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回 吳千裡兩世諧佳麗
關燈
小
中
大
榻上睡一睡,獨自一個,不覺大酣起來。
那三元在地下耍了,獨自個,一步步的走到床前。
聽了酣聲,嘻嘻的笑,手中拿着一把小小裁紙利刀兒。
見員外肚皮歇歇的動,三元把手在上邊蒲蒲摸摸,把刀在臍眼上搠了又搠,搠得員外睡夢中覺得肚上癢,隻說是蚊蟲之類來咬他,把自己之手,在肚皮重打一下。
那刀已進肚腹,叫聲“阿喲,不好了”,亂滾下床來,驚得三元哭将起來。
一家人方才聽見,一齊走來。
隻見員外跌在地下,氣已将絕,肝臍中流出血來。
大家看時,見一把小刀柄在肚上。
速速取出,腸已斷了。
安人哭将起來,何立夫妻,小二夫妻,家中使女,一齊放聲大哭。
但不知何人下此毒手,拿着他死也不饒他。
安人道:“不可猜疑,我昨夜夢見那年吳勝長官,拿一把小刀,望員外肚上一刺,把我驚将醒來,恰是一夢。
”小二聽了,心知冤枉,道:“冤冤相報,不必哭了。
”即時置了棺木。
一應喪儀,俱照鄉紳家行事。
把小二、三元做了孝子。
七七誦經出殡埋葬。
三年服滿,三元已長成七歲了。
送上學堂攻書。
幾年之間,把《四書》《五經》俱讀完了。
到了十五歲,諸子百家,《通鑒》性理,爛熟如流,文章下筆生花,把新生兄弟教訓得文理大通,閑空時,在空地上輪槍舞棒,與人較力。
他又生得長成,梳了發,戴了巾,與同學往來,質氣與小二大不相同,小二說話,出口便俗。
三元人前常自笑他。
小二懷恨在心,常吃酒醉下,便在房中,把三元罵個不了。
這三元在個書館中,那裡知道。
一日,小二又吃醉了,在房中罵:“小畜生,不記得爹娘磨水的時節,窮得一貧如洗。
如今把你一家受用,你道這家私是那裡來的!虧了我當初謀得這兩千銀子,掙起的家私。
若再無禮,我把你小畜生照當時十五年前,斷送了吳勝的手段,照心一刀、把你埋于盤山腳下,湊作一對。
看你這家私,分得我的麼。
”小二妻子道:“什麼說話!小叔是個好人,你為何事吃醉了,便把他來醒酒!豈不聞,酒中不語真君子,财上分明大大夫。
” 不想次子在房外聽見,速忙說與父母。
何立夫妻聽他罵得古怪,便細細的記得,一字不忘。
至次日,到三元館中,教他至無人密地,一五一十,說了一遍。
三元沉吟許久,對父親道:“此話隻做不知,我自有道理。
”何立先回,三元心生一計,竟至安人房中問安,就悄悄兒的說:“孩兒夜來得一夢甚是古怪。
夢見一人,口稱吳勝,十五年前,被小二對心一刀。
将屍首埋于盤山腳下,未曾托生。
要孩兒與他誦經超撥。
他又說,若不依我,禍及全家。
此事不知有無,何不為兒細說。
”那安人聽了這番說話,道:“兒,句句真的。
”便從根至尾說了一遍,道:“原不是員外主意,都是小二行的事。
員外死的這一夜,我也夢見冤魂,刺了一下死的。
甯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鬼是有的,孩兒不可不信。
”三元聽說道:“母親,且請寬懷,孩兒自有主意。
”三元回到書房,悶悶昏昏,沉吟不語。
想了一會。
原來小二是兇人,我若不早防,後遭毒手。
悔時遲矣。
況非我親枝骨肉,原系家童,我就與吳勝報仇,也是一樁快事。
除是經官,方可除此兇惡。
口中道:“吳将軍,陰靈護我,與你報此一樁大仇。
使我生得個法兒,方可行事。
欲待告官,又無對證。
誰做原告?”又沉吟一會,便笑将起來道:“且打個沒頭官司,驚他一驚,也可出氣。
”便提起筆來寫道: 告狀冤魂吳勝,系浙江義烏縣人。
在生身為兵士,于萬曆年間,随征楊應龍,得勝還家,路經本縣盤山對門陳小二家投歇,窺金二千餘兩,頓起兇心,将酒灌醉,夜深持刀殺死。
屍埋盤山腳下,一十五年。
枯骨難歸故土,父母妻兒,倚門号泣。
共憤因财而陷命,獨悲異地之孤魂。
