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姑妄聽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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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得決也;以亻孱弱之人,搏強橫之人,其不敵亦決也。
此較伍胥之仇楚,其報更難矣。
乃十餘年堅意不回,竟卒得而食其肉,豈非精誠之至,天地亦不能違乎!宋高宗之歌舞湖山,究未可以勢弱解也。
王昆霞作《雁宕遊記》一卷,朱導江為餘書挂幅,摘其中一條雲:四月十七日,晚出小石門,至北澗,耽玩忘返,坐樹下待月上。
倦欲微眠,山風吹衣,栗然忽醒。
微聞人語曰:“夜氣澄清,尤為幽絕,勝罨畫圖中看金碧山水。
”以為同遊者夜至也。
俄又曰:“古琴銘雲:‘山虛水深,萬籁蕭蕭。
古無人蹤,惟石嶕峣。
’真妙寫難狀之景。
嘗乞洪谷子畫此意,竟不能下筆。
”竊訝斯是何人,乃見荊浩?起坐聽之。
又曰:“頃東坡為畫竹半壁,分柯布葉,如春雲出岫,疏疏密密,意态自然,無杈桠怒張之狀。
”又一人曰:“近見其西天目詩,如空江秋淨,煙水渺然,老鶴長唳,清飚遠引,亦消盡縱橫之氣。
緣才子之筆,務殚心巧,飛仙之筆,妙出天然,境界故不同耳。
”知為仙人,立起仰視。
忽撲簌一聲,山花亂落,有二鳥沖雲去,其詩有“蹑屐頗笑謝康樂,化鶴親見徐佐卿”句,即記此事也。
劉拟山家失金钏,掠問小女奴,具承賣與打鼓者(京師無賴遊民,多婦女在家倚門,其夫白晝避出,擔二荊筐,操短柄小鼓擊之,收買雜物,謂之打鼓。
凡僮婢幼孩竊出之物,多以賤價取之。
蓋雖不為盜,實盜之羽翼。
然贓物細碎,所值不多,又蹤迹詭秘,無可究诘,故王法亦不能禁也)。
又掠問打鼓者衣服形狀,求之不獲。
仍複掠問,忽承塵上微嗽曰:“我居君家四十年,不肯一露形聲,故不知有我。
今則實不能忍矣。
此钏非夫人檢點雜物,誤置漆奁中耶?”如言求之,果不謬,然小女奴已無完膚矣。
拟山終身愧悔,恒自道之曰:“時時不免有此事,安能處處有此狐!”故仕宦二十餘載,鞫獄未嘗以刑求。
多小山言:嘗于景州見扶乩者,召仙不至。
再焚符,乩搖撼良久,書一詩曰:“薄命輕如葉,殘魂轉似蓬。
練拖三尺白,花謝一枝紅。
雲雨期雖久,煙波路不通。
秋墳空鬼唱,遺恨宋家東。
”知為缢鬼,姑問姓名。
又書曰:“妾系本吳門,家僑楚澤。
偶業緣之相湊,宛轉通詞;讵好夢之未成,倉皇就死。
律以聖賢之禮,君子應譏;諒其兒女之情,才人或憫。
聊抒哀怨,莫問姓名。
”此才不減李清照;其聖賢兒女一聯,自評亦确也。
《新齊諧》載冥司榜呂留良之罪曰:“辟佛太過。
”此必非事實也。
留良之罪,在明亡以後,既不能首陽一餓,追迹夷齊;又不能戢影逃名,鴻冥世外,如真山民之比。
乃青衿應試,身列膠庠;其子葆中,亦高掇科名,以第二人入翰苑。
則久食周粟,斷不能自比殷頑。
何得肆作謗書,熒惑黔首?詭托于桀犬之吠堯,是首鼠兩端,進退無據,實狡黠反覆之尤。
核其生平,實與錢謙益相等,殁罹陰譴,自必由斯。
