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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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文敬。
沈毅善騎射。
從洪屢立功,為開平衛指揮使,進都指揮佥事。
景泰元年進同知,充遊擊将軍,沿邊巡徼。
寇犯蔚州,畏不進,複與紀廣禦寇野狐嶺,敗傷右膝,為禦史張昊所劾。
宥之。
尋命與石彪各統精兵三千,訓練備調遣。
再加都督佥事,累進左副總兵,協守宣府。
巡撫李秉劾其貪惰,弗問。
五年召還,總神機營。
天順初,以左都督為宣府總兵官,與石彪破寇磨兒山,封武強伯。
也先已死,孛來繼興,能欲約兀良哈共襲劫之,與以信砲。
兵部劾其非計。
帝以能志在滅賊,置不罪。
寇犯宣府,能失利,複為兵部所劾,帝亦宥之。
是年卒。
無子,弟倫襲羽林指揮使。
信,字文實。
幼從洪擊敵興州。
賊将方躍馬出陣前,信直前擒之,以是知名。
累功至指揮佥事。
正統末,進都指揮佥事,守柴溝堡。
也先犯京師,入衛,進都指揮同知。
景泰改元,守懷來,寇入不能禦。
護饷永甯,聞砲聲奔還,皆被劾。
朝議以方用兵,不問。
累進都督佥事,代能為左副總兵,協鎮宣府。
上言:“鹿角之制,臨陣可捍敵馬,結營可衛士卒,每隊宜置十具。
遇敵團牌拒前,鹿角列後,神铳弓矢相繼疊發,則守無不固,戰無不克。
”從之。
天順初,移鎮延綏,進都督同知。
明年破寇青陽溝,大獲。
封彰武伯,佩副将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如故。
延綏設總兵官佩印,自信始也。
頃之,破寇高家堡。
三年與石彪大破寇于野馬澗。
明年,寇二萬騎入榆林,信擊卻之。
追奔至金雞峪,斬平章阿孫帖木兒,還所掠人畜萬計。
其冬,代李文鎮大同。
憲宗即位,信自陳前後戰功,予世券。
成化元年冬禦寇延綏無功,召還,督三千營。
毛裡孩據河套,命佩将軍印,總諸鎮兵往禦。
寇既渡河北去,已,複還據套,分掠水泉營及朔州,信等屢卻之。
寇遂東入大同。
因诏信還鎮大同。
六年,信與副将徐恕、參将張瑛分道出塞,敗寇于胡柴溝,獲馬五百餘匹。
玺書獎勵。
信在邊三十年,鎮以安靜,人樂為用。
然性好營利。
代王嘗奏其違法事,诏停一歲祿。
十三年冬卒于鎮。
贈侯,谥武毅。
洪父子兄弟皆佩将印,一門三侯伯。
其時稱名将者,推楊氏。
昌平侯既廢,能以流爵弗世。
而信獨傳其子瑾,弘治初領将軍宿衛。
三傳至曾孫炳。
隆慶時,協守南京。
召掌京營戎政,屢加少師。
卒,谥恭襄。
傳子至孫崇猷。
李自成陷京師,被殺。
石亨,渭南人。
生有異狀,方面偉軀,美髯及膝。
其從子彪魁梧似之,須亦過腹。
就飲酒肆,相者曰:“今平也,二人何乃有封侯相?”亨嗣世父職,為寬河衛指揮佥事。
善騎射,能用大刀,每戰辄摧破。
