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一 禮九(嘉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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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嘉聘禮成,益綿景福。
”餘大率如洪武儀。
○親王婚禮 唐制,皇子納妃,命親王主婚。
宋皆皇帝臨軒醮戒,略與皇太子同。
明因之。
其宣制曰:“冊某氏為某王妃。
”納采,緻詞曰:“某王之俪,屬于懿淑,使某行納采禮。
”問名詞曰:“某既受命,将加諸蔔筮協從,使某告吉。
”主婚者曰:“制以臣某之子,可以奉侍某王,臣某不敢辭。
”納吉詞曰:“蔔筮協從,使某告吉。
”主婚者曰:“臣某之子,愚弗克堪。
蔔贶之吉,臣與有幸,謹奉典制。
”納徵詞曰:“某王之俪,蔔既協吉,制使某以儀物告成。
”主婚者曰:“奉制賜臣以重禮,臣某謹奉典制。
”請期詞曰:“某月日涓吉,制使某告期。
”主婚者曰:“謹奉命。
”醮戒命曰:“往迎爾相,用承厥家,勖帥以敬。
”其親迎、合卺、朝見、盥饋,并如皇太子。
盥饋畢,王皮弁服,妃翟衣,詣東宮前,行四拜禮。
東宮坐受,東宮妃立受二拜,答二拜。
王與妃至妃家,妃父出迎。
王先入,妃父從之。
至堂,王立于東,妃父母立于西。
王四拜,妃父母立受二拜,答二拜。
王中坐,其餘親屬見王,四拜,王皆坐受。
妃入中堂,妃父母坐,妃四拜。
其餘序家人禮。
太祖之世,皇太子、皇子有二妃。
洪武八年十一月,徵衛國公鄧愈女為秦王次妃,不傳制,不發冊,不親迎。
正副使行納徵禮,冠服拟唐、宋二品之制,儀仗視正妃稍減。
婚之日,王皮弁服,導妃谒奉先殿。
王在東稍前,妃西稍後。
禮畢入宮,王與正妃正坐,次妃詣王前四拜,複詣正妃前四拜。
次妃東坐,宴飲成禮。
次日朝見,拜位如谒殿。
谒中宮,不用棗栗腶修,餘并同。
○公主婚禮 古者天子嫁女,不自主婚,以同姓諸侯主之,故曰公主。
唐猶以親王主婚。
宋始不用,惟令掌婚者于内東門納表,則天子自為主矣。
明因之。
凡公主出降,行納采問名禮,婿家備禮物表文于家庭,望阙再拜。
掌婚者奉至内東門,詣内使前曰:“朝恩贶室于某官某之子,某習先人之禮,使臣某請納采。
”以表跪授内使。
内使跪受,奉進内殿,執雁及禮物者從入。
内使出,掌婚者曰:“将加蔔筮,使臣某問名。
”進表如初,内使出曰:“有制。
”掌婚者跪,内使宣曰;“皇帝第幾女,封某公主。
”掌婚者俯伏,興。
入就次,賜宴出。
納吉儀與納采同。
掌婚者緻詞曰:“加諸蔔筮,占曰從吉,謹使臣某敢告納徵。
”婿家具玄纁、玉帛、乘馬、表文如儀。
掌婚者緻詞曰:“朝恩贶室于某官某之子某,有先人之禮,使臣某以束帛、乘馬納徵。
”請期詞曰:“某命臣某謹請吉日。
” 親迎日,婿公服告廟曰:“國恩贶室于某,以某日親迎,敢告。
”将行,父醮于廳,随意緻戒。
婿再拜出,至内東門内。
内使延入次,執雁及奉禮物者各陳于庭。
其日,公主禮服辭奉先殿,詣帝後前四拜,受爵。
帝後随意訓戒。
受命訖,又四拜。
降階,内命婦送至内殿門外,公主升辇。
至内東門,降辇。
婿揭簾,公主升轎。
婿出次立。
執雁者以雁跪授婿,婿受雁,跪進于内使。
内使跪受以授左右。
婿再拜,先出,乘馬還。
公主鹵簿車辂後發,公侯百官命婦送至府。
婿先候于門。
公主至,婿揭簾。
公主降,同詣祠堂。
婿東,公主西,皆再拜。
進爵,讀祝,又再拜。
出,詣寝室。
婿公主相向再拜,各就坐,婿東,公主西。
進馔合卺如儀,複相向再拜。
明日,見舅姑。
舅姑坐于東,西向。
