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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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似乎齊東野語,而确為實情,趙普半部《論語》治天下,清太宗一部《三國》敗明朝。

    這部《三國》還不是陳壽的《三國志》,而是羅貫中的《三國演義》。

     滿洲之有文字,始自萬曆二十七年,系蒙古文的改良。

    最早譯成滿文的少數漢文書籍,其中就有一部《三國演義》。

    太宗熟讀此書,且頗以自矜;他的用兵,自戰略至戰術,往往取法于《三國演義》中的故事。

    計殺袁崇煥,則脫胎于"蔣幹盜書"。

    茲接前續引《東華錄》如下: 先是獲明太監工人,付與副将高鴻中、參将鮑承先、甯完我、榜式達海監收。

    至是回兵。

    高鴻中、鮑承先遵上所授密計,坐近工人太監,故作耳語雲:"今日袁巡撫有密約,此事可立就矣。

    "時楊太監佯卧竊聽,悉記其言。

     庚戌,縱楊太監歸。

    楊太監将高鴻中、鮑承先之言詳奏明帝,遂執袁崇煥下獄。

    祖大壽大驚,率所部奔錦州,毀山海關而出。

     《東華錄》據清朝官文書所記如此;再看明朝方面的記載如何,仍引《石匮書》袁傳以見當時的情事及輿論: 崇煥奏:"臣守甯遠,寇被臣創,決不敢侵犯臣界。

    隻有遵化一路,守戍單弱,宜于彼處設一團練總兵。

    "遂以王威為請。

    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難移時,北騎果于遵化入口。

     按:張岱此傳可取,即在叙事公正,并不因為其時對袁崇煥皆曰"可殺"而一筆抹殺。

    袁崇煥料敵如神,既已提出遵化單弱的警告,兵部即應事先防範;而留難不予王威,全然不符當日平台召見,事事應手的許諾,則追究北騎入口的責任,全在"本兵"。

    應斬者實為王在晉,而非袁崇煥。

     崇煥與祖大壽率蒙古壯丁萬餘騎,進援薊鎮。

    北騎至薊鎮,與崇煥兵遇,不戰,離城數裡紮營。

    次早直趨京師,崇煥尾其後,亦至京師城下,即上疏,請入城養病,俟病稍痊出戰。

    上不許,召崇煥陛見,勞以裘帽,即命歸營。

    是日北騎繞城北,山海總兵滿桂方到,兵未成列,北騎襲之,大敗,全軍覆沒。

    滿桂侄殺入陣,救出滿桂。

    滿桂創重,伏馬上馳出城,至城下,請入陛見,遂言崇煥于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議和,殺毛文龍以為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滅寇之局。

    上猶未信,有二内官被擄,囚營中逃歸,言親見崇煥差官往來,語言甚密者;又言城上瞭望,有見敵兵與我兵嬉笑偶語、往來遊戲者;又言滿桂戰不利,差人往崇煥營,速其放炮,及放炮,皆無錢糧(彈藥)者。

