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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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諸府輸糧北京,今聞并患水潦,轉運艱難,而北京諸郡歲幸豐。
宜發鈔命有司增價收籴,減南方運。
”從之。
營建北京,命采木江西,以恤民見褒。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監國。
召還,佐夏原吉理戶部。
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
明年就拜戶部尚書,出督畿内田賦。
師逵病,命樸代之。
宣德三年二月卒于官。
初,戶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求上考。
樸不可。
良遂誣奏樸罪,樸就逮。
成祖察其誣,得釋。
他日,吏部奏予良诰。
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
”良後果以贓敗。
樸在朝三十餘年,自郎署至尚書,确然有守,不通幹請,與右都禦史向寶,俱以清介稱。
寶,字克忠,進賢人。
洪武中,以進士授兵部員外郎。
九年無過,擢通政使,以不善奏對力辭,改應天府尹。
建文時,坐事谪廣西。
成祖即位,召複職。
已,複坐事下獄,降兩浙鹽運判官。
仁宗在東宮,知其廉。
及即位,召為右都禦史兼詹事,并給兩俸。
尋應诏陳八事,多可采者。
宣德初,改南京。
三年入觐,帝憫其老,命緻仕。
歸,卒于途。
寶有文學,寬厚愛民,而持身廉直,屢遭困厄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
曆仕四十餘年,卒之日,家具蕭然。
陳壽,随人。
洪武中,由國子生授戶部主事。
永樂元年遷員外郎。
出為山東參政,所至以愛民為務。
用夏原吉薦,召為工部左侍郎。
皇太子監國南京,壽日陳兵民困,又乘間言左右幹恩澤者多,恐累明德。
太子深納之。
嘗目送之出,顧侍臣曰:“侍郎中第一人也。
”九年以漢王高煦谮,下獄,貧不能給朝夕。
官屬有饋之者,拒不受,竟死獄中。
逾年,啟殡如生。
仁宗即位,贈工部尚書,谥敏肅,官其子瑺中書舍人,後亦至工部侍郎。
與壽同下獄死者,有馬京、許思溫。
京,武功人。
洪武中,以進士授翰林編修,曆左通政、大理卿。
永樂元年為行部左侍郎。
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輔導,盡誠翊贊,太子甚重之。
數為高煦所谮,谪戍廣西,仍坐前事,逮下獄。
思溫,字叔雍,吳人。
以國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
燕師起,思溫佐城守有勞,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贊善。
亦以讒下獄。
皆瘐死。
仁宗立,贈京少傅,谥文簡;思溫吏部尚書,官其子俊贊禮郎,進學翰林。
劉季{?虎},名韶,以字行,餘姚人。
洪武中進士。
除行人。
使朝鮮,卻其饋赆。
帝聞,賜衣鈔,擢陝西參政。
陝有逋賦,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輸。
季{?虎}至,與其僚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
民感其德,悉完納。
陝不産?岡砂,而歲有課。
季{?虎}言于朝,罷之。
洪渠水溢,為治堰蓄洩,遂為永利。
建文中,召為刑部侍郎。
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
聽其辭,誣也,釋之。
