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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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亦輔臣诤友。
至如應宿辨疏,塗面喪心,無複人理。
明旨下部科勘議,未嘗不是攀龍非應宿。
及奉處分之诏,則應宿僅從薄谪,攀龍又竄炎荒。
輔臣誤國不忠,無甚于此。
乃動辄自文,诿之宸斷。
坐視君父過舉,弼違補衮之謂何!苟俟降斥之後,陽為申救,以愚天下耳目,而天下早已知其肺腑矣。
吳弘濟辨别君子小人,較若蒼素,乃與攀龍相繼得罪。
臣之所惜,不為二臣,正恐君子皆退,小人皆進,誰為受其禍者。
乞陛下立斥應宿、材,為小人媚竈之戒;複攀龍、弘濟官,以獎忠良;并嚴谕閣臣王錫爵,無挾私植黨,仇視正人。
則相業光而聖德亦光矣。
”時南京刑部郎中譚一召、主事孫繼有方以劾錫爵被譴。
希範疏入,帝怒,斥為民。
希範恬靜簡易,與東林講學之會。
熹宗嗣位,将起官,先卒。
贈光祿少卿。
吳弘濟,字春陽,秀水人。
希範同年進士。
由蒲圻知縣擢禦史。
連劾福建巡撫司汝濟、大理卿吳定、戎政侍郎郝傑、薊遼總督顧養謙,不納。
三王并封诏下,偕同官抗疏争。
既而以論應宿、攀龍事,貶二秩調外。
王錫爵等疏救,給事、禦史、執政疏每上,辄重其罰,竟斥為民。
未幾卒。
熹宗時,贈官如希範。
譚一召,大庾人。
孫繼有,餘姚人。
一召疏曰:“輔臣錫爵再輔政以來,斥逐言者無虛月。
攀龍、弘濟之黜,一何甚也。
自趙南星秉公考察,錫爵含怒積憤。
故南星一挂彈章而斥,于孔兼、薛敷教、張納陛等以申救而斥,孟化鯉等以推張棟而斥,李世達、孫鑨又相繼罷去矣。
怒心橫生,觸事辄發,又安知是非公論耶!”繼有疏曰:“吳弘濟救攀龍則黜,黃紀賢、吳文梓救弘濟則罰,鄭材傾陷善類,而黜罰不加,何其舛也。
今所指為攀龍罪者,以攀龍謂陛下不親一事,批答盡出輔臣。
然疏内初無此語,何以服攀龍心?然此猶小者耳。
本兵、經略,安危所系,乃以匪人石星、宋應昌任之,豈不誤國家大計哉!”與一召疏并上。
帝怒曰:“近罪攀龍,出朕獨斷。
小臣無狀,诋誣閣臣,朋奸黨惡,不可不罪。
其除一召名,谪繼有極邊雜職。
”給事中葉繼美疏救二人及希範。
帝益怒,并除繼有名,遣官逮希範、一召,奪繼美俸一年。
錫爵力救,诏免逮。
諸人遂廢于家。
繼有終知府。
劉元珍,字伯先,無錫人。
萬曆二十三年進士。
初授南京禮部主事,進郎中,親老歸養。
起南京職方,厘汰老弱營軍,歲省銀二萬有奇。
三十三年京察,吏部侍郎楊時喬、都禦史溫純,盡黜政府私人錢夢臯等。
大學士沈一貫密為地,诏給事、禦史被黜者皆留,且不下察疏。
元珍方服阕需次,抗疏言:“一貫自秉政以來,比昵憸人,叢集奸慝,假至尊之權以售私,竊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于是!近見夢臯有疏,每以黨加人。
從古小人未有不以朋黨之說先空善類者。
所關治亂安危之機,非細故也。
”疏奏,留中。
一貫亟自辨,乞明示獨斷之意,以釋群疑。
夢臯亦诋元珍為溫純鷹犬。