至其講學辟佛,則以尊朱之故,不得不辟陸、王為禅。
既已辟禅,自不得不牽連辟佛,非其本志,亦非其本罪也。
金人入夢以來,辟佛者多,辟佛太過者亦多。
以是為罪,恐留良轉有詞矣。
抑嘗聞五台僧明玉之言曰:辟佛之說,宋儒深而昌黎淺,宋儒精而昌黎粗。
然而披缁之徒,畏昌黎不畏宋儒,銜昌黎不銜宋儒也。
蓋昌黎所辟,檀施供養之佛也,為愚夫婦言之也。
宋儒所辟,明心見性之佛也,為士大夫言之也。
天下士大夫少而愚夫婦多;僧徒之所取給,亦資于士大夫者少,資于愚夫婦者多。
使昌黎之說勝,則香積無煙,祗園無地,雖有大善知識,能率恒河沙衆,枵腹露宿而說法哉!此如用兵者先斷糧道,不攻而自潰也。
故畏昌黎甚,銜昌黎亦甚。
使宋儒之說勝,不過爾儒理如是,儒法如是,爾不必從我;我佛理如是,佛法如是,我亦不必從爾。
各尊所聞,各行所知,兩相枝拄,未有害也。
故不畏宋儒,亦不甚銜宋儒。
然則唐以前之儒,語語有實用;宋以後之儒,事事皆空談。
講學家之辟佛,于釋氏毫無所加損,徒喧哄耳。
錄以為功,因為黨論;錄以為罪,亦未免重視留良耳。
奴子王發,夜獵歸。
月明之下,見一人為二人各捉一臂,東西牽曳,而寂不聞聲。
疑為昏夜之中,剝奪衣物,乃向空虛鳴一铳。
二人奔迸散去,一人返奔歸,倏皆不見,方知為鬼。
比及村口,則一家燈火出入,人語嘈囋,雲:“新婦缢死複蘇矣。
”婦雲:“姑命晚餐作餅,為犬銜去兩三枚。
姑疑竊食,痛批其頰。
冤抑莫白,癡立樹下。
俄一婦來勸:‘如此負屈,不如死。
’猶豫未決,又一婦來慫恿之。
恍惚迷瞀,若不自知,遂解帶就缢,二婦助之。
悶塞痛苦,殆難言狀,漸似睡去,不覺身已出門外。
一婦曰:‘我先勸,當代我。
’一婦曰:“非我後至不能決,當代我。
’方争奪間,忽霹靂一聲,火光四照,二婦驚走,我乃得歸也。
”後發夜歸,辄遙聞哭詈,言破壞我事,誓必相殺。
發亦不畏。
一夕,又聞哭詈。
發诃曰:“爾殺人。
我救人,即告于神,我亦理直。
敢殺即殺,何必虛相恐怖!”自是遂絕。
然則救人于死,亦招欲殺者之怨,宜袖手者多欤?此奴亦可雲小異矣。
宋清遠先生言:昔在王坦齋先生學幕時,一友言夢遊至冥司,見衣冠數十人累累入;冥王诘責良久,又累累出,各有愧恨之色。
偶見一吏,似相識,而不記姓名,試揖之,亦相答。
因問:“此并何人,作此形狀?”吏笑曰:“君亦居幕府,其中豈無一故交耶?”曰:“仆但兩次佐學幕,未入有司署也。
”吏曰:“然則真不知矣。
此所謂四救先生者也。
”問:“四救何義?”曰:“佐幕者有相傳口訣,曰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舊不救新。
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斷無可救;生者尚生,又殺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甯委曲以出之。
而死者銜冤與否,則非所計也。
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則官之禍福不可測;使不得申,即反坐不過軍流耳。
而官之枉斷與否,則非所計也。
