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行列傳第七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書見瘗,怆然感之,向墳揖哭,以為死友。
乃營護平子妻兒,身自送喪于臨湘。
未至四五裡,乃委素書于柩上,哭别而去。
其兄弟聞之,尋求不複見。
長沙上計掾史到京師,上書表式行狀,三府并辟,不應。
舉州茂才,四遷荊州刺史。
友人南陽孔嵩,家貧親老,乃變名姓,傭為新野縣阿裡街卒。
式行部到新野,而縣選嵩為導騎迎式。
式見而識之,呼嵩,把臂謂曰:「子非孔仲山邪?」對之歎息,語及平生。
曰:「昔與子俱曳長裾,遊息帝學。
吾蒙國恩,緻位牧伯,而子懷道隐身,處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侯嬴長守于賤業,晨門肆志于抱關。
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
貧者士之宜,豈為鄙哉!」式敕縣代嵩,嵩以為先傭未竟,不肯去。
嵩在阿裡,正身厲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訓化。
遂辟公府。
之京師,道宿下亭,盜共竊其馬,尋問知其嵩也,乃相責讓曰:「孔仲山善士,豈宜侵盜乎!」于是送馬謝之。
嵩官至南海太守。
式後遷廬江太守,有威名,卒于官。
李善字次孫,南陽BF73陽人也,本同縣李元蒼頭也。
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繼死沒,唯孤兒續始生數旬,而赀财千萬,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其财産。
善深傷李氏而力不能制,乃潛負續逃去,隐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B14F。
推燥居濕,備嘗艱勤。
續雖在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辄長跪請白,然後行之。
闾裡感其行,皆相率修義。
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修理舊業。
告奴婢于長吏,悉收殺之。
時鐘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
光武诏拜善及續并為太子舍人。
善顯宗時辟公府,以能理劇,再遷日南太守。
從京師之官,道經BF73陽,過李元冢。
未至一裡,乃脫朝服,持鋤去草。
及拜墓,哭泣甚悲,身自炊爨,執鼎俎以修祭祀。
垂泣曰:「君夫人,善在此。
」盡哀,數日乃去。
到官,以愛惠為政,懷來異俗。
遷九江太守,未至,道病卒。
續至河間相。
王B62A字少林,廣漢新都人也。
B62A嘗詣京師,于空舍中見一書生疾困,愍而視之。
書生謂B62A曰:「我當到洛陽,而被病,命在須臾。
腰下有金十斤,願以相贈,死後乞藏骸骨。
」未及問姓名而絕。
B62A即鬻金一斤,營其殡葬,餘金悉置棺下,人無知者。
後歸數年,縣署B62A大度亭長。
初到之日,有馬馳入亭中而止。
其日,大風飄一繡被,複堕B62A前,即言之于縣,縣以歸B62A。
B62A後乘馬到雒縣,馬遂奔走,牽B62A入它舍。
主人見之喜曰:「今禽盜矣。
」問B62A所由得馬,B62A具說其狀,并及繡被。
主人怅然良久,乃曰:「被随旋風,與馬俱亡,卿何陰德而緻此二物?」B62A自念有葬書生之事,因說之,并道書生形貌及埋金處。
主人大驚,号曰:「是我子也。
姓金名彥。
前往京師,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
大恩久不報,天以此章卿德耳。
」B62A悉以被、馬還之,彥父不取,又厚遺B62A。
B62A辭讓而去。
時,彥父為州從事,因告新都令,假B62A休,自與俱迎彥喪,餘金俱存。
B62A由是顯名。
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
舉茂才,除CD37令。
到官,至EA69亭。
亭長曰:「亭有鬼,數殺過客,不可宿也。
」B62A曰:「仁勝兇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
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
B62A咒曰:「有何枉狀,可前求理乎?」女子曰:「無衣,不敢進。
」B62A便投衣與之。
女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賊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取财貨。
」B62A問亭長姓名。
女子曰:「即今門下遊徼者也。
」B62A曰:「汝何故數殺過客?」對曰:「妾不得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辄眠不見應,不勝感恚,故殺之。
」B62A曰:「當為汝理此冤,勿複殺良善也。
