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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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子弟,則不當殺太宗長子豪格,複奪其婦,這是非常明白的一件事。

    多爾衮自己所說的那段話,不過後世詞臣藻飾之辭,不足為信。

     可信的是:孝莊太後以幼時愛侶,出以萬縷柔情,約束多爾衮的"最後行動";其間綢缪委曲、調護化解,不知費了孝莊多少苦心,最危險的時刻,是多爾衮尊大妃為孝烈皇後祔廟之時,母以子貴的"太後"已經出現,事實上已等于诏告天下,他——多爾衮就是皇帝。

    天下臣民有忠于太宗欲起而聲讨者,此時必當有所行動;若無行動,即是承認多爾衮得自立為帝。

    此時所欠缺者,不過一道即位诏書而已;而此一道诏書終于未發,即是孝莊對得起太宗的地方。

     分析至此,我可下一斷語,孝莊下嫁多爾衮,絕無其事,失身則必不免。

    孝莊不欲與太宗合葬,即以白璧有玷之身,愧與太宗同穴。

    她的辱身以存太宗天下的苦心,康熙完全了解,所以孝養無微不至。

    及至孝莊既崩,不可與太宗合葬,則不獨康熙了然,臣下亦了然,徐乾學特撰《古不合葬考》,即非承帝之旨,亦必有迎合之意。

    但康熙雖不能葬孝莊于昭陵,而亦終不忍别葬,以緻浮厝數十年;而臣下無言此事者,即以深知此事如佛所雲:"不可說,不可說!"能說者,為後世我輩。

     多爾衮既薨,勢力猶在,歸靈至京時,世祖親率親貴大臣,缟服迎奠東直門外;其時已尊之為"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義皇帝",廟号"成宗",故以太子奉迎梓宮之禮接靈。

    至順治八年正月,猶追尊攝政王妃為成宗義皇後。

    "成"者,論其功績;"義"者,美其謙讓。

    凡此皆足以證明朝政猶操之多爾衮親信之手,而未幾即遭清算,則因英親王阿濟格思奪多爾衮的兩白旗繼之為攝政王,為多爾衮的親信舉發,變成兄弟自相殘殺,鄭親王濟爾哈朗得以盡反朝局。

    其事始末,大緻如《東華錄》所載: 順治八年正月甲寅,議和碩英親王阿濟格罪。

    先是,攝政王薨之夕,英王阿濟格赴喪次,旋即歸帳。

    是夕,諸王五次哭臨,王獨不至。

     按:英王獨不至者,隐然表示其身份在諸王之上,而與攝政王平;亦即表示多爾衮既死,應由其攝政。

     翌日,諸臣勸請方至。

    英王途遇攝政王馬群厮卒,鞭令引避,而使己之馬群厮卒前行。

    第三日遣星納、都沙問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曰:"勞親王系我阿哥,當以何時來?" 按:"勞親王"者,郡王勞親。