救大不救小者,罪歸上官,則權位重者譴愈重,且牽累必多;罪歸微官,則責任輕者罰可輕,且歸結較易。
而小官之當罪與否,則非所計也。
救舊不救新者,舊官已去,有所未了,羁留之恐不能償;新官方來,有所委卸,強抑之尚可以辦。
其新官之能堪與否,則非所計也。
是皆以君子之心,行忠厚長者之事,非有所求取巧為舞文,亦非有所恩仇私相報複。
然人情百态,事變萬端,原不能執一而論。
苟堅持此例,則矯枉過直,顧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釀事,亦往往有之。
今日所鞫,即以此贻禍者。
”問:“其果報何如乎?”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夙業牽纏,因緣終湊。
未來生中,不過亦遇四救先生,列諸四不救而已矣。
”俯仰之間,霍然忽醒,莫明其入夢之故,豈神明或假以告人欤”乾隆癸醜春夏間,京中多疫。
以張景嶽法治之,十死八九;以吳又可法治之,亦不甚驗。
有桐城一醫,以重劑石膏治馮鴻胪星實之姬,人見者駭異。
然呼吸将絕,應手辄痊。
踵其法者,活人無算。
有一劑用至八兩,一人服至四斤者。
雖劉守真之《原病式》、張子和之《儒門事親》,專用寒涼,亦未敢至是,實自古所未聞矣。
考喜用石膏,莫過于明缪仲淳(名希雍,天、崇間人,與張景嶽同時,而所傳各别),本非中道,故王懋竑《白田集》有《石膏論》一篇,力辯其非。
不知何以取效如此。
此亦五運六氣,适值是年,未可執為定例也。
從伯君章公言:中表某丈,月夕納涼于村外。
遇一人似是書生,長揖曰:“仆不幸獲譴于社公,自禱弗解也。
一社之中,惟君祀社公最豐,而數十年一無所祈請。
社公甚德君,亦甚重君。
君為一禱,必見從。
”表丈曰:“爾何人?”曰:“某故諸生,與君先人亦相識,今下世三十餘年矣。
昨偶向某家索食,為所訴也。
”表丈曰:“己事不祈請,乃祈請人事乎?人事不祈請,乃祈請鬼事乎?仆無能為役,先生休矣。
”其人掉臂去曰:“自了漢耳,不足謀也。
”夫肴酒必豐,敬鬼神也;無所祈請,遠之也。
敬鬼神而遠之,即民之義也。
視流俗之謅渎,迂儒之傲侮,為得其中矣。
說此事時,餘甫八九歲,此表丈偶忘姓名。
其時鄉風淳厚,大抵必端謹笃實之家,始相與為婚姻,行誼似此者多,不能揣度為誰也。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俯仰七十年間,能勿睪然遠想哉! 黃葉道人潘斑,嘗與一林下巨公連坐,屢呼巨公為兄。
巨公怒且笑曰:“老夫今七十餘矣。
”時潘已被酒,昂首曰:“兄前朝年歲,當與前朝人序齒,不應闌入本朝。
若本朝年歲,則仆以順治二年九月生,兄以順治元年五月入大清,僅差十餘月耳。
唐詩曰:‘與兄行年較一歲。
’稱兄自是古禮,君何過責耶?”滿座為之咋舌。
論者謂潘生狂士,此語太傷忠厚,宜其坎土稟終身,然不能謂其無理也。
餘作《四庫全書總目》,明代集部以練子甯至金川門卒龔诩八人列解缙、胡廣諸人前,并附案語曰:“謹案練子甯以下八人,皆惠宗舊臣也。
考其通籍之年,蓋有在解缙等後者。
然一則效死于故君,一則邀恩于新主,枭鸾異性,未可同居,故分别編之,使各從其類。
