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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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鼓、騎吹鼓、江南鼓、淮南鼓、巴俞鼓、歌鼓、楚嚴鼓、梁皇鼓、臨淮鼓、茲邡鼓,朝賀置酒,陳殿上,應古兵法,凡鼓十二,人員百一十八人,郊祭員十三人;諸族樂人兼雲招給祠南、北郊用六十七人,兼給事雅樂用四人,夜誦員五人,剛、别柎員二人,給盛德主調篪員二人,聽工以日知律冬夏至一人,锺工、磬工、箫工員各一人;仆射二人,主領諸樂人;皆不可罷。
竽工員三人,罷一;琴工員五人,罷三;柱工員二人,罷一;繩弦工員六人,罷四;鄭四會員六十二人,留一人給事雅樂,餘罷;張瑟員八人,留一;安世樂鼓、沛吹鼓。
族歌鼓。
陳吹鼓、商樂鼓、東海鼓、長樂鼓、缦樂鼓,凡鼓八,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前殿房中,不應經法;治竽員五人,楚鼓員六人,常從倡三十人,常從象人四人,诏随常從倡十六人;秦倡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诏随秦倡一人;雅大人員九人,朝賀置酒為樂;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員十二人,铫四會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九人,蔡讴員三人,齊讴員六人,竽、瑟、锺、磬員五人,皆鄭聲,可罷。
師學百四十四人,其七十二人給太官挏馬酒,其七十二人可罷。
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
奏可。
晉灼曰:邡,音方。
師古曰:招,讀與翹同。
剛及别柎,皆鼓名也。
柎,音膚。
柱工,主筝瑟之柱者,弦,琴瑟之弦。
繩,言主糾合作之也。
缦樂,雜樂也,音漫。
挏,音動。
李奇曰:以馬乳為酒,撞挏乃成。
孟康曰:象人,若今戲蝦、魚、師子者也。
韋昭曰:着假面者也。
〕凡所罷省過半。
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漸,讀曰沾。
師古曰:湛,讀曰沈,又讀曰耽。
自若,言自如故也。
〕 王莽薦中壘校尉劉歆有材行,〔行,下孟翻。
〕為侍中,稍遷光祿大夫,貴幸;更名秀。
〔歆改名秀,冀以應圖谶。
更,工衡翻。
〕上複令秀典領五經,卒父前業;〔秀父向典校書,見三十卷河平三年。
師古曰:卒,終也。
複,扶又翻。
卒,子恤翻。
〕秀于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師古曰:輯略,謂群書之總要。
輯,與集同。
六藝,六經也。
諸子,即下九流是也。
詩賦,則自屈原、荀卿至揚雄等所作也。
兵書,則權謀、技巧、形勢、陰陽之書也。
術數,則天文、曆譜、五行、蓍龜、雜占、形法之書也。
方技,則醫經、經方、房中、神仙之書也。
〕凡書六略,三十八種,〔種,章勇翻。
〕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其叙諸子,分為九流:曰儒,曰道,曰陰陽,曰法,曰名,曰墨,曰從橫,曰雜,曰農,〔從,子容翻。
〕以為:「九家皆起于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好,呼到翻。
惡,烏路翻。
〕是以九家之術倮出并作,〔師古曰:倮與鋒同。
〕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譬如水火相滅,亦相生也;〔水滅火而生木,木複生火。
〕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緻而百慮』。
〔師古曰:下系之辭。
〕今異家者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師古曰:裔,衣末也。
其于六經,如水之下流,衣之末裔。
〕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中,竹仲翻。
〕皆股肱之材已。
〔師古曰:巳,語終辭。
〕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
』〔師古曰:言都邑失禮,則于外野求之,亦将有獲。
〕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師古曰:索,求也。
索,山客翻。
〕彼九家者,不猶愈于野乎!〔師古曰:愈,勝也。
〕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舍,讀曰舍。
〕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 河間惠王良能修獻王之行,〔行,下孟翻。
〕母太後薨,服喪如禮;诏益封萬戶,以為宗室儀表。
