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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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下,城内軍民工役三萬餘人,糧食是一大問題,太宗因定長圍之策,兵分十二路,南北東西每一面三路,大将在前,諸貝勒、台吉在後,佟養性率包衣跨錦州大道而營。
其時清軍已有紅衣大炮,命名"天佑助威大将軍",即由佟養性督造,亦由佟養性為炮兵指揮。
圍城的工事,規模浩大,據《清史稿·祖大壽傳》: 周城為壕,深廣各丈許;壕外為牆,高丈許,施睥睨。
營外又各為壕,深廣皆五尺。
因此,朽山、錦州兩路援軍,都未能到達大淩河城。
九月,遼東巡撫邱禾嘉、總兵吳襄(吳三桂之父,祖大壽的姊夫。
吳三桂為祖大壽的外甥),合軍七千人赴援,亦為太宗親自領兵擊退。
太宗長圍的目的,不在得地而在得人。
一則曰:"(明)善**兵,盡在此城。
"二則曰:"我非不能攻取、不能久駐,但思山海關以東智勇之士盡在此城,若殺爾等,于我何益?"(俱見《清史列傳·祖大壽傳》)尤以生緻祖大壽為志在必得,所以設圍之初,即再次緻書招降,第二通中有這樣的話: 倘得傾心從我,戰争之事我自任之;運籌決勝,唯望将軍指示。
這不僅是請祖大壽當他的"軍師",直是請祖大壽發号施令。
這當然是從《三國演義》中"三顧茅廬"得來的靈感;而此後之善視祖大壽,則參用曹瞞之于關雲長的故智。
當大淩城中"糧盡薪絕,殺人為食,析骸而炊",亦即是到了以人骨作薪煮人肉的地步時,祖大壽終于投降,事在崇祯四年十月。
祖大壽初降,太宗與之行"抱見禮",親以金卮酌酒慰勞,贈以黑狐帽、貂裘,明日用祖大壽策,奇襲錦州,《清史列傳》本傳載其事雲: 命貝勒等率八旗諸将及兵四千人,俱作漢裝;大壽率所屬兵三百五十人,以二更起行,趨錦州,炮聲不絕,為大淩河城中人突圍奔還狀。
會大霧,人觌面不相識,軍皆失隊伍,為收兵而還。
如果沒有這場大霧,我很懷疑,一入錦州,此作漢裝的四千清兵,恐将不複再得回遼東。
祖大壽始終無降清之心,此非我好做翻案文章,證以此後情況,事實确是如此。
或謂:"然則先降之三千餘人,包括其嗣子澤潤、親子澤洪、養子可法在内,又将如何?"我的答複是:祖大壽知道太宗不會因他的歸明而殺此三千餘人;果真屠殺,亦符大壽之願,其部下終不為清所用。
《清史列傳》本傳又載: 十一月庚午朔,谕諸貝勒曰:"朕思與其留大壽于我國,不如縱入錦州,令其獻城,為我效力。
即彼叛而不來,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誤遣也。
彼一身耳,叛亦聽之。
若不縱之使往,倘明國(朝)别令人據守錦州,則事難圖矣。
自今縱還大壽一人,而攜其子侄及諸将士以歸,厚加恩養,再圖進取,庶幾有益。
"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
太宗與崇祯在位同為十七年,何以此勝彼敗?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祯則既不知彼,亦昧于自知。
本傳續記: 乃遣人傳谕,詢大壽曰:"今令爾至錦州,以何計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壽對曰:"我但雲昨夜潰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來。
錦州軍民,俱我所屬,未有不信者。
如聞炮則知我已入城,再聞炮,則事已成,上可以兵來矣。
"遂以其從子澤遠及厮養卒二十餘自随。
既渡小淩河,舍騎徒行,遇錦州探卒,偕入城。
越三日遣人至大淩河語其所屬諸将曰:"錦州兵甚衆,将從密圖之。
爾諸将家屬,已潛使人贍養,後會有期。
倘有衷言,即遣人來,無妨也。
"于是上将旋師,賜敕大壽,令毋忘前約。
大壽複遣人赍奏至,言:"期約之事,常識于心,因衆意懷疑,難以驟舉。
望皇上矜恤歸順士卒,善加撫養。
衆心既服,大事易成。
至我子侄,尤望垂盼。
"上命毀大淩河城,攜大壽從子澤洪等及諸将以還,優赉田宅服物器用。
降兵萬餘,鹹分隸安業。
祖大壽初回錦州時,隻言突圍而出,但副将參将等高級将官投清,這件事是瞞不過的,遼東巡撫邱禾嘉密疏上聞。
崇祯當然要殺祖大壽,卻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羁縻;一面如清太宗之于阿敏,行一條借刀殺人之計。
《清史列傳》本傳: 唯以蒙古将桑噶爾寨等赴援不力,戰敗先遁,密令大壽殲之。
事洩,桑噶爾寨率衆蒙古,環甲三晝夜,欲執大壽來歸本(清)朝。
大壽慰之曰:"我視爾如兄弟,爾安得若此?"桑噶爾寨曰:"聞欲盡殺我等,圖自救耳。
"大壽曰:"殺我自必及爾;殺爾自必及我。
