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四 選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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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羅羅斯宣慰司兼管軍萬戶府首領官、令史人等,依雲南行省令史例,六十月考滿,首領官受敕,例以三十月為一考。

    武備寺正三品,令譯史等出身,拟先司農寺令譯史人等,依各監例,考滿出為正八品,武備寺令史亦合依例遷叙。

    尚舍監令史,拟同諸寺監令史,考滿授正八品,自行用者降一等,尚舍監亦如之。

    陝西四川行省順元等路軍民宣慰司,依雲南令譯史人等,六十月為滿遷轉。

    ”二十四年,部拟:“太史院、武備寺、光祿寺等令史,九十月正八品内遷用,自用者降一等。

    太醫院系宣徽院所轄,令史人等,若系省部發去,考滿同諸監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

    ”二十六年,省準:“給事中兼修起居注人吏,依諸寺監令史出身例,考滿一體定奪。

    侍儀司令史,依給事中兼起居注人吏遷轉。

    ”二十七年,省準:“延慶司令史,九十月,依已準家令、府正兩司例,由省部發者出為正八品,自用者降等叙。

    ”二十八年,省準:“太仆寺拟比尚乘等寺令史,以九十月出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

    拱衛直都指揮使司與武備寺同品,令史考滿,出為從八品,自用者降一等遷用。

    蒙古等衛令史,即系在先考滿令史,合于正八品内遷叙,各衛令史有阙,由省部籍記選發者,考滿出為正八品。

    樞密院所轄都元帥府、萬戶府各衛并屯田等司官吏,俱從本院定奪、遷調,見役令史,自用者考滿,合從本院定奪。

    宣政院斷事官令史,與樞密院及蒙古必阇赤,由翰林院發者,以九十月為從七品,通事、令史以九十月為正八品,奏差以九十月為正九品,典吏九十月轉本府奏差,自用者降等。

    ”二十九年,部拟:“左右兩江宣慰司都元帥府令譯史人等,依雲南、兩廣、福建人吏,六十月為滿。

    兩廣叙用譯史,除從七品,非翰林院選發,别無定奪。

    令史省發,考滿正八品,奏差省發,考滿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叙。

    儀鳳司令史,比同侍儀司令史,考滿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

    哈迷為頭隻哈赤八剌哈孫達魯花赤令史,吏部議,與阿速拔都兒達魯花赤必阇赤考滿正八品任用,雖必阇赤、令史月俸不同,各官随朝近侍一體,比依例出身相應。

    ”三十年,省準:“孛可孫系正三品,令譯史人等,比依各寺監令譯史出身相應。

    都水監從三品,令譯史等依寺監令史一體出身,考滿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

    隻兒哈忽昔寶赤八剌哈孫達魯花赤本處随朝正三品,與隻哈赤八剌哈孫達魯花赤令史等即系一體,拟合依例,考滿出為正八品。

    ”元貞元年,省準:“闌遺監令譯史人等,省部發去者,考滿正八品内任用,自行踏逐者降等。

    家令司、府正司改内宰、宮正,其人吏依元定為當。

    拱衛直都指揮使司升為正三品,其令譯史等俸,俱與光祿寺相同,拟系相應人内發補者考滿與正八品,奏差正九,自用者降等叙。

    ”大德三年,部議:“鷹坊總管府人吏,依随朝三品,考滿正八品内遷用。

    ”五年,部拟:“和林宣慰司都元帥府人吏,合與随朝二品衙門一體,及量減月日。

    ”部議:“各道宣慰司令史,一百二十月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遷用。

    其和林宣慰司無應取司屬,又系酷寒之地,人吏已蒙都省從優以九十月為滿,今拟考滿,不分自用,俱于正八品内遷用。

    ”八年,部言:“行都水監準設人吏,令史八人,奏差六人,壕寨一十人,通事、知印鎊一人,譯史一人,公使人二十人。

    都水監令譯史、通事、知印考滿,俱于正八品遷用,奏差考滿,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壕寨出身并俸給同奏差。