正統初,以獲首功,累遷都指揮佥事。
敗敵黃牛坡,獲馬甚衆。
三年正月,敵三百餘騎飲馬黃河,亨追擊至官山下,多所斬獲。
進都指揮同知。
尋充左參将,佐武進伯硃冕守大同。
六年上言:“邊饷難繼,請分大同左右、玉林、雲川四衛軍,墾淨水坪迤西曠土,官給牛種,可歲增糧萬八千石。
”明年又言:“大同西路屯堡,皆臨極邊。
玉林故城去右衛五十裡,與東勝單于城接,水草便利。
請分軍築壘,防護屯種。
”诏皆允行。
尋以敗敵紅城功,進都指揮使。
敵犯延安,追至金山敗之,再遷都督佥事。
亨以國制搜将才未廣,請仿漢、唐制,設軍謀宏遠、智識絕倫等科,令人得自陳,試驗擢用,不專保舉。
報可。
十四年,與都督佥事馬麟巡徼塞外。
至箭豁山,敗兀良哈衆,進都督同知。
是時,邊将智勇者推楊洪,其次則亨。
亨雖偏将,中朝倚之如大帥,故亨亦盡力。
其秋,也先大舉寇大同,亨及西甯侯宋瑛、武進伯硃冕等戰陽和口。
瑛、冕戰沒,亨單騎奔還。
降官,募兵自效。
郕王監國,尚書于謙薦之。
召掌五軍大營,進右都督。
無何,封武清伯。
也先逼京師,命偕都督陶瑾等九将,分兵營九門外。
德勝門當敵沖,特以命亨。
于謙以尚書督軍。
寇薄彰義門,都督高禮等卻之。
轉至德勝門外,亨用謙令,伏兵誘擊,死者甚衆。
既而圍孫镗西直門外,以亨救引卻。
相持五日,寇斂衆遁。
論功,亨為多,進侯。
景泰元年二月命佩鎮朔大将軍印,帥京軍三萬人,巡哨大同。
遇寇,敗之。
其秋,予世襲诰券。
易儲,加亨太子太師。
于謙立團營,命亨提督,充總兵官如故。
八年,帝将郊,宿齋宮,疾作不能行禮,召亨代。
亨受命榻前,見帝病甚,遂與張軏、曹吉祥等謀迎立上皇。
上皇既複辟,以亨首功,進爵忠國公。
眷顧特異,言無不從。
其弟侄家人冒功錦衣者五十餘人,部曲親故竄名“奪門”籍得官者四千餘人。
兩京大臣,斥逐殆盡。
納私人重賄,引用太仆丞孫弘,郎中陳汝言、蕭璁、張用瀚、郝璜、龍文、硃铨,員外郎劉本道為侍郎。
時有語曰“硃三千,龍八百”。
勢焰熏灼,嗜進者競走其門。
既以私憾殺于謙、範廣等,又以給事中成章、禦史甘澤等九人嘗攻其失,貶黜之。
數興大獄,構陷耿九疇、嶽正,而戍楊瑄、張鵬,谪周斌、盛颙等。
又惡文臣為巡撫,抑武臣不得肆,盡撤還。
由是大權悉歸亨。
亨無日不進見,數預政事。
所請或不從,艴然見于辭色。
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則張大其勢,市權利。
久之,帝不能堪,嘗以語閣臣李賢。
賢曰:“惟獨斷乃可。
”帝然之。
一日語賢曰:“閣臣有事,須燕見。
彼武臣,何故頻見?”遂敕左順門,非宣召毋得納總兵官。
亨自此稀燕見。
亨嘗白帝立碑于其祖墓。
工部希亨指,請敕有司建立,翰林院撰文。
帝以永樂以來,無為功臣祖宗立碑故事,責部臣,而令亨自立。
初,帝命所司為亨營第。
既成,壯麗逾制。
帝登翔鳳樓見之,問誰所居。
恭順侯吳瑾謬對曰:“此必王府。
”帝曰:“非也。
”瑾曰:“非王府,誰敢僭逾若此?”帝颔之。
