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五十七 食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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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率庇不問。
諸所進稅,或稱遺稅,或稱節省銀,或稱罰贖,或稱額外赢馀。
又假買辦、孝順之名,金珠寶玩、貂皮、名馬,雜然進奉,帝以為能。
甚至稅監劉成因災荒請暫寬商稅,中旨仍徵課四萬,其嗜利如此。
三十三年始诏罷采礦,以稅務歸有司,而稅使不撤。
李道詭稱有司固卻,乞如舊便。
帝遽從之。
又聽福府承奉謝文铨言,設官店於崇文門外,以供福邸。
戶部尚書趙世卿屢疏,不聽。
世卿又言:“崇文門、河西務、臨清、九江、浒墅、揚州、北新、淮安各鈔關,歲徵本折約三十二萬五千馀兩,萬曆二十五年增銀八萬二千兩,此定額也。
乃二十七年以後,曆歲減縮,至二十九年總解二十六萬六千馀兩。
究厥所由,則以稅使苛斂,商至者少,連年稅使所供,即此各關不足之數也。
”疏入不省。
寶坻銀魚廠,永樂時設,穆宗時,止令估直備廟祀上供。
及是始以中官坐采,又徵其稅,後并稅武清等縣非産魚之處。
增葦網諸稅,且及青縣、天津。
九門稅尤苛,舉子皆不免,甚至擊殺觐吏。
事聞,诏法司治之,監豎為小戢。
至四十二年,李太後遺命減天下稅額三之一,免近京畸零小稅。
光宗立,始盡蠲天下額外稅,撤回稅監,其派入地畝、行戶、人丁、間架者,概免之。
天啟五年,戶部尚書李起元請複榷水陸沖要,依萬曆二十七八年例,量徵什一。
允行之。
崇祯初,關稅每兩增一錢,通八關增五萬兩。
三年複增二錢,惟臨清僅半,而崇文門、河西務俱如舊。
戶部尚書畢自嚴,議增南京宣課司稅額一萬為三萬。
南京戶部尚書鄭三俊,以宣課所收落地稅無幾,請稅蕪湖以當增數。
自嚴遂議稅蕪湖三萬兩,而宣課仍增一萬。
三俊悔,疏争不能已。
九年複議增稅課款項。
十三年增關稅二十萬兩,而商民益困矣。
凡諸課程,始收鈔,間折收米,已而收錢鈔半,後乃折收銀,而折色、本色遞年輪收,本色歸内庫,折色歸太倉。
明初,東有馬市,西有茶市,皆以馭邊省戍守費。
海外諸國入貢,許附載方物與中國貿易。
因設市舶司,置提舉官以領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釁隙也。
洪武初,設於太倉黃渡,尋罷。
複設於甯波、泉州、廣州。
甯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廣州通占城、暹羅、西洋諸國。
琉球、占城諸國皆恭順,任其時至入貢。
惟日本叛服不常,故獨限其期為十年,人數為二百,舟為二艘,以金葉勘合表文為驗,以防詐僞侵轶。
後市舶司暫罷,辄複嚴禁瀕海居民及守備将卒私通海外諸國。
永樂初,西洋剌泥國回回哈隻馬哈沒奇等來朝,附載胡椒與民互市。
有司請徵其稅。
帝曰:“商稅者,國家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
