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下揚雄傳第五十七下
關燈
小
中
大
亦有颛顼之曆焉。
扌筮之以三策,關之以休咎,絣之以象類,播之以人事,文之以五行,拟之以道德仁義禮知。
無主無名,要合《五經》,苟非其事,文不虛生。
為其泰曼漶而不可知,故有《首》、《沖》、《錯》、《測》、《摛》、《瑩》、《數》、《文》、《掜》、《圖》、《告》十一篇,皆以解剝《玄》體,離散其文,章句尚不存焉。
《玄》文多,故不著,觀之者難知,學之者難成。
客有難《玄》大深,衆人之不好也,雄解之,号曰《解難》。
其辭曰: 客難揚子曰:“凡著書者,為衆人之所好也,美味期乎合口,工聲調于比耳。
今吾子乃抗辭幽說,闳意眇指,獨馳聘于有亡之際,而陶冶大爐,旁薄群生,曆覽者茲年矣,而殊不寤。
亶費精神于此,而煩學者于彼,譬畫者畫于無形,弦者放于無聲,殆不可乎?” 揚子曰:“俞。
若夫闳言崇議,幽微之塗,蓋難與覽者同也。
昔人有觀象于天,視度于地,察法于人者,天麗且彌,地普而深,昔人之辭,乃玉乃金。
彼豈好為艱難哉?勢不得已也。
獨不見夫翠绛螭之将登乎天,必聳身于倉梧之淵;不階浮雲,翼疾風,虛舉而上升,則不能撠膠葛,騰九闳。
日月之經不千裡,則不能燭六合,耀八纮;泰山之高不嶕峣,則不能浡滃雲而散歊烝。
是以宓犧氏之作《易》也,綿絡天地,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錯其象而彖其辭,然後發天地之臧,定萬物之基。
《典》、《谟》之篇,《雅》、《頌》之聲,不溫純深潤,則不足以揚鴻烈而章緝熙。
蓋胥靡為宰,寂寞為屍;大味必淡,大音必希;大語叫叫,大道低回。
是以聲之眇者不可同于衆人之耳,形之美者不可棍于世俗之目,辭之衍者不可齊于庸人之聽。
今夫弦者,高張急徽,追趨逐耆,則坐者不期而附矣;試為之族《鹹池》,揄《六莖》,發《箫韶》,詠《九成》,則莫有和也。
是故鐘期死,伯牙絕弦破琴而不肯與衆鼓;獿人亡,則匠石辍斤而不敢妄斫。
師曠之調鐘,俟知音者之在後也;孔子作《春秋》,幾君子之前睹也。
老聃有遺言,貴知我者希,此非其操與!” 雄見諸子各以其知舛馳,大氐诋訾聖人,即為怪迂。
析辯詭辭,以撓世事,雖小辯,終破大道而或衆,使溺于所聞而不自知其非也。
及太史公記六國,曆楚、漢,訖麟止,不與聖人同,是非頗謬于經。
故人時有問雄者,常用法應之,撰以為十三卷,象《論語》,号曰《法言》。
《法言》文多不著,獨著其目: 天降生民,倥侗颛蒙,恣于情性,聰明不開,訓諸理。
撰《學行》第一。
降周迄孔,成于王道,終後誕章乖離,諸子圖微。
撰《吾子》第二。
事有本真,陳施于億,動不克鹹,本諸身。
撰《修身》第三。
芒芒天道,在昔聖考,過則失中,不及則不至,不可奸罔。
撰《問道》第四。
神心曶恍,經緯萬方,事系諸道德仁誼禮。
撰《問神》第五。
明哲煌煌,旁燭亡疆,遜于不虞,以保天命。
撰《問明》第六。
假言周于天地,贊于神明
扌筮之以三策,關之以休咎,絣之以象類,播之以人事,文之以五行,拟之以道德仁義禮知。
無主無名,要合《五經》,苟非其事,文不虛生。
為其泰曼漶而不可知,故有《首》、《沖》、《錯》、《測》、《摛》、《瑩》、《數》、《文》、《掜》、《圖》、《告》十一篇,皆以解剝《玄》體,離散其文,章句尚不存焉。
《玄》文多,故不著,觀之者難知,學之者難成。
客有難《玄》大深,衆人之不好也,雄解之,号曰《解難》。
其辭曰: 客難揚子曰:“凡著書者,為衆人之所好也,美味期乎合口,工聲調于比耳。
今吾子乃抗辭幽說,闳意眇指,獨馳聘于有亡之際,而陶冶大爐,旁薄群生,曆覽者茲年矣,而殊不寤。
亶費精神于此,而煩學者于彼,譬畫者畫于無形,弦者放于無聲,殆不可乎?” 揚子曰:“俞。
若夫闳言崇議,幽微之塗,蓋難與覽者同也。
昔人有觀象于天,視度于地,察法于人者,天麗且彌,地普而深,昔人之辭,乃玉乃金。
彼豈好為艱難哉?勢不得已也。
獨不見夫翠绛螭之将登乎天,必聳身于倉梧之淵;不階浮雲,翼疾風,虛舉而上升,則不能撠膠葛,騰九闳。
日月之經不千裡,則不能燭六合,耀八纮;泰山之高不嶕峣,則不能浡滃雲而散歊烝。
是以宓犧氏之作《易》也,綿絡天地,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錯其象而彖其辭,然後發天地之臧,定萬物之基。
《典》、《谟》之篇,《雅》、《頌》之聲,不溫純深潤,則不足以揚鴻烈而章緝熙。
蓋胥靡為宰,寂寞為屍;大味必淡,大音必希;大語叫叫,大道低回。
是以聲之眇者不可同于衆人之耳,形之美者不可棍于世俗之目,辭之衍者不可齊于庸人之聽。
今夫弦者,高張急徽,追趨逐耆,則坐者不期而附矣;試為之族《鹹池》,揄《六莖》,發《箫韶》,詠《九成》,則莫有和也。
是故鐘期死,伯牙絕弦破琴而不肯與衆鼓;獿人亡,則匠石辍斤而不敢妄斫。
師曠之調鐘,俟知音者之在後也;孔子作《春秋》,幾君子之前睹也。
老聃有遺言,貴知我者希,此非其操與!” 雄見諸子各以其知舛馳,大氐诋訾聖人,即為怪迂。
析辯詭辭,以撓世事,雖小辯,終破大道而或衆,使溺于所聞而不自知其非也。
及太史公記六國,曆楚、漢,訖麟止,不與聖人同,是非頗謬于經。
故人時有問雄者,常用法應之,撰以為十三卷,象《論語》,号曰《法言》。
《法言》文多不著,獨著其目: 天降生民,倥侗颛蒙,恣于情性,聰明不開,訓諸理。
撰《學行》第一。
降周迄孔,成于王道,終後誕章乖離,諸子圖微。
撰《吾子》第二。
事有本真,陳施于億,動不克鹹,本諸身。
撰《修身》第三。
芒芒天道,在昔聖考,過則失中,不及則不至,不可奸罔。
撰《問道》第四。
神心曶恍,經緯萬方,事系諸道德仁誼禮。
撰《問神》第五。
明哲煌煌,旁燭亡疆,遜于不虞,以保天命。
撰《問明》第六。
假言周于天地,贊于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