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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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而裡甲慮貧者不能償,辄隐不報。
緻稱貸富室,倍稱還之。
收獲甫畢,遽至乏絕。
是貧民遇兇年饑,豐年亦饑也。
乞敕天下有司。
歲再發廪,必躬勘察,先給其最貧者。
”帝立命行之。
景帝監國,諸大臣議勸即位,未決。
以問諸言官,夔曰:“朝廷任大臣,正為社稷計,何紛紛為?”議遂定。
也先薄京城,請急征宣府、遼東兵入衛。
景泰元年,超擢南京刑部右侍郎。
四年就改禮部,奉敕考察雲南官吏。
還朝,留任禮部。
景帝不豫,尚書胡濙在告,夔強起之,偕群臣疏請複太子。
不允。
明日,夔欲率百官伏阙請,而石亨輩已奉上皇複位,出夔南京禮部。
英宗雅知夔,及聞複儲議,驿召還,進左侍郎。
天順二年改吏部。
知府某以貪敗,賄石亨求複,夔執不可,遂止。
七年代石瑁為禮部尚書。
成化二年,帝從尚書李賓言,令南畿及浙江、江西、福建諸生,納米濟荒得入監。
夔奏罷之。
四年以災異屢見,疏請“均愛六宮,以廣繼嗣。
乞罷西山新建塔院,斥遠阿叱哩之徒。
勸視經筵,裁決庶政。
親君子,遠小人,節用度,愛名器。
服食言動,悉遵祖宗成憲,以回天意。
”且言“今日能守成化初政足矣。
”帝優旨答之。
他所請十事,皆立報可。
慈懿太後崩,中旨議别葬,閣臣持不可,下廷議。
夔言:“太後配先帝二十餘年,合葬升祔,典禮具在。
一有不慎,違先帝心,損母後之德。
他日有據禮議改者,如陛下孝德何?”疏三上,又率群臣伏文華門哭谏。
帝為固請周太後,竟得如禮。
後孝宗見夔及彭時疏,謂劉健曰:“先朝大臣忠厚為國乃如此!”彗星見,言官連劾夔,夔求去,不允。
帝信番僧,有封法王、佛子者,服用僭拟無度。
奸人慕之,競為其徒。
夔力谏,勢稍減。
五年代崔恭為吏部尚書。
雨雪失時,陳時弊二十事。
七年加太子少保。
彗星見,複偕群臣陳二十八事,大要以絕求請,禁采辦,恤軍匠,減力役,撫流民,節冗費為急。
帝多采納。
明年九月,南畿、浙江大水。
夔請命廷臣共求安民弭患之術。
每遇災異,辄請帝振恤,憂形于色。
明年卒,贈少保,谥文敏。
夔才器宏遠,表裡洞達。
朝議未定者,夔一言立決。
其在吏部,留意人才,不避親故。
初,王翺為吏部,專抑南人,北人喜之。
至夔,頗右南人,論薦率能稱職。
子璧,由進士曆官兵部郎中。
項忠劾汪直,璧預其謀。
直構忠,連璧下獄,谪廣西思明同知,謝病歸。
夔從弟龍,與夔同舉進士,除刑部主事,累官福建左布政使。
右布政使劉讓同年不相能。
讓粗暴,龍亦乏清操。
成化初入觐,王翺兩罷之。
王複,字初陽,固安人。
正統七年進士。
授刑科給事中。
聲容宏偉,善敷奏。
擢通政參議。
也先犯京師,邀大臣出迎上皇。
衆憚行,複請往。
乃遷右通政,假禮部侍郎,與中書舍人趙榮偕。
敵露刃夾之,複等不為懾。
還仍莅通政事,再遷通政使。
天順中,曆兵部左右侍郎。
成化元年,延綏總兵官房能奏追襲河套部衆,有旨獎勞。
複以七百裡趨戰非宜,且恐以僥幸啟釁,請敕戒谕,帝是之。
進尚書。
錦衣千戶陳珏者,本畫工。
及卒,從子錫請襲百戶。
複言:“襲雖先帝命,然非軍功,宜勿許。
”遂止。
毛裡孩擾邊,命複出視陝西邊備。
自延綏抵甘肅,相度形勢,上言:“延綏東起黃河岸,西至定邊營,接甯夏花馬池,索纡二千餘裡。