今夷人慕義遠來,乃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多矣。
”不聽。
三年,以諸番貢使益多,乃置驿於福建、浙江、廣東三市舶司以館之。
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
尋設交址雲屯市舶提舉司,接西南諸國朝貢者。
初,入貢海舟至,有司封識,俟奏報,然後起運。
宣宗命至即馳奏,不待報随送至京。
武宗時,提舉市舶太監畢真言:“舊制,泛海諸船,皆市舶司專理,近領於鎮巡及三司官,乞如舊便。
”禮部議:市舶職司進貢方物,其泛海客商及風泊番船,非敕旨所載,例不當預。
中旨令如熊宣舊例行。
宣先任市舶太監也,嘗以不預滿剌加諸國番舶抽分,奏請兼理,為禮部所劾而罷。
劉瑾私真,謬以為例雲。
嘉靖二年,日本使宗設、宋素卿分道入貢,互争真僞。
市舶中官賴恩納素卿賄,右素卿,宗設遂大掠甯波。
給事中夏言言倭患起於市舶。
遂罷之。
市舶既罷,日本海賈往來自如,海上奸豪與之交通,法禁無所施,轉為寇賊。
二十六年,倭寇百艘久泊甯、台,數千人登岸焚劫。
浙江巡撫硃纨訪知舶主皆貴官大姓,市番貨皆以虛直,轉鬻牟利,而直不時給,以是構亂。
乃嚴海禁,毀馀皇,奏請镌谕戒大姓,不報。
二十八年,纨又言:“長澳諸大俠林恭等勾引夷舟作亂,而巨奸關通射利,因為向導,躏我海濱,宜正典刑。
”部覆不允。
而通番大猾,纨辄以便宜誅之。
禦史陳九德劾纨措置乖方,專殺啟釁。
帝逮纨聽勘。
纨既黜,奸徒益無所憚,外交内讧,釀成禍患。
汪直、徐海、陳東、麻葉等起,而海上無甯日矣。
三十五年,倭寇大掠福建、浙、直,都禦史胡宗憲遣其客蔣洲、陳可願使倭宣谕。
還報,倭志欲通貢市。
兵部議不可,乃止。
三十九年,鳳陽巡撫唐順之議複三市舶司。
部議從之。
四十四年,浙江以巡撫劉畿言,仍罷。
福建開而複禁。
萬曆中,複通福建互市,惟禁市硝黃。
已而兩市舶司悉複,以中官領職如故。
永樂間,設馬市三:一在開原南關,以待海西;一在開原城東五裡,一在廣甯,皆以待朵顔三衛。
定直四等:上直絹八疋,布十二,次半之,下二等各以一遞減。
既而城東、廣甯市皆廢,惟開原南關馬市獨存。
大同馬市始正統三年,巡撫盧睿請令軍民平價市駝馬,達官指揮李原等通譯語,禁市兵器、銅鐵。
帝從之。
十四年,都禦史沈固請支山西行都司庫銀市馬。
時也先貢馬互市,中官王振裁其馬價,也先大舉入寇,遂緻土木之變。
成化十四年,陳钺撫遼東,複開三衛馬市。
通事劉海、姚安肆侵牟,朵顔諸部懷怨,擾廣甯,不複來市。
兵部尚書王越請令參将、布政司官各一員監之,毋有所侵克。
遂治海、安二人罪。
尋令海西及朵顔三衛入市;開原月一市,廣甯月二市,以互市之稅充撫賞。
正德時,令驗放入市者,依期出境,不得挾弓矢,非互市日,毋辄近塞垣。
嘉靖三十年,以總兵仇鸾言,诏於宣府、大同開馬市,命侍郎史道總理之。
兵部員外郎楊繼盛谏。
不從。
俺答旋入寇抄,大同市則寇宣府,宣府市則寇大同。
币未出境,警報随至。
帝始悔之,召道還。
然諸部嗜馬市利,未敢公言大舉,而邊臣亦多畏懾,以互市啖之。
明年罷大同馬市,宣府猶未絕,抄掠不已,乃并絕之。
隆慶四年,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於是封貢互市之議起。
而宣、大互市複開,邊境稍靜。
