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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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趙王。
〔澤以呂後七年自營陵侯封琅邪王。
齊王起兵誅諸呂,澤失國,西至京師,與大臣共立帝,以功徙封燕王。
趙王友幽死于呂後七年,徙梁王恢王趙,恢尋以逼死,以其國封呂祿。
祿誅,乃複封友長子遂為趙王。
〕 ②陳平謝病;上問之,平曰:“高祖時,勃功不如臣,及誅諸呂,臣功亦不如勃;願以右丞相讓勃。
”十一月,辛巳,上徙平為左丞相,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将軍灌嬰為太尉。
諸呂所奪齊、楚故地,皆複與之。
〔呂後封呂台為呂王,得梁地,奪齊、楚之地以傳益之。
〕 ③論誅諸呂功,右丞相勃以下益戶、賜金各有差。
绛侯朝罷趨出,意得甚;上禮之恭,常目送之。
〔上禮勃恭甚,其罷朝也,常目送之;待其既出,然後肆體自如。
朝,直翻;下同。
〕郎中安陵袁盎谏曰:〔安陵屬右扶風,惠帝所起陵邑。
按姓譜:轅、袁、爰三姓皆出陳轅濤塗之後。
按史記作“爰盎”,漢書作“袁盎”,則“袁”、“爰”通也。
〕“諸呂悖逆,大臣相與共誅之。
〔悖,蒲内翻。
〕是時丞相為太尉,本兵柄,适會其成功。
今丞相如有驕主色,〔如,似也。
〕陛下謙讓;臣主失禮,竊為陛下弗取也!”〔為,于僞翻;下同。
〕後朝,上益莊,丞相益畏。
④十二月,诏曰:“法者,治之正也。
〔治,直吏翻。
〕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産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諸相坐律令!”〔應劭曰:帑,子也。
秦法:一人有罪,并坐其室家。
今除此律。
帑,音奴。
〕 ⑤春,正月,有司請蚤建太子。
上曰:“朕既不德,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其安之!”〔師古曰:重,謂增益也。
安,猶徐也;言不宜汲汲耳。
重,直用翻;他皆類此。
〕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
”上曰:“楚王,季父也;吳王,兄也;淮南王,弟也:豈不豫哉?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于子,非所以優〔章:甲十五行本“優”作“憂”;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天下也!”有司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用此道也;〔師古曰:所以能爾者,以承嗣相傳故也。
治,直吏翻。
〕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
高帝平天下為太祖,子孫嗣世世不絕,今釋宜建〔釋,舍也。
宜建,謂嗣也。
〕而更選于諸侯及宗室,非高高之志也。
更議不宜。
〔師古曰:不當更議。
〕子啟最長,〔啟,景帝名。
長,知兩翻。
〕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
”上乃許之。
⑥三月,立太子母窦氏為皇後。
〔春秋之法,母以子貴。
風俗通:夏帝相遭有窮氏之難,其妃方娠,逃出自窦而生少康,其後氏焉。
〕皇後,清河觀津人。
〔班志,觀津縣屬信都國,清河郡無觀津。
蓋信都、清河本皆趙地,景帝二年為廣川國,四年為信都郡,而清河郡則高帝置;此在未分置之前,故系之清河。
杜佑曰:漢觀津縣在德州蓨縣東北。
〕有弟廣國,字少君,幼為人所略賣,傳十餘家,〔傳,直戀翻。
〕聞窦後立,乃上書自陳。