    勞親王為阿濟格第五子,此時奉父命,領兵自京師趕來。

     衆對曰:"意者與諸王偕來,或即來即返,或隔一宿之程來迎,自彼至此,路途甚遠,年幼之人,何事先來?"蓋因其來問之辭不當,故漫應以遣之。

    吳拜……等私相謂曰:"彼謂勞親王為吾等阿格(哥),是以勞親王屬于我等,欲令附彼。

    彼既得我輩,必思奪政。

    "于是覺其狀,增兵固守。

     按:吳拜即武拜,與蘇拜皆多爾衮麾下大将,武功卓著。

    勞親王已先為多爾衮取入正白旗,表面似為喜此胞侄,實際上有以勞親王為質子之意。

    多爾衮對同母兄阿濟格之防範甚嚴,見下引: 又英王遣穆哈達召阿爾津、僧格。

    阿爾津自本王薨後,三年不詣英王所矣。

    今不可遽往,應與攝政王下諸大臣商之。

    于是令穆哈達回,遂往告額克親及吳拜、蘇拜……額克親謂阿爾津曰:"爾勿怒,且往,我等試觀其意如何。

    " 按:阿爾津、僧格皆隸鑲白旗,所謂"本王"即指豫親王多铎。

    多铎薨後,鑲白旗歸多爾衮,恐阿濟格染指,故不準阿爾津等在英王門下行走。

     英王複趣召,阿爾津、僧格乃往。

    英王問曰:"不令多尼阿哥詣我家,攝政王曾有定議否?"阿爾津等對曰:"有之。

    将阿哥所屬人員置之一所,恐反生嫌,故分隸兩旗,正欲令相和協也。

    攝政王在時既不令之來,今我輩可私來乎?此來亦曾告之諸大臣者。

    "英王問曰:"諸大臣為誰?"阿爾津、僧格對曰:"我等之上有兩固山額真、兩護政大臣、兩護軍統領。

    一切事務,或啟攝政王裁決,或即與伊等議行。

    " 按:多铎多子,第二子多尼名義上為鑲白旗旗主,但一部分已改隸正白旗,而正白旗亦必有一部分改隸鑲白旗,此即所謂"正欲令相和協",實際上為多爾衮兼并的一種手法。

    多尼亦為阿濟格胞侄,但多爾衮禁止多尼至阿濟格處,防範之嚴可知。

     又所謂"固山額真"即都統,為一旗最高的行政長官,但其時亦須聽命于旗主;"議政大臣"由崇德元年設"十六理事大臣"而來,每旗兩人,便于天子幹預各旗事務,以及各旗配合中央要求,有所協力;"護軍統領"則為實際帶兵作戰的大将,一旗分為左右兩翼,所以有兩護軍統領。

    阿爾津等曾任議政大臣,亦曾為護軍統領,此時正好解任,阿濟格以為阿爾津等正在失意,有機可乘,打算說服他們,将多尼拉過來。

    不意此兩人有備而來,公然拒絕;阿濟格魯莽從事,異謀盡露。

    于是: 額克青、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阿爾津議曰:"彼得多尼王,即欲得我兩旗;既得我兩旗,必強勒諸王從彼;諸王既從,必思奪政;諸王得毋誤謂我等,以英王為攝政王親兄,因而向彼耶?夫攝政王擁立之君,今固在也。

    我等當抱王幼子,依皇上以為生。

    "遂急以此意告諸王。

     按:多爾衮無子,以多铎之子多爾博為嗣;所謂"抱王幼子"即指多爾博。

     鄭親王及親王滿達海曰:"爾兩旗向不屬英王;英王豈非誤國之人?爾等系定國輔主之大臣,豈可向彼?今我等既覺其如此情形,即當固結謹密而行。

    彼既居心如此,且又當生事變矣。

    " 按:所謂"諸王"中,實力派隻濟爾哈朗及滿達海。

    後者為代善第七子,襲封和碩親王,此時尚無稱号,至順治八年二月始加号為"巽親王"。

     迨薄暮設奠時,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欲共議攝政王祭奠事,英王以多尼王不至,随于攝政王帳前系馬處,乘馬策鞭而去。

    端重王獨留,即以此事白之端重王,端重王曰:"爾等防之,回家後再議。

    "又攝政王喪之次日,英王……又言攝政王曾向伊言:"撫養多爾博,予甚悔之。

    且取勞親入正白旗,王知之乎?"鄭親王答曰:"不知。

    "又言"兩旗大臣甚稱勞親之賢"。

    此言乃鄭親王告之額克親、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者。

    又謂端重王曰:"原令爾等三人理事,今何不議一攝政之人?"又遣穆哈達至端重王處言:"曾遣人至親王滿達海所,王已從我言,今爾應為國政,可速議之。

    "此言乃端重王告之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者。

     按:此段叙英王阿濟格思奪權的計劃,情事如見;原拟俟多尼至後,挾多尼以号令兩白旗。

    多尼不至,遂即離去;根本無意議祭奠多爾衮事。

    至于對濟爾哈朗的話,意謂多爾衮生前悔以多爾博為子,而取勞親入正白旗。

    此真是俗語所說的自說自話了。

     "端重王"者端重親王博洛,為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第三子,以附多爾衮得封王,與敬謹親王尼堪及代善之子滿達海并為多爾衮所親信,于順治七年二月由多爾衮授權,處理日常政務。

    阿濟格思利用博洛的手段,實在幼稚之至。

     至石門之日,鄭親王見英王佩有小刀,謂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等曰:"英王有佩刀,上來迎喪,似此舉動叵測,不可不防。

    "是日,勞親王率人役約四百名,将至,英王在後見之,重張旗纛,分為兩隊,前并喪車而行。

    及攝政王喪車既停,勞親王居右坐,英王居左坐,其舉動甚悖亂。

    于是額克親、吳拜、蘇拜、博爾惠、羅什、阿爾津,集四旗大臣盡發其事。

    諸王遂撥派兵役,監英王至京。

     據孟心史注,此"四旗"當是兩白兩藍,其說後詳。

     阿濟格被逮至京,原可不死,"自作孽"則"不可活",《清史列傳》: 至京,鞫實,議削爵幽禁,降為貝子。

    閏二月以初議罪尚輕,下諸王大臣再議,移系别室,籍其家,子勞親等皆黜宗室。

    三月,阿濟格于獄中私藏兵器,事覺,諸王大臣複議:阿濟格前犯重罪,皇上從寬免死,複加恩養,給三百婦女役使,及童仆、牲畜、金銀、什物,乃仍起亂心,藏刀四口,欲暗掘地道,與其子及心腹人,約期出獄,罪何可貸?應裁減一切,止給婦女十口,及随身服用,餘均追出,取入官。

