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40 列傳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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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直,取胡首,竊有其功。

     荊州聞濃湖平,更議奉子顼奔益州就蕭惠開。

    典簽阮道預、邵宰不同,曰:“雖複欲西,豈可得至。

    ”遣使歸罪。

    荊州中從事宗景、土人姚儉等勒兵入城,執子顼以降。

     劉胡,南一陽一涅一陽一人也,本以面坳黑似胡,故名坳胡,及長單名胡焉。

    出身郡将,稍至隊主。

    讨伐諸蠻,往無不捷。

    蠻甚畏憚之。

    明帝即位,除越騎校尉。

    蠻畏之,小兒啼,語雲“劉胡來”便止。

     宗越,南一陽一葉人也。

    本爲南一陽一次門。

    安北将軍趙倫之鎮襄一陽一,襄一陽一多雜姓,越更被黜爲役門。

    出身補郡吏。

    父爲蠻所殺,越于市中刺殺雠人。

    太守夏侯穆嘉其意,擢爲隊主。

    蠻有爲寇盜者,常使越讨伐,往辄有功。

    家貧無以市馬,刀楯步出,單身挺戰,衆莫能當。

    每一捷,郡将辄賞錢五千,因此得買馬。

    元嘉二十四年,啓文帝求複次門,移戶屬冠軍縣,許之。

    二十七年,随柳元景侵魏,領馬幢隸柳元怙有戰功,還補後軍參軍督護,随王誕戲之曰:“汝何人,遂得我府四字。

    ”越答曰:“佛狸未死,不憂不得谘議參軍。

    ”誕大笑。

     孝武即位,以爲江夏王義恭大司馬行參軍、濟一陽一太守。

    臧質、魯爽反,朝廷緻讨,越戰功居多,追奔至江陵。

    時荊州刺史朱修之未至,越多所誅戮,又一逼一略南郡王義宣子女,坐免官系尚方,尋被宥。

    追論前功,封範一陽一縣子。

     大明三年,爲長水校尉。

    竟陵王誕據廣陵反,越領馬軍隸沈慶之攻誕。

    及城陷,孝武使悉殺城内男丁。

    越受旨行誅,躬臨其事,莫不先加捶撻,或有鞭其面者,欣欣然若有所得,凡殺數千人。

    改封始安縣子。

     前廢帝景和元年,進爵爲侯,召爲遊擊将軍、直合,領南濟一陰一太守,改領南東海太守。

    帝兇暴無道,而越、譚金、童太一并爲之用命,誅戮群公及何邁等,莫不盡心竭力,故帝憑其爪牙,無所忌憚。

    賜與越等美一女金帛,充牣其家。

    越等武人粗強,識不及遠,感一往意氣,皆無複二心。

    帝時南巡,明旦便發,其夕悉聽越等出外宿,明帝因此定亂。

    明晨越等并入,被撫接甚厚。

    越改領南濟一陰一太守,本官如故。

     越等既爲廢帝盡心,慮明帝不能容之。

    上接待雖厚,内并懷懼。

    上意亦不欲使其居中,從容謂曰:“卿遭離暴朝,勤勞日久,兵馬大郡,随卿等所擇。

    ”越等素已自疑,及聞此旨,皆相顧失色。

    因謀作難,以告沈攸之,攸之具白帝,即日下獄死。

     越善立營陣,每數萬人止頓,自騎馬前行,使軍人随其後,馬止營合,未嘗參差。

    及沈攸之代殷孝祖爲南讨前鋒,時孝祖新死,衆心并懼。

    攸之歎曰:“宗公可惜,故有勝人處。

    ”而一性一嚴酷,好行刑誅,時王玄谟禦下亦少恩,将士爲之語曰:“甯作五年徒,不逐王玄谟,玄谟猶尚可,宗越更殺我。

    ” 譚金在魏時,與薛安都有舊,後出新野居牛門村。

    及安都歸國,金常随征讨,副安都,排堅陷陣,氣力兼人。

    孝建三年,爲屯騎校尉、直合,領南清河太守。

    景和元年,前廢帝誅群公,金等并爲之用,封金平都縣男,童太一宜一陽一縣男,沈攸之東興縣男。

     越州裡又有武念、佼長生、曹欣之、蔡那并以将帥顯。

    武念位至南一陽一太守,長生甯蠻校尉,曹欣之骁騎将軍;蔡那見子道恭傳。

     吳喜,吳興臨安人也。

    本名喜公,明帝減爲喜。

    出身爲領軍府白衣吏。

    少知書,領軍将軍沈演之使寫起居注,所寫既畢,闇誦略皆上口。

    演之嘗作讓表,未奏失本,喜經一見即寫,無所漏脫。

    演之甚知之。

    因此涉獵史、漢,頗見古今。

    演之門生朱重人入爲主書,薦喜爲主書吏,進爲主圖令史。

    文帝嘗求圖書,喜開卷倒進之,帝怒遣出。

    會太子步兵校尉沈慶之征蠻,啓文帝請喜自随,爲孝武所知。

    稍遷至河東太守、殿中禦史。

     明帝即位,四方反叛,喜請得一精一兵三百緻死于東。

    帝大悅,即假建武将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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