召見,驗問,得實,乃厚賜田宅、金錢,與兄長君家于長安。
绛侯、灌将軍等曰:“吾屬不死,命乃且縣此兩人。
〔縣,讀曰懸。
〕兩人所出微,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又複效呂氏,大事也!”于是乃選士之有節行者與居。
〔為,于僞翻。
行,下孟翻。
〕窦長君、少君由此為退讓君子,不敢以尊貴驕人。
〔觀绛、灌所以處二窦,後世大臣以文義自持者,其智識及此乎!〕 ⑦诏振貸鳏、寡、孤、獨、窮困之人。
〔師古曰:振,起也,為給貸之,令其存立也。
諸振救、振贍,其義皆同。
今流俗作字從“貝”者,非也,自别有訓。
貸,吐戴翻。
〕又令:“八十已上,月賜米、肉、酒;九十已上,加賜帛、絮。
賜物當禀鬻米者,〔禀,給也。
鬻,讀曰粥,之六翻,糜。
〕長吏閱視,丞若尉緻;〔師古曰:長吏,縣之令、長也。
若者,豫及之辭;緻者,送至也;或丞、或尉自緻之也。
班表: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
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長,知兩翻。
〕不滿九十,啬夫、令史緻;〔漢制:十裡一亭,十亭一鄉。
鄉有啬夫,職聽訟、收賦稅。
風俗通曰:啬者,省也;夫,賦也;言消息百姓,均其賦役。
又漢制:縣長吏百石以下有所謂鬥食佐史。
漢官雲:鬥食佐史,即鬥食令史。
〕二千石遣都使循行,不稱者督之。
”〔蘇林曰:取其都吏有德也。
如淳曰:律說:都吏,今督郵是也。
閑惠曉事,即為文無害都吏。
師古曰:如說是。
其循行有不如诏意者,二千石察視責罰之。
行,下孟翻。
稱,尺證翻。
〕 ⑧楚元王交薨。
⑨夏,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⑩時有獻千裡馬者。
帝曰:“鸾旗在前,〔劉昭志:乘輿大駕、法駕,前驅有九斿、雲?、鳳凰闟戟、皮軒、鸾旗,皆大夫載。
鸾旗者,編羽毛,列系幢旁;民或謂之雞翹,非也。
胡廣曰:鸾旗,以銅作鸾鳥車衡上。
與本志不同。
晉志曰:鸾旗車,駕四馬,先辂所載也。
〕屬車在後,〔漢制:大駕,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
劉昭曰:古者諸侯貳車九乘。
秦滅六國,兼其車服。
古大駕屬車八十一乘;法駕半之。
沈約曰:屬車皆皂蓋、黃裡。
師古曰:屬,之欲翻。
〕吉行日五十裡,師行三十裡;朕乘千裡馬,獨先安之?”于是還其馬,與道裡費;而下诏曰:“朕不受獻也。
其令四方毋求來獻。
” 毋帝既施惠天下,諸侯、四夷遠近驩洽;乃修代來功,封宋昌為壯武侯。
〔班志,壯武屬膠東國。
括地志:壯武故城,在萊州即墨縣西六十裡,古萊夷之國。
〕 帝益明習國家事。
朝而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何?”〔朝,直遙翻。
〕勃謝不知;又問:“一歲錢谷入〔章:乙十一行本“入”上有“出”字;并到一格。
〕幾何?”勃又謝不知;惶愧,汗出沾背。
上問左丞相平。
平曰:“有主者。
”上曰:“主者謂誰?”曰:“陛下即問決獄,責廷尉;〔廷尉,掌刑辟;故決獄當問之。
〕問錢谷,責治粟内史。
”〔班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貨;故錢谷出入當問之。
武帝太初元年,改為大司農。
〕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陛下不知其驽下,〔師古曰:驽,凡馬之稱,非駿者也,故以自喻。
驽,音奴。
〕使待罪宰相。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内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帝乃稱善。
