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行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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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乏,故送相遺。
」賊驚曰:「此賢人也。
」盡還其器物。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
诏書求賢良方正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
郡及大司農俱舉封。
公車征,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郎。
遷西華令。
時汝、颍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
時督郵行縣,蝗忽大至。
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之。
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
火起而大雨暴至,于是遠近歎服。
遷中山相。
時諸縣囚四百餘人,辭狀已定,當行刑。
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克期日,皆無違者。
诏書策美焉。
永元十二年,征拜太常,卒官。
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
家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
妻竊謂充曰:「今貧居如此,難以久安。
妾有私财,願思分異。
」充僞酬之曰:「如欲别居,當醖酒具會,請呼鄉裡内外,共議其事。
」婦從充置酒晏客。
充于坐中前跪曰母曰:「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間母兄,罪合遣斥。
」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婦銜涕而去。
坐中驚肅,因遂罷散。
充後遭母喪,行服墓次,人有盜其墓樹者,充手自殺之。
服阕,立精舍講授。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
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谪署縣都亭長。
不得已,起親職役。
後和帝公車征,不行。
延平中,诏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隐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特征充為博士。
時魯平亦為博士,每與集會,常歎服焉。
充遷侍中。
大将軍鄧骘貴戚傾時,無所下借,以充高節,每卑敬之。
嘗置酒請充,賓客滿堂,酒酣,骘跪曰:「幸托椒房,位列上将。
幕府初開,欲辟天下奇偉,以匡不逮,惟諸君博求其器。
」充乃為陳海内隐居懷道之士,頗有不合,骘欲絕其說,以肉啖之。
充抵肉于地,曰:「說士猶甘于肉!」遂出,徑去。
骘甚望之。
同坐汝南張孟舉往讓充曰:「一日聞足下與鄧将軍說士未究,激刺面折,不由中和,出言之責,非所以光祚子孫者也。
」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意,何能遠為子孫計哉!」由是見非于貴戚。
遷左中郎将,年八十八,為國三老。
安帝常特進見,賜以幾杖。
卒于家。
缪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
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财業。
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又數有鬥争之言。
肜深懷憤歎,乃掩戶自撾曰:「缪肜,汝修身謹行,學聖人之法,将以齊整風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諸婦聞之,悉叩頭謝罪,遂更為敦睦之行。
仕縣為主簿。
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其事。
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因複傳換五獄,逾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隴西梁湛召為決曹史。
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喪還隴西。
始葬,會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亂它郡,肜獨留不去,為起墳冢。
乃潛穿井旁以為窟室,晝則隐竄,夜則負士,及賊平而墳已立。
其妻、子意肜已死,還見大驚。
關西鹹稱傳之,共給車馬衣資,肜不受而歸鄉裡。
辟公府,舉尤異,遷中牟令。
縣近京師,多權豪。
肜到,誅諸奸吏及托名貴戚賓客者百有餘人,威名遂行。
卒于官。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
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顔氏春秋》。
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
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有同署郎負息錢數十萬,責主日至,詭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
郎後覺知而厚辭謝之。
重曰:「非我之為,将有同姓名者。
」終不言惠。
又同舍郎有告歸甯者,誤持鄰舍郎绔以去。
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說,而市绔以償之。
後甯喪者歸,以绔還主,其事乃顯。