」因解衣于地,忽然不見,明旦召遊徼诘問,具服罪,即收系,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
遣吏送其喪歸鄉裡,于是亭遂清安。
張武者,吳郡由拳人也。
父業,郡門下掾,送太守妻、子還鄉裡,至河内亭,盜夜劫之,業與賊戰死,遂亡失屍骸。
武時年幼,不及識父。
後之太學受業,每節,常持父遺劍,至亡處祭DD3C,泣而還。
太守第五倫嘉其行,舉孝廉。
遭母喪過毀,傷父魂靈不返,因哀恸絕命。
陸續字智初,會稽吳人也。
世為族姓。
祖父闳,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
美姿貌,喜着越布單衣,光武見而好之,自是常敕會稽郡獻越布。
續幼孤,仕郡戶曹史。
時歲荒民饑,太守尹興使續于都亭賦民饘粥。
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
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别姓字,無有差謬。
興異之。
刺史行部,見續,辟為别駕從事。
以病去,還為郡門下掾。
是時,楚王英謀反,陰疏天下善士。
及楚事覺,顯宗得其錄,有尹興名,乃征興詣廷尉獄。
續與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勳及掾史五百餘人詣洛陽诏獄就考,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
唯續、宏、勳掠考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
續母遠至京師,觇候消息,獄事特急,無緣與續相聞,母但作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雖見考苦毒,而辭色慷慨,未嘗易容,唯對食悲泣,不能自勝。
使者怪而問其故。
續曰:「母來,不得相見,故泣耳。
」使者大怒,以為門卒通傳意氣,召将案之。
續曰:「因食饷羹,識母所自調和,故知來耳。
非人告也。
」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乎?」續曰:「母嘗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是以知之。
」使者問諸谒舍,續母果來,于是陰嘉之,上書說續行狀。
帝即赦興等事,還鄉裡,禁锢終身。
續以老病卒。
長子稠,廣陵太守,有理名。
中子逢,樂安太守。
少子褒,力行好學,不慕榮名,連征不就。
褒子康,已見前傳。
戴封字平仲,濟北剛人也。
年十五,詣太學,師事鄮令東海申君。
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當經其家。
父母以封當還,豫為娶妻。
封暫過拜親,不宿而去。
還京師卒業。
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封養視殡斂,以所赍糧市小棺,送喪到家。
家更斂,見敬平行時書物皆在棺中,乃大異之。
封後遇賊,财物悉被略奪,唯餘缣七匹,賊不知處,封乃追以與之,曰:「知諸
乃營護平子妻兒,身自送喪于臨湘。
未至四五裡,乃委素書于柩上,哭别而去。
其兄弟聞之,尋求不複見。
長沙上計掾史到京師,上書表式行狀,三府并辟,不應。
舉州茂才,四遷荊州刺史。
友人南陽孔嵩,家貧親老,乃變名姓,傭為新野縣阿裡街卒。
式行部到新野,而縣選嵩為導騎迎式。
式見而識之,呼嵩,把臂謂曰:「子非孔仲山邪?」對之歎息,語及平生。
曰:「昔與子俱曳長裾,遊息帝學。
吾蒙國恩,緻位牧伯,而子懷道隐身,處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侯嬴長守于賤業,晨門肆志于抱關。
子欲居九夷,不患其陋。
貧者士之宜,豈為鄙哉!」式敕縣代嵩,嵩以為先傭未竟,不肯去。
嵩在阿裡,正身厲行,街中子弟,皆服其訓化。
遂辟公府。
之京師,道宿下亭,盜共竊其馬,尋問知其嵩也,乃相責讓曰:「孔仲山善士,豈宜侵盜乎!」于是送馬謝之。
嵩官至南海太守。
式後遷廬江太守,有威名,卒于官。
李善字次孫,南陽BF73陽人也,本同縣李元蒼頭也。
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繼死沒,唯孤兒續始生數旬,而赀财千萬,諸奴婢私共計議,欲謀殺續,分其财産。
善深傷李氏而力不能制,乃潛負續逃去,隐山陽瑕丘界中,親自哺養,乳為生B14F。
推燥居濕,備嘗艱勤。
續雖在孩抱,奉之不異長君,有事辄長跪請白,然後行之。
闾裡感其行,皆相率修義。
續年十歲,善與歸本縣,修理舊業。
告奴婢于長吏,悉收殺之。
時鐘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行狀。
光武诏拜善及續并為太子舍人。
善顯宗時辟公府,以能理劇,再遷日南太守。
從京師之官,道經BF73陽,過李元冢。
未至一裡,乃脫朝服,持鋤去草。
及拜墓,哭泣甚悲,身自炊爨,執鼎俎以修祭祀。
垂泣曰:「君夫人,善在此。
」盡哀,數日乃去。
到官,以愛惠為政,懷來異俗。
遷九江太守,未至,道病卒。
續至河間相。