"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遼東明軍,雜有甚多蒙古部隊,此即王象乾所優為的"行款",而在兵部誇張為"以虜制夷"的戰略。
觀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顯的:祖大壽隻帶"從子澤遠及厮卒二十餘"回錦州,何能殲滅桑噶爾寨所率的"衆蒙古"?又"事洩"者,當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風"。
祖大壽謂桑,"殺爾自必及我",則是已知為借刀殺人之計,為桑揭穿底蘊,自然相安無事。
此一段記叙中有隐筆。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本傳又記: 敕使自京師召之者三,大壽語錦州将士曰:"我雖竭力為國,其如不信我何?"終弗往。
有袁崇煥平台被縛前車之鑒,祖大壽何能上當?但從此數語中,可以推知祖大壽當時的心迹:第一,力竭投降,并非本心,仍舊希望能為明守邊,甚至犧牲在滿洲的親屬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這句牢騷,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猶未改,但可知其已無殉國之心。
此後三年,清太宗緻書,不報;多铎征錦州,則力拒。
于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間又另是一個局面了。
*** 我以前談過,所謂"天命"、"天聰",隻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漢文稱号,究其實際,在天聰八年以前,國号為"後金",自稱"金國汗";至崇祯八年,始定國号為"清",并建正式年号"崇德"。
也可以說,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關為界,劃疆而守;在此以後,始決心進窺中原。
而促成太宗此一決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爾獲得了一方"傳國玺"。
走筆至此,先作一篇"傳國玺考略"。
按:"皇帝"一詞,起于秦始皇;以故作為"恭膺天命"之憑證的玺,亦起于秦始皇,《太平禦覽》雲: 傳國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藍田山,是丞相李斯所書,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 秦始皇打算者,天下萬世一系,傳之無窮,因名之為"傳國玺",但僅及二世;劉邦先入鹹陽,子嬰降于道左,此玺遂為漢得。
明人劉定之作《玺辯》,述其源流甚詳: 漢諸帝常佩之,故霍光廢昌邑王賀,持其手解脫其玺組。
王莽篡位,元後初不肯與,後乃出投諸地,螭角微玷(按:玺為螭鈕)。
董卓之亂,帝出走,失玺。
孫堅得于城南甄官井中。
袁術拘堅妻,得以稱帝。
術死,玺仍歸漢傳魏,隸刻肩際曰:"大魏受漢傳國之玺。
" 魏傳晉,晉懷帝失位,玺歸劉聰,聰死傳曜。
石勒殺曜取玺;冉闵篡石氏,置玺于邺;闵死國亂,其子求救于晉,謝尚遣兵入邺助守,因绐得玺歸晉。
方其未還也,劉、石二氏以玺不在晉,謂晉帝為"白闆天子";晉益恥之。
(按:時為東晉穆帝永和八年。
) 謝尚到底是否騙回這方秦玺,大成疑問;但自南北朝開始,"其間得喪存毀真赝之故,難盡究诘",直謂之秦玺已亡,亦非過言。
自唐朝開始,"傳國玺"改稱"傳國寶",為太宗所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貞觀四年,隋炀帝蕭後,自突厥奉玺歸,亦非秦玺,而是很可能為永和年間所制的晉玺。
至後唐莊宗遇害,明宗嗣立,再傳廢帝,因石氏篡立自焚,則連晉玺亦亡。
"兒皇帝"石敬瑭入洛,又制一玺,後世稱為"石氏玺";契丹滅晉,明知此"傳國寶"的來曆,但對外不道破真相,遼興宗耶律宗真試進士,且以"有傳國寶者為正統"命題。
"石氏玺"後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于桑乾河。
至此,所謂"傳國玺(寶)"者,共得三玺: 一、秦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亡于南北朝。
二、晉玺,文曰:"受命于天,皇帝壽昌。
"毀于後唐廢帝。
三、石氏玺,文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
"遼末失落于桑乾河。
在此以前,宋哲宗時忽有鹹陽平民段義,獻一青玉玺,謂即"傳國玺",曾鞏曾上表稱賀,且改元為"元符"。