疏皆不報。
未幾,敕谕廷臣以留用言官之故,貶元珍一秩,調邊方。
一貫佯救,給事、禦史侯慶遠、葉永盛等亦争之,不從。
時員外郎賀燦然、南京禦史硃吾弼相繼論察典。
而主事龐時雍則直攻一貫欺罔者十,誤國者十,且曰:“一貫之富貴日崇,陛下之社稷日壞。
頃南郊雷震,正當一貫奏請頒行敕谕之時。
意者天厭其奸,以警悟陛下,俾早除讒慝乎!”帝得疏怒,命并元珍、燦然貶三秩,調極邊。
頃之,慶遠及禦史李柟等申救。
帝益怒,奪其俸,谪元珍等極邊雜職。
俄禦史周家棟指陳時政,語過激。
帝遷怒元珍等,皆除其名。
然察疏亦下,諸被留者皆自免去。
光宗即位,起元珍光祿少卿。
時遼、沈既沒,故贊畫主事劉國缙入南四衛,以招撫軍民為名,投牒督饷侍郎,令發舟南濟。
議者欲推為東路巡撫,元珍上疏言:“國缙乃李成梁義兒,成梁棄封疆,國缙為營免,遂基禍本。
楊鎬、李如柏喪師,國缙甫為贊畫,即奏保二人,欲坐杜松以違制。
創議用遼人,冒官帑二十萬金募土兵三萬,曾不得一卒之用。
被劾解官,乃忽擁數萬衆,欲問道登、萊,竄處内地。
萬一敵中間諜闌入其間,何以備之?”疏下兵部巡撫議,遂寝。
未幾,元珍卒官。
初,元珍罷歸,以講學為事。
表節義,恤鳏寡,行義重于時。
時雍,汶上人。
萬曆二十年進士。
知丹徒縣,曆戶、兵二部主事。
既除名,未及起用而卒。
葉茂才,字參之,無錫人。
萬曆十七年進士。
除刑部主事,以便養改南京工部。
榷稅蕪湖,課登,辄縱民舟去。
既而課羨,請以饷邊卒,不取一錢。
就改吏部,進郎中,三遷南京大理丞。
複引疾。
四十年,起南京太仆少卿。
時朝士方植黨争權。
祭酒湯賓尹、修撰韓敬既敗,其黨猶力庇之。
禦史湯世濟者,敬邑人也,疏陳時政,陰诋發敬奸弊者。
茂才馳疏駁之。
其黨給事中官應震輩遂連疏力争。
茂才更具揭發其隐,因移疾乞休。
世濟益恚,偕同年金汝諧、牟志夔攻之不已。
茂才再疏折之,竟自引去。
當是時,黨人悉踞言路,凡他曹有言,必合力逐之。
茂才既去,黨人益專,無複操異議者。
天啟初,召為太仆少卿,改太常,皆不赴。
四年,擢南京工部右侍郎。
明年抵官。
甫三月,以時政日非,謝病歸。
友人高攀龍被逮,赴水死,使者将逮其子,茂才力救免之。
未幾卒。
茂才恬淡寡嗜好。
通籍四十年,家食強半。
始同邑顧憲成、允成、安希範、劉元珍及攀龍并建言去國,直聲震一時,茂才隻以醇德稱。
及官太仆,清流盡斥,邪議益棼,遂奮身與抗,人由是服其勇。
時稱“東林八君子”,憲成、允成、攀龍、希範、元珍、武進錢一本、薛敷教及茂才也。
贊曰:成、弘以上,學術醇而士習正,其時講學未盛也。
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于軍旅之中,徐階講學于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
于是搢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于遠近。
而名高速謗,氣盛招尤,物議橫生,黨禍繼作,乃至衆射之的,鹹指東林。
甘陵之部,洛、蜀之争,不烈于是矣。
憲成諸人,清節姱修,為士林标準。
