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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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經明才高,善論議,朝廷皆服其能;帝數嗟歎,以為才堪宰相。
明年,代伏恭為司空,舉動方重,甚得大臣節。
肅宗即位,以融先朝名臣,代趙憙為太尉,與憙參錄尚書事。
建初四年薨,車駕親臨其喪。
時融長子麟歸鄉裡,帝以其餘子幼弱,敕太尉掾史教其威儀進止,贈赗恩寵笃密焉。
又賜冢茔地于顯節陵下,除麟為郎。
韋彪字孟達,扶風平陵人也。
高祖賢,宣帝時為丞相。
祖賞,哀帝時為大司馬。
彪孝行純至,父母卒,哀毀三年,不出廬寝。
服竟,赢瘠骨立異形,醫療數年乃起。
好學洽聞,雅稱儒宗。
建武末,舉孝廉,除郎中,以病免,複歸教授。
安貧樂道,恬于進趣,三輔諸儒莫不慕仰之。
顯宗聞彪名,永平六年,召拜谒者,賜以車馬衣服,三遷魏郡太守。
肅宗即位,以病免。
征為左中郎将、長樂衛尉,數陳政術,每歸寬厚。
比上疏乞骸骨,拜為奉車都尉,秩中二千石,賞賜恩寵,俟于親戚。
建初七年,車駕西巡府,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
彪因建言:「今西巡舊都,宜追錄高祖、中宗功臣、褒顯先勳,紀其子孫。
」帝納之。
行至長安,乃制诏京兆尹、右扶風求蕭何、霍光後。
時光無苗裔,唯封何末孫熊為酂侯。
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複及焉。
乃厚賜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冢。
還,拜大鴻胪。
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浸疏,咎在州郡。
有诏下公卿朝臣議。
彪上議曰:「伏惟明诏,憂勞百姓,垂恩選舉,務得其人。
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
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
'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于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
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
然其要歸,在于選二千石。
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
」帝深納之。
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後,多以苛刻為能,又置官選職,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谏曰:「臣聞政化之本,必順陰陽。
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之所緻也。
農人急于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财,此其巨患也。
夫欲急人所務,當先除其所患。
天下樞要,在于尚書,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于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
宜簡嘗曆州宰素有名者,雖進退舒遲,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
宜鑒啬夫捷急之對,沉思绛侯木讷之功也。
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利。
今者務簡,可皆停省。
又谏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通财謇正,有補益于朝者。
今或從征試輩為大夫。
又禦史外遷,動據州郡。
并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
其二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妄遷徙。
惟留聖心。
」書奏,帝納之。
元和二年春,東巡狩,以彪行司徒事從行。
還,以病乞身,帝遣小黃門、太醫問病,賜以食物。
彪遂稱困笃。
章和二年夏,使谒者策诏曰:「彪以将相之裔,勤身饬行,出自州裡,在位曆載。
中被笃疾,連上求退。
君年在耆艾,不可複以加增,恐職事煩碎,重有損焉。
其上大鴻胪印绶。
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受賜錢二十萬。
」永元元年,卒,诏尚書:「故大鴻胪韋彪,在位無愆,方欲錄用,奄忽而卒。
其賜錢二十萬,布百匹,谷三千斛。
」 彪清儉好施,祿賜分與宗族,家無餘财,着書十二篇,号曰《韋卿子》。
族子義,義字季節。
高祖父玄成,元帝時為丞相。
初,彪獨徙扶風,故義猶為京兆杜陵人焉。
兄順,字淑文,平輿令。
有高名。
次兄豹,字季明。
數辟公府,辄以事去。
司徒劉恺複辟之,謂曰:「卿以輕好去就,爵位不跻。
今歲垂盡,當選禦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豹曰:「犬馬齒衰,旅力已劣,仰慕崇恩,故未能自割。
且眩瞀滞疾,不堪久待,選薦之私,非所敢當。
」遂跣而起。
恺追之,徑去不顧。
安帝西巡,征拜議郎。
義少與二兄齊名,初仕州郡。
太傅桓焉辟舉理劇,為廣都長,甘陵、陳二縣令,政甚有績,官曹無事,牢獄空虛。
數上書順帝,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征集名儒,大定其制。
又譏切左右,貶刺窦氏。
言既無感,而久抑不遷,以兄順喪去官。
比辟公府,不就。
廣都為生立廟。
及卒,三縣吏民為義舉哀,若喪考妣。
豹子着,字休明。
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
大将軍梁冀辟,不就。
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征,至霸陵,稱病歸,乃入雲陽山,采藥不反。
有司舉奏加罪,帝特原之。
複诏京兆尹重以禮敦勸,着遂不就征。
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窦氏既誅,海内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白帝就家拜着東海相。
