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六十六
關燈
小
中
大
楊廷麟(彭期生等)萬元吉(楊文薦梁于氵矣)郭維經(姚奇胤)詹兆恒(胡夢泰周定仍等)陳泰來(曹志明)王養正(夏萬亨等)曾亨應弟和應子筠揭重熙傅鼎铨陳子壯麥而炫硃實蓮霍子衡張家玉陳象明等陳邦彥蘇觀生
楊廷麟,字伯祥,清江人。
崇祯四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編修,勤學嗜古,有聲館閣間,與黃道周善。
十年冬,皇太子将出閣,充講官兼直經筵。
延麟具疏讓道周,不許。
明年二月,帝禦經筵,問保舉考選何者為得人。
廷麟言:“保舉當嚴舉主,如唐世濟、王維章乃溫體仁、王應熊所薦。
今二臣皆敗,而舉主不問。
是連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欲收保舉效得乎?”帝為動色。
其冬,京師戒嚴。
廷麟上疏劾兵部尚書楊嗣昌,言:“陛下有撻伐之志,大臣無禦侮之才,謀之不臧,以國為戲。
嗣昌及薊遼總督吳阿衡内外扶同,朋謀誤國。
與高起潛、方一藻倡和款議,武備頓忘,以至于此。
今可憂在外者三,在内者五。
督臣盧升以禍國責樞臣,言之痛心。
夫南仲在内,李綱無功;潛善秉成,宗澤殒命。
乞陛下赫然一怒,明正向者主和之罪,俾将士畏法,無有二心。
召見大小諸臣,咨以方略。
谕象升集諸路援師,乘機赴敵,不從中制。
此今日急務也。
”時嗣昌意主和議,冀纾外患,而廷麟痛诋之。
嗣昌大恚,詭薦廷麟知兵。
帝改廷麟兵部職方主事,贊畫象升軍。
象升喜,即令廷麟往真定轉饷濟師。
無何,象升戰死賈莊。
嗣昌意廷麟亦死,及聞其奉使在外,則為不怿者久之。
初,張若麒、沈迅官刑曹,謀改兵部,禦史塗必泓沮之。
必泓,廷麟同裡也。
兩人疑疏出廷麟指,因與嗣昌比而構廷麟。
會廷麟報軍中曲折,嗣昌拟旨責以欺罔。
事平,貶廷麟秩,調之外。
黃道周獄起,詞連廷麟,當逮。
未至而道周已釋,言者多薦廷麟。
十六年秋,複授職方主事,未赴,都城失守,廷麟恸哭,募兵勤王。
福王立,用禦史祁彪佳薦,召為左庶子,辭不就。
宗室硃統钅類誣劾廷麟召健兒有不軌謀,以姜曰廣為内應。
王不問,而廷麟所募兵亦散。
順治二年,南都破,江西諸郡惟贛州存。
唐王手書加廷麟吏部右侍郎,劉同升國子祭酒。
同升自雩都至贛,與廷麟謀大舉。
乃偕巡撫李永茂集紳士于明倫堂,勸輸兵饷。
九月,大兵屯泰和,副将徐必達戰敗,廷麟、同升乘虛複吉安、臨江。
加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賜劍,便宜從事。
十月,大兵攻吉安,必達戰敗,赴水死。
會廣東援兵至,大兵退屯峽江。
已而萬元吉至贛。
十二月,同升卒。
三年正月,廷麟赴贛,招峒蠻張安等四營降之,号龍武新軍。
廷麟聞王将由汀赴贛,将往迎王,而以元吉代守吉安。
無何,吉安複失,元吉退保贛州。
四月,大兵逼城下,廷麟遣使調廣西狼兵,而身往雩都趣新軍張安來救。
五月望,安戰梅林,再敗,退保雩都。
廷麟乃散其兵,以六月入贛,與元吉憑城守。
未幾,援兵至,圍暫解,已,複合。
八月,水師戰敗,援師悉潰。
