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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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一下百官八
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見于前,自元統、至元以來,頗有沿革增損之異。
至正兵興,四郊多壘,中書、樞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書省、行樞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
自省院以及郡縣,又各有添設之員。
而各處總兵官以便宜行一事者,承制拟授,具姓名以軍功奏聞,則宣命敕牒随所索而給之,無有考核其實者。
于是名爵日濫,紀綱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于亡矣。
惜其掌故之文,缺轶不完,令據有司所送上者,緝而載之,以附前志,庶覽者得以參考其得失治亂之概雲。
中書省。
元統三年七月,中書省奏請自今不置左丞相。
十月,命伯顔獨長台司,诏天下。
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顔為大丞相。
六年十月,命脫脫為右丞相,複置左丞相。
至正七年,置議事平章四人。
十二年二月,以賈魯為添設左丞。
三月,以悟良哈台為添設參知政事。
七月,又以杜秉彜為添設參政。
八月,以哈麻為添設右丞。
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領中書令,如舊制。
十四年九月,以呂思誠為添設左丞。
二十七年八月,以樞密知院蠻子為添設第三平章,以太尉帖裡帖木兒為添設左丞相。
中書分省。
至正十一年,置中書分省于濟甯,以松壽為參知政事。
十二年二月,中書右丞玉樞虎兒吐華、左丞韓大雅開分省于彰德。
十四年,升濟甯分省參政帖裡帖木兒為平章政事,是後嘗置右丞以守禦焉。
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右丞、左丞各一員。
十七年七月,以平章答蘭,參政俺普、崔敬分省陵州。
十一月,平章臧蔔分省冀甯。
十八年三月,掃地王、沙劉陷冀甯,臧蔔遁。
五月,王、劉北行,總兵官察罕帖木兒遣瑣住院判來冀甯鎮守,臧蔔複回。
十九年,臧蔔卒。
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參政王時分省冀甯。
三月,鐵甲韓至,分省辟皆遁。
二十一年,以平章答蘭鎮守。
二十二年,答蘭還京師,以左丞剌馬乞剌、參政脫禾兒領分省事。
二十三年三月,又以平章一愛一不花鎮之。
八月,擴廓帖木兒兵至,冀甯分省遂罷。
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設平章蠻子兼知院,分省保定。
九月,命太保、右丞相也速統領軍馬,分省山東;沙藍答裡仍中書左丞相、知樞密院,分省大同。
以哈剌那海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為參知政事。
又置分省于冀甯,升冀甯總管為參政,鑄印與之,凡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後行之。
十月,又置分省于真定。
六部。
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顔太師等奏準,吏部考功郎中、員外郎、主事各設一員。
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司績一員,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憑叙用廕襲。
六月,中書奏準,戶部事繁,見設司計四員,宜依前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設二員。
十一月,吏、禮、兵、刑分為二庫,戶、工二部分二庫,各設管勾一員。
十二年正月,刑部添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各一員。
十五年十月,濟甯分省置兵、刑、工、戶四部。
樞密院。
至正七年,知樞密院阿吉剌奏:“樞密院故事,亦設議事平章二人。
”有旨令複置。
十三年六月,令皇太子領樞密使,如舊制。
十五年四月,添設佥院一員、院判二員。
樞密分院。
至正十五年三月,置樞密分院于衛輝。
四月,彰德分院添設同知、副樞各一員,都事一員。
直沽分院添設副樞一員、都事一員。
十六年,又置分樞密院于沂州,以指揮使司隸焉。
大宗正府。
至元元年閏十二月,中書省奏準,世祖時立大宗正府,至仁宗時減去大字,今宜遵世祖舊制,仍為大宗正府。
至正十年十二月,大宗正府添設掌判二員。
宣文閣。
至元六年十一月,罷奎章閣學士院。
至正元年九月,立宣文閣,不置學士,唯授經郎及監書博士以宣文閣系銜雲。
崇文監。
至元六年十二月,改藝文監為崇文監。
至正元年三月,奉旨,令翰林國史院領之。
詳定使司。
至正十七年七月,置四方獻言詳定使司,正三品,掌考其所陳之言,擇其善者以聞于上而舉行之。
詳定使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掌書記二員,正七品。
中書官提調之。
司禋監。
至正元年十二月,奉旨,依世祖故事,複立司禋監,給四品印,掌師翁祭祀祈禳之事。
置内監、少監、監丞各二員,知事一員,譯史、令史、奏差各二名。
自後複升為三品。
延徽寺。
至元六年二月,中書省奉旨,依累朝故事,起蓋懿璘質班皇帝斡耳朵,置延徽寺以掌之。
規運提點所。
至元六年十一月,罷太禧宗禋院隆祥使司。
十二月,中書奏以宗禋院所轄會福、崇祥、隆禧、壽福四總管府,并隆祥使司,俱改為規運提點所,正五品,仍添置萬甯提點所一處,并隸宣政院。
諸路寶泉都提舉司,至正十年十月置。
其屬有鼓鑄局,正七品;永利庫,從七品。
掌鼓鑄至正銅錢,印造交鈔。
徽政院。
元統元年十二月,依太皇太後故事,為皇太後置徽政院,設立官屬三百六十有六員。
資正院。
至元六年十二月,中書省奉旨為完者忽都皇後置資正院,正二品。
院使六員,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員。