    行都水監系江南創立衙門,令史比例,合于行省所轄常調提控案牍内選取,奏差、壕寨人等亦須選相應人,考滿比都水監人吏降等江南遷用,典吏公使人,從本監自用。

    ”九年,部言:“尚乘寺援武備寺、大府、章佩等監例,求升加其人吏出身俸給。

    議得,各監人吏皆系奉旨升加,尚乘寺人吏合依已拟。

    ”至大三年,部言:“和林系邊遠酷寒之地,兵馬司司吏曆一考餘,轉本路總管府司吏。

    補不盡者,六十月升都目。

    總管府吏,再曆一考,轉青海宣慰司令史,考滿除正八品,不系本路司吏轉補者,降等叙,補不盡者,六十月,部劄提控案牍内任用,蒙古必霝赤比上例定奪。

    ”部議:“晉王位下斷事官正三品,除怯裡馬赤、知印例從長官所保,蒙古必劄赤翰林院發,令史以内史府考滿典吏并籍記寺監令史發補,九十月除正八品,與職官相參用。

    奏差亦須選相應人,九十月依例遷用,自用者,考滿本衙門定奪。

    ”皇慶元年,部言:“衛率府勾當人員,令都省與常選出身。

    議得,令史系軍司勾當之人,未有轉受民職定奪,合自奏準日為格,系皇慶元年二月九日以前者,同典牧監一體遷叙,以後者若系籍記寺監令史,常選提控案牍補充,依上铨除,自用者不入常調。

    ”部議:“徽政院繕珍司見役令史,若系籍記寺監令史、常調提控案牍、院兩考之上典吏補充,内宰司令史例,考滿除正八,通事、譯史、知印亦依上遷叙,自用者降等。

    後有阙,須依例發補,違例補充,别無定奪。

    ”二年,部議:“徽政院延福司見役令史,若系籍記寺監令史、常調提控案牍、本院兩考之上典吏補充者,依内宰司令史例,考滿除正八品,通事、譯史、知印依上遷叙,自用者降等。

    後有阙,須依例發補,不許自用。

    ”延祐三年,省準:“徽政院所轄衛候司,奉旨升正三品,與拱衛直都指揮使司同品,合設令譯史,考滿除正八,自用者降等。

    衛候司就用前衛候司人吏,拟自呈準月日理算,考滿同自用遷叙,後有阙,以相應人補,考滿依例叙。

    徽政院掌飲司人吏,部議常選發補令譯史,考滿從八,奏差從九,自用者降等,後有阙須以相應人補,違例補充,考滿本衙門用。

    ”四年,省準:“屯儲總管萬戶府司吏譯史出身,至大二年尚書省劄,和林路司吏未定出身,和林系邊遠酷寒去處,兵馬司司吏如曆一考之上,轉補本路司吏并總管府司吏,再曆一考之上,轉補青海宣慰司令史,考滿正八品遷除,補不盡人數,從優,拟六十月于部劄提控案牍内任用,蒙古必阇赤比依上例定奪。

    其沙州ˇ瓜州立屯儲總管萬戶府衙門,即系邊遠酷寒地面,依和林路總管府司吏人員一體出身。

    ” 凡吏員考滿授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省準:“宮籍監系随朝從五品,令史拟九十月正九品,例革人員,驗月日定奪,自行踏逐,降一等。

    ”二十八年,省拟:“廉訪司所設人吏,拟選取書吏,止依按察司舊例,上名者依例貢部,下名轉補察院,貢補不盡人數,廉訪司月日為始理算,考滿者正九品叙,須令回避本司分治及元籍路分。

    ”部議:“察院書吏出身,除見役人三十月,轉補不盡者,九十月出為從八品。

    察院書吏有阙,止于各道廉訪司書吏内選取,依上三十月轉部,九十月從八品。

    如非廉訪司書吏取充者,四十五月轉部,補不盡者,九十月考滿,降一等,出為正九品。

    ”三十年,省準:“行台察院書吏曆一考之上者,轉江南宣慰司令史,并内台察院書吏,于見役人内用之。

    若有用不盡人數,以九十月出為正九品。

    江南有阙,依内台察院書吏,于各道廉訪司書吏内選取,依例轉補。

    ”大德四年,省拟:“各道廉訪司書吏,至元二十八年七月元定出身,上名貢部,下名轉補察院書吏。

    貢補不盡者,廉訪司為始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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