險隘俱在内地,而境外乃無屏障,止憑墩堡以守。
軍反居内,民顧居外。
敵一入境,官軍未行,民遭掠已盡矣。
又西南抵慶陽,相去五百餘裡,烽火不接。
寇至,民猶不知。
其迤北墩堠,率皆曠遠,非禦邊長策。
請移府谷、響水等十九堡,置近邊要地。
而自安邊營接慶陽,自定邊營接環州,每二十裡築墩台一,計凡三十有四。
随形勢為溝牆,庶息響相聞,易于守禦。
”其經略甯夏,則言:“中路靈州以南,本無亭燧。
東西二路,營堡遼絕,聲聞不屬,緻敵每深入。
亦請建置墩台如延綏,計為台五十有八。
” 其經略甘肅,則言:“永昌、西甯、鎮番、莊浪俱有險可守。
惟涼州四際平曠,敵最易入。
又水草便利,辄經年宿留。
遠調援軍,兵疲銳挫,急何能濟。
請于甘州五衛内,各分一千戶所,置涼州中衛,給之印信。
其五所軍伍,則于五衛内餘丁選補。
且耕且練,斯戰守有資,兵威自振。
”又言:“洪武間建東勝衛,其西路直達甯夏,皆列烽堠。
自永樂初,北寇遠遁,因移軍延綏,棄河不守。
誠使兵強糧足,仍準祖制,據守黃河,萬全計也。
今河套未靖,豈能遽複?然亦宜因時損益。
延綏将校視他鎮為少,調遣不足,請增置參将二人,統軍九千,使駐要地,互相援接,實今日急務。
”奏上,皆從之。
複在邊建置,多合機宜。
及還朝,言者謂治兵非複所長。
特命白圭代之,改複工部。
謹守法度,聲名逾兵部。
時中官請修皇城西北回廊,複議緩其役。
給事中高斐亦言災沴頻仍,不宜役萬人作無益。
帝皆不許。
中官領騰骧四衛軍者,請給胖襖鞋褲。
複執不可,曰:“朝廷制此,本給征行之士,使得刻日戒途,無勞縫紉。
京軍則歲給冬衣布棉,此成憲也,奈何渝之?”大應法王劄實巴死,中官請造寺建塔。
複言:“大慈法王但建塔,未嘗造寺。
今不宜創此制。
”乃止命建塔,猶發軍四千人供役雲,十四年加太子少保。
複好古嗜學,守廉約,與人無城府,當官識大體。
居工部十二年,會災異,言官言其衰老,乞休。
不許。
居二月,汪直諷言官更劾複及鄒幹、薛遠。
乃傳旨,并令緻仕歸。
久之,卒。
贈太子太保,谥莊簡。
林聰,字季聰,甯德人。
正統四年進士。
授吏科給事中。
景泰元年進都給事中。
時方多故,聰慷慨論事,無所諱。
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禦史陳镒、王文治之,不罪英。
聰率同列劾镒、文畏勢從奸,并及禦史宋瑮,謝琚,皆下獄。
已而複職。
聰又言瑮、琚不任風紀,二人竟調外。
中官單增督京營有寵,朝士稍忤者辄遭辱;家奴白晝殺人,奪民産,侵商稅。
聰發其奸,下诏獄。
獲宥。
增自是不敢肆。
三年春,疏言:“臣職在糾察刑獄。
妖僧趙才興之疏族百口,律不當坐,而抄提至京。
叛人王英,兄不知情,家口律不當逮,而俱配流所。
雖終見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
湖廣巡撫蔡錫以劾副使邢端,為所讦,系獄經年,而端居職如故。
侍郎劉琏督饷侵隐,不為無罪。
較沈固、周忱乾沒萬計,孰為輕重?琏下獄追征,而固、忱不問。
犯人徐南與子中書舍人頤,俱坐王振黨當斬,乃論南大辟,頤止除名。
皆刑罰之失平者。
”帝是之。
端下獄,琏得釋,南亦減死,除名。
東宮改建,聰有異論,遷春坊司直郎。
四年春,學士商辂言聰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乃複為吏科都給事中。
上言奪情非令典,請永除其令。
帝納之。
初,正統中,福建銀場額重,民不堪。
