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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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您受驚了。

    考慮到藍江目前的治安狀況和您現在的工作性質,對您加強警衛是必要的,您可不要往别處想。

    ” “我怎麼可以享受這種待遇?連我這樣的人都有專人警衛,恐怕你們公安局很難忙得過來。

    ” “您是‘12·19’專案工作的領導,目标很大,有必要保證您的安全。

    ” “你想得真周到,不過以後就不必了。

    ”葉輝語氣中帶着警告和不滿。

     李克林沒太在意,隻是微微一笑,這一笑讓葉輝感覺很不舒服。

     “12·19”案件專案會在市委小會議室進行,除了專案領導小組成員,大部分是來自于公檢法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安局的正副局長都到會。

    葉輝和史向東已被市委指定為“12·19”案件偵查領導小組副組長,組長由姚德林兼任。

    李克林和姜雲峰為主要成員,直接指揮偵查工作。

    遵照市委書記方明的要求,會議由政法委召集,對“12·19”案件做一次全面會診。

     姜雲峰第一個開口:“從案發現場的情況看,同以往類似案件比較,這起案件尤其特殊,情況也特别複雜。

    我的想法是,假設這是一起襲警搶槍案,不妨我們先排除幾種可能性。

     “其一,現場出入設施無任何損壞,房間内的茶幾上放有一杯用來招待客人的茶水,當日上午8點30許,由西城區打進靳小朋家一個電話。

    這些線索裡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案發之前進入靳小朋家的那個電話,據通話記錄顯示雙方通話隻有一分多鐘。

    請大家想想看,一分多鐘能說點什麼?恐怕也就是三言兩語的事。

    要麼把事情談崩了,要麼把事情談妥了,我看雙方交談的話題,無非是約好了會面的時間和地點。

    以上情況足以證明案犯與靳小朋認識,或者說很熟。

    案犯正是利用了這個條件,于當日上午給靳小朋打電話,以客人的身份從容地進入了靳小朋的住宅。

     “其二,案發當日靳小朋休班,妻子外出,孩子上學。

    看來案犯對靳小朋一家當日的活動情況事先做了周密的了解,目的是要避開其他人,可以想像得出案犯是在與靳小朋交談時趁其不備動的手。

     “其三,按說案犯既然是靳小朋的熟人,他不會不掌握靳小朋的活動規律。

    在作案場合、時間以及手段的選擇上餘地會很大,他完全沒有必要把作案的地點選擇在靳小朋的家裡,把作案的時間選擇在大白天。

    然而,讓人不可理解的是,案犯為了搶奪一支槍,卻偏偏選擇了這種不合時宜的場合和時間,而留下了一個熟人作案的重要線索。

    采用這種作案手段有悖常理,同時,也可以想見案犯想置被害人于死地的急切心情。

     “其四,從案發現場看,靳小朋的家幾乎所有部位都被翻動過,就連洗手間的儲水箱和部分地闆也搜查了一遍。

    我想,靳小朋不會預先想到有人要搶槍,而把槍藏起來吧?我認為,把此案定為襲警搶槍根本站不住腳!” “那麼,它會不會是一起搶劫殺人案呢?”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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