事實上是"元祐正人"被排斥後,繼承真宗朝奸臣丁謂的另一班奸臣蠱惑庸主的花樣。
朱子曾有《書玺》一短文: 臣熹,恭維我太祖皇帝,受天明命,
其時清軍已有紅衣大炮,命名"天佑助威大将軍",即由佟養性督造,亦由佟養性為炮兵指揮。
圍城的工事,規模浩大,據《清史稿·祖大壽傳》: 周城為壕,深廣各丈許;壕外為牆,高丈許,施睥睨。
營外又各為壕,深廣皆五尺。
因此,朽山、錦州兩路援軍,都未能到達大淩河城。
九月,遼東巡撫邱禾嘉、總兵吳襄(吳三桂之父,祖大壽的姊夫。
吳三桂為祖大壽的外甥),合軍七千人赴援,亦為太宗親自領兵擊退。
太宗長圍的目的,不在得地而在得人。
一則曰:"(明)善**兵,盡在此城。
"二則曰:"我非不能攻取、不能久駐,但思山海關以東智勇之士盡在此城,若殺爾等,于我何益?"(俱見《清史列傳·祖大壽傳》)尤以生緻祖大壽為志在必得,所以設圍之初,即再次緻書招降,第二通中有這樣的話: 倘得傾心從我,戰争之事我自任之;運籌決勝,唯望将軍指示。
這不僅是請祖大壽當他的"軍師",直是請祖大壽發号施令。
這當然是從《三國演義》中"三顧茅廬"得來的靈感;而此後之善視祖大壽,則參用曹瞞之于關雲長的故智。
當大淩城中"糧盡薪絕,殺人為食,析骸而炊",亦即是到了以人骨作薪煮人肉的地步時,祖大壽終于投降,事在崇祯四年十月。
祖大壽初降,太宗與之行"抱見禮",親以金卮酌酒慰勞,贈以黑狐帽、貂裘,明日用祖大壽策,奇襲錦州,《清史列傳》本傳載其事雲: 命貝勒等率八旗諸将及兵四千人,俱作漢裝;大壽率所屬兵三百五十人,以二更起行,趨錦州,炮聲不絕,為大淩河城中人突圍奔還狀。
會大霧,人觌面不相識,軍皆失隊伍,為收兵而還。
如果沒有這場大霧,我很懷疑,一入錦州,此作漢裝的四千清兵,恐将不複再得回遼東。
祖大壽始終無降清之心,此非我好做翻案文章,證以此後情況,事實确是如此。
或謂:"然則先降之三千餘人,包括其嗣子澤潤、親子澤洪、養子可法在内,又将如何?"我的答複是:祖大壽知道太宗不會因他的歸明而殺此三千餘人;果真屠殺,亦符大壽之願,其部下終不為清所用。
《清史列傳》本傳又載: 十一月庚午朔,谕諸貝勒曰:"朕思與其留大壽于我國,不如縱入錦州,令其獻城,為我效力。
即彼叛而不來,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誤遣也。
彼一身耳,叛亦聽之。
若不縱之使往,倘明國(朝)别令人據守錦州,則事難圖矣。
自今縱還大壽一人,而攜其子侄及諸将士以歸,厚加恩養,再圖進取,庶幾有益。
"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
太宗與崇祯在位同為十七年,何以此勝彼敗?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祯則既不知彼,亦昧于自知。
本傳續記: 乃遣人傳谕,詢大壽曰:"今令爾至錦州,以何計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壽對曰:"我但雲昨夜潰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來。
錦州軍民,俱我所屬,未有不信者。
如聞炮則知我已入城,再聞炮,則事已成,上可以兵來矣。
"遂以其從子澤遠及厮養卒二十餘自随。
既渡小淩河,舍騎徒行,遇錦州探卒,偕入城。
越三日遣人至大淩河語其所屬諸将曰:"錦州兵甚衆,将從密圖之。
爾諸将家屬,已潛使人贍養,後會有期。
倘有衷言,即遣人來,無妨也。
"于是上将旋師,賜敕大壽,令毋忘前約。
大壽複遣人赍奏至,言:"期約之事,常識于心,因衆意懷疑,難以驟舉。
望皇上矜恤歸順士卒,善加撫養。
衆心既服,大事易成。
至我子侄,尤望垂盼。
"上命毀大淩河城,攜大壽從子澤洪等及諸将以還,優赉田宅服物器用。
降兵萬餘,鹹分隸安業。
祖大壽初回錦州時,隻言突圍而出,但副将參将等高級将官投清,這件事是瞞不過的,遼東巡撫邱禾嘉密疏上聞。
崇祯當然要殺祖大壽,卻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羁縻;一面如清太宗之于阿敏,行一條借刀殺人之計。
《清史列傳》本傳: 唯以蒙古将桑噶爾寨等赴援不力,戰敗先遁,密令大壽殲之。
事洩,桑噶爾寨率衆蒙古,環甲三晝夜,欲執大壽來歸本(清)朝。
大壽慰之曰:"我視爾如兄弟,爾安得若此?"桑噶爾寨曰:"聞欲盡殺我等,圖自救耳。
"大壽曰:"殺我自必及爾;殺爾自必及我。
"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遼東明軍,雜有甚多蒙古部隊,此即王象乾所優為的"行款",而在兵部誇張為"以虜制夷"的戰略。
