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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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
”疏入,與中行同杖除名。
用賢體素肥,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
用賢有女許禦史吳之彥子鎮。
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
過裡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
用賢怒,已察知其受居正黨王篆指,遂反币告絕。
之彥大喜。
居正死之明年,用賢複故官,進右贊善。
江東之、李植輩争向之,物望皆屬焉。
而用賢性剛,負氣傲物,數訾議大臣得失,申時行、許國等忌之。
會植、東之攻時行,國遂力诋植、東之,而陰斥用賢、中行,謂:“昔之專恣在權貴,今乃在下僚;昔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
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号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
”于是用賢抗辨求去,極言朋黨之說,小人以之去君子、空人國,詞甚激憤。
帝不聽其去。
黨論之興,遂自此始。
尋充經筵講官。
再遷右庶子,改南京祭酒。
薦舉人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清修積學。
又請建儲,宥言官李沂罪。
居三年,擢南京禮部右侍郎。
以吏部郎中趙南星薦,改北部。
尋以本官兼教習庶吉士。
二十一年,王錫爵複入内閣。
初,用賢徙南,中行、思孝、植、東之已前貶,或罷去,故執政安之。
及是,用賢複以争三王并封語侵錫爵,為所銜。
會改吏部左侍郎,與文選郎顧憲成辨論人才,群情益附,錫爵不便也。
用賢故所絕婚吳之彥者,錫爵裡人,時以佥事論罷,使其子鎮讦用賢論财逐婿,蔑法棄倫。
用賢疏辨,乞休。
诏禮官平議。
尚書羅萬化以之彥其門生,引嫌力辭。
錫爵乃上議曰:“用賢輕絕,之彥緩發,均失也。
今趙女已嫁,難問初盟;吳男未婚,無容反坐。
欲折其衷,宜聽用賢引疾,而曲貸之彥。
”诏從之。
用賢遂免歸。
戶部郎中楊應宿、鄭材複力诋用賢,請據律行法。
都禦史李世達、侍郎李祯疏直用賢,斥兩人讒谄,遂為所攻。
高攀龍、吳弘濟、譚一召、孫繼有、安希範輩皆坐論救褫職。
自是朋黨論益熾。
中行、用賢、植、東之創于前,元标、南星、憲成、攀龍繼之。
言事者益裁量執政,執政日與枝拄,水火薄射,訖于明亡雲。
用賢長身聳肩,議論風發,有經濟大略。
蘇、松、嘉、湖諸府,财賦敵天下半,民生坐困。
用賢官庶子時,與進士袁黃商榷數十晝夜,條十四事上之。
時行、錫爵以為吳人不當言吳事,調旨切責,寝不行。
家居四年卒。
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谥文毅。
孫士春、士錦,崇祯十年同舉進士。
士春,字景之。
第三人及第,授編修。
明年,兵部尚書楊嗣昌奪情視事,未幾入閣。
少詹事黃道周劾之,下獄。
士春上疏曰:“嗣昌墨衰視事,既已罔效,陛下簡入綸扉,自應力辭新命。
乃閱其奏牍,徒計歲月久近間,絕無哀痛恻怛之念,何奸悖一至此也!陛下破格奪情,曰人才不足故耳。
不知人才所以不振,正由愛功名、薄忠孝緻之。
且無事不講儲材,有事輕言破格,非用人無弊之道也。
臣祖用賢,首論故相奪情,幾斃杖下,臘敗肉示子孫。
臣敢背家學,負明主,坐視綱常掃地哉?”帝怒,谪廣東布政司照磨。
祖孫并以攻執政奪情斥,士論重之。
後複故官,終左中允。
艾穆,字和父,平江人。
以鄉舉署阜城教谕,鄰郡諸生趙南星、喬璧星皆就學焉。
入為國子助教。
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诰敕房中書舍人,不應。
萬曆初,擢刑部主事。
進員外郎,錄囚陝西。
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
穆與禦史議,止決二人。
禦史懼不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
”還朝,居正盛氣谯讓。
穆曰:“主上沖年,小臣體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
”揖而退。
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歎息,遂與主事沈思孝抗疏谏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中天。
言官曾士楚、陳三谟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頓死,舉國如狂。
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
臣敢自愛其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
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
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
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
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
居正今以例留,腆顔就列矣。
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
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于昭烈曰:‘臣方寸亂矣。
’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
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
