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灤陽消夏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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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其導我馬行。
”乃移屍岩窦中,運亂石堅窒。
惘惘然信馬行。
越十餘曰,忽得路,出山,則哈密境矣。
哈密遊擊徐君,在烏魯木齊舊相識。
因投其署以待餘。
餘遲兩日始至,相見如隔世。
此不知鬼果有靈,導之以出;或神以一念之善,佑之使出;抑偶然僥幸而得出。
徐君曰:“吾甯歸功于鬼神,為掩胔埋胳者勸也。
” 董曲江前輩言:顧俠君刻《元詩選》成,家有五六歲童子,忽舉手外指曰:“有衣冠者數百人,望門跪拜。
”磋乎,鬼尚好名哉!餘謂剔抉幽沈,搜羅放佚,以表章之力,發冥漠之光,其銜感九泉,固理所宜有。
至于交通聲氣,号召生徒,禍棗災梨,遞相神聖,不但有明末造,标榜多誣。
即月泉吟社諸人,亦病未離乎客氣,蓋植黨者多私,争名者相軋。
即蓋棺以後,論定猶難。
況乎文酒流連,唱予和汝之日哉。
《昭明文選》以何遜見存,遂不登一字。
古人之所見遠矣。
餘次女适長山袁氏,所居曰焦家橋。
今歲歸甯,言距所居二三裡許,有農家女歸甯,其父送之還夫家。
中途入墓林便旋,良久乃出。
父怪其形神稍異,聽其語音亦不同,心竊有疑,然無以發也。
至家後,其夫私告父母曰:“新婦相安久矣,今見之心悸,何也?”父母斥其妄,強使歸寝。
所居與父母隔一牆。
夜忽聞颠撲膈膈聲,驚起竊聽,乃聞子大号呼。
家衆破扉入,則一物如黑驢沖人出,火光爆射,一躍而逝。
視其子,惟餘殘血。
天曙,往覓其婦,竟不可得。
疑亦為所啖矣。
此與《太平廣記》所載羅刹鬼事全相似,殆亦是鬼欤!觀此知佛典不全誣。
小說稗官,亦不全出虛構。
河間一婦,性佚蕩,然貌至陋,日靓妝倚門,人無顧者。
後其夫随高葉飛官天長,甚見委任,豪奪巧取,歲以多金寄歸。
婦借其财,以招誘少年,門遂如市。
迨葉飛獲譴,其夫遁歸,則囊箧全空,器物斥賣亦略盡,惟存一醜婦,淫瘡遍體而已。
人謂其不擁厚資,此婦萬無堕節理,豈非天道哉! 伯祖湛元公、從伯君章公、從兄旭升,三世皆以心悸不寐卒。
旭升子汝允,亦患是疾。
一日治宅,匠睨樓角而笑曰:“此中有物。
”破之,則甃磚如小龛,一故燈檠在焉。
雲此物能使人不寐,當時圬者之魇術也。
汝允自是遂愈。
丁未春,從侄汝倫為餘言之。
此何理哉?然觀此一物藏壁中,即能操主人之生死。
則宅有吉兇,其說當信矣。
戴戶曹臨,以工書供奉内廷。
嘗夢至冥司,遇一吏,故友也,留與談。
偶揭其簿,正見己名,名下朱筆草書,似一犀字。
吏奪而掩之,意似薄怒,問之亦不答。
忽惶遽而醒,莫測其故。
偶告裘文達公,文達沉思曰:“此殆陰曹簡便之籍,如部院之略節。
戶中二字,連寫頗似犀字。
君其終于戶部郎中乎?”後竟如文達之言。
東光霍易書先生,雍正甲辰舉于鄉。
留滞京師,未有所就。
祈夢呂仙祠中,夢神示以詩曰:“六瓣梅花插滿頭,誰人肯向死前休?君看矯矯雲中鶴,飛上三台閱九秋。
”至雍正五年,初定帽頂之制,其銅盤六瓣如梅花,始悟首句之意。
竊謂仙鶴為一品服,三台為宰相位,此句既驗,末二句亦必驗矣。
後由中書舍人官至奉天府尹,坐譴谪軍台,其地曰葵蘇圖,實第三台也。