觀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顯的:祖大壽隻帶"從子澤遠及厮卒二十餘"回錦州,何能殲滅桑噶爾寨所率的"衆蒙古"?又"事洩"者,當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風"。
祖大壽謂桑,"殺爾自必及我",則是已知為借刀殺人之計,為桑揭穿底蘊,自然相安無事。
此一段記叙中有隐筆。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本傳又記: 敕使自京師召之者三,大壽語錦州将士曰:"我雖竭力為國,其如不信我何?"終弗往。
有袁崇煥平台被縛前車之鑒,祖大壽何能上當?但從此數語中,可以推知祖大壽當時的心迹:第一,力竭投降,并非本心,仍舊希望能為明守邊,甚至犧牲在滿洲的親屬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這句牢騷,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猶未改,但可知其已無殉國之心。
此後三年,清太宗緻書,不報;多铎征錦州,則力拒。
于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間又另是一個局面了。
*** 我以前談過,所謂"天命"、"天聰",隻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漢文稱号,究其實際,在天聰八年以前,國号為"後金",自稱"金國汗";至崇祯八年,始定國号為"清",并建正式年号"崇德"。
也可以說,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關為界,劃疆而守;在此以後,始決心進窺中原。
而促成太宗此一決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爾獲得了一方"傳國玺"。
走筆至此,先作一篇"傳國玺考略"。
按:"皇帝"一詞,起于秦始皇;以故作為"恭膺天命"之憑證的玺,亦起于秦始皇,《太平禦覽》雲: 傳國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藍田山,是丞相李斯所書,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 秦始皇打算者,天下萬世一系,傳之無窮,因名之為"傳國玺",但僅及二世;劉邦先入鹹陽,子嬰降于道左,此玺遂為漢得。
明人劉定之作《玺辯》,述其源流甚詳: 漢諸帝常佩之,故霍光廢昌邑王賀,持其手解脫其玺組。
王莽篡位,元後初不肯與,後乃出投諸地,螭角微玷(按:玺為螭鈕)。
董卓之亂,帝出走,失玺。
孫堅得于城南甄官井中。
袁術拘堅妻,得以稱帝。
術死,玺仍歸漢傳魏,隸刻肩際曰:"大魏受漢傳國之玺。
" 魏傳晉,晉懷帝失位,玺歸劉聰,聰死傳曜。
石勒殺曜取玺;冉闵篡石氏,置玺于邺;闵死國亂,其子求救于晉,謝尚遣兵入邺助守,因绐得玺歸晉。
方其未還也,劉、石二氏以玺不在晉,謂晉帝為"白闆天子";晉益恥之。
(按:時為東晉穆帝永和八年。
) 謝尚到底是否騙回這方秦玺,大成疑問;但自南北朝開始,"其間得喪存毀真赝之故,難盡究诘",直謂之秦玺已亡,亦非過言。
自唐朝開始,"傳國玺"改稱"傳國寶",為太宗所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貞觀四年,隋炀帝蕭後,自突厥奉玺歸,亦非秦玺,而是很可能為永和年間所制的晉玺。
至後唐莊宗遇害,明宗嗣立,再傳廢帝,因石氏篡立自焚,則連晉玺亦亡。
"兒皇帝"石敬瑭入洛,又制一玺,後世稱為"石氏玺";契丹滅晉,明知此"傳國寶"的來曆,但對外不道破真相,遼興宗耶律宗真試進士,且以"有傳國寶者為正統"命題。
"石氏玺"後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于桑乾河。
至此,所謂"傳國玺(寶)"者,共得三玺: 一、秦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亡于南北朝。
二、晉玺,文曰:"受命于天,皇帝壽昌。
"毀于後唐廢帝。
三、石氏玺,文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
"遼末失落于桑乾河。
在此以前,宋哲宗時忽有鹹陽平民段義,獻一青玉玺,謂即"傳國玺",曾鞏曾上表稱賀,且改元為"元符"。
事實上是"元祐正人"被排斥後,繼承真宗朝奸臣丁謂的另一班奸臣蠱惑庸主的花樣。
朱子曾有《書玺》一短文: 臣熹,恭維我太祖皇帝,受天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