重後與義俱拜尚書郎,義代同時人受罪,以此黜退。
重見義去,亦以病免。
後舉茂才,除細陽令。
政有異化,舉尤異,當遷為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
後為司徒所辟,拜侍禦史,卒。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
初為郡功曹,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
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
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于承塵上。
後葺理屋宇,乃得之。
金主已死,無所複還,義乃以付縣曹。
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
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
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
順帝诏皆除刑。
義歸,舉茂才,讓于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
鄉裡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
」三府同時俱辟二人。
義遂為守灌谒者。
使持節督郡國行風俗,太守令長坐者凡七十人。
旋拜侍禦史,除南頓令,卒官。
子授,官至蒼梧太守。
範冉字史雲,陳留外黃人也。
少為縣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郵,冉恥之,乃遁去。
到南陽,受業于樊英。
又遊三輔,就馬融通經,曆年乃還。
冉好違時絕俗,為激詭之行。
常慕梁伯鸾、闵仲叔之為人。
與漢中李固、河内王奂親善,而鄙賈偉節、郭林宗焉。
奂後為考城令,境接外黃,屢遣書請冉,冉不至。
及奂遷漢陽太守,将行,冉乃與弟協步赍麥酒,于道側設壇以待之。
冉見奂車徒駱驿,遂不自聞,惟與弟共辯論于路。
奂識其聲,即下車與相揖對。
奂曰:「行路倉卒,非陳契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叙分隔。
」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從,以賤質自絕豪友耳。
今子遠适千裡,會面無期,故輕行相候,以展訣别。
如其相追,将有慕貴之譏矣。
」便起告違,拂衣而去。
奂瞻望弗及,冉長逝不顧。
桓帝時,以冉為萊蕪長,遭母憂,不到官。
後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于朝。
議者欲以為侍禦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間,徒行敝服,賣蔔于市。
遭黨人禁锢,遂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
或寓息客廬,或依宿樹廕。
如此十餘年,乃結草室而居焉。
所止單陋,有時糧粒盡,窮居自若,言貌無改。
闾裡歌之曰:「甑中生塵範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
」 及黨禁解,為三府所辟,乃應司空命。
是時西羌反叛,黃巾作難,制諸府掾屬,不得妄有去就。
冉首自劾退,诏書特原不理罪。
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于家。
臨命遺令敕其子曰:「吾生于昏暗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濟時,死何忍自同于世!氣絕便斂
」賊驚曰:「此賢人也。
」盡還其器物。
後舉孝廉,光祿主事,遭伯父喪去官。
诏書求賢良方正直言之士、有至行能消災伏異者,公卿郡守各舉一人。
郡及大司農俱舉封。
公車征,陛見,對策第一,擢拜議郎。
遷西華令。
時汝、颍有蝗災,獨不入西華界。
時督郵行縣,蝗忽大至。
督郵其日即去,蝗亦頓除,一境奇之。
其年大旱,封禱請無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
火起而大雨暴至,于是遠近歎服。
遷中山相。
時諸縣囚四百餘人,辭狀已定,當行刑。
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克期日,皆無違者。
诏書策美焉。
永元十二年,征拜太常,卒官。
李充字大遜,陳留人也。
家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
妻竊謂充曰:「今貧居如此,難以久安。
妾有私财,願思分異。
」充僞酬之曰:「如欲别居,當醖酒具會,請呼鄉裡内外,共議其事。
」婦從充置酒晏客。
充于坐中前跪曰母曰:「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間母兄,罪合遣斥。
」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婦銜涕而去。
坐中驚肅,因遂罷散。
充後遭母喪,行服墓次,人有盜其墓樹者,充手自殺之。
服阕,立精舍講授。
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
平怒,乃援充以捐溝中,因谪署縣都亭長。
不得已,起親職役。
後和帝公車征,不行。
延平中,诏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隐士大儒,務取高行,以勸後進,特征充為博士。
時魯平亦為博士,每與集會,常歎服焉。
充遷侍中。
大将軍鄧骘貴戚傾時,無所下借,以充高節,每卑敬之。
嘗置酒請充,賓客滿堂,酒酣,骘跪曰:「幸托椒房,位列上将。
幕府初開,欲辟天下奇偉,以匡不逮,惟諸君博求其器。
」充乃為陳海内隐居懷道之士,頗有不合,骘欲絕其說,以肉啖之。
充抵肉于地,曰:「說士猶甘于肉!」遂出,徑去。
骘甚望之。
同坐汝南張孟舉往讓充曰:「一日聞足下與鄧将軍說士未究,激刺面折,不由中和,出言之責,非所以光祚子孫者也。
」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意,何能遠為子孫計哉!」由是見非于貴戚。
