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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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愧乎! 優伶诙語 秦桧以紹興十五年四月丙子朔,賜第望仙橋。

    丁醜,賜銀絹萬匹兩,錢千萬,彩千缣,有诏就第賜燕,假以教坊優伶,宰執鹹與。

    中席,優長誦緻語,退,有參軍者前,褒桧功德。

    一伶以荷葉交倚從之,恢語雜至,賓歡既洽,參軍方拱揖謝,将就倚,忽堕其幞頭,乃總發為髻,如行伍之巾,後有大巾镮,為雙疊勝。

    伶指而問曰:"此何镮?"曰:"二勝镮。

    "遽以樸擊其首曰:"爾但坐太師交倚,請取銀絹例物,此镮掉腦後可也。

    "一坐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獄,有死者。

    于是語禁始益繁,芮烨令衿等吻禍,蓋其末流焉。

     嘉禾篇 張丞相(商英)媚事紹聖,共倡紹述,崇甯二年,遂為尚書左丞。

    會與蔡元長異論,中執法石(豫)、殿中禦史朱(绂)、餘(深)以風旨将劾奏之,而無以為說。

    或言其在元祐中,嘗著《嘉禾篇》,拟司馬文正于周公;且為開封府推,當其薨時,代府尹為酹祭文,有褒頌功德語,因請正其罰。

    有诏張商英秉國政機,論議反覆,加之自取榮進,貪冒希求,元祐之初,诋訾先烈,台憲交章,豈容在列,可特落職,依前通議大夫知亳州。

    餘家舊有石刻,正其所謂《嘉禾篇》者,文既爾雅,論亦醇正,惜乎其好德之不終也。

    因錄之,以表其初終焉。

    篇之言曰:"維元祐丁卯十月,定襄守臣得禾,異畝同穎,部使者臣張商英,敬作《嘉禾篇》。

    神宗既登遐,嗣皇帝沖幼,中外震懼,罔知社稷攸托。

    惟太母晦聖德于深宮,五十有四年,克莊克明,克仁克簡,肆膺顧命,保佑神孫,以總大政。

    既臨延和,乃告于侍臣曰:'嗚呼!先皇帝聰明文武,宏規偉圖,轶于古先。

    丕惟曰,禹貢九州之域,久封裔壤,埳于殊俗,豺狼野心,終不可豢,序弗底平,時以憂贻,于我後昆。

    乃備材力,乃督事功,務除大害,不恤小怨。

    今既墜厥志,罹家多艱,其弛利源,與民共之。

    所不欲一切蠲罷,庶事肇革,衆志未孚,新故相刑,愛惡相反,議論乘隙,紛綸互建。

    疑生于弗親,忿生于弗勝,其睽成仇,其合成黨,盈庭睢盱,震于視聽。

    '惟聖母燭以純靜,斷以不惑,去留用舍,不歸于偏歸于是。

    越三載,群慝斯嘉,群乖斯和,群異斯同。

    馨聞于上帝,風雨時若,英華豐美,被于草木。

    發珍祥于茲嘉禾,厥本惟三,厥垅惟五,厥穗惟一。

    臣聞曰:在昔成王沖幼,周公居攝,近則召公不悅,遠則四國流言。

    成王灼知忠邪之情,誅伐讒慝,卒以天下聽于周公,時則唐叔得禾,異畝同穎以獻。

    推古驗今,迹雖不同,理或胥近。

    臣商英敢拜手稽首,旅天之命,曰:'嗚呼!先民有言,衆賢和于朝,萬物和于野,和氣緻祥,乖氣緻異,治平之時,君臣罔不鹹有一德。

    在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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