官牒省筆,皆書台為台,适符詩語。
果九載乃歸。
在塞外日,自署别号曰“雲中鶴”,用詩中語也。
後為姚安公述之。
姚安公曰:“霍字上為雲字頭,下為鶴字之半,正隐君姓,亦非泛語。
”先生喟然曰:“豈但是哉!早年氣盛,銳于進取,自謂卿相可立緻,卒緻颠蹶。
職是之由,第二句神戒我矣,惜是時未思也。
” 古以龜蔔。
孔子系《易》,極言蓍德,而龜漸廢。
《火珠林》始以錢代蓍,然猶煩六擲。
《靈棋經》始一擲成卦,然猶煩排列。
至神祠之簽,則一掣而得,更簡易矣。
神祠率有簽,而莫靈于關帝;關帝之簽,莫靈于正陽門恻之祠。
蓋一歲中,自元旦至除夕,一日中,自昧爽至黃昏,搖筒者恒琅琅然。
一筒不給,置數筒焉。
雜遝紛纭,倏忽萬狀,非惟無暇于檢核,亦并不容于思議。
雖千手千目,亦不能遍應也。
然所得之簽,皆驗如面語,是何故欤?其最奇者,乾隆壬申鄉試,一南士于三月朔日齋沐以禱,乞示試題。
得一簽曰:“陰裡相看怪爾曹,舟中敵國笑中刀。
藩籬剖破渾無事,一種天生惜羽毛。
”是科《孟子》題為“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至“湯九尺”,應首句也。
《論語》題為“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應第二句也。
《中庸》題為“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應第四句也。
是真不可測矣。
孫虛船先生言:其友嘗患寒疾,昏愦中覺魂氣飛越,随風飄蕩。
至一官署,谛視門内皆鬼神,知為冥府。
見有人自側門入,試随之行,無呵禁者。
又随衆坐庑下,亦無诘問者。
竊睨堂上,訟者如織。
冥王左檢籍,右執筆,有一兩言決者,有數十言數百言乃決者,與人世刑曹無少異。
琅珰引下,皆帖伏無後言。
忽見前輩某公盛服入,冥王延坐,問訟何事。
則訴門生故吏之辜恩,所舉凡數十人,意頗恨恨。
冥王顔色似不謂然,俟其語竟,拱手曰:“此輩奔競排擠,機械萬端,天道昭昭,終罹冥谪。
然神殛之則可,公責之則不可。
種桃李者得其實,種蒺藜者得其刺,公不聞乎?公所賞鑒,大抵附勢之流;勢去之後,乃責之以道義,是鑿冰而求火也。
公則左矣,何暇尤人?”某公怃然久之,逡巡竟退。
友故與相識,欲近前問訊。
忽聞背後叱叱聲,一回顧間,悚然已醒。
董文恪公老仆王某,性謙謹,善應門,數十年未忤一人,所謂“王和尚”者是也。
言嘗随文恪公宿博将軍廢園,月夜據石納涼。
遙見一人倉皇隐避,一人邀遮而止之,捉其臂共坐樹下,曰:“以為汝生天久矣,乃在此相遇耶?”因先述相交之契厚,次責任事之負心,曰:“某事乘我急需,故難其詞以勒我,中飽幾何。
某事欺我不谙,虛張其數以绐我,乾沒又幾何。
”如是數十事,每一事一批其頰,怒氣坌湧,似欲相吞噬。
俄一老叟自草間出,曰:“渠今已堕餓鬼道,君何必相陵?且負債必還,又何必太遽?”其一人彌怒曰:“既已餓鬼,何從還債?”老叟曰:“業有滿時,則債有還日。
冥司定律,凡稱貸子母之錢,來生有祿則償,無祿則免,為其限于力也。
若脅取誘取之财,雖曆萬劫,亦須填補。
其或無祿可抵,則為六畜以償;或一世不足抵,則分數世以償。
今夕董公所食之豚,非其幹仆某之十一世身耶?”其一人怒似略平,乃釋手各散,老叟意其土神也。
所言幹仆,王某猶及見之,果最有心計雲。
福建曹藩司繩柱言:一歲司道會議臬署,上食未畢。