懇乞天台,嚴差拘惡,陳小二跟同鄰裡人等,親提一鞠。
探屍有無,人人堪證,除剪兇暴,正法典刑。
生死感思。
上告。
一時間寫完了,看了又看,道:“必然要準。
倘掘出屍首,做定大罪了。
”又想道:“罷,這樣惡人,留他在家,養虎害身了。
隻是無人去告,怎麼好。
”又道:“待我悄地走到縣前,見景生情便了。
”恰好撞見一個常到陳家來催錢糧的差人。
此人也姓陳。
一個字也不識得的。
三元想道,正好,叫道:“陳牌,有一紙催糧呈子。
勞你一遞。
容謝。
”差人道:“小相公,謝倒不必。
若準了,就與在下效勞便是。
”三元道:“這般一發妙了。
”恰好投文牌出來,差人投在裡面去了。
三元竟回書房讀書。
且說知縣次日升堂,把一紙呈子上面标着: 此狀鬼使神差,該縣火速行牌。
去拘兇身小二,同鄰驗取屍骸。
限定午時聽音,差人不許延捱。
若是徇情賣放,辦了棺木進來。
那刑房見了,即研香墨,忙展鈞牌,便把八句,一字不更,寫了年月,當堂簽了,交付差人,兩公差聽了這般言語,接了牌,飛也似跑到陳家門首。
見一個人立在門外,差人道:“請問一聲,貴村有個姓陳的麼?”小二道:“我這裡哪個還敢姓陳,隻有我家了。
有何話說?”差人道:“有些錢糧,要他完一完。
特來尋他。
”小二道:“這般小事,何用大驚小怪。
”差人道:“錢糧不多,比較得緊,故此動問。
”小二道:“該多少,”差人道:“他府上有個小二官,悉知細底。
”小二道:“我便是陳二爹了。
”差人見說,一把扭住,一個取出麻繩,夾脖子一套,鎖住了。
小二罵:“可惡得緊,這錢糧我手上不知完過了多少,并不見這般利害差人。
”那公人也不答他,登時叫起地方道:“陳小二殺人。
今奉本縣太爺鈞牌,着地方裡甲,同至盤山腳下,驗取屍首有無,要同去回話。
”那排鄰地方聽說這話,吃了一驚,道:“有這般奇事!”小二驚得面如土色,言語一句也說不出了。
三元在房中聽見,走出來看,何立一把扯定道:“你不可出去。
”三元道:“他自作自受,
那三元在地下耍了,獨自個,一步步的走到床前。
聽了酣聲,嘻嘻的笑,手中拿着一把小小裁紙利刀兒。
見員外肚皮歇歇的動,三元把手在上邊蒲蒲摸摸,把刀在臍眼上搠了又搠,搠得員外睡夢中覺得肚上癢,隻說是蚊蟲之類來咬他,把自己之手,在肚皮重打一下。
那刀已進肚腹,叫聲“阿喲,不好了”,亂滾下床來,驚得三元哭将起來。
一家人方才聽見,一齊走來。
隻見員外跌在地下,氣已将絕,肝臍中流出血來。
大家看時,見一把小刀柄在肚上。
速速取出,腸已斷了。
安人哭将起來,何立夫妻,小二夫妻,家中使女,一齊放聲大哭。
但不知何人下此毒手,拿着他死也不饒他。
安人道:“不可猜疑,我昨夜夢見那年吳勝長官,拿一把小刀,望員外肚上一刺,把我驚将醒來,恰是一夢。
”小二聽了,心知冤枉,道:“冤冤相報,不必哭了。
”即時置了棺木。
一應喪儀,俱照鄉紳家行事。
把小二、三元做了孝子。
七七誦經出殡埋葬。
三年服滿,三元已長成七歲了。
送上學堂攻書。
幾年之間,把《四書》《五經》俱讀完了。
到了十五歲,諸子百家,《通鑒》性理,爛熟如流,文章下筆生花,把新生兄弟教訓得文理大通,閑空時,在空地上輪槍舞棒,與人較力。
他又生得長成,梳了發,戴了巾,與同學往來,質氣與小二大不相同,小二說話,出口便俗。
三元人前常自笑他。
小二懷恨在心,常吃酒醉下,便在房中,把三元罵個不了。
這三元在個書館中,那裡知道。
一日,小二又吃醉了,在房中罵:“小畜生,不記得爹娘磨水的時節,窮得一貧如洗。
如今把你一家受用,你道這家私是那裡來的!虧了我當初謀得這兩千銀子,掙起的家私。
若再無禮,我把你小畜生照當時十五年前,斷送了吳勝的手段,照心一刀、把你埋于盤山腳下,湊作一對。
看你這家私,分得我的麼。
”小二妻子道:“什麼說話!小叔是個好人,你為何事吃醉了,便把他來醒酒!豈不聞,酒中不語真君子,财上分明大大夫。