     以上所記,得諸傳聞,頗有失實之處,如謂袁崇煥奏請"入城養病"雲雲,已涉于離奇;以下所記,亦複如此: 上大怒,即遣中使二人,召崇煥面議軍事。

    崇煥欲不往而難于辭,乃以軍中見疑,請以二中使為質;上即以二中使留質軍中。

    崇煥陛見,即命滿桂與之面質,滿桂見崇煥禦前賜坐,拉之下跪,盡發其通敵奸狀,并言其接濟寇糧,鑿鑿有據。

    崇煥見滿桂色變,遂不能辯,免冠請死。

    上命錦衣衛堂上官拿送鎮撫司,即令滿桂往統其軍。

     謂袁崇煥不敢陛見,以及見滿桂色變,皆為必無之事。

    滿桂并未"全軍覆沒",創亦不甚重;否則,崇祯不緻"即令滿桂往統其軍"。

     事實上是袁崇煥與祖大壽同時奉召陛見,事先毫無迹象顯示此去有何危險,因此召對時驟縛袁崇煥,使得祖大壽股栗無人色。

    既退,聞山海關、甯遠将卒不肯受滿桂節制,祖大壽乃引所部兵出山海關。

    如關甯将卒願受節制,以祖大壽的本性而言,還是會跟滿桂合作,共禦北騎。

    及至祖大壽既奔,滿桂營于永定門外,為清兵所破,滿桂戰死。

     其時已複起孫承宗督師,駐通州收容潰卒。

    當務之急自然是安撫祖大壽,孫承宗與袁崇煥皆于祖大壽有恩,因而孫承宗請袁崇煥在獄中作書,召祖大壽聽命于孫承宗,仍遣出關守錦州,關外局勢暫時可以穩住了。

     關内則永平淪陷,由阿敏領重兵駐守,其餘清兵于崇祯三年二月退回奉天。

    五月,孫承宗督師攻複灤州,阿敏怯敵不敢赴援,屠永平官民,偕遷安、遵化守将棄城而遁,孫承宗部将張春追擊,斬獲甚衆,永平、遵化、遷安、灤州四城皆複。

    阿敏則因此被罰,免死幽禁,他與他的兒子洪可泰自關内所奪得的人口、奴仆、牲畜,俱給阿敏的胞弟濟爾哈朗,鑲藍旗從此易主。

    時為天聰四年,即崇祯三年六月。

     八月間,袁崇煥被難。

    閹黨本拟借此翻案,目标還不止于袁崇煥,而是借袁案株連錢龍錫。

    孟心史《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雲: 時閣臣錢龍錫持正,不悅于閹黨。

    閹黨王永光複用為吏部尚書,引同黨禦史高捷為龍錫所扼者。

    遂以龍錫與崇煥屢通書,讦議和,殺文龍為龍錫主使,并罷龍錫。

    時起用孫承宗,禦建州兵,兵退;遂于三年八月磔崇煥。

    九月逮龍錫,十二月下龍錫獄。

     閹黨借議和、誅毛,指崇煥為逆首,龍錫等為逆黨,謀更立一逆案,與前案相抵。

    (按:崇祯即位,整肅閹黨,此案名為"逆案"。

    所謂"前案"即指此。

    )内閣溫體仁、吏部王永光主其事,欲發自兵部,而兵部尚書梁廷棟不敢任而止。

    僅議龍錫大辟,決不待時。

    帝不信龍錫逆謀,龍錫亦悉封上崇煥原書及所答書,帝令長系。

     明年,中允黃道周申救外,而帝亦诏所司再谳,減龍錫死,戍定海衛。

    在戍十二年,兩赦不原。

    其子請輸粟贖罪,周延儒當國,尼不行。

    南渡後始複官歸裡卒。

    崇祯宰相五十人,龍錫尚為賢者,崇祯初與劉鴻訓協心輔政,朝政稍清,兩人皆得罪去。

    崇煥則以邊事為己任,既被磔,兄弟、妻子流三千裡,籍其家,無餘赀,天下冤之。

     按:崇祯即位之初,誅魏忠賢,定逆案,撤九邊監軍太監,罷蘇杭織造,用錢龍錫、劉鴻訓、來宗道等入閣辦事。

    來宗道雖有"清客宰相"之稱,錢、劉則皆為不附魏忠賢而于天啟朝見斥者。

    崇祯初政,确有一番清明氣象;所惜除惡不盡,且乏知人之明,于是溫體仁值經筵,周延儒為禮侍,而劉鴻訓不旋踵罷去,逆閹流毒複起,可為扼腕。

     袁崇煥死得很慘,《石匮書》本傳: 于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脔割之。

    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争取生啖之。

    劊子手亂撲,百姓以錢争買其肉,頃刻立盡。

    開膛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

    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

    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

     此段記載,似有言過其實處,但必有其事,則毫無可疑。

    其家屬在遼者,流貴州;在籍者,流福建。

    史書皆謂其"胤絕"。

    乾隆四十八年,高宗手诏查問袁崇煥後裔下落,廣東巡撫尚安查奏:"袁崇煥無嗣,系伊嫡堂弟文之子入繼為嗣,見有五世孫袁炳,并未出仕。

    "後蒙恩得授峽江縣丞。

     民初東莞人張江裁作《東莞袁督帥後裔考》,據雲:袁下獄定罪後,其妾生一子,先匿民間,後依祖大壽,其子名文弼,以軍功編為甯古塔正白旗漢軍,後居黑龍江瑷珲。

    傳七世而有弟兄三人,其季名世福,即富明阿,鹹豐六年官至副都統,從欽差大臣德興阿輾戰江南,為滿洲名将,光緒八年卒,年七十六,官至吉林将軍。

    富明阿多子,長子壽山、六子永山皆顯達,但惜隸于旗籍。

    袁崇煥地下有知,不悉其為欣慰,抑為遺憾。

     *** 袁崇煥一死,最大的影響是不複再能用祖大壽。

    《清史列傳·貳臣傳》記祖大壽雲: (崇祯)三年正月,大兵(按:指清軍)克永平,下遷安、灤州,各留師鎮守。

    (孫)承宗檄大壽率兵入關規複……四月,大壽同總兵馬世龍、楊肇,副将祖大樂、祖可法等襲灤州,以巨炮擊毀城樓。

    我兵在城中及永平、遵化、遷安者,皆不能守,棄城出關而歸。

    大壽仍鎮錦州。

     能"以巨炮擊毀城樓",則城何可守?阿敏棄四城而遁,事非得已,于此可知。

    太宗命阿敏守薊州四城,實為借刀殺人之計。

    欲除阿敏的動機,早肇于太祖新喪之際。

    《東華錄》崇德八年八月,召責阿敏旗下大将傅爾丹時,追述往事雲: 太祖皇帝晏駕哭臨時,鑲藍旗貝勒阿敏遣傅爾丹謂朕曰:"我與諸貝勒議,立爾為主;爾即位後,使我出居外藩可也。

    "朕召……等至,谕以阿敏(雲雲),若令其出居外藩,則兩紅、兩白、正藍等旗,亦宜出藩于外,朕已無國,将誰為主乎?若從此言,是自壞其國也……複召鄭親王問曰:"爾兄遣人來與朕言,爾知之乎?"鄭親王對曰:"彼曾以此言告我,我謂必無是理,力勸止之。

    彼反責我懦弱,我由是不複與聞。

    " 阿敏請率本旗出藩,即有不願臣服之心,遲早必成肘腋之患。

    濟爾哈朗幼育于太祖宮中,小于太宗七歲,情誼如同胞,故太宗思奪鑲藍旗予濟爾哈朗,為理所必至之事。

    薊州四城本由濟爾哈朗占守,兩個月後,命阿敏接防,以其時祖大壽由孫承宗慰撫,将領兵入援,事先遣諜潛入永平偵察,為清軍所獲斬于市,乃知錦州明軍将入關。

    祖大壽威名素著,因以阿敏代濟爾哈朗,借攫其鋒:勝則損其實力,敗則以此為罪。

    其為借刀殺人,情勢顯然。

     收複薊州四城後,孫承宗逐漸整頓防務,由關内擴及關外,崇祯四年七月,命祖大壽築大淩河城。

    大淩河在錦州以東,在此築城,即為向前推進,是采取攻勢的明證。

    太宗自不容此城之成,自率主力渡遼河,出廣甯大道,而以德格類等率偏師出錦州以北的義州,遙為呼應。

    八月,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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