右丞相大慚,出而讓陳平曰:“君獨不素教我對!”陳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且陛下即問長安中盜賊數,君欲強對邪?”〔強,其兩翻。
〕于是绛侯自知其能不如平遠矣。
居頃之,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
而君受厚賞,處尊位,〔說,式芮翻。
處,昌呂翻。
〕久之,即禍及身矣。
”勃亦自危,乃謝病,請歸相印,上許之。
秋,八月,辛未,右丞相勃免,左丞相平專為丞相。
初,隆慮侯竈擊南越,〔事見高後七年。
〕會暑濕,士卒大疫,兵不能隃領。
〔師古曰:隃,與逾同。
〕歲餘,高後崩,即罷兵。
趙佗因此以兵威财物賂遺閩越、西瓯、駱,役屬焉。
〔遺,于季翻;下同。
劉昫曰:唐黨州,古西瓯所居也;漢屬郁林郡界。
駱,越也;唐貴州郁平縣,古西瓯、駱越所居,漢為郁林廣郁縣地。
又,潘州亦西瓯、駱越地,漢合浦郡地也。
又,高州茂名縣及郁林軍,亦古西瓯之地。
宋白曰:秦象林郡皆西瓯地。
師古曰:西瓯者,即駱越也;言西者,以别東瓯也。
廣州記曰:交趾有駱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為駱侯,諸縣自名為駱将,銅印青绶,即今之令。
後蜀王子将兵讨駱侯,自稱為安陽王,治封溪縣。
南越王尉佗攻破安陽王,令二使典主交趾、九真二郡,即瓯駱也。
〕東西萬餘裡,乘黃屋左纛,稱制與中國侔。
帝乃為佗親冢在真定者置守邑,〔為,于僞翻。
〕歲時奉祀;召其昆弟,尊官、厚賜寵之。
複使陸賈使南越,〔複,扶又翻。
〕賜佗書曰:“朕,高皇帝側室之子也,〔師古曰:言非正嫡所生。
〕棄外,奉北藩于代。
道裡遼遠,壅蔽樸愚,未嘗緻書。
高皇帝棄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後自臨事,不幸有疾,諸呂為變,賴功臣之力,誅之已畢。
朕以王、侯、吏不釋之故,〔孟康曰:辭讓帝位,不見置也。
〕不得不立;今即位。
乃者聞王遺将軍隆慮侯書,求親昆弟,請罷長沙兩将軍。
〔佗,真定人,親昆弟皆在真定,故來求之。
呂後七年,佗反,攻長沙,故遣兩将軍屯于長沙以備之。
遺,于季翻。
〕朕以王書罷将軍博陽侯;〔博陽,齊地。
高祖功臣表有博陽侯陳濞,蓋于此時為将軍也。
索隐曰:博陽縣在汝南。
〕親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問,修治先人冢。
〔治,直之翻。
〕前日聞王發兵于邊,為寇災不止。
當其時,長沙苦之,南郡尤甚;雖王之國,庸獨利乎!〔師古曰:言越兵寇邊、長沙、南郡皆厭苦之,而漢兵亦當拒戰,其于越亦非利也。
〕必多殺士卒,傷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獨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為也。
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問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長沙土也,』〔介,隔也。
〕朕不得擅變焉。
今得王之地,不足以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為富。
服領以南,〔蘇林曰:山領名也。
如淳曰:長沙南界。
予謂服領者,自五嶺以南,荒服之外,因以稱之。
〕王自治之。
雖然,王之号為帝。
兩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亡,與無同。
乘,繩證翻。
〕是争也;争而不讓,仁者不為也。
願與王分棄前惡,〔師古曰:彼此共棄,故曰分。
〕終今以來,通使如故。
”〔師古曰:從今通使至于終久,故曰“終今以來”也。
〕 賈至南越。
南越王恐,頓首謝罪;願奉明诏,長為藩臣,奉貢職。
于是下令國中曰:“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并世。