公主立于西,東向,行四拜禮。
舅姑答二拜。
第十日,驸馬朝見謝恩,行五拜禮。
初,洪武九年,太祖以太師李善長子祺為驸馬都尉,尚臨安公主。
先期告奉先殿。
下嫁前二日,命使冊公主。
冊後次日,谒奉先殿。
又定驸馬受诰儀,吏部官捧诰命置龍亭,至太師府,驸馬朝服拜受。
次日,善長及驸馬謝恩。
後十日,始請婚期。
二十六年,稍更儀注。
然儀注雖存,其拜姑舅及公主驸馬相向拜之禮,終明之世實未嘗行也。
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号、婚禮,及驸馬、儀賓品秩。
弘治二年,冊封仁和長公主,重定婚儀。
入府,公主驸馬同拜天地,行八拜禮。
堂内設公主座于東,西向,驸馬東向座,餘如前儀。
嘉靖二年,工科給事中安磐等言:“驸馬見公主,行四拜禮,公主坐受二拜。
雖貴賤本殊,而夫婦分定,于禮不安。
”不聽。
崇祯元年,教習驸馬主事陳鐘盛言:“臣都習驸馬鞏永固,驸馬黎明于府門外月台四拜,雲至三月後,則上堂、上門、上影壁,行禮如前。
始視膳于公主前,公主飲食于上,驸馬侍立于旁,過此,方議成婚。
驸馬饋果肴書臣,公主答禮書賜,皆大失禮。
夫既合卺,則俨然夫婦,安有跪拜數月,稱臣侍膳,然後成婚者?《會典》行四拜于合卺之前,明合卺後無拜禮也。
以天子館甥,下同隸役,豈所以尊朝廷?”帝是其言,令永固即擇日成婚。
凡選驸馬,禮部榜谕在京官員軍民子弟年十四至十六,容貌齊整、行止端莊、有家教者報名,司禮内臣于諸王館會選。
不中,則博訪于畿内、山東、河南。
選中三人,欽定一人,餘二人送本處儒學,充廪生。
自宣德時,驸馬始有教習,用學官為之。
正統以後,令驸馬赴監讀書習禮。
嘉請六年,始定禮部主事一人,專在驸馬府教習。
○品官婚禮 周制,凡公侯大夫士之婚娶者,用六禮。
唐以後,儀物多以官品為降殺。
明洪武五年诏曰:“古之婚禮,結兩姓之歡,以重人倫。
近世以來,專論聘财,習染奢侈。
其儀制頒行。
務從節儉,以厚風俗。
”故其時品節詳明,皆有限制,後克遵者鮮矣。
其制,凡品官婚娶,或為子聘婦
”餘大率如洪武儀。
○親王婚禮 唐制,皇子納妃,命親王主婚。
宋皆皇帝臨軒醮戒,略與皇太子同。
明因之。
其宣制曰:“冊某氏為某王妃。
”納采,緻詞曰:“某王之俪,屬于懿淑,使某行納采禮。
”問名詞曰:“某既受命,将加諸蔔筮協從,使某告吉。
”主婚者曰:“制以臣某之子,可以奉侍某王,臣某不敢辭。
”納吉詞曰:“蔔筮協從,使某告吉。
”主婚者曰:“臣某之子,愚弗克堪。
蔔贶之吉,臣與有幸,謹奉典制。
”納徵詞曰:“某王之俪,蔔既協吉,制使某以儀物告成。
”主婚者曰:“奉制賜臣以重禮,臣某謹奉典制。
”請期詞曰:“某月日涓吉,制使某告期。
”主婚者曰:“謹奉命。
”醮戒命曰:“往迎爾相,用承厥家,勖帥以敬。
”其親迎、合卺、朝見、盥饋,并如皇太子。
盥饋畢,王皮弁服,妃翟衣,詣東宮前,行四拜禮。
東宮坐受,東宮妃立受二拜,答二拜。
王與妃至妃家,妃父出迎。
王先入,妃父從之。
至堂,王立于東,妃父母立于西。
王四拜,妃父母立受二拜,答二拜。
王中坐,其餘親屬見王,四拜,王皆坐受。
妃入中堂,妃父母坐,妃四拜。
其餘序家人禮。
太祖之世,皇太子、皇子有二妃。
洪武八年十一月,徵衛國公鄧愈女為秦王次妃,不傳制,不發冊,不親迎。
正副使行納徵禮,冠服拟唐、宋二品之制,儀仗視正妃稍減。
婚之日,王皮弁服,導妃谒奉先殿。
王在東稍前,妃西稍後。
禮畢入宮,王與正妃正坐,次妃詣王前四拜,複詣正妃前四拜。
次妃東坐,宴飲成禮。
次日朝見,拜位如谒殿。
谒中宮,不用棗栗腶修,餘并同。
○公主婚禮 古者天子嫁女,不自主婚,以同姓諸侯主之,故曰公主。
唐猶以親王主婚。