至龔诩卒于成化辛醜,更遠在缙等後,今亦升列于前,用以昭名教是非。
”千秋論定,纡青拖紫之榮,竟不能與荷戟老兵争此一紙之先後也。
黃泉易逝,青史難誣。
潘生是言,又安可以佻薄廢乎? 曾映華言:有數書生赴鄉試,長夏溽暑,趁月夜行。
倦投一廢祠之前,就階小憩,或睡或醒。
一生聞祠後有人聲,疑為守瓜棗者,又疑為盜,屏息細聽。
一人曰:“先生何來?”一人曰:“頃與鄰家争地界,訟于社公。
先生老于幕府者,請揣其勝負。
”一人笑曰:“先生真書癡耶!夫勝負烏有常也?此事可使後訟者勝,诘先訟者曰:‘彼不訟而爾訟,是爾興戎侵彼也。
’可使先訟者勝,诘後訟者曰:‘彼訟而爾不訟,是爾先侵彼,知理曲也。
’可使後至者勝,诘先至者曰:‘爾乘其未來,早占之也。
’可使先至者勝,诘後至者曰:‘久定之界,爾忽翻舊局,是爾無故生釁也。
’可使富者勝,诘貧者曰:‘爾貧無賴,欲使畏訟賂爾也。
’可使貧者勝,诘富者曰:‘爾為富不仁,兼并不已,欲以财勢壓孤茕也’。
可使強者勝,诘弱者曰:‘人情抑強而扶弱,爾欲以膚受之訴聳聽也。
’可使弱者勝,诘強者曰:‘天下有強淩弱,無弱淩強。
彼非真枉,不敢冒險撄爾鋒也。
’可以使兩勝,曰:‘無券無證,糾結安窮?中分以息訟,亦可以已也。
’可以使兩敗,曰:‘人有阡陌,鬼甯有疆畔?一棺之外,皆人所有,非爾輩所有,讓為閑田可也。
’以是種種勝負,烏有常乎?”一人曰:“然則究竟當何如?”一人曰:“是十說者,各有詞可執,又各有詞以解,紛纭反覆,終古不能已也。
城隍社公不可知,若夫冥吏鬼卒,則長擁兩美莊矣。
”語訖遂寂。
此真老于幕府之言也。
蛇能報冤,古記有之,他毒物則不能也。
然聞故老之言曰:“凡遇毒物,無殺害心,則終不遭螫;或見即殺害,必有一日受其毒。
”驗之頗信。
是非物之知報,氣機相感耳。
狗見屠狗者群吠,非識其人,亦感其氣也。
又有生啖毒蟲者,
此較伍胥之仇楚,其報更難矣。
乃十餘年堅意不回,竟卒得而食其肉,豈非精誠之至,天地亦不能違乎!宋高宗之歌舞湖山,究未可以勢弱解也。
王昆霞作《雁宕遊記》一卷,朱導江為餘書挂幅,摘其中一條雲:四月十七日,晚出小石門,至北澗,耽玩忘返,坐樹下待月上。
倦欲微眠,山風吹衣,栗然忽醒。
微聞人語曰:“夜氣澄清,尤為幽絕,勝罨畫圖中看金碧山水。
”以為同遊者夜至也。
俄又曰:“古琴銘雲:‘山虛水深,萬籁蕭蕭。
古無人蹤,惟石嶕峣。
’真妙寫難狀之景。
嘗乞洪谷子畫此意,竟不能下筆。
”竊訝斯是何人,乃見荊浩?起坐聽之。
又曰:“頃東坡為畫竹半壁,分柯布葉,如春雲出岫,疏疏密密,意态自然,無杈桠怒張之狀。
”又一人曰:“近見其西天目詩,如空江秋淨,煙水渺然,老鶴長唳,清飚遠引,亦消盡縱橫之氣。
緣才子之筆,務殚心巧,飛仙之筆,妙出天然,境界故不同耳。
”知為仙人,立起仰視。
忽撲簌一聲,山花亂落,有二鳥沖雲去,其詩有“蹑屐頗笑謝康樂,化鶴親見徐佐卿”句,即記此事也。
劉拟山家失金钏,掠問小女奴,具承賣與打鼓者(京師無賴遊民,多婦女在家倚門,其夫白晝避出,擔二荊筐,操短柄小鼓擊之,收買雜物,謂之打鼓。
凡僮婢幼孩竊出之物,多以賤價取之。
蓋雖不為盜,實盜之羽翼。
然贓物細碎,所值不多,又蹤迹詭秘,無可究诘,故王法亦不能禁也)。