诏書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
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論輸左校。
又後妻驕姿亂政,以之失名,竟歸,為奸人所害,隐者恥之。
贊曰:「湛、霸奮庸,維甯兩邦。
淮人孺慕,徐寇要降。
弘實體遠,仁不忘本。
憙政多迹,彪明理損。
牟公簡帝,身終上衮。
明年,代伏恭為司空,舉動方重,甚得大臣節。
肅宗即位,以融先朝名臣,代趙憙為太尉,與憙參錄尚書事。
建初四年薨,車駕親臨其喪。
時融長子麟歸鄉裡,帝以其餘子幼弱,敕太尉掾史教其威儀進止,贈赗恩寵笃密焉。
又賜冢茔地于顯節陵下,除麟為郎。
韋彪字孟達,扶風平陵人也。
高祖賢,宣帝時為丞相。
祖賞,哀帝時為大司馬。
彪孝行純至,父母卒,哀毀三年,不出廬寝。
服竟,赢瘠骨立異形,醫療數年乃起。
好學洽聞,雅稱儒宗。
建武末,舉孝廉,除郎中,以病免,複歸教授。
安貧樂道,恬于進趣,三輔諸儒莫不慕仰之。
顯宗聞彪名,永平六年,召拜谒者,賜以車馬衣服,三遷魏郡太守。
肅宗即位,以病免。
征為左中郎将、長樂衛尉,數陳政術,每歸寬厚。
比上疏乞骸骨,拜為奉車都尉,秩中二千石,賞賜恩寵,俟于親戚。
建初七年,車駕西巡府,以彪行太常從,數召入,問以三輔舊事,禮儀風俗。
彪因建言:「今西巡舊都,宜追錄高祖、中宗功臣、褒顯先勳,紀其子孫。
」帝納之。
行至長安,乃制诏京兆尹、右扶風求蕭何、霍光後。
時光無苗裔,唯封何末孫熊為酂侯。
建初二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複及焉。
乃厚賜彪錢珍羞食物,使歸平陵上冢。
還,拜大鴻胪。
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浸疏,咎在州郡。
有诏下公卿朝臣議。
彪上議曰:「伏惟明诏,憂勞百姓,垂恩選舉,務得其人。
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
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
'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于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
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
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
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
然其要歸,在于選二千石。
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
」帝深納之。
彪以世承二帝吏化之後,多以苛刻為能,又置官選職,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谏曰:「臣聞政化之本,必順陰陽。
伏見立夏以來,當暑而寒,殆以刑罰刻急,郡國不奉時令之所緻也。
農人急于務而苛吏奪其時,賦發充常調而貪吏割其财,此其巨患也。
夫欲急人所務,當先除其所患。
天下樞要,在于尚書,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于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
宜簡嘗曆州宰素有名者,雖進退舒遲,時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職周密。
宜鑒啬夫捷急之對,沉思绛侯木讷之功也。
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利。
今者務簡,可皆停省。
又谏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通财謇正,有補益于朝者。
今或從征試輩為大夫。
又禦史外遷,動據州郡。
并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
其二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賞,勿妄遷徙。
惟留聖心。
」書奏,帝納之。
元和二年春,東巡狩,以彪行司徒事從行。
還,以病乞身,帝遣小黃門、太醫問病,賜以食物。
彪遂稱困笃。
章和二年夏,使谒者策诏曰:「彪以将相之裔,勤身饬行,出自州裡,在位曆載。
中被笃疾,連上求退。
君年在耆艾,不可複以加增,恐職事煩碎,重有損焉。
其上大鴻胪印绶。
其遣太子舍人詣中臧府,受賜錢二十萬。
」永元元年,卒,诏尚書:「故大鴻胪韋彪,在位無愆,方欲錄用,奄忽而卒。
其賜錢二十萬,布百匹,谷三千斛。
」 彪清儉好施,祿賜分與宗族,家無餘财,着書十二篇,号曰《韋卿子》。
族子義,義字季節。
高祖父玄成,元帝時為丞相。
初,彪獨徙扶風,故義猶為京兆杜陵人焉。
兄順,字淑文,平輿令。
有高名。
次兄豹,字季明。
數辟公府,辄以事去。
司徒劉恺複辟之,謂曰:「卿以輕好去就,爵位不跻。
今歲垂盡,當選禦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豹曰:「犬馬齒衰,旅力已劣,仰慕崇恩,故未能自割。
且眩瞀滞疾,不堪久待,選薦之私,非所敢當。
」遂跣而起。
恺追之,徑去不顧。
安帝西巡,征拜議郎。
義少與二兄齊名,初仕州郡。
太傅桓焉辟舉理劇,為廣都長,甘陵、陳二縣令,政甚有績,官曹無事,牢獄空虛。
數上書順帝,陳宜依古典,考功黜陟,征集名儒,大定其制。
又譏切左右,貶刺窦氏。
言既無感,而久抑不遷,以兄順喪去官。
比辟公府,不就。
廣都為生立廟。
及卒,三縣吏民為義舉哀,若喪考妣。
豹子着,字休明。
少以經行知名,不應州郡之命。
大将軍梁冀辟,不就。
延熹二年,桓帝公車備禮征,至霸陵,稱病歸,乃入雲陽山,采藥不反。
有司舉奏加罪,帝特原之。
複诏京兆尹重以禮敦勸,着遂不就征。
靈帝即位,中常侍曹節以陳蕃、窦氏既誅,海内多怨,欲借寵時賢以為名,白帝就家拜着東海相。
诏書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
政任威刑,為受罰者所奏,坐論輸左校。
又後妻驕姿亂政,以之失名,竟歸,為奸人所害,隐者恥之。
贊曰:「湛、霸奮庸,維甯兩邦。
淮人孺慕,徐寇要降。
弘實體遠,仁不忘本。
憙政多迹,彪明理損。
牟公簡帝,身終上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