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範陳賈張列傳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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殁,遂隐處山澤。
後累遷為魯相,以德教化,百姓稱之,流人歸者八九千戶。
逵所着經傳義诂及論難百餘萬言,又作詩、頌、诔、書、連珠、酒令凡九篇,學者宗之,後世稱為通儒。
然不修小節,當世以此頗譏焉,故不至大官。
永元十三年卒,時年七十二。
朝廷愍惜,除兩子為太子舍人。
論曰:鄭、賈之學,行乎數百年中,遂為諸儒宗,亦徒有以焉爾。
桓譚以不善谶流亡,鄭興以遜辭僅免,賈逵能附會文緻,最差貴顯。
世主以此論學,悲矣哉! 張霸字伯饒,蜀郡成都人也。
年數歲而知孝讓,雖出入飲食,自然合禮,鄉人号為「張曾子」。
七歲通《春秋》,複欲進餘經,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饒為之」,故字曰「饒」焉。
後就長水校尉樊B34A受《嚴氏公羊春秋》,遂博覽《五經》。
諸生孫林、劉固、段着等慕之,各市宅其傍,以就學焉。
舉孝廉光祿主事,稍遷,永元中為會稽太守,表用郡人處士顧奉、公孫松等。
奉後為颍川太守,松為司隸校尉,并有名稱。
其餘有業行者,皆見擢用。
郡中争厲志節,習經者以千數,道路但聞誦聲 初,霸以樊B34A删《嚴氏春秋》猶多繁辭,乃減定為二十萬言,更名《張氏學》。
霸始到越,賊未解,郡界不甯,乃移書開購,明用信賞,賊遂束手歸附,不煩士卒之力。
童謠曰:「棄我戟,捐我矛,盜賊盡,吏皆休。
」視事三年,謂掾史曰:「太守起自孤生,緻位郡守。
蓋日中則移,月滿則虧。
老氏有言:'知足不辱。
'」遂上病。
後征,四遷為侍中。
時皇後兄虎贲中郎将鄧骘,當朝貴盛,聞霸名行,欲與為交,霸逡巡不答,衆人笑其不識時務。
後當為五更,會疾卒,年七十。
遺賴諸子曰:「昔延州使齊,子死嬴、博,因坎路側,遂以葬焉。
今蜀道阻遠,不宜歸茔,可止此葬,足藏發齒而已。
務遵速朽,副我本心。
人生一世,但當畏敬于人,若不善加己,直為受之。
」諸子承命,葬于河南梁縣,因遂家焉。
将作大匠翟D825等與諸儒門人追錄本行,谥曰憲文。
中子楷。
楷字公超,通《嚴氏春秋》、《古文尚書》,門徒常百人。
賓客慕之,自父黨夙儒,偕造門焉。
車馬填街,徒從無所止,黃門及貴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以候過客往來之利。
楷疾其如此,辄徙避之。
家貧無以為業,常乘驢車至縣賣藥,足給食者,辄還鄉裡。
司隸舉茂才,除長陵令,不至官。
隐居弘農山中,學者随之,所居成市,後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
五府連辟,舉賢良方正,不就。
漢安元年,順帝特下诏告河南尹曰:「故長陵令張楷行慕原憲,操拟夷、齊,輕貴樂賤,竄迹幽薮,高志确然,獨拔群俗。
前比征命,盤桓未至,将主者玩習于常,優賢不足,使其難進欤?郡時以禮發遣。
」楷複告疾不到。
性好道術,能作五裡霧。
時關西人裴優亦能為三裡霧,自以不如楷,從學之,楷避不肯見。
桓帝即位,優遂行霧作賊,事覺被考,引楷言從學術,楷坐系廷尉诏獄,積二年,恒諷誦經藉,作《尚書注》。
後以事無驗,見原還家。
建和三年,下诏安車備禮聘之,辭以笃疾不行。
年七十,終于家。
子陵。
陵字處沖,官至尚書。
元嘉中,歲首朝賀,大将軍梁冀帶劍入省,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贲奪冀劍。
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诏以一歲俸贖,而百僚肅然。
初,冀弟不疑為河南尹,舉陵孝廉。
不疑疾陵之奏冀,因謂曰:「昔舉君,适所以自罰也。
」陵對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
」不疑有慚色。
陵弟玄。
玄字處虛,沉深有才略,以時亂不仕。
司空張溫數以禮辟,不能緻。
中平二年,溫以車騎将軍出征涼州賊邊章等,将行,玄自田廬被褐帶索,要說溫曰:「天下寇賊雲起,豈不以黃門常侍無道故乎?聞中貴人公卿已下當出祖道于平樂觀,明公總天下威重,握六師之要,若于中坐酒酣,鳴金鼓,整行陣,召軍正執有罪者誅之,引兵還屯都亭,以次剪除中官,解天下之倒縣,報海内之怨毒,然後顯用隐逸忠正之士,則邊章之徒宛轉股掌之上矣。
」溫聞大震,不能對,良久謂玄曰:「處虛,非不悅子之言,顧吾不能行,如何!」玄乃歎曰:「事行則為福,不行則為賊。
今與公長辭矣。
」即仰藥欲飲之。
溫前執其手曰:「子忠于我,我不能用,是吾罪也,子何為當然!且出口入耳之言,誰今知之!」玄遂去,隐居魯陽山中。
及董卓秉政,聞之,辟以為掾,舉侍禦史,不就。