漢皇帝,賢天子。
自今以來,去帝制、黃屋、左纛。
”〔去,羌呂翻。
〕因為書,稱:“蠻夷大長、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長,知兩翻;下同。
〕曰:〔章:甲十五行本無“曰”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老夫,故越吏也,高皇帝幸賜臣佗玺,以為南越王。
孝惠皇帝即位,義不忍絕,所以賜老夫者厚甚。
高後用事,别異蠻夷,〔别,彼列翻。
〕出令曰:『毋與蠻夷越金鐵、田器、馬、牛、羊;〔以越為蠻夷,故曰蠻越。
〕即予,予牡,毋予牝。
』〔予,讀曰與。
牡,雄也;牝,雌也。
恐其蕃息,故不予牝。
〕老夫處僻,馬、牛、羊齒已長。
〔師古曰:齒已長,謂老也。
處,昌呂翻;下同。
〕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史藩、中尉高、禦史平凡三輩上書謝過,皆不反。
又風聞老夫父母墳墓已壞削,兄弟宗族已誅論。
〔師古曰:風聞,謂風聲傳聞也。
誅論者,以罪論死也。
壞,音怪。
〕吏相與議曰:『今内不得振于漢,〔言為漢所貶削,不得振起也。
〕外亡以自高異,』〔亡,讀曰無。
〕故更号為帝,自帝其國,非敢有害于天下。
〔更,工衡翻。
〕高皇後聞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
〔去,羌呂翻。
使使:上如字;下疏吏翻。
〕老夫竊疑長沙王讒臣,故發兵以伐其邊。
老夫處越四十九年,于今抱孫焉。
然夙興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昧,目不視靡曼之色,〔張揖曰:靡,細也。
曼,澤也。
〕耳不聽鐘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漢也。
今陛下幸哀憐,複故号,通使漢如故;老夫死,骨不腐。
改号,不敢為帝矣!” 齊哀王襄薨。
〔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 上聞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守,式又翻。
治,直吏翻。
〕召以為廷尉。
吳公薦洛陽人賈誼,〔班志,洛陽縣屬河南郡。
〕帝
〔澤以呂後七年自營陵侯封琅邪王。
齊王起兵誅諸呂,澤失國,西至京師,與大臣共立帝,以功徙封燕王。
趙王友幽死于呂後七年,徙梁王恢王趙,恢尋以逼死,以其國封呂祿。
祿誅,乃複封友長子遂為趙王。
〕 ②陳平謝病;上問之,平曰:“高祖時,勃功不如臣,及誅諸呂,臣功亦不如勃;願以右丞相讓勃。
”十一月,辛巳,上徙平為左丞相,太尉勃為右丞相,大将軍灌嬰為太尉。
諸呂所奪齊、楚故地,皆複與之。
〔呂後封呂台為呂王,得梁地,奪齊、楚之地以傳益之。
〕 ③論誅諸呂功,右丞相勃以下益戶、賜金各有差。
绛侯朝罷趨出,意得甚;上禮之恭,常目送之。
〔上禮勃恭甚,其罷朝也,常目送之;待其既出,然後肆體自如。
朝,直翻;下同。
〕郎中安陵袁盎谏曰:〔安陵屬右扶風,惠帝所起陵邑。
按姓譜:轅、袁、爰三姓皆出陳轅濤塗之後。
按史記作“爰盎”,漢書作“袁盎”,則“袁”、“爰”通也。
〕“諸呂悖逆,大臣相與共誅之。
〔悖,蒲内翻。
〕是時丞相為太尉,本兵柄,适會其成功。
今丞相如有驕主色,〔如,似也。
〕陛下謙讓;臣主失禮,竊為陛下弗取也!”〔為,于僞翻;下同。
〕後朝,上益莊,丞相益畏。
④十二月,诏曰:“法者,治之正也。
〔治,直吏翻。
〕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産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諸相坐律令!”〔應劭曰:帑,子也。
秦法:一人有罪,并坐其室家。
今除此律。
帑,音奴。