雖未嘗激揚标榜,列“君宗”、“顧”、“俊”之目,而負物望者引以為重,獵時譽者資以梯榮,附麗遊揚,薰莸猥雜,豈講學初心實然哉?語曰“為善無近名”,士君子亦可以知所處矣。
至如應宿辨疏,塗面喪心,無複人理。
明旨下部科勘議,未嘗不是攀龍非應宿。
及奉處分之诏,則應宿僅從薄谪,攀龍又竄炎荒。
輔臣誤國不忠,無甚于此。
乃動辄自文,诿之宸斷。
坐視君父過舉,弼違補衮之謂何!苟俟降斥之後,陽為申救,以愚天下耳目,而天下早已知其肺腑矣。
吳弘濟辨别君子小人,較若蒼素,乃與攀龍相繼得罪。
臣之所惜,不為二臣,正恐君子皆退,小人皆進,誰為受其禍者。
乞陛下立斥應宿、材,為小人媚竈之戒;複攀龍、弘濟官,以獎忠良;并嚴谕閣臣王錫爵,無挾私植黨,仇視正人。
則相業光而聖德亦光矣。
”時南京刑部郎中譚一召、主事孫繼有方以劾錫爵被譴。
希範疏入,帝怒,斥為民。
希範恬靜簡易,與東林講學之會。
熹宗嗣位,将起官,先卒。
贈光祿少卿。
吳弘濟,字春陽,秀水人。
希範同年進士。
由蒲圻知縣擢禦史。
連劾福建巡撫司汝濟、大理卿吳定、戎政侍郎郝傑、薊遼總督顧養謙,不納。
三王并封诏下,偕同官抗疏争。
既而以論應宿、攀龍事,貶二秩調外。
王錫爵等疏救,給事、禦史、執政疏每上,辄重其罰,竟斥為民。
未幾卒。
熹宗時,贈官如希範。
譚一召,大庾人。
孫繼有,餘姚人。
一召疏曰:“輔臣錫爵再輔政以來,斥逐言者無虛月。
攀龍、弘濟之黜,一何甚也。
自趙南星秉公考察,錫爵含怒積憤。
故南星一挂彈章而斥,于孔兼、薛敷教、張納陛等以申救而斥,孟化鯉等以推張棟而斥,李世達、孫鑨又相繼罷去矣。
怒心橫生,觸事辄發,又安知是非公論耶!”繼有疏曰:“吳弘濟救攀龍則黜,黃紀賢、吳文梓救弘濟則罰,鄭材傾陷善類,而黜罰不加,何其舛也。
今所指為攀龍罪者,以攀龍謂陛下不親一事,批答盡出輔臣。
然疏内初無此語,何以服攀龍心?然此猶小者耳。
本兵、經略,安危所系,乃以匪人石星、宋應昌任之,豈不誤國家大計哉!”與一召疏并上。
帝怒曰:“近罪攀龍,出朕獨斷。
小臣無狀,诋誣閣臣,朋奸黨惡,不可不罪。
其除一召名,谪繼有極邊雜職。
”給事中葉繼美疏救二人及希範。
帝益怒,并除繼有名,遣官逮希範、一召,奪繼美俸一年。
錫爵力救,诏免逮。
諸人遂廢于家。
繼有終知府。
劉元珍,字伯先,無錫人。
萬曆二十三年進士。
初授南京禮部主事,進郎中,親老歸養。
起南京職方,厘汰老弱營軍,歲省銀二萬有奇。
三十三年京察,吏部侍郎楊時喬、都禦史溫純,盡黜政府私人錢夢臯等。
大學士沈一貫密為地,诏給事、禦史被黜者皆留,且不下察疏。
元珍方服阕需次,抗疏言:“一貫自秉政以來,比昵憸人,叢集奸慝,假至尊之權以售私,竊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于是!近見夢臯有疏,每以黨加人。
從古小人未有不以朋黨之說先空善類者。
所關治亂安危之機,非細故也。
”疏奏,留中。
一貫亟自辨,乞明示獨斷之意,以釋群疑。
夢臯亦诋元珍為溫純鷹犬。
疏皆不報。
未幾,敕谕廷臣以留用言官之故,貶元珍一秩,調邊方。
一貫佯救,給事、禦史侯慶遠、葉永盛等亦争之,不從。
時員外郎賀燦然、南京禦史硃吾弼相繼論察典。
而主事龐時雍則直攻一貫欺罔者十,誤國者十,且曰:“一貫之富貴日崇,陛下之社稷日壞。