    十月,監者複告阿濟格謀于獄中舉火。

    于是論死,賜自盡,爵除。

     按:勞親,《清史稿》寫作樓親,亦賜自盡。

    未幾,多爾衮近侍蘇克薩哈、詹岱賣主求榮,出首告多爾衮"逆謀",皆鄭親王濟爾哈朗所主持。

    阿濟格原可有所作為,而魯莽滅裂,自速其敗,心史先生在《八旗制度考實》中有一段論評,極其警辟,錄如下: 阿濟格與多爾衮相較,明昧相距太遠。

    清初以多爾衮入關,即是天佑。

    至天下稍定,八固山之不能集權中央,又不無因攝政之故。

    沖主與強藩,形成離立;若英王亦有睿王意識,當睿王之喪,奔赴急難,扶植兩白旗,為兩旗之人所倚賴,則襲攝政之威、挾三旗(兩白正藍)之力,中立之兩紅旗不緻立異(按:正紅滿達海;鑲紅羅洛渾為嶽托之子),懷忿之鑲藍旗不敢尋仇(按:指濟爾哈朗為多爾衮排擠成仇),世祖雖欲收權,尚恐大費周折。

    乃又英王自效驅除,鄭王乘機報複,先散四旗之互助,再挾天子以臨之,英王既除,睿豫兩王僅有藐孤,登時得禍。

    一舉而定四旗,大權悉歸皇室,此所謂天相之矣! 多爾衮自追尊為"義宗成皇帝"至"追诏其罪",不過一個月的辰光。

    他所得的罪過是"削爵"、"黜宗室籍"、"财産入官"、"其嗣子多爾博給倍親王多尼"。

    所謂"黜宗室籍",即由"黃帶子"變為"紅帶子",若非後來複封,則官文書上的記載,應為"覺羅多爾衮";嗣子多爾博本為多铎幼子,"給倍親王多尼"亦即歸宗,由其胞兄撫養,後來恩封多羅貝勒,則為推其生父之恩,與多爾衮無關。

     細考史籍,順康之間對多爾衮的處置,比見諸上谕者要嚴厲得多;即以上述四款處分而言,最重的是令多爾博歸宗,乃絕多爾衮之後。

    據乾隆三十八年二月上谕:"今其後嗣廢絕,而茔域之在東直門外者,歲久益就榛蕪,亦堪憫恻,着交内務府派員往視繕葺,仍為量植松楸,并準其近支王公等,以時祭掃。

    "可知自順治八年至乾隆三十七年這一百二十年間,多爾衮的近支親屬去掃他的墓都是不準的。

    康熙仁厚,每不念舊惡而喜與人為善,獨于多爾衮深惡痛絕,略無矜恤之意,可知其隐痛所在。

     走筆至此,回頭再說"太後下嫁"。

    據《清列朝後妃傳稿》,在世祖即位後,對孝端的記載是: 順治六年四月後崩……帝率諸王文武俱成禮,典儀遵定制,與文皇帝同。

     此表示多爾衮視孝端為太宗的皇後。

    但對孝莊的記載是: 世祖踐阼,尊為皇太後。

     可知在多爾衮未死以前,孝莊并無稱号。

    及至多爾衮獲罪,世祖親政,方上尊号為"昭聖慈壽皇太後",并有正式尊封的冊文。

    于此我們不妨作一假定:孝莊雖無下嫁多爾衮之實,而多爾衮似有稱帝以後以孝莊為後的打算。

    他之如何稱帝,是件很值得研究的事;照我的看法,他不至于廢世祖而代之,最可能的途徑是由"皇父"變為"太上皇帝",而以孝莊為"太上皇後"。

    果然如此,則為曆史上空前亦可能是絕後的創例。

     推論至此,張蒼水的那兩首"建夷宮詞",未可視之為醜诋敵國的讕言,其中自有若幹事實存在。

    如結句"椒寝夢回雲雨散,錯将蝦子作龍兒",前一句則"身到皇宮内院",多爾衮穢亂宮闱,原為當時朝廷所自承;後一句乃指以多铎之子多爾博為嗣,滿洲話稱侍衛為"蝦",廣義而言,禦前行走的"領侍衛内大臣"亦為"蝦",此指多铎而言,意謂多爾衮若娶孝莊,則順治子随母嫁,自為"龍兒",不必以多爾博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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