〕 ⑤春,正月,有司請蚤建太子。
上曰:“朕既不德,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其安之!”〔師古曰:重,謂增益也。
安,猶徐也;言不宜汲汲耳。
重,直用翻;他皆類此。
〕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也。
”上曰:“楚王,季父也;吳王,兄也;淮南王,弟也:豈不豫哉?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于子,非所以優〔章:甲十五行本“優”作“憂”;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天下也!”有司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歲,用此道也;〔師古曰:所以能爾者,以承嗣相傳故也。
治,直吏翻。
〕立嗣必子,所從來遠矣。
高帝平天下為太祖,子孫嗣世世不絕,今釋宜建〔釋,舍也。
宜建,謂嗣也。
〕而更選于諸侯及宗室,非高高之志也。
更議不宜。
〔師古曰:不當更議。
〕子啟最長,〔啟,景帝名。
長,知兩翻。
〕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
”上乃許之。
⑥三月,立太子母窦氏為皇後。
〔春秋之法,母以子貴。
風俗通:夏帝相遭有窮氏之難,其妃方娠,逃出自窦而生少康,其後氏焉。
〕皇後,清河觀津人。
〔班志,觀津縣屬信都國,清河郡無觀津。
蓋信都、清河本皆趙地,景帝二年為廣川國,四年為信都郡,而清河郡則高帝置;此在未分置之前,故系之清河。
杜佑曰:漢觀津縣在德州蓨縣東北。
〕有弟廣國,字少君,幼為人所略賣,傳十餘家,〔傳,直戀翻。
〕聞窦後立,乃上書自陳。
召見,驗問,得實,乃厚賜田宅、金錢,與兄長君家于長安。
绛侯、灌将軍等曰:“吾屬不死,命乃且縣此兩人。
〔縣,讀曰懸。
〕兩人所出微,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又複效呂氏,大事也!”于是乃選士之有節行者與居。
〔為,于僞翻。
行,下孟翻。
〕窦長君、少君由此為退讓君子,不敢以尊貴驕人。
〔觀绛、灌所以處二窦,後世大臣以文義自持者,其智識及此乎!〕 ⑦诏振貸鳏、寡、孤、獨、窮困之人。
〔師古曰:振,起也,為給貸之,令其存立也。
諸振救、振贍,其義皆同。
今流俗作字從“貝”者,非也,自别有訓。
貸,吐戴翻。
〕又令:“八十已上,月賜米、肉、酒;九十已上,加賜帛、絮。
賜物當禀鬻米者,〔禀,給也。
鬻,讀曰粥,之六翻,糜。
〕長吏閱視,丞若尉緻;〔師古曰:長吏,縣之令、長也。
若者,豫及之辭;緻者,送至也;或丞、或尉自緻之也。
班表: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
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
長,知兩翻。
〕不滿九十,啬夫、令史緻;〔漢制:十裡一亭,十亭一鄉。
鄉有啬夫,職聽訟、收賦稅。
風俗通曰:啬者,省也;夫,賦也;言消息百姓,均其賦役。
又漢制:縣長吏百石以下有所謂鬥食佐史。
漢官雲:鬥食佐史,即鬥食令史。
〕二千石遣都使循行,不稱者督之。
”〔蘇林曰:取其都吏有德也。
如淳曰:律說:都吏,今督郵是也。
閑惠曉事,即為文無害都吏。
師古曰:如說是。
其循行有不如诏意者,二千石察視責罰之。
行,下孟翻。
稱,尺證翻。
〕 ⑧楚元王交薨。
⑨夏,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⑩時有獻千裡馬者。
帝曰:“鸾旗在前,〔劉昭志:乘輿大駕、法駕,前驅有九斿、雲?、鳳凰闟戟、皮軒、鸾旗,皆大夫載。
鸾旗者,編羽毛,列系幢旁;民或謂之雞翹,非也。
胡廣曰:鸾旗,以銅作鸾鳥車衡上。
與本志不同。
晉志曰:鸾旗車,駕四馬,先辂所載也。