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于其父,常紀墜矣。
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于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 時吳中行、趙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
”疏入,與中行同杖除名。
用賢體素肥,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
用賢有女許禦史吳之彥子鎮。
之彥懼及,深結居正,得巡撫福建。
過裡門,不為用賢禮,且坐鎮于其弟下,曰:“婢子也”,以激用賢。
用賢怒,已察知其受居正黨王篆指,遂反币告絕。
之彥大喜。
居正死之明年,用賢複故官,進右贊善。
江東之、李植輩争向之,物望皆屬焉。
而用賢性剛,負氣傲物,數訾議大臣得失,申時行、許國等忌之。
會植、東之攻時行,國遂力诋植、東之,而陰斥用賢、中行,謂:“昔之專恣在權貴,今乃在下僚;昔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
意氣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負不世之節,号召浮薄喜事之人,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其風不可長。
”于是用賢抗辨求去,極言朋黨之說,小人以之去君子、空人國,詞甚激憤。
帝不聽其去。
黨論之興,遂自此始。
尋充經筵講官。
再遷右庶子,改南京祭酒。
薦舉人王之士、鄧元錫、劉元卿,清修積學。
又請建儲,宥言官李沂罪。
居三年,擢南京禮部右侍郎。
以吏部郎中趙南星薦,改北部。
尋以本官兼教習庶吉士。
二十一年,王錫爵複入内閣。
初,用賢徙南,中行、思孝、植、東之已前貶,或罷去,故執政安之。
及是,用賢複以争三王并封語侵錫爵,為所銜。
會改吏部左侍郎,與文選郎顧憲成辨論人才,群情益附,錫爵不便也。
用賢故所絕婚吳之彥者,錫爵裡人,時以佥事論罷,使其子鎮讦用賢論财逐婿,蔑法棄倫。
用賢疏辨,乞休。
诏禮官平議。
尚書羅萬化以之彥其門生,引嫌力辭。
錫爵乃上議曰:“用賢輕絕,之彥緩發,均失也。
今趙女已嫁,難問初盟;吳男未婚,無容反坐。
欲折其衷,宜聽用賢引疾,而曲貸之彥。
”诏從之。
用賢遂免歸。
戶部郎中楊應宿、鄭材複力诋用賢,請據律行法。
都禦史李世達、侍郎李祯疏直用賢,斥兩人讒谄,遂為所攻。
高攀龍、吳弘濟、譚一召、孫繼有、安希範輩皆坐論救褫職。
自是朋黨論益熾。
中行、用賢、植、東之創于前,元标、南星、憲成、攀龍繼之。
言事者益裁量執政,執政日與枝拄,水火薄射,訖于明亡雲。
用賢長身聳肩,議論風發,有經濟大略。
蘇、松、嘉、湖諸府,财賦敵天下半,民生坐困。
用賢官庶子時,與進士袁黃商榷數十晝夜,條十四事上之。
時行、錫爵以為吳人不當言吳事,調旨切責,寝不行。
家居四年卒。
天啟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谥文毅。
孫士春、士錦,崇祯十年同舉進士。
士春,字景之。
第三人及第,授編修。
明年,兵部尚書楊嗣昌奪情視事,未幾入閣。
少詹事黃道周劾之,下獄。
士春上疏曰:“嗣昌墨衰視事,既已罔效,陛下簡入綸扉,自應力辭新命。
乃閱其奏牍,徒計歲月久近間,絕無哀痛恻怛之念,何奸悖一至此也!陛下破格奪情,曰人才不足故耳。
不知人才所以不振,正由愛功名、薄忠孝緻之。
且無事不講儲材,有事輕言破格,非用人無弊之道也。
臣祖用賢,首論故相奪情,幾斃杖下,臘敗肉示子孫。
臣敢背家學,負明主,坐視綱常掃地哉?”帝怒,谪廣東布政司照磨。
祖孫并以攻執政奪情斥,士論重之。
後複故官,終左中允。
艾穆,字和父,平江人。
以鄉舉署阜城教谕,鄰郡諸生趙南星、喬璧星皆就學焉。
入為國子助教。
張居正知穆名,欲用為诰敕房中書舍人,不應。
萬曆初,擢刑部主事。
進員外郎,錄囚陝西。
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
穆與禦史議,止決二人。
禦史懼不稱,穆曰:“我終不以人命博官也。
”還朝,居正盛氣谯讓。
穆曰:“主上沖年,小臣體好生德,佐公平允之治,有罪甘之。
”揖而退。
及居正遭喪奪情,穆私居歎息,遂與主事沈思孝抗疏谏曰:“自居正奪情,妖星突見,光逼中天。
言官曾士楚、陳三谟甘犯清議,率先請留,人心頓死,舉國如狂。
今星變未銷,火災繼起。
臣敢自愛其死,不灑血一為陛下言之!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
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
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
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例也;而萬世不易者,先王之制也。
今棄先王之制,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
居正今以例留,腆顔就列矣。
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情。
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于昭烈曰:‘臣方寸亂矣。
’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
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
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于其父,常紀墜矣。
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制,以全大節;則綱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于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 時吳中行、趙用賢請令居正奔喪,葬畢還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