然撫賞甚厚,朝廷為省客兵饷、減哨銀以充之。
頻年加賞,而要求滋甚,司事者複從中乾沒,邊費反過當矣。
遼東義州木市,萬曆二十三年開,事具李化龍傳。
二十六年從巡撫張思忠奏罷之,遂并罷馬市。
其後總兵李成梁力請複,而薊遼總督萬世德亦疏於朝。
二十九年複開馬、木二市,後以為常。
諸所進稅,或稱遺稅,或稱節省銀,或稱罰贖,或稱額外赢馀。
又假買辦、孝順之名,金珠寶玩、貂皮、名馬,雜然進奉,帝以為能。
甚至稅監劉成因災荒請暫寬商稅,中旨仍徵課四萬,其嗜利如此。
三十三年始诏罷采礦,以稅務歸有司,而稅使不撤。
李道詭稱有司固卻,乞如舊便。
帝遽從之。
又聽福府承奉謝文铨言,設官店於崇文門外,以供福邸。
戶部尚書趙世卿屢疏,不聽。
世卿又言:“崇文門、河西務、臨清、九江、浒墅、揚州、北新、淮安各鈔關,歲徵本折約三十二萬五千馀兩,萬曆二十五年增銀八萬二千兩,此定額也。
乃二十七年以後,曆歲減縮,至二十九年總解二十六萬六千馀兩。
究厥所由,則以稅使苛斂,商至者少,連年稅使所供,即此各關不足之數也。
”疏入不省。
寶坻銀魚廠,永樂時設,穆宗時,止令估直備廟祀上供。
及是始以中官坐采,又徵其稅,後并稅武清等縣非産魚之處。
增葦網諸稅,且及青縣、天津。
九門稅尤苛,舉子皆不免,甚至擊殺觐吏。
事聞,诏法司治之,監豎為小戢。
至四十二年,李太後遺命減天下稅額三之一,免近京畸零小稅。
光宗立,始盡蠲天下額外稅,撤回稅監,其派入地畝、行戶、人丁、間架者,概免之。
天啟五年,戶部尚書李起元請複榷水陸沖要,依萬曆二十七八年例,量徵什一。
允行之。
崇祯初,關稅每兩增一錢,通八關增五萬兩。
三年複增二錢,惟臨清僅半,而崇文門、河西務俱如舊。
戶部尚書畢自嚴,議增南京宣課司稅額一萬為三萬。
南京戶部尚書鄭三俊,以宣課所收落地稅無幾,請稅蕪湖以當增數。
自嚴遂議稅蕪湖三萬兩,而宣課仍增一萬。
三俊悔,疏争不能已。
九年複議增稅課款項。
十三年增關稅二十萬兩,而商民益困矣。
凡諸課程,始收鈔,間折收米,已而收錢鈔半,後乃折收銀,而折色、本色遞年輪收,本色歸内庫,折色歸太倉。
明初,東有馬市,西有茶市,皆以馭邊省戍守費。
海外諸國入貢,許附載方物與中國貿易。
因設市舶司,置提舉官以領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釁隙也。
洪武初,設於太倉黃渡,尋罷。
複設於甯波、泉州、廣州。
甯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廣州通占城、暹羅、西洋諸國。
琉球、占城諸國皆恭順,任其時至入貢。
惟日本叛服不常,故獨限其期為十年,人數為二百,舟為二艘,以金葉勘合表文為驗,以防詐僞侵轶。
後市舶司暫罷,辄複嚴禁瀕海居民及守備将卒私通海外諸國。
永樂初,西洋剌泥國回回哈隻馬哈沒奇等來朝,附載胡椒與民互市。
有司請徵其稅。
帝曰:“商稅者,國家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
今夷人慕義遠來,乃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多矣。
”不聽。
三年,以諸番貢使益多,乃置驿於福建、浙江、廣東三市舶司以館之。
福建曰來遠,浙江曰安遠,廣東曰懷遠。
