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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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行。
绂曰:“此必有冤,吾當為理。
”風遂散。
至州,禱城隍神,夢若有言州西寺者。
寺去州四十裡,倚山為巢,後臨巨塘。
僧夜殺人沉之塘下,分其資。
且多藏婦女于窟中。
绂發吏兵圍之,窮诘,得其狀,誅僧毀其寺。
倉吏倚皇親乾沒官糧巨萬,绂追論如法,威行部中。
曆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
奏閉建昌銀礦。
兩京工興,湖廣當輸銀二萬,例征之民,绂以庫羨充之。
荊王奏徙先壟,绂恐為民擾,執不可。
二十二年,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
劾參将郭镛,都指揮鄭印、李鐸、王琮等抵罪,計捕奸豪張綱。
申軍令,增置墩堡,邊政一新。
出見士卒妻衣不蔽體,歎曰:“健兒家貧至是,何面目臨其上。
”亟豫給三月饷,親為拊循。
會有诏毀庵寺,绂因盡汰諸尼,以給壯士無妻者。
及绂去,多攜子女拜送于道。
弘治三年,拜南京戶部尚書。
言官以绂進頗驟,頻有言。
帝不聽,就改左都禦史,焚差曆簿于庭曰:“事貴得人耳,資勞久近,豈立官意哉。
”绂曆官四十餘年,性卞急,不能容物。
然操履潔白,所至有建樹。
六年乞休,未行卒。
張悅,字時敏,松江華亭人。
舉天順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成化中出為江西佥事,改督浙江學校。
力拒請托,校士不糊名,曰:“我取自信而已。
”遷四川副使,進按察使。
遭喪,服阕補湖廣。
王府承奉張通縱恣,悅繩以法。
及入觐,中官尚銘督東廠,衆競趨其門,悅獨不往。
銘銜甚,伺察無所得。
銘敗,召拜左佥都禦史。
孝宗立,遷工部右侍郎,轉吏部左侍郎。
王恕為尚書,悅左右之,嘗兩攝選事。
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
陳遵舊章、恤小民、崇儉素、裁冗食、禁濫罰數事。
又上修德、圖治二疏。
并嘉納。
俄遷南京右都禦史,就改吏部尚書。
九年複改兵部,參贊機務。
以年至,累疏乞休。
诏加太子少保,馳傳歸。
卒贈太子太保,谥莊簡。
時與悅同裡而先為南京兵部尚書者張蓥,字廷器,正統十三年進士。
景泰初,擢禦史。
曆江西副使按察使、陝西左布政使。
成化三年以右副都禦史巡撫甯夏。
甯夏城,土築,蓥始甃以磚。
道河流,溉靈州屯田七百餘頃。
以父喪去。
服除,起撫河間諸府,改大同,曆刑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擢本部尚書。
明年加太子少保。
又明年,再以憂歸。
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太保,谥莊懿。
侶鐘,字大器,郓城人。
成化二年進士。
授禦史,巡鹽兩淮。
按浙江還,掌諸道章奏。
汪直諷鐘劾馬文升,鐘不可,被谮杖阙下。
以都禦史王越薦,擢大理寺丞,再遷右少卿。
寇入大同,廷議遣大臣巡視保定諸府,乃以命鐘。
居數月,即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其地。
河間瀕海民地為勢家所據,鐘奪還之。
召為刑部右侍郎。
丁内艱,僦運艘載母柩南還。
督漕總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
會當路方逐尹旻黨,而鐘與旻為同鄉,乃貶二秩為曲靖知府,改徽州,複入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禦史巡撫蘇、松諸府,盡心荒政。
召為戶部侍郎總督倉場,尋改吏部。
十一年遷右都禦史。
居二年,進戶部尚書。
十五年,上天下會計之數,言:“常入之賦,以蠲免漸減,常出之費,以請乞漸增,入不足當出。
正統以前軍國費省,小民輸正賦而已。
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廣,額外科率。
河南、山東邊饷,浙江、雲南、廣東雜辦,皆昔所無。
民已重困,無可複增。
往時四方豐登,邊境無調發,州縣無流移。
今太倉無儲,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費日加于前。
願陛下惕然省憂,力加損節。
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術。
”帝乃下廷臣議。
議上十二事,其罷傳奉冗官,汰内府濫收軍匠,清騰骧四衛勇士,停寺觀齋醮,省内侍、畫工、番僧供應,禁王府及織造濫乞鹽引,令有司征莊田租,皆權幸所不便者。
疏留數月不下,鐘乃複言之。
他皆報可,而事關權幸者終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張鶴齡,乞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别用價買各場餘鹽如其數,聽鬻販,帝許之。
後奸民援例乞兩淮舊引至百六十萬,鐘等力持,皆不聽。
自此鹽法大壞,奸人橫行江湖,官司無如何矣。
東廠偵事者發鐘子瑞受金事,鐘屢疏乞休,命馳驿歸。
正德時,劉瑾摭鐘在部時事,至罰米者三。
又數年卒。
曾鑒,字克明,其先桂陽人,以戍籍居京師。
天順八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