聰恐生變,請輕之。
時弗能用,已果大亂。
及是複極言其害,竟得減免。
五年三月,以災異偕同官條上八事,
而裡甲慮貧者不能償,辄隐不報。
緻稱貸富室,倍稱還之。
收獲甫畢,遽至乏絕。
是貧民遇兇年饑,豐年亦饑也。
乞敕天下有司。
歲再發廪,必躬勘察,先給其最貧者。
”帝立命行之。
景帝監國,諸大臣議勸即位,未決。
以問諸言官,夔曰:“朝廷任大臣,正為社稷計,何紛紛為?”議遂定。
也先薄京城,請急征宣府、遼東兵入衛。
景泰元年,超擢南京刑部右侍郎。
四年就改禮部,奉敕考察雲南官吏。
還朝,留任禮部。
景帝不豫,尚書胡濙在告,夔強起之,偕群臣疏請複太子。
不允。
明日,夔欲率百官伏阙請,而石亨輩已奉上皇複位,出夔南京禮部。
英宗雅知夔,及聞複儲議,驿召還,進左侍郎。
天順二年改吏部。
知府某以貪敗,賄石亨求複,夔執不可,遂止。
七年代石瑁為禮部尚書。
成化二年,帝從尚書李賓言,令南畿及浙江、江西、福建諸生,納米濟荒得入監。
夔奏罷之。
四年以災異屢見,疏請“均愛六宮,以廣繼嗣。
乞罷西山新建塔院,斥遠阿叱哩之徒。
勸視經筵,裁決庶政。
親君子,遠小人,節用度,愛名器。
服食言動,悉遵祖宗成憲,以回天意。
”且言“今日能守成化初政足矣。
”帝優旨答之。
他所請十事,皆立報可。
慈懿太後崩,中旨議别葬,閣臣持不可,下廷議。
夔言:“太後配先帝二十餘年,合葬升祔,典禮具在。
一有不慎,違先帝心,損母後之德。
他日有據禮議改者,如陛下孝德何?”疏三上,又率群臣伏文華門哭谏。
帝為固請周太後,竟得如禮。
後孝宗見夔及彭時疏,謂劉健曰:“先朝大臣忠厚為國乃如此!”彗星見,言官連劾夔,夔求去,不允。
帝信番僧,有封法王、佛子者,服用僭拟無度。
奸人慕之,競為其徒。
夔力谏,勢稍減。
五年代崔恭為吏部尚書。
雨雪失時,陳時弊二十事。
七年加太子少保。
彗星見,複偕群臣陳二十八事,大要以絕求請,禁采辦,恤軍匠,減力役,撫流民,節冗費為急。
帝多采納。
明年九月,南畿、浙江大水。
夔請命廷臣共求安民弭患之術。
每遇災異,辄請帝振恤,憂形于色。
明年卒,贈少保,谥文敏。
夔才器宏遠,表裡洞達。
朝議未定者,夔一言立決。
其在吏部,留意人才,不避親故。
初,王翺為吏部,專抑南人,北人喜之。
至夔,頗右南人,論薦率能稱職。
子璧,由進士曆官兵部郎中。
項忠劾汪直,璧預其謀。
直構忠,連璧下獄,谪廣西思明同知,謝病歸。
夔從弟龍,與夔同舉進士,除刑部主事,累官福建左布政使。
右布政使劉讓同年不相能。
讓粗暴,龍亦乏清操。
成化初入觐,王翺兩罷之。
王複,字初陽,固安人。
正統七年進士。
授刑科給事中。
聲容宏偉,善敷奏。
擢通政參議。
也先犯京師,邀大臣出迎上皇。
衆憚行,複請往。
乃遷右通政,假禮部侍郎,與中書舍人趙榮偕。
敵露刃夾之,複等不為懾。
還仍莅通政事,再遷通政使。
天順中,曆兵部左右侍郎。
成化元年,延綏總兵官房能奏追襲河套部衆,有旨獎勞。
複以七百裡趨戰非宜,且恐以僥幸啟釁,請敕戒谕,帝是之。
進尚書。
錦衣千戶陳珏者,本畫工。
及卒,從子錫請襲百戶。
複言:“襲雖先帝命,然非軍功,宜勿許。
”遂止。
毛裡孩擾邊,命複出視陝西邊備。
自延綏抵甘肅,相度形勢,上言:“延綏東起黃河岸,西至定邊營,接甯夏花馬池,索纡二千餘裡。
險隘俱在内地,而境外乃無屏障,止憑墩堡以守。
軍反居内,民顧居外。
敵一入境,官軍未行,民遭掠已盡矣。
又西南抵慶陽,相去五百餘裡,烽火不接。
寇至,民猶不知。
其迤北墩堠,率皆曠遠,非禦邊長策。