及汀州告變,贛圍已半年,守陴者皆懈。
十月四日,大兵登城。
廷麟督戰,久之,力不支,走西城,投水死。
同守者郭維經、彭期生輩皆死。
期生,字觀我,海鹽人,禦史宗孟子。
登萬曆四十四年進士。
崇祯初,為濟南知府,坐失囚谪布政司照磨,量移應天推官,轉南京兵部主事,進郎中。
十六年,張獻忠亂江西,遷湖西兵備佥事,駐吉安。
吉安不守,走贛州,偕廷麟招降張安等,加太常寺卿,仍視兵備事。
城破,冠帶自缢死。
一時同殉者,職方主事周瑚,磔死。
通判王明汲,編修兼兵科給事中萬發祥,吏部主事龔棻,戶部主事林琦,兵部主事王其狖、黎遂球、柳昂霄、魯嗣宗、錢謙亨,中書舍人袁從鹗、劉孟鍧、劉應試,推官署府事吳國球,監紀通判郭甯登,臨江推官胡缜,贛縣知縣林逢春,皆被戮。
鄉官盧觀象盡驅男婦大小入水,乃自沉死。
舉人劉日佺偕母妻弟婦子侄同日死。
參将陳烈數力戰,衆以其弟已降,疑之,烈益奮勇疾鬥。
及見執,不屈,顧謂贛人曰:“而後乃今知我無二心也。
”遂就戮。
萬元吉,字吉人,南昌人。
天啟五年進士。
授潮州推官,補歸德。
捕大盜李守志,散其黨。
崇祯四年大計,谪官。
十一年秋,用曾櫻薦,命以永州檢校署推官事。
居二年,督師楊嗣昌薦其才,改大理右評事,軍前監紀。
嗣昌倚若左右手,諸将亦悅服,馳驅兵間,未嘗一夕安枕。
嗣昌卒,元吉丁内艱歸。
十六年起南京職方主事,進郎中。
福王立,仍故官。
四鎮不和,元吉請奉诏宣谕。
又請發萬金犒高傑于揚州,谕以大義,令保江、淮。
乃渡江詣諸将營。
傑與黃得功、劉澤清方争揚州,元吉與得功書,令共獎王室。
得功報書如元吉指,乃錄其藁示澤清、傑,嫌漸解。
廷議以元吉能輯諸鎮,擢太仆少卿,監視江北軍務。
元吉身在外,不忘朝廷,數有條奏。
請修建文實錄,複其尊稱,并還懿文追尊故号,祀之寝園,以建文配,而速褒靖難死事諸臣,及近日北都四方殉難者,以作忠義之氣。
從之。
又言: 先帝天資英武,銳意明作,而禍亂益滋。
寬嚴之用偶偏,任議之途太畸也。
先帝初懲逆珰用事,委任臣工,力行寬大。
諸臣狃之,争意見之異同,略綢缪之桑土,敵入郊圻,束手無策。
先帝震怒,宵小乘間,中以用嚴。
于是廷杖告密,加派抽練,使在朝者不暇救過,在野者無複聊生,廟堂号振作,而敵強如故,寇禍彌張。
十餘年來,小人用嚴之效如是。
先帝亦悔,更從寬大,悉反前規,天下以為太平可緻。
諸臣複競賄賂,肆欺蒙,每趨愈下,再撄先帝之怒,誅殺方興,宗社繼殁。
蓋諸臣之孽,每乘于先帝之寬;而先帝之嚴,亦每激于諸臣之玩。
臣所謂寬嚴之用偶偏者此也。
國步艱難,于今已極。
乃議者求勝于理,即不審勢之重輕;好伸其言,多不顧事之損益。
殿上之彼己日争,阃外之從違遙制,一人任事,衆口議之。
如孫傳庭守關中,識者俱謂不宜輕出,而已有以逗撓議之者矣。
賊既渡河,臣語史可法、姜曰廣急撤關、甯吳三桂兵,随樞輔迎擊。
先帝召對時,群臣亦曾及此,而已有以蹙地議之者矣。
及賊勢燎原,廷臣或勸南幸,或勸皇儲監國南都,皆權宜善計,而已有以邪妄議之者矣。
由事後而觀,鹹追恨議者之誤國。
倘事幸不敗,必共服議者之守經。
大抵天下事,無全害亦無全利,當局者非樸誠通達,誰敢違衆獨行;旁持者競意氣筆鋒,必欲強人從我。
臣所謂任議之途太畸者此也。
乞究前事之失,為後事之師,以寬為體,以嚴為用。