通州民十餘人坐為盜,獄已具,鑒辨其誣。
已,果獲真盜。
成化末,曆右通政,累遷工部左侍郎。
弘治十三年進尚書。
孝宗在位久,海内樂業,内府供奉漸廣,司設監請改造龍毯、素毯一百有奇。
鑒等言:“毯雖一物,然征毛毳于山、陝,采綿紗諸料于河南,召工匠于蘇、松,經累歲,勞費百端。
祈賜停止。
”不聽。
内府針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鑒等言:“往年尚衣監收匠千
绂曰:“此必有冤,吾當為理。
”風遂散。
至州,禱城隍神,夢若有言州西寺者。
寺去州四十裡,倚山為巢,後臨巨塘。
僧夜殺人沉之塘下,分其資。
且多藏婦女于窟中。
绂發吏兵圍之,窮诘,得其狀,誅僧毀其寺。
倉吏倚皇親乾沒官糧巨萬,绂追論如法,威行部中。
曆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
奏閉建昌銀礦。
兩京工興,湖廣當輸銀二萬,例征之民,绂以庫羨充之。
荊王奏徙先壟,绂恐為民擾,執不可。
二十二年,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
劾參将郭镛,都指揮鄭印、李鐸、王琮等抵罪,計捕奸豪張綱。
申軍令,增置墩堡,邊政一新。
出見士卒妻衣不蔽體,歎曰:“健兒家貧至是,何面目臨其上。
”亟豫給三月饷,親為拊循。
會有诏毀庵寺,绂因盡汰諸尼,以給壯士無妻者。
及绂去,多攜子女拜送于道。
弘治三年,拜南京戶部尚書。
言官以绂進頗驟,頻有言。
帝不聽,就改左都禦史,焚差曆簿于庭曰:“事貴得人耳,資勞久近,豈立官意哉。
”绂曆官四十餘年,性卞急,不能容物。
然操履潔白,所至有建樹。
六年乞休,未行卒。
張悅,字時敏,松江華亭人。
舉天順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
成化中出為江西佥事,改督浙江學校。
力拒請托,校士不糊名,曰:“我取自信而已。
”遷四川副使,進按察使。
遭喪,服阕補湖廣。
王府承奉張通縱恣,悅繩以法。
及入觐,中官尚銘督東廠,衆競趨其門,悅獨不往。
銘銜甚,伺察無所得。
銘敗,召拜左佥都禦史。
孝宗立,遷工部右侍郎,轉吏部左侍郎。
王恕為尚書,悅左右之,嘗兩攝選事。
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
陳遵舊章、恤小民、崇儉素、裁冗食、禁濫罰數事。
又上修德、圖治二疏。
并嘉納。
俄遷南京右都禦史,就改吏部尚書。
九年複改兵部,參贊機務。
以年至,累疏乞休。
诏加太子少保,馳傳歸。
卒贈太子太保,谥莊簡。
時與悅同裡而先為南京兵部尚書者張蓥,字廷器,正統十三年進士。
景泰初,擢禦史。
曆江西副使按察使、陝西左布政使。
成化三年以右副都禦史巡撫甯夏。
甯夏城,土築,蓥始甃以磚。
道河流,溉靈州屯田七百餘頃。
以父喪去。
服除,起撫河間諸府,改大同,曆刑部左、右侍郎。
十八年擢本部尚書。
明年加太子少保。
又明年,再以憂歸。
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書,卒官,贈太子太保,谥莊懿。
侶鐘,字大器,郓城人。
成化二年進士。
授禦史,巡鹽兩淮。
按浙江還,掌諸道章奏。
汪直諷鐘劾馬文升,鐘不可,被谮杖阙下。
以都禦史王越薦,擢大理寺丞,再遷右少卿。
寇入大同,廷議遣大臣巡視保定諸府,乃以命鐘。
居數月,即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其地。
河間瀕海民地為勢家所據,鐘奪還之。
召為刑部右侍郎。
丁内艱,僦運艘載母柩南還。
督漕總兵官王信奏之,逮下吏。
會當路方逐尹旻黨,而鐘與旻為同鄉,乃貶二秩為曲靖知府,改徽州,複入為大理寺左少卿。
弘治三年,以右副都禦史巡撫蘇、松諸府,盡心荒政。
召為戶部侍郎總督倉場,尋改吏部。
十一年遷右都禦史。
居二年,進戶部尚書。
十五年,上天下會計之數,言:“常入之賦,以蠲免漸減,常出之費,以請乞漸增,入不足當出。
正統以前軍國費省,小民輸正賦而已。
自景泰至今,用度日廣,額外科率。
河南、山東邊饷,浙江、雲南、廣東雜辦,皆昔所無。
民已重困,無可複增。
往時四方豐登,邊境無調發,州縣無流移。
今太倉無儲,内府殚绌,而冗食冗費日加于前。
願陛下惕然省憂,力加損節。
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術。
”帝乃下廷臣議。
議上十二事,其罷傳奉冗官,汰内府濫收軍匠,清騰骧四衛勇士,停寺觀齋醮,省内侍、畫工、番僧供應,禁王府及織造濫乞鹽引,令有司征莊田租,皆權幸所不便者。
疏留數月不下,鐘乃複言之。
他皆報可,而事關權幸者終格不行。
奸商投外戚張鶴齡,乞以長蘆舊引十七萬免追鹽課,每引納銀五分,别用價買各場餘鹽如其數,聽鬻販,帝許之。
後奸民援例乞兩淮舊引至百六十萬,鐘等力持,皆不聽。
自此鹽法大壞,奸人橫行江湖,官司無如何矣。
東廠偵事者發鐘子瑞受金事,鐘屢疏乞休,命馳驿歸。
正德時,劉瑾摭鐘在部時事,至罰米者三。
又數年卒。
曾鑒,字克明,其先桂陽人,以戍籍居京師。
天順八年進士。
授刑部主事。
通州民十餘人坐為盜,獄已具,鑒辨其誣。
已,果獲真盜。
成化末,曆右通政,累遷工部左侍郎。
弘治十三年進尚書。
孝宗在位久,海内樂業,内府供奉漸廣,司設監請改造龍毯、素毯一百有奇。
鑒等言:“毯雖一物,然征毛毳于山、陝,采綿紗諸料于河南,召工匠于蘇、松,經累歲,勞費百端。
祈賜停止。
”不聽。
内府針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鑒等言:“往年尚衣監收匠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