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讀書筆記——自然與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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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直立行走也一樣不夠自然。

    這當然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天天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争論。

    夾着皮包在車流裡堵上一兩個鐘頭,每天八小時坐辦公室,肯定不是最自然的生活方式。

    可是誰又敢說,比較起馬橋那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農民,神仙府裡的馬鳴一定過得更為自然?從盧梭的自然主義到當今的環境主義,都有這個疑問需要澄清。

     在這些事情上,我們需要的是透徹,而不是徹底。

    理論太徹底了,可能就不自然了。

    其中一個原因,在于我們凡人終究徹底不到底。

    極端主張返璞歸真的,仍不肯一路手腳并用在地上爬走。

    在這關鍵的一點上,我覺得莊子比他的讀者思得透徹。

    雖說無物不然,卻仍然有小大之辨。

    我們不可隻記得&ldquo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rdquo,而且要記得這一段的末尾,莊子的結論是&ldquo莫若以明&rdquo。

    單線的徹底不能通乎道樞,而是在惡無窮裡打轉,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

    通乎大道,不是單揀那些六一合之外的事情,發那些大而無當的議論,而是返回于就事論事;不是籠統地無為絕迹,而是就事做事。

    這是妙處也是難處:&ldquo絕迹易,無行地難。

    &rdquo 我猜想,莊子總會知道大有大的難處,小有小的美處。

    不過,無論怎樣讀《逍遙遊》,也不會感到莊子把大鵬和學鸠等量齊觀。

    凡這樣的結論,總不是來自閱讀,也不來自對生活實際的思考,隻能從知性想當然演繹而來。

    在數學式的上帝眼裡,大活法和小活法大概是不分軒轾的,但猶太教的上帝,更不要說我們這些凡人,絕對進入不了這樣的境界。

    贊賞一些活法,懷疑一些活法,反對一些活法,是我們本性裡的本性,自然中的自然。

    各種活法不分軒轾這種說法,也許可以用來欺人,也許可以用來自欺,但不會是真情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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