〔師古曰:儀表者,言為禮儀之表率。
餘謂有儀可象謂之儀,四外望之以取正謂之表。
〕 初,董仲舒說武帝,〔說,輸芮翻。
〕以「秦用商鞅之法,除井田,〔事見二卷周顯王十九年。
〕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
〔亡,讀與無同。
〕邑有人君之尊,裡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卒,讀曰猝。
〕宜少近古,〔少,詩沼翻。
〕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師古曰:名田,占田也。
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可使貧弱之家足也。
〕塞并兼之路;去奴婢,除專殺之威;〔服虔曰:不得專殺奴婢也。
塞,悉則翻。
去,羌呂翻。
〕薄賦斂,省繇役,〔斂,力贍翻。
繇,讀曰傜。
〕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治,直吏翻。
〕及上即位,師丹複建言:〔複,扶又翻。
〕「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訾,與赀同。
〕而貧弱愈困,宜略為限。
」天子下其議,〔下,遐稼翻。
〕丞相光、大司空武奏請:「自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奴婢毋過三十人,〔據哀帝紀:有司條奏:「諸侯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得名田縣、道。
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得過三十頃。
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吏民三十人。
」與此少異。
食貨志亦與紀同。
〕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
」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賈,讀曰價。
〕貴戚近習皆不便也,〔皆不以為便于己也。
〕诏書且須後,〔師古曰:須,待也。
〕遂寝不行。
又诏:「齊三服官、諸官,織绮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齊三服官及諸織官,皆無作難成之物以輸送也。
如淳曰:紅,亦工也。
其所作已成、未成,皆止無複作,皆輸所近官府也。
師古曰:如說非也,謂未成者不作,已成者不輸耳。
餘謂如說固非,顔說亦未若餘說之為簡易明白也。
〕除任子令及诽謗诋欺法。
〔應劭曰:任子令者,漢儀注: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産若子一人為郎。
不以德選,故除之。
師古曰:任,保也。
诋,誣也。
〕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重絕人道也。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益吏三石以下俸。
」 上置酒未央宮,内者令為傅太後張幄,坐于太皇太後坐旁。
〔百官志:内者令,屬少府,以宦者為之,掌中布張諸衣物。
為,于僞翻。
師古曰:坐,音材卧翻;下同。
〕大司馬莽按行,〔行,下孟翻。
〕責内者令曰:「定陶太後,藩妾,何以得與至尊并!」徹去,更設坐。
〔去,羌呂翻。
更,工衡翻。
〕傅太後聞之,大怒,不肯會,重怨恚莽;〔師古曰:會,謂至酒所也。
重,音直用翻。
〕莽複乞骸骨。
〔複,扶又翻。
〕秋,七月,丁卯,上賜莽黃金五百斤,安車驷馬,罷就第。
〔考異曰:公卿表:「十一月,丁卯,大司馬莽免。
庚午,師丹為大司馬。
四月,徙。
」又曰:「十月,癸酉,丹為大司空。
」又曰:「太子太傅師丹為左将軍,五月遷。
」荀紀:「七月,丁巳,大司馬莽免。
」按丹若以十一月為司馬,四月徙官,不得以十月為司空也。
七月丁卯朔,無丁巳。
年表月誤,荀紀日誤。
〕公卿大夫多稱之者,上乃加恩寵,置中黃門,為莽家給使,〔蘇林曰:使黃門在其家為使令。
〕十日一賜餐。
又下诏益封曲陽侯根、安陽侯舜、新都侯莽、丞相光、大司空武邑戶各有差。
〔益封根二千戶;舜五百戶,舜,音子也;莽三百五十戶;光千戶;武更以南陽犨之博望鄉為泛鄉侯國,益封千戶。
〕以莽為特進、給事中,朝朔望,見禮如三公。
〔朝,直遙翻。
〕又還紅陽侯立于京師。
〔立就國見上卷去年。
〕 傅太後從弟右将軍喜,好學問,有志行。
〔從,才用翻。
好,呼到翻。
行,下孟翻;下同。
〕王莽既罷退,衆庶歸望于喜。
初,上之官爵外親也,〔外親,外家之親。
〕喜獨執謙稱疾;傅太後始與政事,數谏之;〔與,讀曰豫。
數,所角翻。
〕由是傅太後不欲令喜輔政。
庚午,以左将軍師丹為大司馬,封高鄉亭侯;〔按丹傳及恩澤侯表,皆雲封高樂侯,國于東海。
〕賜喜黃金百斤,上右将軍印绶,以光祿大夫養病;以光祿勳淮陽彭宣為右将軍。
大司空何武、尚書令唐林皆上書言:「喜行義修潔,忠誠憂國,内輔之臣也。