亨既權侔人主,而從子彪亦封定遠侯,驕橫如亨。
兩家蓄材官猛士數萬,中外将帥半出其門。
都人側目。
三年秋,彪謀鎮大同,令千戶楊斌等奏保。
帝覺其詐,收斌等
沈毅善騎射。
從洪屢立功,為開平衛指揮使,進都指揮佥事。
景泰元年進同知,充遊擊将軍,沿邊巡徼。
寇犯蔚州,畏不進,複與紀廣禦寇野狐嶺,敗傷右膝,為禦史張昊所劾。
宥之。
尋命與石彪各統精兵三千,訓練備調遣。
再加都督佥事,累進左副總兵,協守宣府。
巡撫李秉劾其貪惰,弗問。
五年召還,總神機營。
天順初,以左都督為宣府總兵官,與石彪破寇磨兒山,封武強伯。
也先已死,孛來繼興,能欲約兀良哈共襲劫之,與以信砲。
兵部劾其非計。
帝以能志在滅賊,置不罪。
寇犯宣府,能失利,複為兵部所劾,帝亦宥之。
是年卒。
無子,弟倫襲羽林指揮使。
信,字文實。
幼從洪擊敵興州。
賊将方躍馬出陣前,信直前擒之,以是知名。
累功至指揮佥事。
正統末,進都指揮佥事,守柴溝堡。
也先犯京師,入衛,進都指揮同知。
景泰改元,守懷來,寇入不能禦。
護饷永甯,聞砲聲奔還,皆被劾。
朝議以方用兵,不問。
累進都督佥事,代能為左副總兵,協鎮宣府。
上言:“鹿角之制,臨陣可捍敵馬,結營可衛士卒,每隊宜置十具。
遇敵團牌拒前,鹿角列後,神铳弓矢相繼疊發,則守無不固,戰無不克。
”從之。
天順初,移鎮延綏,進都督同知。
明年破寇青陽溝,大獲。
封彰武伯,佩副将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如故。
延綏設總兵官佩印,自信始也。
頃之,破寇高家堡。
三年與石彪大破寇于野馬澗。
明年,寇二萬騎入榆林,信擊卻之。
追奔至金雞峪,斬平章阿孫帖木兒,還所掠人畜萬計。
其冬,代李文鎮大同。
憲宗即位,信自陳前後戰功,予世券。
成化元年冬禦寇延綏無功,召還,督三千營。
毛裡孩據河套,命佩将軍印,總諸鎮兵往禦。
寇既渡河北去,已,複還據套,分掠水泉營及朔州,信等屢卻之。
寇遂東入大同。
因诏信還鎮大同。
六年,信與副将徐恕、參将張瑛分道出塞,敗寇于胡柴溝,獲馬五百餘匹。
玺書獎勵。
信在邊三十年,鎮以安靜,人樂為用。
然性好營利。
代王嘗奏其違法事,诏停一歲祿。
十三年冬卒于鎮。
贈侯,谥武毅。
洪父子兄弟皆佩将印,一門三侯伯。
其時稱名将者,推楊氏。
昌平侯既廢,能以流爵弗世。
而信獨傳其子瑾,弘治初領将軍宿衛。
三傳至曾孫炳。
隆慶時,協守南京。
召掌京營戎政,屢加少師。
卒,谥恭襄。
傳子至孫崇猷。
李自成陷京師,被殺。
石亨,渭南人。
生有異狀,方面偉軀,美髯及膝。
其從子彪魁梧似之,須亦過腹。
就飲酒肆,相者曰:“今平也,二人何乃有封侯相?”亨嗣世父職,為寬河衛指揮佥事。
善騎射,能用大刀,每戰辄摧破。
正統初,以獲首功,累遷都指揮佥事。
敗敵黃牛坡,獲馬甚衆。
三年正月,敵三百餘騎飲馬黃河,亨追擊至官山下,多所斬獲。
進都指揮同知。
尋充左參将,佐武進伯硃冕守大同。