尋設交址雲屯市舶提舉司,接西南諸國朝貢者。
初,入貢海舟至,有司封識,俟奏報,然後起運。
宣宗命至即馳奏,不待報随送至京。
武宗時,提舉市舶太監畢真言:“舊制,泛海諸船,皆市舶司專理,近領於鎮巡及三司官,乞如舊便。
”禮部議:市舶職司進貢方物,其泛海客商及風泊番船,非敕旨所載,例不當預。
中旨令如熊宣舊例行。
宣先任市舶太監也,嘗以不預滿剌加諸國番舶抽分,奏請兼理,為禮部所劾而罷。
劉瑾私真,謬以為例雲。
嘉靖二年,日本使宗設、宋素卿分道入貢,互争真僞。
市舶中官賴恩納素卿賄,右素卿,宗設遂大掠甯波。
給事中夏言言倭患起於市舶。
遂罷之。
市舶既罷,日本海賈往來自如,海上奸豪與之交通,法禁無所施,轉為寇賊。
二十六年,倭寇百艘久泊甯、台,數千人登岸焚劫。
浙江巡撫硃纨訪知舶主皆貴官大姓,市番貨皆以虛直,轉鬻牟利,而直不時給,以是構亂。
乃嚴海禁,毀馀皇,奏請镌谕戒大姓,不報。
二十八年,纨又言:“長澳諸大俠林恭等勾引夷舟作亂,而巨奸關通射利,因為向導,躏我海濱,宜正典刑。
”部覆不允。
而通番大猾,纨辄以便宜誅之。
禦史陳九德劾纨措置乖方,專殺啟釁。
帝逮纨聽勘。
纨既黜,奸徒益無所憚,外交内讧,釀成禍患。
汪直、徐海、陳東、麻葉等起,而海上無甯日矣。
三十五年,倭寇大掠福建、浙、直,都禦史胡宗憲遣其客蔣洲、陳可願使倭宣谕。
還報,倭志欲通貢市。
兵部議不可,乃止。
三十九年,鳳陽巡撫唐順之議複三市舶司。
部議從之。
四十四年,浙江以巡撫劉畿言,仍罷。
福建開而複禁。
萬曆中,複通福建互市,惟禁市硝黃。
已而兩市舶司悉複,以中官領職如故。
永樂間,設馬市三:一在開原南關,以待海西;一在開原城東五裡,一在廣甯,皆以待朵顔三衛。
定直四等:上直絹八疋,布十二,次半之,下二等各以一遞減。
既而城東、廣甯市皆廢,惟開原南關馬市獨存。
大同馬市始正統三年,巡撫盧睿請令軍民平價市駝馬,達官指揮李原等通譯語,禁市兵器、銅鐵。
帝從之。
十四年,都禦史沈固請支山西行都司庫銀市馬。
時也先貢馬互市,中官王振裁其馬價,也先大舉入寇,遂緻土木之變。
成化十四年,陳钺撫遼東,複開三衛馬市。
通事劉海、姚安肆侵牟,朵顔諸部懷怨,擾廣甯,不複來市。
兵部尚書王越請令參将、布政司官各一員監之,毋有所侵克。
遂治海、安二人罪。
尋令海西及朵顔三衛入市;開原月一市,廣甯月二市,以互市之稅充撫賞。
正德時,令驗放入市者,依期出境,不得挾弓矢,非互市日,毋辄近塞垣。
嘉靖三十年,以總兵仇鸾言,诏於宣府、大同開馬市,命侍郎史道總理之。
兵部員外郎楊繼盛谏。
不從。
俺答旋入寇抄,大同市則寇宣府,宣府市則寇大同。
币未出境,警報随至。
帝始悔之,召道還。
然諸部嗜馬市利,未敢公言大舉,而邊臣亦多畏懾,以互市啖之。
明年罷大同馬市,宣府猶未絕,抄掠不已,乃并絕之。
隆慶四年,俺答孫把漢那吉來降,於是封貢互市之議起。
而宣、大互市複開,邊境稍靜。
然撫賞甚厚,朝廷為省客兵饷、減哨銀以充之。
頻年加賞,而要求滋甚,司事者複從中乾沒,邊費反過當矣。
遼東義州木市,萬曆二十三年開,事具李化龍傳。
二十六年從巡撫張思忠奏罷之,遂并罷馬市。
其後總兵李成梁力請複,而薊遼總督萬世德亦疏於朝。
二十九年複開馬、木二市,後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