請移府谷、響水等十九堡,置近邊要地。
而自安邊營接慶陽,自定邊營接環州,每二十裡築墩台一,計凡三十有四。
随形勢為溝牆,庶息響相聞,易于守禦。
”其經略甯夏,則言:“中路靈州以南,本無亭燧。
東西二路,營堡遼絕,聲聞不屬,緻敵每深入。
亦請建置墩台如延綏,計為台五十有八。
” 其經略甘肅,則言:“永昌、西甯、鎮番、莊浪俱有險可守。
惟涼州四際平曠,敵最易入。
又水草便利,辄經年宿留。
遠調援軍,兵疲銳挫,急何能濟。
請于甘州五衛内,各分一千戶所,置涼州中衛,給之印信。
其五所軍伍,則于五衛内餘丁選補。
且耕且練,斯戰守有資,兵威自振。
”又言:“洪武間建東勝衛,其西路直達甯夏,皆列烽堠。
自永樂初,北寇遠遁,因移軍延綏,棄河不守。
誠使兵強糧足,仍準祖制,據守黃河,萬全計也。
今河套未靖,豈能遽複?然亦宜因時損益。
延綏将校視他鎮為少,調遣不足,請增置參将二人,統軍九千,使駐要地,互相援接,實今日急務。
”奏上,皆從之。
複在邊建置,多合機宜。
及還朝,言者謂治兵非複所長。
特命白圭代之,改複工部。
謹守法度,聲名逾兵部。
時中官請修皇城西北回廊,複議緩其役。
給事中高斐亦言災沴頻仍,不宜役萬人作無益。
帝皆不許。
中官領騰骧四衛軍者,請給胖襖鞋褲。
複執不可,曰:“朝廷制此,本給征行之士,使得刻日戒途,無勞縫紉。
京軍則歲給冬衣布棉,此成憲也,奈何渝之?”大應法王劄實巴死,中官請造寺建塔。
複言:“大慈法王但建塔,未嘗造寺。
今不宜創此制。
”乃止命建塔,猶發軍四千人供役雲,十四年加太子少保。
複好古嗜學,守廉約,與人無城府,當官識大體。
居工部十二年,會災異,言官言其衰老,乞休。
不許。
居二月,汪直諷言官更劾複及鄒幹、薛遠。
乃傳旨,并令緻仕歸。
久之,卒。
贈太子太保,谥莊簡。
林聰,字季聰,甯德人。
正統四年進士。
授吏科給事中。
景泰元年進都給事中。
時方多故,聰慷慨論事,無所諱。
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禦史陳镒、王文治之,不罪英。
聰率同列劾镒、文畏勢從奸,并及禦史宋瑮,謝琚,皆下獄。
已而複職。
聰又言瑮、琚不任風紀,二人竟調外。
中官單增督京營有寵,朝士稍忤者辄遭辱;家奴白晝殺人,奪民産,侵商稅。
聰發其奸,下诏獄。
獲宥。
增自是不敢肆。
三年春,疏言:“臣職在糾察刑獄。
妖僧趙才興之疏族百口,律不當坐,而抄提至京。
叛人王英,兄不知情,家口律不當逮,而俱配流所。
雖終見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
湖廣巡撫蔡錫以劾副使邢端,為所讦,系獄經年,而端居職如故。
侍郎劉琏督饷侵隐,不為無罪。
較沈固、周忱乾沒萬計,孰為輕重?琏下獄追征,而固、忱不問。
犯人徐南與子中書舍人頤,俱坐王振黨當斬,乃論南大辟,頤止除名。
皆刑罰之失平者。
”帝是之。
端下獄,琏得釋,南亦減死,除名。
東宮改建,聰有異論,遷春坊司直郎。
四年春,學士商辂言聰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乃複為吏科都給事中。
上言奪情非令典,請永除其令。
帝納之。
初,正統中,福建銀場額重,民不堪。
聰恐生變,請輕之。
時弗能用,已果大亂。
及是複極言其害,竟得減免。
五年三月,以災異偕同官條上八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