卓臨之以兵,不得已強起,至輪氏,道病終。
贊曰:中世儒門,賈、鄭名學。
衆馳一介,争禮氈幄。
升、元守經,義偏情較,霸貴知止,辭交戚裡。
公超善術,所舍成市。
後累遷為魯相,以德教化,百姓稱之,流人歸者八九千戶。
逵所着經傳義诂及論難百餘萬言,又作詩、頌、诔、書、連珠、酒令凡九篇,學者宗之,後世稱為通儒。
然不修小節,當世以此頗譏焉,故不至大官。
永元十三年卒,時年七十二。
朝廷愍惜,除兩子為太子舍人。
論曰:鄭、賈之學,行乎數百年中,遂為諸儒宗,亦徒有以焉爾。
桓譚以不善谶流亡,鄭興以遜辭僅免,賈逵能附會文緻,最差貴顯。
世主以此論學,悲矣哉! 張霸字伯饒,蜀郡成都人也。
年數歲而知孝讓,雖出入飲食,自然合禮,鄉人号為「張曾子」。
七歲通《春秋》,複欲進餘經,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饒為之」,故字曰「饒」焉。
後就長水校尉樊B34A受《嚴氏公羊春秋》,遂博覽《五經》。
諸生孫林、劉固、段着等慕之,各市宅其傍,以就學焉。
舉孝廉光祿主事,稍遷,永元中為會稽太守,表用郡人處士顧奉、公孫松等。
奉後為颍川太守,松為司隸校尉,并有名稱。
其餘有業行者,皆見擢用。
郡中争厲志節,習經者以千數,道路但聞誦聲 初,霸以樊B34A删《嚴氏春秋》猶多繁辭,乃減定為二十萬言,更名《張氏學》。
霸始到越,賊未解,郡界不甯,乃移書開購,明用信賞,賊遂束手歸附,不煩士卒之力。
童謠曰:「棄我戟,捐我矛,盜賊盡,吏皆休。
」視事三年,謂掾史曰:「太守起自孤生,緻位郡守。
蓋日中則移,月滿則虧。
老氏有言:'知足不辱。
'」遂上病。
後征,四遷為侍中。
時皇後兄虎贲中郎将鄧骘,當朝貴盛,聞霸名行,欲與為交,霸逡巡不答,衆人笑其不識時務。
後當為五更,會疾卒,年七十。
遺賴諸子曰:「昔延州使齊,子死嬴、博,因坎路側,遂以葬焉。
今蜀道阻遠,不宜歸茔,可止此葬,足藏發齒而已。
務遵速朽,副我本心。
人生一世,但當畏敬于人,若不善加己,直為受之。
」諸子承命,葬于河南梁縣,因遂家焉。
将作大匠翟D825等與諸儒門人追錄本行,谥曰憲文。
中子楷。
楷字公超,通《嚴氏春秋》、《古文尚書》,門徒常百人。
賓客慕之,自父黨夙儒,偕造門焉。
車馬填街,徒從無所止,黃門及貴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以候過客往來之利。
楷疾其如此,辄徙避之。
家貧無以為業,常乘驢車至縣賣藥,足給食者,辄還鄉裡。
司隸舉茂才,除長陵令,不至官。
隐居弘農山中,學者随之,所居成市,後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
五府連辟,舉賢良方正,不就。
漢安元年,順帝特下诏告河南尹曰:「故長陵令張楷行慕原憲,操拟夷、齊,輕貴樂賤,竄迹幽薮,高志确然,獨拔群俗。
前比征命,盤桓未至,将主者玩習于常,優賢不足,使其難進欤?郡時以禮發遣。
」楷複告疾不到。
性好道術,能作五裡霧。
時關西人裴優亦能為三裡霧,自以不如楷,從學之,楷避不肯見。
桓帝即位,優遂行霧作賊,事覺被考,引楷言從學術,楷坐系廷尉诏獄,積二年,恒諷誦經藉,作《尚書注》。
後以事無驗,見原還家。
建和三年,下诏安車備禮聘之,辭以笃疾不行。
年七十,終于家。
子陵。
陵字處沖,官至尚書。
元嘉中,歲首朝賀,大将軍梁冀帶劍入省,陵呵叱令出,敕羽林、虎贲奪冀劍。
冀跪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诏以一歲俸贖,而百僚肅然。
初,冀弟不疑為河南尹,舉陵孝廉。
不疑疾陵之奏冀,因謂曰:「昔舉君,适所以自罰也。
」陵對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
」不疑有慚色。
陵弟玄。
玄字處虛,沉深有才略,以時亂不仕。
司空張溫數以禮辟,不能緻。
中平二年,溫以車騎将軍出征涼州賊邊章等,将行,玄自田廬被褐帶索,要說溫曰:「天下寇賊雲起,豈不以黃門常侍無道故乎?聞中貴人公卿已下當出祖道于平樂觀,明公總天下威重,握六師之要,若于中坐酒酣,鳴金鼓,整行陣,召軍正執有罪者誅之,引兵還屯都亭,以次剪除中官,解天下之倒縣,報海内之怨毒,然後顯用隐逸忠正之士,則邊章之徒宛轉股掌之上矣。
」溫聞大震,不能對,良久謂玄曰:「處虛,非不悅子之言,顧吾不能行,如何!」玄乃歎曰:「事行則為福,不行則為賊。
今與公長辭矣。
」即仰藥欲飲之。
溫前執其手曰:「子忠于我,我不能用,是吾罪也,子何為當然!且出口入耳之言,誰今知之!」玄遂去,隐居魯陽山中。
及董卓秉政,聞之,辟以為掾,舉侍禦史,不就。
卓臨之以兵,不得已強起,至輪氏,道病終。
贊曰:中世儒門,賈、鄭名學。
衆馳一介,争禮氈幄。
升、元守經,義偏情較,霸貴知止,辭交戚裡。
公超善術,所舍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