蓋崇簡易、推真誠之謂寬,而濫賞縱罪者非寬;辨邪正、綜名實之謂嚴,而鈎距索隐者非嚴。
寬嚴得濟,任議乃合。
仍請于任事之
崇祯四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編修,勤學嗜古,有聲館閣間,與黃道周善。
十年冬,皇太子将出閣,充講官兼直經筵。
延麟具疏讓道周,不許。
明年二月,帝禦經筵,問保舉考選何者為得人。
廷麟言:“保舉當嚴舉主,如唐世濟、王維章乃溫體仁、王應熊所薦。
今二臣皆敗,而舉主不問。
是連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欲收保舉效得乎?”帝為動色。
其冬,京師戒嚴。
廷麟上疏劾兵部尚書楊嗣昌,言:“陛下有撻伐之志,大臣無禦侮之才,謀之不臧,以國為戲。
嗣昌及薊遼總督吳阿衡内外扶同,朋謀誤國。
與高起潛、方一藻倡和款議,武備頓忘,以至于此。
今可憂在外者三,在内者五。
督臣盧升以禍國責樞臣,言之痛心。
夫南仲在内,李綱無功;潛善秉成,宗澤殒命。
乞陛下赫然一怒,明正向者主和之罪,俾将士畏法,無有二心。
召見大小諸臣,咨以方略。
谕象升集諸路援師,乘機赴敵,不從中制。
此今日急務也。
”時嗣昌意主和議,冀纾外患,而廷麟痛诋之。
嗣昌大恚,詭薦廷麟知兵。
帝改廷麟兵部職方主事,贊畫象升軍。
象升喜,即令廷麟往真定轉饷濟師。
無何,象升戰死賈莊。
嗣昌意廷麟亦死,及聞其奉使在外,則為不怿者久之。
初,張若麒、沈迅官刑曹,謀改兵部,禦史塗必泓沮之。
必泓,廷麟同裡也。
兩人疑疏出廷麟指,因與嗣昌比而構廷麟。
會廷麟報軍中曲折,嗣昌拟旨責以欺罔。
事平,貶廷麟秩,調之外。
黃道周獄起,詞連廷麟,當逮。
未至而道周已釋,言者多薦廷麟。
十六年秋,複授職方主事,未赴,都城失守,廷麟恸哭,募兵勤王。
福王立,用禦史祁彪佳薦,召為左庶子,辭不就。
宗室硃統钅類誣劾廷麟召健兒有不軌謀,以姜曰廣為内應。
王不問,而廷麟所募兵亦散。
順治二年,南都破,江西諸郡惟贛州存。
唐王手書加廷麟吏部右侍郎,劉同升國子祭酒。
同升自雩都至贛,與廷麟謀大舉。
乃偕巡撫李永茂集紳士于明倫堂,勸輸兵饷。
九月,大兵屯泰和,副将徐必達戰敗,廷麟、同升乘虛複吉安、臨江。
加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賜劍,便宜從事。
十月,大兵攻吉安,必達戰敗,赴水死。
會廣東援兵至,大兵退屯峽江。
已而萬元吉至贛。
十二月,同升卒。
三年正月,廷麟赴贛,招峒蠻張安等四營降之,号龍武新軍。
廷麟聞王将由汀赴贛,将往迎王,而以元吉代守吉安。
無何,吉安複失,元吉退保贛州。
四月,大兵逼城下,廷麟遣使調廣西狼兵,而身往雩都趣新軍張安來救。
五月望,安戰梅林,再敗,退保雩都。
廷麟乃散其兵,以六月入贛,與元吉憑城守。
未幾,援兵至,圍暫解,已,複合。
八月,水師戰敗,援師悉潰。
及汀州告變,贛圍已半年,守陴者皆懈。
十月四日,大兵登城。
廷麟督戰,久之,力不支,走西城,投水死。
同守者郭維經、彭期生輩皆死。
期生,字觀我,海鹽人,禦史宗孟子。
登萬曆四十四年進士。
崇祯初,為濟南知府,坐失囚谪布政司照磨,量移應天推官,轉南京兵部主事,進郎中。