六年上言:“邊饷難繼,請分大同左右、玉林、雲川四衛軍,墾淨水坪迤西曠土,官給牛種,可歲增糧萬八千石。
”明年又言:“大同西路屯堡,皆臨極邊。
玉林故城去右衛五十裡,與東勝單于城接,水草便利。
請分軍築壘,防護屯種。
”诏皆允行。
尋以敗敵紅城功,進都指揮使。
敵犯延安,追至金山敗之,再遷都督佥事。
亨以國制搜将才未廣,請仿漢、唐制,設軍謀宏遠、智識絕倫等科,令人得自陳,試驗擢用,不專保舉。
報可。
十四年,與都督佥事馬麟巡徼塞外。
至箭豁山,敗兀良哈衆,進都督同知。
是時,邊将智勇者推楊洪,其次則亨。
亨雖偏将,中朝倚之如大帥,故亨亦盡力。
其秋,也先大舉寇大同,亨及西甯侯宋瑛、武進伯硃冕等戰陽和口。
瑛、冕戰沒,亨單騎奔還。
降官,募兵自效。
郕王監國,尚書于謙薦之。
召掌五軍大營,進右都督。
無何,封武清伯。
也先逼京師,命偕都督陶瑾等九将,分兵營九門外。
德勝門當敵沖,特以命亨。
于謙以尚書督軍。
寇薄彰義門,都督高禮等卻之。
轉至德勝門外,亨用謙令,伏兵誘擊,死者甚衆。
既而圍孫镗西直門外,以亨救引卻。
相持五日,寇斂衆遁。
論功,亨為多,進侯。
景泰元年二月命佩鎮朔大将軍印,帥京軍三萬人,巡哨大同。
遇寇,敗之。
其秋,予世襲诰券。
易儲,加亨太子太師。
于謙立團營,命亨提督,充總兵官如故。
八年,帝将郊,宿齋宮,疾作不能行禮,召亨代。
亨受命榻前,見帝病甚,遂與張軏、曹吉祥等謀迎立上皇。
上皇既複辟,以亨首功,進爵忠國公。
眷顧特異,言無不從。
其弟侄家人冒功錦衣者五十餘人,部曲親故竄名“奪門”籍得官者四千餘人。
兩京大臣,斥逐殆盡。
納私人重賄,引用太仆丞孫弘,郎中陳汝言、蕭璁、張用瀚、郝璜、龍文、硃铨,員外郎劉本道為侍郎。
時有語曰“硃三千,龍八百”。
勢焰熏灼,嗜進者競走其門。
既以私憾殺于謙、範廣等,又以給事中成章、禦史甘澤等九人嘗攻其失,貶黜之。
數興大獄,構陷耿九疇、嶽正,而戍楊瑄、張鵬,谪周斌、盛颙等。
又惡文臣為巡撫,抑武臣不得肆,盡撤還。
由是大權悉歸亨。
亨無日不進見,數預政事。
所請或不從,艴然見于辭色。
即不召,必假事以入,出則張大其勢,市權利。
久之,帝不能堪,嘗以語閣臣李賢。
賢曰:“惟獨斷乃可。
”帝然之。
一日語賢曰:“閣臣有事,須燕見。
彼武臣,何故頻見?”遂敕左順門,非宣召毋得納總兵官。
亨自此稀燕見。
亨嘗白帝立碑于其祖墓。
工部希亨指,請敕有司建立,翰林院撰文。
帝以永樂以來,無為功臣祖宗立碑故事,責部臣,而令亨自立。
初,帝命所司為亨營第。
既成,壯麗逾制。
帝登翔鳳樓見之,問誰所居。
恭順侯吳瑾謬對曰:“此必王府。
”帝曰:“非也。
”瑾曰:“非王府,誰敢僭逾若此?”帝颔之。
亨既權侔人主,而從子彪亦封定遠侯,驕橫如亨。
兩家蓄材官猛士數萬,中外将帥半出其門。
都人側目。
三年秋,彪謀鎮大同,令千戶楊斌等奏保。
帝覺其詐,收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