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譚馮衍列傳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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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譚 馮衍
桓譚字君山,沛國相人也。
父成帝時為太樂令。
譚以父任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
博學多通,遍習《五經》,皆诂訓大義,不為章句。
能文章,尤好古學,數從劉歆、楊雄辯析疑異。
性嗜倡樂,簡易不修威儀,而憙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抵。
哀、平間,位不過郎。
傅皇後父孔鄉侯晏深善于譚。
是時,高安侯董賢寵幸,女弟為昭儀,皇後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
譚進說曰:「昔武帝欲立衛子夫,陰求陳皇後之過,而陳後終廢,子夫竟立。
今董賢至愛而女弟尤幸,殆将有子夫之變,可不憂哉!」晏驚動,曰:「然,為之奈何?」譚曰:「刑罰不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
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
皇後年少,希更艱難,或驅使醫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番。
又君侯以後父尊重而多通賓客,必借以重勢,贻緻譏議。
不如謝遣門徒,務執廉悫,此修己正家避禍之道也。
」晏曰:「善」。
遂罷遣常客,入白皇後,如譚所戒。
後賢果風太醫令真欽,使求傅氏罪過,遂逮後弟侍中喜,诏獄無所得,乃解,故傅氏終全于哀帝之時。
及董賢為大司馬,聞譚名,欲與之交。
譚先奏書于賢,說以輔國保身之術,賢不能用,遂不與通。
當王莽居攝篡弑之際,天下之士,莫不竟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自守,默然無言。
莽時為掌樂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世祖即位,征待诏,上書言事失旨,不用。
後大司空宋弘薦譚,拜議郎給事中,因上疏陳時政所宜,曰: 臣聞國之廢興,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輔佐。
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
夫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謂賢者異也。
昔楚莊王問孫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為國是也。
」叔敖曰:「國之有是,衆所惡也,恐王不能定也。
」王曰:「不定獨在君,亦在臣乎?」對曰:「居驕士,曰士非我無從富貴;士驕君,曰君非士無從安存。
人君或至失國而不悟,士或至饑寒而不進。
君臣不合,則國是無從定矣。
」莊王曰:「善。
願相國與諸大夫共定國是也。
」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興,文武疊用,然後政調于時,而躁人可定。
昔董仲舒言「理國譬若琴瑟,其不調者則解而更張」。
夫更張難行,而拂衆者亡,是故賈誼以才逐,而朝錯以智死。
世雖有殊能而終莫敢談者,懼于前事也。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塞天下之奸,皆合衆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國利事多者,則可矣。
夫張官置吏,以理萬人,縣賞設罰,以别善惡,惡人誅傷,則善人蒙福矣。
今人相殺傷,雖已伏法,而私結怨仇,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于滅戶殄業,而俗稱豪健,故雖有怯弱,猶勉而行之,此為聽人自理而無複法禁者也。
今宜申明舊令,若已伏官誅而私相傷殺者,雖一身逃亡,皆徙家屬于邊,其相傷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贖罪。
如此,則仇怨自解,盜賊息矣。
夫理國之道,舉本業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業,锢商賈不得宦為吏,此所以抑并兼長廉恥也。
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衆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
今可令諸商賈自相糾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界告者。
如此,則專役一已,不敢以貨與人,事寡力弱,必歸功田畝。
田畝修,則谷入多而地力盡矣。
又見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
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
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
書奏,不省。
是時,帝方信谶,多以決定嫌疑。
又酬賞少薄,天下不時安定。
譚複上疏曰: 臣前獻瞽言,未蒙诏報,不勝憤懑,冒死得陳。
愚夫策謀,有益于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
凡人情忽于見事而貴于異聞,觀先王之所記述,鹹以仁義正道為本,非有奇怪虛誕之事。
蓋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也。
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今諸巧慧小才伎數之人,增益圖書,矯稱谶記,以欺惑貪邪,诖誤人主,焉可不抑遠之哉!臣譚伏聞陛下窮折方士黃白之術,甚為明矣;而乃欲聽納谶記,又何誤也!其事雖有時合,譬猶蔔數隻偶之類。
陛下宜垂明聽,發聖意,屏群小之曲說,述《五經》之正義,略雷同之俗語,詳通人之雅謀。
又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胄之臣。
今聖朝興複祖統,為人臣主,而四方盜賊未盡歸伏者,此權謀未得也。
臣譚伏觀陛下用兵,諸所降下,既無重賞以相恩誘,或至虜掠奪其财物,是以兵長渠率,各生孤疑,黨輩連結,歲月不解。
古人有言曰:「天下皆知取之為取,而莫知與之為取。
」陛下誠能輕爵重賞,與士共之,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征而不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遲為速,亡者複存,失者複得矣。