十六年,張獻忠亂江西,遷湖西兵備佥事,駐吉安。
吉安不守,走贛州,偕廷麟招降張安等,加太常寺卿,仍視兵備事。
城破,冠帶自缢死。
一時同殉者,職方主事周瑚,磔死。
通判王明汲,編修兼兵科給事中萬發祥,吏部主事龔棻,戶部主事林琦,兵部主事王其狖、黎遂球、柳昂霄、魯嗣宗、錢謙亨,中書舍人袁從鹗、劉孟鍧、劉應試,推官署府事吳國球,監紀通判郭甯登,臨江推官胡缜,贛縣知縣林逢春,皆被戮。
鄉官盧觀象盡驅男婦大小入水,乃自沉死。
舉人劉日佺偕母妻弟婦子侄同日死。
參将陳烈數力戰,衆以其弟已降,疑之,烈益奮勇疾鬥。
及見執,不屈,顧謂贛人曰:“而後乃今知我無二心也。
”遂就戮。
萬元吉,字吉人,南昌人。
天啟五年進士。
授潮州推官,補歸德。
捕大盜李守志,散其黨。
崇祯四年大計,谪官。
十一年秋,用曾櫻薦,命以永州檢校署推官事。
居二年,督師楊嗣昌薦其才,改大理右評事,軍前監紀。
嗣昌倚若左右手,諸将亦悅服,馳驅兵間,未嘗一夕安枕。
嗣昌卒,元吉丁内艱歸。
十六年起南京職方主事,進郎中。
福王立,仍故官。
四鎮不和,元吉請奉诏宣谕。
又請發萬金犒高傑于揚州,谕以大義,令保江、淮。
乃渡江詣諸将營。
傑與黃得功、劉澤清方争揚州,元吉與得功書,令共獎王室。
得功報書如元吉指,乃錄其藁示澤清、傑,嫌漸解。
廷議以元吉能輯諸鎮,擢太仆少卿,監視江北軍務。
元吉身在外,不忘朝廷,數有條奏。
請修建文實錄,複其尊稱,并還懿文追尊故号,祀之寝園,以建文配,而速褒靖難死事諸臣,及近日北都四方殉難者,以作忠義之氣。
從之。
又言: 先帝天資英武,銳意明作,而禍亂益滋。
寬嚴之用偶偏,任議之途太畸也。
先帝初懲逆珰用事,委任臣工,力行寬大。
諸臣狃之,争意見之異同,略綢缪之桑土,敵入郊圻,束手無策。
先帝震怒,宵小乘間,中以用嚴。
于是廷杖告密,加派抽練,使在朝者不暇救過,在野者無複聊生,廟堂号振作,而敵強如故,寇禍彌張。
十餘年來,小人用嚴之效如是。
先帝亦悔,更從寬大,悉反前規,天下以為太平可緻。
諸臣複競賄賂,肆欺蒙,每趨愈下,再撄先帝之怒,誅殺方興,宗社繼殁。
蓋諸臣之孽,每乘于先帝之寬;而先帝之嚴,亦每激于諸臣之玩。
臣所謂寬嚴之用偶偏者此也。
國步艱難,于今已極。
乃議者求勝于理,即不審勢之重輕;好伸其言,多不顧事之損益。
殿上之彼己日争,阃外之從違遙制,一人任事,衆口議之。
如孫傳庭守關中,識者俱謂不宜輕出,而已有以逗撓議之者矣。
賊既渡河,臣語史可法、姜曰廣急撤關、甯吳三桂兵,随樞輔迎擊。
先帝召對時,群臣亦曾及此,而已有以蹙地議之者矣。
及賊勢燎原,廷臣或勸南幸,或勸皇儲監國南都,皆權宜善計,而已有以邪妄議之者矣。
由事後而觀,鹹追恨議者之誤國。
倘事幸不敗,必共服議者之守經。
大抵天下事,無全害亦無全利,當局者非樸誠通達,誰敢違衆獨行;旁持者競意氣筆鋒,必欲強人從我。
臣所謂任議之途太畸者此也。
乞究前事之失,為後事之師,以寬為體,以嚴為用。
蓋崇簡易、推真誠之謂寬,而濫賞縱罪者非寬;辨邪正、綜名實之謂嚴,而鈎距索隐者非嚴。
寬嚴得濟,任議乃合。
仍請于任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