又掠問打鼓者衣服形狀,求之不獲。
仍複掠問,忽承塵上微嗽曰:“我居君家四十年,不肯一露形聲,故不知有我。
今則實不能忍矣。
此钏非夫人檢點雜物,誤置漆奁中耶?”如言求之,果不謬,然小女奴已無完膚矣。
拟山終身愧悔,恒自道之曰:“時時不免有此事,安能處處有此狐!”故仕宦二十餘載,鞫獄未嘗以刑求。
多小山言:嘗于景州見扶乩者,召仙不至。
再焚符,乩搖撼良久,書一詩曰:“薄命輕如葉,殘魂轉似蓬。
練拖三尺白,花謝一枝紅。
雲雨期雖久,煙波路不通。
秋墳空鬼唱,遺恨宋家東。
”知為缢鬼,姑問姓名。
又書曰:“妾系本吳門,家僑楚澤。
偶業緣之相湊,宛轉通詞;讵好夢之未成,倉皇就死。
律以聖賢之禮,君子應譏;諒其兒女之情,才人或憫。
聊抒哀怨,莫問姓名。
”此才不減李清照;其聖賢兒女一聯,自評亦确也。
《新齊諧》載冥司榜呂留良之罪曰:“辟佛太過。
”此必非事實也。
留良之罪,在明亡以後,既不能首陽一餓,追迹夷齊;又不能戢影逃名,鴻冥世外,如真山民之比。
乃青衿應試,身列膠庠;其子葆中,亦高掇科名,以第二人入翰苑。
則久食周粟,斷不能自比殷頑。
何得肆作謗書,熒惑黔首?詭托于桀犬之吠堯,是首鼠兩端,進退無據,實狡黠反覆之尤。
核其生平,實與錢謙益相等,殁罹陰譴,自必由斯。
至其講學辟佛,則以尊朱之故,不得不辟陸、王為禅。
既已辟禅,自不得不牽連辟佛,非其本志,亦非其本罪也。
金人入夢以來,辟佛者多,辟佛太過者亦多。
以是為罪,恐留良轉有詞矣。
抑嘗聞五台僧明玉之言曰:辟佛之說,宋儒深而昌黎淺,宋儒精而昌黎粗。
然而披缁之徒,畏昌黎不畏宋儒,銜昌黎不銜宋儒也。
蓋昌黎所辟,檀施供養之佛也,為愚夫婦言之也。
宋儒所辟,明心見性之佛也,為士大夫言之也。
天下士大夫少而愚夫婦多;僧徒之所取給,亦資于士大夫者少,資于愚夫婦者多。
使昌黎之說勝,則香積無煙,祗園無地,雖有大善知識,能率恒河沙衆,枵腹露宿而說法哉!此如用兵者先斷糧道,不攻而自潰也。
故畏昌黎甚,銜昌黎亦甚。
使宋儒之說勝,不過爾儒理如是,儒法如是,爾不必從我;我佛理如是,佛法如是,我亦不必從爾。
各尊所聞,各行所知,兩相枝拄,未有害也。
故不畏宋儒,亦不甚銜宋儒。
然則唐以前之儒,語語有實用;宋以後之儒,事事皆空談。
講學家之辟佛,于釋氏毫無所加損,徒喧哄耳。
錄以為功,因為黨論;錄以為罪,亦未免重視留良耳。
奴子王發,夜獵歸。
月明之下,見一人為二人各捉一臂,東西牽曳,而寂不聞聲。
疑為昏夜之中,剝奪衣物,乃向空虛鳴一铳。
二人奔迸散去,一人返奔歸,倏皆不見,方知為鬼。
比及村口,則一家燈火出入,人語嘈囋,雲:“新婦缢死複蘇矣。
”婦雲:“姑命晚餐作餅,為犬銜去兩三枚。
姑疑竊食,痛批其頰。
冤抑莫白,癡立樹下。
俄一婦來勸:‘如此負屈,不如死。
’猶豫未決,又一婦來慫恿之。
恍惚迷瞀,若不自知,遂解帶就缢,二婦助之。
悶塞痛苦,殆難言狀,漸似睡去,不覺身已出門外。
一婦曰:‘我先勸,當代我。
’一婦曰:“非我後至不能決,當代我。
’方争奪間,忽霹靂一聲,火光四照,二婦驚走,我乃得歸也。
”後發夜歸,辄遙聞哭詈,言破壞我事,誓必相殺。
發亦不畏。
一夕,又聞哭詈。
發诃曰:“爾殺人。