遷左中郎将,年八十八,為國三老。
安帝常特進見,賜以幾杖。
卒于家。
缪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
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财業。
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又數有鬥争之言。
肜深懷憤歎,乃掩戶自撾曰:「缪肜,汝修身謹行,學聖人之法,将以齊整風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諸婦聞之,悉叩頭謝罪,遂更為敦睦之行。
仕縣為主簿。
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肜獨證據其事。
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因複傳換五獄,逾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隴西梁湛召為決曹史。
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喪還隴西。
始葬,會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亂它郡,肜獨留不去,為起墳冢。
乃潛穿井旁以為窟室,晝則隐竄,夜則負士,及賊平而墳已立。
其妻、子意肜已死,還見大驚。
關西鹹稱傳之,共給車馬衣資,肜不受而歸鄉裡。
辟公府,舉尤異,遷中牟令。
縣近京師,多權豪。
肜到,誅諸奸吏及托名貴戚賓客者百有餘人,威名遂行。
卒于官。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
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顔氏春秋》。
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
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有同署郎負息錢數十萬,責主日至,詭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
郎後覺知而厚辭謝之。
重曰:「非我之為,将有同姓名者。
」終不言惠。
又同舍郎有告歸甯者,誤持鄰舍郎绔以去。
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說,而市绔以償之。
後甯喪者歸,以绔還主,其事乃顯。
重後與義俱拜尚書郎,義代同時人受罪,以此黜退。
重見義去,亦以病免。
後舉茂才,除細陽令。
政有異化,舉尤異,當遷為會稽太守,遭姊憂去官。
後為司徒所辟,拜侍禦史,卒。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
初為郡功曹,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
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
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于承塵上。
後葺理屋宇,乃得之。
金主已死,無所複還,義乃以付縣曹。
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
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
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
順帝诏皆除刑。
義歸,舉茂才,讓于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
鄉裡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
」三府同時俱辟二人。
義遂為守灌谒者。
使持節督郡國行風俗,太守令長坐者凡七十人。
旋拜侍禦史,除南頓令,卒官。
子授,官至蒼梧太守。
範冉字史雲,陳留外黃人也。
少為縣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郵,冉恥之,乃遁去。
到南陽,受業于樊英。
又遊三輔,就馬融通經,曆年乃還。
冉好違時絕俗,為激詭之行。
常慕梁伯鸾、闵仲叔之為人。
與漢中李固、河内王奂親善,而鄙賈偉節、郭林宗焉。
奂後為考城令,境接外黃,屢遣書請冉,冉不至。
及奂遷漢陽太守,将行,冉乃與弟協步赍麥酒,于道側設壇以待之。
冉見奂車徒駱驿,遂不自聞,惟與弟共辯論于路。
奂識其聲,即下車與相揖對。
奂曰:「行路倉卒,非陳契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叙分隔。
」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從,以賤質自絕豪友耳。
今子遠适千裡,會面無期,故輕行相候,以展訣别。
如其相追,将有慕貴之譏矣。
」便起告違,拂衣而去。
奂瞻望弗及,冉長逝不顧。
桓帝時,以冉為萊蕪長,遭母憂,不到官。
後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于朝。
議者欲以為侍禦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間,徒行敝服,賣蔔于市。
遭黨人禁锢,遂推鹿車,載妻子,捃拾自資。
或寓息客廬,或依宿樹廕。
如此十餘年,乃結草室而居焉。
所止單陋,有時糧粒盡,窮居自若,言貌無改。
闾裡歌之曰:「甑中生塵範史雲,釜中生魚範萊蕪。
」 及黨禁解,為三府所辟,乃應司空命。
是時西羌反叛,黃巾作難,制諸府掾屬,不得妄有去就。
冉首自劾退,诏書特原不理罪。
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于家。
臨命遺令敕其子曰:「吾生于昏暗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濟時,死何忍自同于世!氣絕便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