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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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全蜀,蓋賞厚而戰士用命也。

    先生詳酌事機,别與措置,略于川蜀科敷軍須之費十分之一,多與準備給賞錢物近一二百萬,自總所移文諸帥,明出曉示,号令諸軍,各使立功,以就見賞。

    謂如散關一處,設使當初有銀絹各一二萬匹兩,錢引一二十萬道,椿在鳳州,宣撫吳公、節使姚公,以上件賞給,明告諸軍,遣二三統制官便宜,各以其所部全軍一出,谕之曰:'當進而退,則坐以軍法;進而勝捷,能破關隘,則有此重賞。

    '如是而軍不用命,虜不破滅,無有也。

    說者謂方今朝廷财用匮乏,若夤緣軍興,而費耗國用,則先生所不取。

    绂曰:不然!先生體國愛民之心,朝野孰不知。

    兵事固有當更張而不更張,則悠久相持,不能力濟機會,一勞而久逸,暫賞而永甯,正在此舉。

    绂之區區,未必可行,幸先生怒其狂愚,或以為可教,則一覽付火。

    "王讀之,大駭,乃答書曰:"辱示劄目,見咎不科敷百姓,異哉!足下之言也。

    本所以财賦為職事,應副諸軍,自當竭力。

    若是軍須阙乏,有功将士合賞,但于王少卿取辦可也,至于科敷,他人何預哉。

    仆中原人,蜀中無一錢生業,亦無親族寓居,其不科敷,何私于蜀。

    蓋以大軍十餘萬衆,仰給于此,不得不愛養其民力,以固根本。

    有四川民力,則有三軍,四川民窮,則三軍坐困矣。

    如足下輩月俸歲廪,不從空虛中來,亦知其所自乎?朝廷德意深厚,每務寬恤,東南調度如此,不聞斂取于民,四川獨可加賦乎?國家養兵,所以保民,而足下乃謂軍民不兩立,恐非安民和衆、制用豐财之義。

    又雲,用兵本約兩月,今已四個月,然則解嚴未可期也。

    若本所當時便徇諸處無藝之求,隻作兩個月計,則今日何以支吾,事未可期,則所費無限,且不愛民力,以備方末之須,将如異日何?仆之斂于民,乃所以為諸軍也。

    用兵一百,三十日,糗糧、草料、銀絹、錢引,所在委積,未嘗乏興。

    而足下乃雲爾,不知軍行出入,何處阙錢糧草料。

    累次喝犒,并朝廷支賜,自是諸軍應報稽緩,文字才到,本所立便給散,略無留阻。

    若是激賞,則須俟有功;諸軍既無功狀,本所憑何支破。

    散關前日不下,聞自有說,莫不為無銀絹錢引否?不知散關是險固不可取乎?是有可取之理,而無銀絹錢引之故乎?士卒不肯用命,豈計司之責,必有任其咎者;況聞攻關之日,死傷不少,則非士卒之不用命矣。

    自來兵家行動,若逗撓無功,多是以糧道不繼,嫁禍于有司以自解,亦未聞以無堆垛賞給為詞者也。

    國家息兵二十年,将士不戰,竭四川之資以奉之;一旦臨敵,更須堆垛銀絹而後可用,則軍政可知矣。

    且如向來和尚原、丁劉圈、殺金平諸軍大捷,近日吳宣撫取方山原、秦州等處,王四廂取商、虢等州,吳四廂取唐、鄧州,不聞先垛銀絹,始能破賊也。

    朝廷賞格甚明,本所初無慳吝,如秦州、治平之功,得宣司關狀,即時行下魚關支散,何嘗稍令阙誤?兼魚關簽廳,所備金帛錢物,充滿府藏,宣撫不住關撥,豈是無椿辦也?顧生民膏血,不容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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