我救人,即告于神,我亦理直。
敢殺即殺,何必虛相恐怖!”自是遂絕。
然則救人于死,亦招欲殺者之怨,宜袖手者多欤?此奴亦可雲小異矣。
宋清遠先生言:昔在王坦齋先生學幕時,一友言夢遊至冥司,見衣冠數十人累累入;冥王诘責良久,又累累出,各有愧恨之色。
偶見一吏,似相識,而不記姓名,試揖之,亦相答。
因問:“此并何人,作此形狀?”吏笑曰:“君亦居幕府,其中豈無一故交耶?”曰:“仆但兩次佐學幕,未入有司署也。
”吏曰:“然則真不知矣。
此所謂四救先生者也。
”問:“四救何義?”曰:“佐幕者有相傳口訣,曰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舊不救新。
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斷無可救;生者尚生,又殺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甯委曲以出之。
而死者銜冤與否,則非所計也。
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則官之禍福不可測;使不得申,即反坐不過軍流耳。
而官之枉斷與否,則非所計也。
救大不救小者,罪歸上官,則權位重者譴愈重,且牽累必多;罪歸微官,則責任輕者罰可輕,且歸結較易。
而小官之當罪與否,則非所計也。
救舊不救新者,舊官已去,有所未了,羁留之恐不能償;新官方來,有所委卸,強抑之尚可以辦。
其新官之能堪與否,則非所計也。
是皆以君子之心,行忠厚長者之事,非有所求取巧為舞文,亦非有所恩仇私相報複。
然人情百态,事變萬端,原不能執一而論。
苟堅持此例,則矯枉過直,顧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釀事,亦往往有之。
今日所鞫,即以此贻禍者。
”問:“其果報何如乎?”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夙業牽纏,因緣終湊。
未來生中,不過亦遇四救先生,列諸四不救而已矣。
”俯仰之間,霍然忽醒,莫明其入夢之故,豈神明或假以告人欤”乾隆癸醜春夏間,京中多疫。
以張景嶽法治之,十死八九;以吳又可法治之,亦不甚驗。
有桐城一醫,以重劑石膏治馮鴻胪星實之姬,人見者駭異。
然呼吸将絕,應手辄痊。
踵其法者,活人無算。
有一劑用至八兩,一人服至四斤者。
雖劉守真之《原病式》、張子和之《
考喜用石膏,莫過于明缪仲淳(名希雍,天、崇間人,與張景嶽同時,而所傳各别),本非中道,故王懋竑《白田集》有《石膏論》一篇,力辯其非。
不知何以取效如此。
此亦五運六氣,适值是年,未可執為定例也。
從伯君章公言:中表某丈,月夕納涼于村外。
遇一人似是書生,長揖曰:“仆不幸獲譴于社公,自禱弗解也。
一社之中,惟君祀社公最豐,而數十年一無所祈請。
社公甚德君,亦甚重君。
君為一禱,必見從。
”表丈曰:“爾何人?”曰:“某故諸生,與君先人亦相識,今下世三十餘年矣。
昨偶向某家索食,為所訴也。
”表丈曰:“己事不祈請,乃祈請人事乎?人事不祈請,乃祈請鬼事乎?仆無能為役,先生休矣。
