應若鳴鐘。
庭列辎駕,堂修禮容。
穆穆帝則,擁經以從。
丁鴻翼翼,讓而不飾。
高論白虎,深言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