” 不想次子在房外聽見,速忙說與父母。
何立夫妻聽他罵得古怪,便細細的記得,一字不忘。
至次日,到三元館中,教他至無人密地,一五一十,說了一遍。
三元沉吟許久,對父親道:“此話隻做不知,我自有道理。
”何立先回,三元心生一計,竟至安人房中問安,就悄悄兒的說:“孩兒夜來得一夢甚是古怪。
夢見一人,口稱吳勝,十五年前,被小二對心一刀。
将屍首埋于盤山腳下,未曾托生。
要孩兒與他誦經超撥。
他又說,若不依我,禍及全家。
此事不知有無,何不為兒細說。
”那安人聽了這番說話,道:“兒,句句真的。
”便從根至尾說了一遍,道:“原不是員外主意,都是小二行的事。
員外死的這一夜,我也夢見冤魂,刺了一下死的。
甯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鬼是有的,孩兒不可不信。
”三元聽說道:“母親,且請寬懷,孩兒自有主意。
”三元回到書房,悶悶昏昏,沉吟不語。
想了一會。
原來小二是兇人,我若不早防,後遭毒手。
悔時遲矣。
況非我親枝骨肉,原系家童,我就與吳勝報仇,也是一樁快事。
除是經官,方可除此兇惡。
口中道:“吳将軍,陰靈護我,與你報此一樁大仇。
使我生得個法兒,方可行事。
欲待告官,又無對證。
誰做原告?”又沉吟一會,便笑将起來道:“且打個沒頭官司,驚他一驚,也可出氣。
”便提起筆來寫道: 告狀冤魂吳勝,系浙江義烏縣人。
在生身為兵士,于萬曆年間,随征楊應龍,得勝還家,路經本縣盤山對門陳小二家投歇,窺金二千餘兩,頓起兇心,将酒灌醉,夜深持刀殺死。
屍埋盤山腳下,一十五年。
枯骨難歸故土,父母妻兒,倚門号泣。
共憤因财而陷命,獨悲異地之孤魂。
懇乞天台,嚴差拘惡,陳小二跟同鄰裡人等,親提一鞠。
探屍有無,人人堪證,除剪兇暴,正法典刑。
生死感思。
上告。
一時間寫完了,看了又看,道:“必然要準。
倘掘出屍首,做定大罪了。
”又想道:“罷,這樣惡人,留他在家,養虎害身了。
隻是無人去告,怎麼好。
”又道:“待我悄地走到縣前,見景生情便了。
”恰好撞見一個常到陳家來催錢糧的差人。
此人也姓陳。
一個字也不識得的。
三元想道,正好,叫道:“陳牌,有一紙催糧呈子。
勞你一遞。
容謝。
”差人道:“小相公,謝倒不必。
若準了,就與在下效勞便是。
”三元道:“這般一發妙了。
”恰好投文牌出來,差人投在裡面去了。
三元竟回書房讀書。
且說知縣次日升堂,把一紙呈子上面标着: 此狀鬼使神差,該縣火速行牌。
去拘兇身小二,同鄰驗取屍骸。
限定午時聽音,差人不許延捱。
若是徇情賣放,辦了棺木進來。
那刑房見了,即研香墨,忙展鈞牌,便把八句,一字不更,寫了年月,當堂簽了,交付差人,兩公差聽了這般言語,接了牌,飛也似跑到陳家門首。
見一個人立在門外,差人道:“請問一聲,貴村有個姓陳的麼?”小二道:“我這裡哪個還敢姓陳,隻有我家了。
有何話說?”差人道:“有些錢糧,要他完一完。
特來尋他。
”小二道:“這般小事,何用大驚小怪。
”差人道:“錢糧不多,比較得緊,故此動問。
”小二道:“該多少,”差人道:“他府上有個小二官,悉知細底。
”小二道:“我便是陳二爹了。
”差人見說,一把扭住,一個取出麻繩,夾脖子一套,鎖住了。
小二罵:“可惡得緊,這錢糧我手上不知完過了多少,并不見這般利害差人。
”那公人也不答他,登時叫起地方道:“陳小二殺人。
今奉本縣太爺鈞牌,着地方裡甲,同至盤山腳下,驗取屍首有無,要同去回話。
”那排鄰地方聽說這話,吃了一驚,道:“有這般奇事!”小二驚得面如土色,言語一句也說不出了。
三元在房中聽見,走出來看,何立一把扯定道:“你不可出去。
”三元道:“他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