吏虧官錢,誣千餘人,悉為辨免。
河陽逆旅硃、趙二人異室寝。
趙被殺,有司疑硃殺之,考掠誣服。
季{?虎}獨曰:“是非夙仇,且其裝無可利。
”緩其獄,竟得殺趙者。
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傍,刀有記識,其鄰家也。
官捕鞫之。
鄰曰:“失此刀久矣。
”不勝掠,誣服。
季{?虎}使人懷刀就其裡潛察之。
一童子識曰:“此吾家物。
”盜乃得。
永樂初,纂修《大典》,命姚廣孝、解缙及季{?虎}總其事。
八年坐失出下獄,谪外任。
逡巡未行,複下獄。
久之始釋。
命以儒服隸翰林院編纂。
尋授工部主事,卒于官。
劉辰,字伯靜,金華人。
國初,以署典簽
宜發鈔命有司增價收籴,減南方運。
”從之。
營建北京,命采木江西,以恤民見褒。
七年,帝北巡,皇太子監國。
召還,佐夏原吉理戶部。
仁宗即位,改南京通政使。
明年就拜戶部尚書,出督畿内田賦。
師逵病,命樸代之。
宣德三年二月卒于官。
初,戶部主事劉良不檢,乞中貴人求上考。
樸不可。
良遂誣奏樸罪,樸就逮。
成祖察其誣,得釋。
他日,吏部奏予良诰。
仁宗曰:“此人素無行,且嘗誣大臣,不可與。
”良後果以贓敗。
樸在朝三十餘年,自郎署至尚書,确然有守,不通幹請,與右都禦史向寶,俱以清介稱。
寶,字克忠,進賢人。
洪武中,以進士授兵部員外郎。
九年無過,擢通政使,以不善奏對力辭,改應天府尹。
建文時,坐事谪廣西。
成祖即位,召複職。
已,複坐事下獄,降兩浙鹽運判官。
仁宗在東宮,知其廉。
及即位,召為右都禦史兼詹事,并給兩俸。
尋應诏陳八事,多可采者。
宣德初,改南京。
三年入觐,帝憫其老,命緻仕。
歸,卒于途。
寶有文學,寬厚愛民,而持身廉直,屢遭困厄不稍易,平居言不及利。
曆仕四十餘年,卒之日,家具蕭然。
陳壽,随人。
洪武中,由國子生授戶部主事。
永樂元年遷員外郎。
出為山東參政,所至以愛民為務。
用夏原吉薦,召為工部左侍郎。
皇太子監國南京,壽日陳兵民困,又乘間言左右幹恩澤者多,恐累明德。
太子深納之。
嘗目送之出,顧侍臣曰:“侍郎中第一人也。
”九年以漢王高煦谮,下獄,貧不能給朝夕。
官屬有饋之者,拒不受,竟死獄中。
逾年,啟殡如生。
仁宗即位,贈工部尚書,谥敏肅,官其子瑺中書舍人,後亦至工部侍郎。
與壽同下獄死者,有馬京、許思溫。
京,武功人。
洪武中,以進士授翰林編修,曆左通政、大理卿。
永樂元年為行部左侍郎。
皇太子守北京,命兼輔導,盡誠翊贊,太子甚重之。
數為高煦所谮,谪戍廣西,仍坐前事,逮下獄。
思溫,字叔雍,吳人。
以國子生署刑部主事,累官北平按察副使。
燕師起,思溫佐城守有勞,擢刑部侍郎,改吏部,兼贊善。
亦以讒下獄。
皆瘐死。
仁宗立,贈京少傅,谥文簡;思溫吏部尚書,官其子俊贊禮郎,進學翰林。
劉季{?虎},名韶,以字行,餘姚人。
洪武中進士。
除行人。
使朝鮮,卻其饋赆。
帝聞,賜衣鈔,擢陝西參政。
陝有逋賦,有司峻刑督,民不能輸。
季{?虎}至,與其僚分行郡縣,悉縱械者,緩為期。
民感其德,悉完納。
陝不産?岡砂,而歲有課。
季{?虎}言于朝,罷之。
洪渠水溢,為治堰蓄洩,遂為永利。
建文中,召為刑部侍郎。
民有為盜所引者,逮至,盜已死,乃召盜妻子使識之。
聽其辭,誣也,釋之。
吏虧官錢,誣千餘人,悉為辨免。
河陽逆旅硃、趙二人異室寝。
趙被殺,有司疑硃殺之,考掠誣服。
季{?虎}獨曰:“是非夙仇,且其裝無可利。
”緩其獄,竟得殺趙者。
揚州民家,盜夜入殺人,遺刀屍傍,刀有記識,其鄰家也。
官捕鞫之。
鄰曰:“失此刀久矣。
”不勝掠,誣服。
季{?虎}使人懷刀就其裡潛察之。
一童子識曰:“此吾家物。
”盜乃得。
永樂初,纂修《大典》,命姚廣孝、解缙及季{?虎}總其事。
八年坐失出下獄,谪外任。
逡巡未行,複下獄。
久之始釋。
命以儒服隸翰林院編纂。
尋授工部主事,卒于官。
劉辰,字伯靜,金華人。
國初,以署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