〔言可為内朝輔弼之臣。
〕今以寝病一旦遣歸,衆庶失望,皆曰:『傅氏賢子,以論議不合于定陶太後,故退,』百寮莫不為國恨之。
〔為,于僞翻。
〕忠臣,社稷之衛;魯以季友治亂,〔師古曰:謂季氏亡則魯不昌。
治,直吏翻。
〕楚以子玉輕重,〔師古曰:謂楚殺子玉而晉侯喜可知。
〕魏以無忌折沖,〔事見上卷秦莊襄王三年。
〕項以範增存亡。
〔事見高帝紀。
〕百萬之衆,不如一賢;故秦行千金以間廉頗,〔事見五卷周赧王五十五年。
間,古苋翻。
〕漢散萬金以疏亞父。
〔事見十卷高帝三年。
疏,與捤同。
〕喜立于朝,陛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
」〔如淳曰:傅喜顯則傅氏興,其廢亦如之。
晉灼曰:用喜于陛下有光明,而傅氏之廢複得興也。
師古曰:如說是。
餘謂晉說未可厚非。
〕上亦自重之,故尋複進用焉。
〔明年,複進用喜。
複,扶又翻。
〕 建平侯杜業上書诋曲陽侯〔【章:十四行本「侯」下「有王」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根、高陽侯薛宣、安昌侯張禹而薦朱博。
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少,詩照翻。
〕心不能善,以初立,故且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解,戶買翻。
〕奏:「曲陽侯,先帝山陵未成,公聘取〔【章:十四行本「取」下有「故」字;乙十一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置酒歌舞,〔如淳曰:五官,官名也。
外戚傳雲:五官,視三百石。
〕及根兄子成都侯況,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況,商子也。
〕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于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恩忘義!」〔背,蒲妹翻。
〕以根嘗建社稷之策,〔師古曰:謂立哀帝為嗣也。
事見上卷元延四年。
〕遣歸國;免況為庶人,歸故郡。
〔王氏,故魏郡元城人。
〕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以其黨也。
〕 九月,庚申,地震,自京師到北邊郡國三十餘處,壞城郭,〔壞,音怪。
〕凡壓殺四百餘人。
上以災異問待诏李尋,〔考異曰:尋傳雲:使侍中、衛尉傳喜問尋。
按公卿表:「傅喜為衛尉」;二月,遷右将軍;十一月,罷。
」地震在九月,當是時,喜己不為衛尉矣。
〕對曰:「夫日者,衆陽之長,〔長,知兩翻。
〕人君之表也。
君不修道,則日失其度,晻昧亡光。
〔師古曰:晻,與暗同;又音烏感翻。
〕間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奪失色,邪氣珥、蜺數作;〔孟康曰:暈适、背鐍、抱珥、虹蜺,皆日旁氣也。
珥,形點黑也。
如淳曰:雄為虹,雌為蜺。
竽工員三人,罷一;琴工員五人,罷三;柱工員二人,罷一;繩弦工員六人,罷四;鄭四會員六十二人,留一人給事雅樂,餘罷;張瑟員八人,留一;安世樂鼓、沛吹鼓。
族歌鼓。
陳吹鼓、商樂鼓、東海鼓、長樂鼓、缦樂鼓,凡鼓八,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前殿房中,不應經法;治竽員五人,楚鼓員六人,常從倡三十人,常從象人四人,诏随常從倡十六人;秦倡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诏随秦倡一人;雅大人員九人,朝賀置酒為樂;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員十二人,铫四會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九人,蔡讴員三人,齊讴員六人,竽、瑟、锺、磬員五人,皆鄭聲,可罷。
師學百四十四人,其七十二人給太官挏馬酒,其七十二人可罷。
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
奏可。
晉灼曰:邡,音方。
師古曰:招,讀與翹同。
剛及别柎,皆鼓名也。
柎,音膚。
柱工,主筝瑟之柱者,弦,琴瑟之弦。
繩,言主糾合作之也。
缦樂,雜樂也,音漫。
挏,音動。
李奇曰:以馬乳為酒,撞挏乃成。
孟康曰:象人,若今戲蝦、魚、師子者也。
韋昭曰:着假面者也。
〕凡所罷省過半。
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
〔漸,讀曰沾。
師古曰:湛,讀曰沈,又讀曰耽。
自若,言自如故也。
〕 王莽薦中壘校尉劉歆有材行,〔行,下孟翻。
〕為侍中,稍遷光祿大夫,貴幸;更名秀。
〔歆改名秀,冀以應圖谶。
更,工衡翻。
〕上複令秀典領五經,卒父前業;〔秀父向典校書,見三十卷河平三年。
師古曰:卒,終也。
複,扶又翻。
卒,子恤翻。