〕屬車在後,〔漢制:大駕,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
劉昭曰:古者諸侯貳車九乘。
秦滅六國,兼其車服。
古大駕屬車八十一乘;法駕半之。
沈約曰:屬車皆皂蓋、黃裡。
師古曰:屬,之欲翻。
〕吉行日五十裡,師行三十裡;朕乘千裡馬,獨先安之?”于是還其馬,與道裡費;而下诏曰:“朕不受獻也。
其令四方毋求來獻。
” 毋帝既施惠天下,諸侯、四夷遠近驩洽;乃修代來功,封宋昌為壯武侯。
〔班志,壯武屬膠東國。
括地志:壯武故城,在萊州即墨縣西六十裡,古萊夷之國。
〕 帝益明習國家事。
朝而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何?”〔朝,直遙翻。
〕勃謝不知;又問:“一歲錢谷入〔章:乙十一行本“入”上有“出”字;并到一格。
〕幾何?”勃又謝不知;惶愧,汗出沾背。
上問左丞相平。
平曰:“有主者。
”上曰:“主者謂誰?”曰:“陛下即問決獄,責廷尉;〔廷尉,掌刑辟;故決獄當問之。
〕問錢谷,責治粟内史。
”〔班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貨;故錢谷出入當問之。
武帝太初元年,改為大司農。
〕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陛下不知其驽下,〔師古曰:驽,凡馬之稱,非駿者也,故以自喻。
驽,音奴。
〕使待罪宰相。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内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帝乃稱善。
右丞相大慚,出而讓陳平曰:“君獨不素教我對!”陳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且陛下即問長安中盜賊數,君欲強對邪?”〔強,其兩翻。
〕于是绛侯自知其能不如平遠矣。
居頃之,人或說勃曰:“君既誅諸呂,立代王,威震天下。
而君受厚賞,處尊位,〔說,式芮翻。
處,昌呂翻。
〕久之,即禍及身矣。
”勃亦自危,乃謝病,請歸相印,上許之。
秋,八月,辛未,右丞相勃免,左丞相平專為丞相。
初,隆慮侯竈擊南越,〔事見高後七年。
〕會暑濕,士卒大疫,兵不能隃領。
〔師古曰:隃,與逾同。
〕歲餘,高後崩,即罷兵。
趙佗因此以兵威财物賂遺閩越、西瓯、駱,役屬焉。
〔遺,于季翻;下同。
劉昫曰:唐黨州,古西瓯所居也;漢屬郁林郡界。
駱,越也;唐貴州郁平縣,古西瓯、駱越所居,漢為郁林廣郁縣地。
又,潘州亦西瓯、駱越地,漢合浦郡地也。
又,高州茂名縣及郁林軍,亦古西瓯之地。
宋白曰:秦象林郡皆西瓯地。
師古曰:西瓯者,即駱越也;言西者,以别東瓯也。
廣州記曰:交趾有駱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為駱侯,諸縣自名為駱将,銅印青绶,即今之令。
後蜀王子将兵讨駱侯,自稱為安陽王,治封溪縣。
南越王尉佗攻破安陽王,令二使典主交趾、九真二郡,即瓯駱也。
〕東西萬餘裡,乘黃屋左纛,稱制與中國侔。
帝乃為佗親冢在真定者置守邑,〔為,于僞翻。
〕歲時奉祀;召其昆弟,尊官、厚賜寵之。
複使陸賈使南越,〔複,扶又翻。
〕賜佗書曰:“朕,高皇帝側室之子也,〔師古曰:言非正嫡所生。
〕棄外,奉北藩于代。
道裡遼遠,壅蔽樸愚,未嘗緻書。
高皇帝棄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後自臨事,不幸有疾,諸呂為變,賴功臣之力,誅之已畢。
朕以王、侯、吏不釋之故,〔孟康曰:辭讓帝位,不見置也。
〕不得不立;今即位。
乃者聞王遺将軍隆慮侯書,求親昆弟,請罷長沙兩将軍。
〔佗,真定人,親昆弟皆在真定,故來求之。
呂後七年,佗反,攻長沙,故遣兩将軍屯于長沙以備之。
遺,于季翻。
〕朕以王書罷将軍博陽侯;〔博陽,齊地。