王B62A字少林,廣漢新都人也。
B62A嘗詣京師,于空舍中見一書生疾困,愍而視之。
書生謂B62A曰:「我當到洛陽,而被病,命在須臾。
腰下有金十斤,願以相贈,死後乞藏骸骨。
」未及問姓名而絕。
B62A即鬻金一斤,營其殡葬,餘金悉置棺下,人無知者。
後歸數年,縣署B62A大度亭長。
初到之日,有馬馳入亭中而止。
其日,大風飄一繡被,複堕B62A前,即言之于縣,縣以歸B62A。
B62A後乘馬到雒縣,馬遂奔走,牽B62A入它舍。
主人見之喜曰:「今禽盜矣。
」問B62A所由得馬,B62A具說其狀,并及繡被。
主人怅然良久,乃曰:「被随旋風,與馬俱亡,卿何陰德而緻此二物?」B62A自念有葬書生之事,因說之,并道書生形貌及埋金處。
主人大驚,号曰:「是我子也。
姓金名彥。
前往京師,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
大恩久不報,天以此章卿德耳。
」B62A悉以被、馬還之,彥父不取,又厚遺B62A。
B62A辭讓而去。
時,彥父為州從事,因告新都令,假B62A休,自與俱迎彥喪,餘金俱存。
B62A由是顯名。
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
舉茂才,除CD37令。
到官,至EA69亭。
亭長曰:「亭有鬼,數殺過客,不可宿也。
」B62A曰:「仁勝兇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
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
B62A咒曰:「有何枉狀,可前求理乎?」女子曰:「無衣,不敢進。
」B62A便投衣與之。
女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賊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取财貨。
」B62A問亭長姓名。
女子曰:「即今門下遊徼者也。
」B62A曰:「汝何故數殺過客?」對曰:「妾不得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辄眠不見應,不勝感恚,故殺之。
」B62A曰:「當為汝理此冤,勿複殺良善也。
」因解衣于地,忽然不見,明旦召遊徼诘問,具服罪,即收系,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
遣吏送其喪歸鄉裡,于是亭遂清安。
張武者,吳郡由拳人也。
父業,郡門下掾,送太守妻、子還鄉裡,至河内亭,盜夜劫之,業與賊戰死,遂亡失屍骸。
武時年幼,不及識父。
後之太學受業,每節,常持父遺劍,至亡處祭DD3C,泣而還。
太守第五倫嘉其行,舉孝廉。
遭母喪過毀,傷父魂靈不返,因哀恸絕命。
陸續字智初,會稽吳人也。
世為族姓。
祖父闳,字子春,建武中為尚書令。
美姿貌,喜着越布單衣,光武見而好之,自是常敕會稽郡獻越布。
續幼孤,仕郡戶曹史。
時歲荒民饑,太守尹興使續于都亭賦民饘粥。
續悉簡閱其民,訊以名氏。
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因口說六百餘人,皆分别姓字,無有差謬。
興異之。
刺史行部,見續,辟為别駕從事。
以病去,還為郡門下掾。
是時,楚王英謀反,陰疏天下善士。
及楚事覺,顯宗得其錄,有尹興名,乃征興詣廷尉獄。
續與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勳及掾史五百餘人詣洛陽诏獄就考,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
唯續、宏、勳掠考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
續母遠至京師,觇候消息,獄事特急,無緣與續相聞,母但作饋食,付門卒以進之,續雖見考苦毒,而辭色慷慨,未嘗易容,唯對食悲泣,不能自勝。
使者怪而問其故。
續曰:「母來,不得相見,故泣耳。
」使者大怒,以為門卒通傳意氣,召将案之。
續曰:「因食饷羹,識母所自調和,故知來耳。
非人告也。
」使者問:「何以知母所作乎?」續曰:「母嘗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是以知之。
」使者問諸谒舍,續母果來,于是陰嘉之,上書說續行狀。
帝即赦興等事,還鄉裡,禁锢終身。
續以老病卒。
長子稠,廣陵太守,有理名。
中子逢,樂安太守。
少子褒,力行好學,不慕榮名,連征不就。
褒子康,已見前傳。
戴封字平仲,濟北剛人也。
年十五,詣太學,師事鄮令東海申君。
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當經其家。
父母以封當還,豫為娶妻。
封暫過拜親,不宿而去。
還京師卒業。
時同學石敬平溫病卒,封養視殡斂,以所赍糧市小棺,送喪到家。
家更斂,見敬平行時書物皆在棺中,乃大異之。
封後遇賊,财物悉被略奪,唯餘缣七匹,賊不知處,封乃追以與之,曰:「知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