首領官:經曆、都事各二員,管勾、照磨各一員。
将昭功萬戶府司屬,除已罷繕工司外,集慶路錢糧并入,有司每年驗數,撥付資正院。
其餘司屬,并付資正院領之。
自後正宮皇後崩,冊立完者忽都為皇後,改置崇政院。
東宮官屬。
至正六年四月,立皇太子一宮傅府,以長吉等為宮傅
至正兵興,四郊多壘,中書、樞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書省、行樞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
自省院以及郡縣,又各有添設之員。
而各處總兵官以便宜行一事者,承制拟授,具姓名以軍功奏聞,則宣命敕牒随所索而給之,無有考核其實者。
于是名爵日濫,紀綱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于亡矣。
惜其掌故之文,缺轶不完,令據有司所送上者,緝而載之,以附前志,庶覽者得以參考其得失治亂之概雲。
中書省。
元統三年七月,中書省奏請自今不置左丞相。
十月,命伯顔獨長台司,诏天下。
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顔為大丞相。
六年十月,命脫脫為右丞相,複置左丞相。
至正七年,置議事平章四人。
十二年二月,以賈魯為添設左丞。
三月,以悟良哈台為添設參知政事。
七月,又以杜秉彜為添設參政。
八月,以哈麻為添設右丞。
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領中書令,如舊制。
十四年九月,以呂思誠為添設左丞。
二十七年八月,以樞密知院蠻子為添設第三平章,以太尉帖裡帖木兒為添設左丞相。
中書分省。
至正十一年,置中書分省于濟甯,以松壽為參知政事。
十二年二月,中書右丞玉樞虎兒吐華、左丞韓大雅開分省于彰德。
十四年,升濟甯分省參政帖裡帖木兒為平章政事,是後嘗置右丞以守禦焉。
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右丞、左丞各一員。
十七年七月,以平章答蘭,參政俺普、崔敬分省陵州。
十一月,平章臧蔔分省冀甯。
十八年三月,掃地王、沙劉陷冀甯,臧蔔遁。
五月,王、劉北行,總兵官察罕帖木兒遣瑣住院判來冀甯鎮守,臧蔔複回。
十九年,臧蔔卒。
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參政王時分省冀甯。
三月,鐵甲韓至,分省辟皆遁。
二十一年,以平章答蘭鎮守。
二十二年,答蘭還京師,以左丞剌馬乞剌、參政脫禾兒領分省事。
二十三年三月,又以平章一愛一不花鎮之。
八月,擴廓帖木兒兵至,冀甯分省遂罷。
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設平章蠻子兼知院,分省保定。
九月,命太保、右丞相也速統領軍馬,分省山東;沙藍答裡仍中書左丞相、知樞密院,分省大同。
以哈剌那海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為參知政事。
又置分省于冀甯,升冀甯總管為參政,鑄印與之,凡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後行之。
十月,又置分省于真定。
六部。
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顔太師等奏準,吏部考功郎中、員外郎、主事各設一員。
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司績一員,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憑叙用廕襲。
六月,中書奏準,戶部事繁,見設司計四員,宜依前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設二員。
十一月,吏、禮、兵、刑分為二庫,戶、工二部分二庫,各設管勾一員。
十二年正月,刑部添設
十五年十月,濟甯分省置兵、刑、工、戶四部。
樞密院。
至正七年,知樞密院阿吉剌奏:“樞密院故事,亦設議事平章二人。
”有旨令複置。
十三年六月,令皇太子領樞密使,如舊制。
十五年四月,添設佥院一員、院判二員。
樞密分院。
至正十五年三月,置樞密分院于衛輝。
四月,彰德分院添設同知、副樞各一員,都事一員。
直沽分院添設副樞一員、都事一員。
十六年,又置分樞密院于沂州,以指揮使司隸焉。
大宗正府。
至元元年閏十二月,中書省奏準,世祖時立大宗正府,至仁宗時減去大字,今宜遵世祖舊制,仍為大宗正府。
至正十年十二月,大宗正府添設掌判二員。
宣文閣。
至元六年十一月,罷奎章閣學士院。
至正元年九月,立宣文閣,不置學士,唯授經郎及監書博士以宣文閣系銜雲。
崇文監。
至元六年十二月,改藝文監為崇文監。
至正元年三月,奉旨,令翰林國史院領之。
詳定使司。
至正十七年七月,置四方獻言詳定使司,正三品,掌考其所陳之言,擇其善者以聞于上而舉行之。
詳定使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掌書記二員,正七品。
中書官提調之。
司禋監。
至正元年十二月,奉旨,依世祖故事,複立司禋監,給四品印,掌師翁祭祀祈禳之事。
置内監、少監、監丞各二員,知事一員,譯史、令史、奏差各二名。
自後複升為三品。
延徽寺。
至元六年二月,中書省奉旨,依累朝故事,起蓋懿璘質班皇帝斡耳朵,置延徽寺以掌之。
規運提點所。
至元六年十一月,罷太禧宗禋院隆祥使司。
十二月,中書奏以宗禋院所轄會福、崇祥、隆禧、壽福四總管府,并隆祥使司,俱改為規運提點所,正五品,仍添置萬甯提點所一處,并隸宣政院。
諸路寶泉都提舉司,至正十年十月置。
其屬有鼓鑄局,正七品;永利庫,從七品。
掌鼓鑄至正銅錢,印造交鈔。
徽政院。
元統元年十二月,依太皇太後故事,為皇太後置徽政院,設立官屬三百六十有六員。
資正院。
至元六年十二月,中書省奉旨為完者忽都皇後置資正院,正二品。
院使六員,同知、佥院、同佥、院判各二員。
首領官:經曆、都事各二員,管勾、照磨各一員。
将昭功萬戶府司屬,除已罷繕工司外,集慶路錢糧并入,有司每年驗數,撥付資正院。
其餘司屬,并付資正院領之。
自後正宮皇後崩,冊立完者忽都為皇後,改置崇政院。
東宮官屬。
至正六年四月,立皇太子一宮傅府,以長吉等為宮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