〕秀于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師古曰:輯略,謂群書之總要。
輯,與集同。
六藝,六經也。
諸子,即下九流是也。
詩賦,則自屈原、荀卿至揚雄等所作也。
兵書,則權謀、技巧、形勢、陰陽之書也。
術數,則天文、曆譜、五行、蓍龜、雜占、形法之書也。
方技,則醫經、經方、房中、神仙之書也。
〕凡書六略,三十八種,〔種,章勇翻。
〕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其叙諸子,分為九流:曰儒,曰道,曰陰陽,曰法,曰名,曰墨,曰從橫,曰雜,曰農,〔從,子容翻。
〕以為:「九家皆起于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好,呼到翻。
惡,烏路翻。
〕是以九家之術倮出并作,〔師古曰:倮與鋒同。
〕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譬如水火相滅,亦相生也;〔水滅火而生木,木複生火。
〕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緻而百慮』。
〔師古曰:下系之辭。
〕今異家者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師古曰:裔,衣末也。
其于六經,如水之下流,衣之末裔。
〕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中,竹仲翻。
〕皆股肱之材已。
〔師古曰:巳,語終辭。
〕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
』〔師古曰:言都邑失禮,則于外野求之,亦将有獲。
〕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師古曰:索,求也。
索,山客翻。
〕彼九家者,不猶愈于野乎!〔師古曰:愈,勝也。
〕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舍,讀曰舍。
〕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
」 河間惠王良能修獻王之行,〔行,下孟翻。
〕母太後薨,服喪如禮;诏益封萬戶,以為宗室儀表。
〔師古曰:儀表者,言為禮儀之表率。
餘謂有儀可象謂之儀,四外望之以取正謂之表。
〕 初,董仲舒說武帝,〔說,輸芮翻。
〕以「秦用商鞅之法,除井田,〔事見二卷周顯王十九年。
〕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
〔亡,讀與無同。
〕邑有人君之尊,裡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卒,讀曰猝。
〕宜少近古,〔少,詩沼翻。
〕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師古曰:名田,占田也。
各為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可使貧弱之家足也。
〕塞并兼之路;去奴婢,除專殺之威;〔服虔曰:不得專殺奴婢也。
塞,悉則翻。
去,羌呂翻。
〕薄賦斂,省繇役,〔斂,力贍翻。
繇,讀曰傜。
〕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治,直吏翻。
〕及上即位,師丹複建言:〔複,扶又翻。
〕「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訾,與赀同。
〕而貧弱愈困,宜略為限。
」天子下其議,〔下,遐稼翻。
〕丞相光、大司空武奏請:「自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奴婢毋過三十人,〔據哀帝紀:有司條奏:「諸侯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得名田縣、道。
關内侯、吏、民名田皆毋得過三十頃。
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吏民三十人。
」與此少異。
食貨志亦與紀同。
〕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
」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賈,讀曰價。
〕貴戚近習皆不便也,〔皆不以為便于己也。
〕诏書且須後,〔師古曰:須,待也。
〕遂寝不行。
又诏:「齊三服官、諸官,織绮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齊三服官及諸織官,皆無作難成之物以輸送也。
如淳曰:紅,亦工也。
其所作已成、未成,皆止無複作,皆輸所近官府也。
師古曰:如說非也,謂未成者不作,已成者不輸耳。
餘謂如說固非,顔說亦未若餘說之為簡易明白也。
〕除任子令及诽謗诋欺法。