宋始不用,惟令掌婚者于内東門納表,則天子自為主矣。
明因之。
凡公主出降,行納采問名禮,婿家備禮物表文于家庭,望阙再拜。
掌婚者奉至内東門,詣内使前曰:“朝恩贶室于某官某之子,某習先人之禮,使臣某請納采。
”以表跪授内使。
内使跪受,奉進内殿,執雁及禮物者從入。
内使出,掌婚者曰:“将加蔔筮,使臣某問名。
”進表如初,内使出曰:“有制。
”掌婚者跪,内使宣曰;“皇帝第幾女,封某公主。
”掌婚者俯伏,興。
入就次,賜宴出。
納吉儀與納采同。
掌婚者緻詞曰:“加諸蔔筮,占曰從吉,謹使臣某敢告納徵。
”婿家具玄纁、玉帛、乘馬、表文如儀。
掌婚者緻詞曰:“朝恩贶室于某官某之子某,有先人之禮,使臣某以束帛、乘馬納徵。
”請期詞曰:“某命臣某謹請吉日。
” 親迎日,婿公服告廟曰:“國恩贶室于某,以某日親迎,敢告。
”将行,父醮于廳,随意緻戒。
婿再拜出,至内東門内。
内使延入次,執雁及奉禮物者各陳于庭。
其日,公主禮服辭奉先殿,詣帝後前四拜,受爵。
帝後随意訓戒。
受命訖,又四拜。
降階,内命婦送至内殿門外,公主升辇。
至内東門,降辇。
婿揭簾,公主升轎。
婿出次立。
執雁者以雁跪授婿,婿受雁,跪進于内使。
内使跪受以授左右。
婿再拜,先出,乘馬還。
公主鹵簿車辂後發,公侯百官命婦送至府。
婿先候于門。
公主至,婿揭簾。
公主降,同詣祠堂。
婿東,公主西,皆再拜。
進爵,讀祝,又再拜。
出,詣寝室。
婿公主相向再拜,各就坐,婿東,公主西。
進馔合卺如儀,複相向再拜。
明日,見舅姑。
舅姑坐于東,西向。
公主立于西,東向,行四拜禮。
舅姑答二拜。
第十日,驸馬朝見謝恩,行五拜禮。
初,洪武九年,太祖以太師李善長子祺為驸馬都尉,尚臨安公主。
先期告奉先殿。
下嫁前二日,命使冊公主。
冊後次日,谒奉先殿。
又定驸馬受诰儀,吏部官捧诰命置龍亭,至太師府,驸馬朝服拜受。
次日,善長及驸馬謝恩。
後十日,始請婚期。
二十六年,稍更儀注。
然儀注雖存,其拜姑舅及公主驸馬相向拜之禮,終明之世實未嘗行也。
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号、婚禮,及驸馬、儀賓品秩。
弘治二年,冊封仁和長公主,重定婚儀。
入府,公主驸馬同拜天地,行八拜禮。
堂内設公主座于東,西向,驸馬東向座,餘如前儀。
嘉靖二年,工科給事中安磐等言:“驸馬見公主,行四拜禮,公主坐受二拜。
雖貴賤本殊,而夫婦分定,于禮不安。
”不聽。
崇祯元年,教習驸馬主事陳鐘盛言:“臣都習驸馬鞏永固,驸馬黎明于府門外月台四拜,雲至三月後,則上堂、上門、上影壁,行禮如前。
始視膳于公主前,公主飲食于上,驸馬侍立于旁,過此,方議成婚。
驸馬饋果肴書臣,公主答禮書賜,皆大失禮。
夫既合卺,則俨然夫婦,安有跪拜數月,稱臣侍膳,然後成婚者?《會典》行四拜于合卺之前,明合卺後無拜禮也。
以天子館甥,下同隸役,豈所以尊朝廷?”帝是其言,令永固即擇日成婚。
凡選驸馬,禮部榜谕在京官員軍民子弟年十四至十六,容貌齊整、行止端莊、有家教者報名,司禮内臣于諸王館會選。
不中,則博訪于畿内、山東、河南。
選中三人,欽定一人,餘二人送本處儒學,充廪生。
自宣德時,驸馬始有教習,用學官為之。
正統以後,令驸馬赴監讀書習禮。
嘉請六年,始定禮部主事一人,專在驸馬府教習。
○品官婚禮 周制,凡公侯大夫士之婚娶者,用六禮。
唐以後,儀物多以官品為降殺。
明洪武五年诏曰:“古之婚禮,結兩姓之歡,以重人倫。
近世以來,專論聘财,習染奢侈。
其儀制頒行。
務從節儉,以厚風俗。
”故其時品節詳明,皆有限制,後克遵者鮮矣。
其制,凡品官婚娶,或為子聘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