”其人掉臂去曰:“自了漢耳,不足謀也。
”夫肴酒必豐,敬鬼神也;無所祈請,遠之也。
敬鬼神而遠之,即民之義也。
視流俗之謅渎,迂儒之傲侮,為得其中矣。
說此事時,餘甫八九歲,此表丈偶忘姓名。
其時鄉風淳厚,大抵必端謹笃實之家,始相與為婚姻,行誼似此者多,不能揣度為誰也。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俯仰七十年間,能勿睪然遠想哉! 黃葉道人潘斑,嘗與一林下巨公連坐,屢呼巨公為兄。
巨公怒且笑曰:“老夫今七十餘矣。
”時潘已被酒,昂首曰:“兄前朝年歲,當與前朝人序齒,不應闌入本朝。
若本朝年歲,則仆以順治二年九月生,兄以順治元年五月入大清,僅差十餘月耳。
唐詩曰:‘與兄行年較一歲。
’稱兄自是古禮,君何過責耶?”滿座為之咋舌。
論者謂潘生狂士,此語太傷忠厚,宜其坎土稟終身,然不能謂其無理也。
餘作《四庫全書總目》,明代集部以練子甯至金川門卒龔诩八人列解缙、胡廣諸人前,并附案語曰:“謹案練子甯以下八人,皆惠宗舊臣也。
考其通籍之年,蓋有在解缙等後者。
然一則效死于故君,一則邀恩于新主,枭鸾異性,未可同居,故分别編之,使各從其類。
至龔诩卒于成化辛醜,更遠在缙等後,今亦升列于前,用以昭名教是非。
”千秋論定,纡青拖紫之榮,竟不能與荷戟老兵争此一紙之先後也。
黃泉易逝,青史難誣。
潘生是言,又安可以佻薄廢乎? 曾映華言:有數書生赴鄉試,長夏溽暑,趁月夜行。
倦投一廢祠之前,就階小憩,或睡或醒。
一生聞祠後有人聲,疑為守瓜棗者,又疑為盜,屏息細聽。
一人曰:“先生何來?”一人曰:“頃與鄰家争地界,訟于社公。
先生老于幕府者,請揣其勝負。
”一人笑曰:“先生真書癡耶!夫勝負烏有常也?此事可使後訟者勝,诘先訟者曰:‘彼不訟而爾訟,是爾興戎侵彼也。
’可使先訟者勝,诘後訟者曰:‘彼訟而爾不訟,是爾先侵彼,知理曲也。
’可使後至者勝,诘先至者曰:‘爾乘其未來,早占之也。
’可使先至者勝,诘後至者曰:‘久定之界,爾忽翻舊局,是爾無故生釁也。
’可使富者勝,诘貧者曰:‘爾貧無賴,欲使畏訟賂爾也。
’可使貧者勝,诘富者曰:‘爾為富不仁,兼并不已,欲以财勢壓孤茕也’。
可使強者勝,诘弱者曰:‘人情抑強而扶弱,爾欲以膚受之訴聳聽也。
’可使弱者勝,诘強者曰:‘天下有強淩弱,無弱淩強。
彼非真枉,不敢冒險撄爾鋒也。
’可以使兩勝,曰:‘無券無證,糾結安窮?中分以息訟,亦可以已也。
’可以使兩敗,曰:‘人有阡陌,鬼甯有疆畔?一棺之外,皆人所有,非爾輩所有,讓為閑田可也。
’以是種種勝負,烏有常乎?”一人曰:“然則究竟當何如?”一人曰:“是十說者,各有詞可執,又各有詞以解,紛纭反覆,終古不能已也。
城隍社公不可知,若夫冥吏鬼卒,則長擁兩美莊矣。
”語訖遂寂。
此真老于幕府之言也。
蛇能報冤,古記有之,他毒物則不能也。
然聞故老之言曰:“凡遇毒物,無殺害心,則終不遭螫;或見即殺害,必有一日受其毒。
”驗之頗信。
是非物之知報,氣機相感耳。
狗見屠狗者群吠,非識其人,亦感其氣也。
又有生啖毒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