高祖功臣表有博陽侯陳濞,蓋于此時為将軍也。
索隐曰:博陽縣在汝南。
〕親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問,修治先人冢。
〔治,直之翻。
〕前日聞王發兵于邊,為寇災不止。
當其時,長沙苦之,南郡尤甚;雖王之國,庸獨利乎!〔師古曰:言越兵寇邊、長沙、南郡皆厭苦之,而漢兵亦當拒戰,其于越亦非利也。
〕必多殺士卒,傷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獨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為也。
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問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長沙土也,』〔介,隔也。
〕朕不得擅變焉。
今得王之地,不足以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為富。
服領以南,〔蘇林曰:山領名也。
如淳曰:長沙南界。
予謂服領者,自五嶺以南,荒服之外,因以稱之。
〕王自治之。
雖然,王之号為帝。
兩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亡,與無同。
乘,繩證翻。
〕是争也;争而不讓,仁者不為也。
願與王分棄前惡,〔師古曰:彼此共棄,故曰分。
〕終今以來,通使如故。
”〔師古曰:從今通使至于終久,故曰“終今以來”也。
〕 賈至南越。
南越王恐,頓首謝罪;願奉明诏,長為藩臣,奉貢職。
于是下令國中曰:“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并世。
漢皇帝,賢天子。
自今以來,去帝制、黃屋、左纛。
”〔去,羌呂翻。
〕因為書,稱:“蠻夷大長、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書皇帝陛下〔長,知兩翻;下同。
〕曰:〔章:甲十五行本無“曰”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老夫,故越吏也,高皇帝幸賜臣佗玺,以為南越王。
孝惠皇帝即位,義不忍絕,所以賜老夫者厚甚。
高後用事,别異蠻夷,〔别,彼列翻。
〕出令曰:『毋與蠻夷越金鐵、田器、馬、牛、羊;〔以越為蠻夷,故曰蠻越。
〕即予,予牡,毋予牝。
』〔予,讀曰與。
牡,雄也;牝,雌也。
恐其蕃息,故不予牝。
〕老夫處僻,馬、牛、羊齒已長。
〔師古曰:齒已長,謂老也。
處,昌呂翻;下同。
〕自以祭祀不修,有死罪,使内史藩、中尉高、禦史平凡三輩上書謝過,皆不反。
又風聞老夫父母墳墓已壞削,兄弟宗族已誅論。
〔師古曰:風聞,謂風聲傳聞也。
誅論者,以罪論死也。
壞,音怪。
〕吏相與議曰:『今内不得振于漢,〔言為漢所貶削,不得振起也。
〕外亡以自高異,』〔亡,讀曰無。
〕故更号為帝,自帝其國,非敢有害于天下。
〔更,工衡翻。
〕高皇後聞之,大怒,削去南越之籍,使使不通。
〔去,羌呂翻。
使使:上如字;下疏吏翻。
〕老夫竊疑長沙王讒臣,故發兵以伐其邊。
老夫處越四十九年,于今抱孫焉。
然夙興夜寐,寝不安席,食不甘昧,目不視靡曼之色,〔張揖曰:靡,細也。
曼,澤也。
〕耳不聽鐘鼓之音者,以不得事漢也。
今陛下幸哀憐,複故号,通使漢如故;老夫死,骨不腐。
改号,不敢為帝矣!” 齊哀王襄薨。
〔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 上聞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守,式又翻。
治,直吏翻。
〕召以為廷尉。
吳公薦洛陽人賈誼,〔班志,洛陽縣屬河南郡。
〕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