〔應劭曰:任子令者,漢儀注: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産若子一人為郎。
不以德選,故除之。
師古曰:任,保也。
诋,誣也。
〕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重絕人道也。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益吏三石以下俸。
」 上置酒未央宮,内者令為傅太後張幄,坐于太皇太後坐旁。
〔百官志:内者令,屬少府,以宦者為之,掌中布張諸衣物。
為,于僞翻。
師古曰:坐,音材卧翻;下同。
〕大司馬莽按行,〔行,下孟翻。
〕責内者令曰:「定陶太後,藩妾,何以得與至尊并!」徹去,更設坐。
〔去,羌呂翻。
更,工衡翻。
〕傅太後聞之,大怒,不肯會,重怨恚莽;〔師古曰:會,謂至酒所也。
重,音直用翻。
〕莽複乞骸骨。
〔複,扶又翻。
〕秋,七月,丁卯,上賜莽黃金五百斤,安車驷馬,罷就第。
〔考異曰:公卿表:「十一月,丁卯,大司馬莽免。
庚午,師丹為大司馬。
四月,徙。
」又曰:「十月,癸酉,丹為大司空。
」又曰:「太子太傅師丹為左将軍,五月遷。
」荀紀:「七月,丁巳,大司馬莽免。
」按丹若以十一月為司馬,四月徙官,不得以十月為司空也。
七月丁卯朔,無丁巳。
年表月誤,荀紀日誤。
〕公卿大夫多稱之者,上乃加恩寵,置中黃門,為莽家給使,〔蘇林曰:使黃門在其家為使令。
〕十日一賜餐。
又下诏益封曲陽侯根、安陽侯舜、新都侯莽、丞相光、大司空武邑戶各有差。
〔益封根二千戶;舜五百戶,舜,音子也;莽三百五十戶;光千戶;武更以南陽犨之博望鄉為泛鄉侯國,益封千戶。
〕以莽為特進、給事中,朝朔望,見禮如三公。
〔朝,直遙翻。
〕又還紅陽侯立于京師。
〔立就國見上卷去年。
〕 傅太後從弟右将軍喜,好學問,有志行。
〔從,才用翻。
好,呼到翻。
行,下孟翻;下同。
〕王莽既罷退,衆庶歸望于喜。
初,上之官爵外親也,〔外親,外家之親。
〕喜獨執謙稱疾;傅太後始與政事,數谏之;〔與,讀曰豫。
數,所角翻。
〕由是傅太後不欲令喜輔政。
庚午,以左将軍師丹為大司馬,封高鄉亭侯;〔按丹傳及恩澤侯表,皆雲封高樂侯,國于東海。
〕賜喜黃金百斤,上右将軍印绶,以光祿大夫養病;以光祿勳淮陽彭宣為右将軍。
大司空何武、尚書令唐林皆上書言:「喜行義修潔,忠誠憂國,内輔之臣也。
〔言可為内朝輔弼之臣。
〕今以寝病一旦遣歸,衆庶失望,皆曰:『傅氏賢子,以論議不合于定陶太後,故退,』百寮莫不為國恨之。
〔為,于僞翻。
〕忠臣,社稷之衛;魯以季友治亂,〔師古曰:謂季氏亡則魯不昌。
治,直吏翻。
〕楚以子玉輕重,〔師古曰:謂楚殺子玉而晉侯喜可知。
〕魏以無忌折沖,〔事見上卷秦莊襄王三年。
〕項以範增存亡。
〔事見高帝紀。
〕百萬之衆,不如一賢;故秦行千金以間廉頗,〔事見五卷周赧王五十五年。
間,古苋翻。
〕漢散萬金以疏亞父。
〔事見十卷高帝三年。
疏,與捤同。
〕喜立于朝,陛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
」〔如淳曰:傅喜顯則傅氏興,其廢亦如之。
晉灼曰:用喜于陛下有光明,而傅氏之廢複得興也。
師古曰:如說是。
餘謂晉說未可厚非。
〕上亦自重之,故尋複進用焉。
〔明年,複進用喜。
複,扶又翻。
〕 建平侯杜業上書诋曲陽侯〔【章:十四行本「侯」下「有王」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根、高陽侯薛宣、安昌侯張禹而薦朱博。
帝少而聞知王氏驕盛,〔少,詩照翻。
〕心不能善,以初立,故且優之。
後月餘,司隸校尉解光〔解,戶買翻。
〕奏:「曲陽侯,先帝山陵未成,公聘取〔【章:十四行本「取」下有「故」字;乙十一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掖庭女樂五官殷嚴、王飛君等置酒歌舞,〔如淳曰:五官,官名也。
外戚傳雲:五官,視三百石。
〕及根兄子成都侯況,亦聘取故掖庭貴人以為妻,〔況,商子也。
〕皆無人臣禮,大不敬,不道!」于是天子曰:「先帝遇根、況父子,至厚也,今乃背恩忘義!」〔背,蒲妹翻。
〕以根嘗建社稷之策,〔師古曰:謂立哀帝為嗣也。
事見上卷元延四年。
〕遣歸國;免況為庶人,歸故郡。
〔王氏,故魏郡元城人。
〕根及況父商所薦舉為官者皆罷。
〔以其黨也。
〕 九月,庚申,地震,自京師到北邊郡國三十餘處,壞城郭,〔壞,音怪。
〕凡壓殺四百餘人。
上以災異問待诏李尋,〔考異曰:尋傳雲:使侍中、衛尉傳喜問尋。
按公卿表:「傅喜為衛尉」;二月,遷右将軍;十一月,罷。
」地震在九月,當是時,喜己不為衛尉矣。
〕對曰:「夫日者,衆陽之長,〔長,知兩翻。
〕人君之表也。
君不修道,則日失其度,晻昧亡光。
〔師古曰:晻,與暗同;又音烏感翻。
〕間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奪失色,邪氣珥、蜺數作;〔孟康曰:暈适、背鐍、抱珥、虹蜺,皆日旁氣也。
珥,形點黑也。
如淳曰:雄為虹,雌為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