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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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湛 子隆 侯霸 宋弘 族孫漢 蔡茂 郭賀 馮勤 趙熹 牟融 章彪 族子義 伏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也。

    九世祖勝,字子賤,所謂濟南伏生者也。

    湛高祖父孺,武帝時,客授東武,因家焉。

    父理,為當世名儒,以《詩》授成帝,為高密太傅,别自名學。

     湛性孝友,少傳父業,教授數百人。

    成帝時,以父任為博士弟子。

    五遷,至王莽時為繡衣執法,使督大奸,遷後隊屬正。

     更始立,以為平原太守。

    時倉卒兵起,天下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不廢。

    謂妻子曰:「夫一谷不登,國君徹膳;今民皆饑,奈何獨飽?」乃共食粗粝,悉分奉祿以赈鄉裡,來客者百餘家。

    時門下督素有氣力,謀欲為湛起兵,湛惡其惑衆,即收斬之,徇首城郭,以示百姓,于是吏人信向,郡向以安。

    平原一境,湛所全也。

     光武即位,知湛名儒舊臣,欲信幹任内職,征拜尚書,使典定舊制。

    時,大司徒鄧禹西征關中,帝以湛才任宰相,拜為司直,行大司徒事。

    車駕每出征伐,常留鎮守,總攝群司。

    建武三年,遂代鄧禹為大司徒,封陽都侯。

     時,彭寵反于漁陽,帝欲自征之,湛上疏谏曰:「臣聞文王受命而征伐五國,必先詢之同姓,然後謀于群臣,加占蓍龜,以定行事,故謀則成,蔔則吉,戰則勝。

    其《詩》曰:'帝謂文王,詢爾仇方,同爾弟兄,以爾鈎援,與爾臨沖,以伐崇庸。

    '崇國城守,先退後伐,所以重人命,俟時而動,故參分天下而有其二。

    陛下承大亂之極,受命而帝,興明祖宗,出入四年,而滅檀鄉,制五校,降銅馬,破赤眉,誅鄧奉之屬,不為無功。

    今京師空匮,資用不足,未能服近而先事邊外;且漁陽之地,逼接北狄,黠虜困迫,必求其助。

    又今所過縣邑,尤為困乏。

    種麥之家,多在城郭,聞官兵将至,當已收之矣。

    大軍遠涉二千餘裡,士馬罷勞,轉糧限阻,今兖、豫、青、翼,中國之都,而寇賊從橫,未及從化。

    漁陽以東,本備邊塞,地接外虜,貢稅微薄。

    安平之時,尚資内郡,況今荒耗,豈足先圖?而陛下舍近務遠,棄易求難,四方疑怪,百姓恐懼,誠臣之所惑也。

    複願遠覽文王重兵博謀,近思征伐前後之宜,顧問有司,使極愚誠,采其所長,擇之聖慮,以中土為憂念。

    」帝覽其奏,竟不親征。

     時,賊徐異卿等萬餘人據富平,連攻之不下,唯雲:「願降司徒伏公。

    」帝知湛為青、徐所信向,遣到平原,異卿等即日歸降,護送洛陽。

     湛雖在倉卒,造次必于文德,以為禮樂政化之首,颠沛猶不可違。

    是歲奏行鄉飲酒禮,遂施行之。

     其冬,車駕征張步,留湛居守。

    時,蒸祭高廟,而河南尹、司隸校尉于廟中争論,湛不舉奏,坐策免。

    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戶,遣就國。

    後南陽太守杜詩上疏薦湛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文王以多士甯,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

    臣詩竊見故大司徒陽都侯伏湛,自行束修,訖無毀玷,笃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

    前在河内朝歌及居平原,吏人畏愛,則而象之。

    遭時反複,不離兵兇,秉節持重,有不可奪之志。

    陛下深知其能,顯以宰相之重,衆賢百姓,仰望德義。

    微過斥退,久不複用,有識所惜,儒士痛心,臣竊傷之。

    湛容貌堂堂,國之光輝;智略謀慮,朝之淵薮。

    髫發厲志,白首不衰。

    實足以先後王室,名足以光示遠人。

    古者選擢諸侯以為公卿,是故四方回首,仰望京師。

    柱石之臣,宜居輔弼,出入禁門,補缺拾遺。

    臣詩愚戆,不足以知宰相之才,竊懷區區,敢不自竭。

    臣前為侍禦史,上封事,言湛公廉愛下,好惡分明,累世儒學,素持名信,經明行修,通達國政,尤宜近侍,納言左右,舊制九州五尚書,令一郡二人,可以湛代。

    頗為執事所非。

    但臣詩蒙恩深渥,所言誠有益于國,雖死無恨,故複越職觸冒以聞。

    」 十三年夏,征,敕尚書擇拜吏日,未及就位,因宴見中暑,病卒。

    賜秘器,帝親吊祠,遣使者送喪修冢。

     二子:隆、翕。

     翕嗣爵,卒,子光嗣。

    光卒,子晨嗣。

    晨謙敬博愛,好學尤笃,以女孫為順帝貴人,奉朝請,位特進。

    卒,子無忌嗣,亦傳家學,博物多識,順帝時,為侍中屯騎校尉。

    永和元年,诏無忌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藝術。

    元嘉中,桓帝複诏無忌與黃景、崔寔等共撰《漢記》。

    又自采集古今,删着事要,号曰《伏侯注》。

    無忌卒,子質嗣,官至大司農。

    質卒,子完嗣,尚桓帝女陽安長公主。

    女為孝獻皇後。

    曹操殺後,誅伏氏,國除。

     初,自伏生已後,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故東州号為「伏不鬥」雲。

     隆字伯文,少以節操立名,仕郡督郵。

    建武二年,詣懷宮,光武甚親接之。

     時,張步兄弟各擁強兵,據有齊地,拜隆為太中大夫,持節使青、徐二州,招降郡國。

    隆移檄告曰:「乃者,猾臣王莽,殺帝盜位。

    宗室興兵,除亂誅莽,故群下推立聖公,以主宗廟。

    而任用賊臣,殺戮賢良,三王作亂,盜賊從橫,忤逆天心,卒為赤眉所害。

    皇天祐漢,聖哲應期,陛下神武奮發,以少制衆。

    故尋、邑以百萬之軍,潰散于昆陽,王郎以全趙之師,土崩于邯鄲,大肜、高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