帝省奏,愈不悅。
其後,有诏會議靈台所處,帝謂譚曰:「
父成帝時為太樂令。
譚以父任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
博學多通,遍習《五經》,皆诂訓大義,不為章句。
能文章,尤好古學,數從劉歆、楊雄辯析疑異。
性嗜倡樂,簡易不修威儀,而憙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抵。
哀、平間,位不過郎。
傅皇後父孔鄉侯晏深善于譚。
是時,高安侯董賢寵幸,女弟為昭儀,皇後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
譚進說曰:「昔武帝欲立衛子夫,陰求陳皇後之過,而陳後終廢,子夫竟立。
今董賢至愛而女弟尤幸,殆将有子夫之變,可不憂哉!」晏驚動,曰:「然,為之奈何?」譚曰:「刑罰不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
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
皇後年少,希更艱難,或驅使醫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番。
又君侯以後父尊重而多通賓客,必借以重勢,贻緻譏議。
不如謝遣門徒,務執廉悫,此修己正家避禍之道也。
」晏曰:「善」。
遂罷遣常客,入白皇後,如譚所戒。
後賢果風太醫令真欽,使求傅氏罪過,遂逮後弟侍中喜,诏獄無所得,乃解,故傅氏終全于哀帝之時。
及董賢為大司馬,聞譚名,欲與之交。
譚先奏書于賢,說以輔國保身之術,賢不能用,遂不與通。
當王莽居攝篡弑之際,天下之士,莫不竟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自守,默然無言。
莽時為掌樂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世祖即位,征待诏,上書言事失旨,不用。
後大司空宋弘薦譚,拜議郎給事中,因上疏陳時政所宜,曰: 臣聞國之廢興,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輔佐。
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
夫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謂賢者異也。
昔楚莊王問孫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為國是也。
」叔敖曰:「國之有是,衆所惡也,恐王不能定也。
」王曰:「不定獨在君,亦在臣乎?」對曰:「居驕士,曰士非我無從富貴;士驕君,曰君非士無從安存。
人君或至失國而不悟,士或至饑寒而不進。
君臣不合,則國是無從定矣。
」莊王曰:「善。
願相國與諸大夫共定國是也。
」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興,文武疊用,然後政調于時,而躁人可定。
昔董仲舒言「理國譬若琴瑟,其不調者則解而更張」。
夫更張難行,而拂衆者亡,是故賈誼以才逐,而朝錯以智死。
世雖有殊能而終莫敢談者,懼于前事也。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塞天下之奸,皆合衆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國利事多者,則可矣。
夫張官置吏,以理萬人,縣賞設罰,以别善惡,惡人誅傷,則善人蒙福矣。
今人相殺傷,雖已伏法,而私結怨仇,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于滅戶殄業,而俗稱豪健,故雖有怯弱,猶勉而行之,此為聽人自理而無複法禁者也。
今宜申明舊令,若已伏官誅而私相傷殺者,雖一身逃亡,皆徙家屬于邊,其相傷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贖罪。
如此,則仇怨自解,盜賊息矣。
夫理國之道,舉本業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業,锢商賈不得宦為吏,此所以抑并兼長廉恥也。
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衆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
今可令諸商賈自相糾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界告者。
如此,則專役一已,不敢以貨與人,事寡力弱,必歸功田畝。
田畝修,則谷入多而地力盡矣。
又見法令決事,輕重不齊,或一事殊法,同罪異論,奸吏得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出生議,所欲陷則與死比,是為刑開二門也。
今可令通義理明習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國,蠲除故條。
如此,天下知方,而獄無怨濫矣。
書奏,不省。
是時,帝方信谶,多以決定嫌疑。
又酬賞少薄,天下不時安定。
譚複上疏曰: 臣前獻瞽言,未蒙诏報,不勝憤懑,冒死得陳。
愚夫策謀,有益于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
凡人情忽于見事而貴于異聞,觀先王之所記述,鹹以仁義正道為本,非有奇怪虛誕之事。
蓋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也。
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今諸巧慧小才伎數之人,增益圖書,矯稱谶記,以欺惑貪邪,诖誤人主,焉可不抑遠之哉!臣譚伏聞陛下窮折方士黃白之術,甚為明矣;而乃欲聽納谶記,又何誤也!其事雖有時合,譬猶蔔數隻偶之類。
陛下宜垂明聽,發聖意,屏群小之曲說,述《五經》之正義,略雷同之俗語,詳通人之雅謀。
又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胄之臣。
今聖朝興複祖統,為人臣主,而四方盜賊未盡歸伏者,此權謀未得也。
臣譚伏觀陛下用兵,諸所降下,既無重賞以相恩誘,或至虜掠奪其财物,是以兵長渠率,各生孤疑,黨輩連結,歲月不解。
古人有言曰:「天下皆知取之為取,而莫知與之為取。
」陛下誠能輕爵重賞,與士共之,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征而不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遲為速,亡者複存,失者複得矣。
帝省奏,愈不悅。
其後,有诏會議靈台所處,帝謂譚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