頃南郊雷震,正當一貫奏請頒行敕谕之時。
意者天厭其奸,以警悟陛下,俾早除讒慝乎!”帝得疏怒,命并元珍、燦然貶三秩,調極邊。
頃之,慶遠及禦史李柟等申救。
帝益怒,奪其俸,谪元珍等極邊雜職。
俄禦史周家棟指陳時政,語過激。
帝遷怒元珍等,皆除其名。
然察疏亦下,諸被留者皆自免去。
光宗即位,起元珍光祿少卿。
時遼、沈既沒,故贊畫主事劉國缙入南四衛,以招撫軍民為名,投牒督饷侍郎,令發舟南濟。
議者欲推為東路巡撫,元珍上疏言:“國缙乃李成梁義兒,成梁棄封疆,國缙為營免,遂基禍本。
楊鎬、李如柏喪師,國缙甫為贊畫,即奏保二人,欲坐杜松以違制。
創議用遼人,冒官帑二十萬金募土兵三萬,曾不得一卒之用。
被劾解官,乃忽擁數萬衆,欲問道登、萊,竄處内地。
萬一敵中間諜闌入其間,何以備之?”疏下兵部巡撫議,遂寝。
未幾,元珍卒官。
初,元珍罷歸,以講學為事。
表節義,恤鳏寡,行義重于時。
時雍,汶上人。
萬曆二十年進士。
知丹徒縣,曆戶、兵二部主事。
既除名,未及起用而卒。
葉茂才,字參之,無錫人。
萬曆十七年進士。
除刑部主事,以便養改南京工部。
榷稅蕪湖,課登,辄縱民舟去。
既而課羨,請以饷邊卒,不取一錢。
就改吏部,進郎中,三遷南京大理丞。
複引疾。
四十年,起南京太仆少卿。
時朝士方植黨争權。
祭酒湯賓尹、修撰韓敬既敗,其黨猶力庇之。
禦史湯世濟者,敬邑人也,疏陳時政,陰诋發敬奸弊者。
茂才馳疏駁之。
其黨給事中官應震輩遂連疏力争。
茂才更具揭發其隐,因移疾乞休。
世濟益恚,偕同年金汝諧、牟志夔攻之不已。
茂才再疏折之,竟自引去。
當是時,黨人悉踞言路,凡他曹有言,必合力逐之。
茂才既去,黨人益專,無複操異議者。
天啟初,召為太仆少卿,改太常,皆不赴。
四年,擢南京工部右侍郎。
明年抵官。
甫三月,以時政日非,謝病歸。
友人高攀龍被逮,赴水死,使者将逮其子,茂才力救免之。
未幾卒。
茂才恬淡寡嗜好。
通籍四十年,家食強半。
始同邑顧憲成、允成、安希範、劉元珍及攀龍并建言去國,直聲震一時,茂才隻以醇德稱。
及官太仆,清流盡斥,邪議益棼,遂奮身與抗,人由是服其勇。
時稱“東林八君子”,憲成、允成、攀龍、希範、元珍、武進錢一本、薛敷教及茂才也。
贊曰:成、弘以上,學術醇而士習正,其時講學未盛也。
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于軍旅之中,徐階講學于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
于是搢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于遠近。
而名高速謗,氣盛招尤,物議橫生,黨禍繼作,乃至衆射之的,鹹指東林。
甘陵之部,洛、蜀之争,不烈于是矣。
憲成諸人,清節姱修,為士林标準。
雖未嘗激揚标榜,列“君宗”、“顧”、“俊”之目,而負物望者引以為重,獵時譽者資以梯榮,附麗遊揚,薰莸猥雜,豈講學初心實然哉?語曰“為善無近名”,士君子亦可以知所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