一仆攜小兒過堂下,小兒驚怖不前,曰:“有無數奇鬼,皆身長丈餘,肩承梁柱。
衆聞号叫,方出問,則承塵上落土簌簌,聲如撒豆,急躍而出,已棟摧仆地矣。
鹹額手謂鬼神護持也。
湖廣定制府長,時為巡撫,聞話是事,喟然曰:“既在在處處有鬼神護持,自必在在處處有鬼神鑒察。
”
”乃移屍岩窦中,運亂石堅窒。
惘惘然信馬行。
越十餘曰,忽得路,出山,則哈密境矣。
哈密遊擊徐君,在烏魯木齊舊相識。
因投其署以待餘。
餘遲兩日始至,相見如隔世。
此不知鬼果有靈,導之以出;或神以一念之善,佑之使出;抑偶然僥幸而得出。
徐君曰:“吾甯歸功于鬼神,為掩胔埋胳者勸也。
” 董曲江前輩言:顧俠君刻《元詩選》成,家有五六歲童子,忽舉手外指曰:“有衣冠者數百人,望門跪拜。
”磋乎,鬼尚好名哉!餘謂剔抉幽沈,搜羅放佚,以表章之力,發冥漠之光,其銜感九泉,固理所宜有。
至于交通聲氣,号召生徒,禍棗災梨,遞相神聖,不但有明末造,标榜多誣。
即月泉吟社諸人,亦病未離乎客氣,蓋植黨者多私,争名者相軋。
即蓋棺以後,論定猶難。
況乎文酒流連,唱予和汝之日哉。
《昭明文選》以何遜見存,遂不登一字。
古人之所見遠矣。
餘次女适長山袁氏,所居曰焦家橋。
今歲歸甯,言距所居二三裡許,有農家女歸甯,其父送之還夫家。
中途入墓林便旋,良久乃出。
父怪其形神稍異,聽其語音亦不同,心竊有疑,然無以發也。
至家後,其夫私告父母曰:“新婦相安久矣,今見之心悸,何也?”父母斥其妄,強使歸寝。
所居與父母隔一牆。
夜忽聞颠撲膈膈聲,驚起竊聽,乃聞子大号呼。
家衆破扉入,則一物如黑驢沖人出,火光爆射,一躍而逝。
視其子,惟餘殘血。
天曙,往覓其婦,竟不可得。
疑亦為所啖矣。
此與《太平廣記》所載羅刹鬼事全相似,殆亦是鬼欤!觀此知佛典不全誣。
小說稗官,亦不全出虛構。
河間一婦,性佚蕩,然貌至陋,日靓妝倚門,人無顧者。
後其夫随高葉飛官天長,甚見委任,豪奪巧取,歲以多金寄歸。
婦借其财,以招誘少年,門遂如市。
迨葉飛獲譴,其夫遁歸,則囊箧全空,器物斥賣亦略盡,惟存一醜婦,淫瘡遍體而已。
人謂其不擁厚資,此婦萬無堕節理,豈非天道哉! 伯祖湛元公、從伯君章公、從兄旭升,三世皆以心悸不寐卒。
旭升子汝允,亦患是疾。
一日治宅,匠睨樓角而笑曰:“此中有物。
”破之,則甃磚如小龛,一故燈檠在焉。
雲此物能使人不寐,當時圬者之魇術也。
汝允自是遂愈。
丁未春,從侄汝倫為餘言之。
此何理哉?然觀此一物藏壁中,即能操主人之生死。
則宅有吉兇,其說當信矣。
戴戶曹臨,以工書供奉内廷。
嘗夢至冥司,遇一吏,故友也,留與談。
偶揭其簿,正見己名,名下朱筆草書,似一犀字。
吏奪而掩之,意似薄怒,問之亦不答。
忽惶遽而醒,莫測其故。
偶告裘文達公,文達沉思曰:“此殆陰曹簡便之籍,如部院之略節。
戶中二字,連寫頗似犀字。
君其終于戶部郎中乎?”後竟如文達之言。
東光霍易書先生,雍正甲辰舉于鄉。
留滞京師,未有所就。
祈夢呂仙祠中,夢神示以詩曰:“六瓣梅花插滿頭,誰人肯向死前休?君看矯矯雲中鶴,飛上三台閱九秋。
”至雍正五年,初定帽頂之制,其銅盤六瓣如梅花,始悟首句之意。
竊謂仙鶴為一品服,三台為宰相位,此句既驗,末二句亦必驗矣。
後由中書舍人官至奉天府尹,坐譴谪軍台,其地曰葵蘇圖,實第三台也。
官牒省筆,皆書台為台,适符詩語。
果九載乃歸。
在塞外日,自署别号曰“雲中鶴”,用詩中語也。
後為姚安公述之。
姚安公曰:“霍字上為雲字頭,下為鶴字之半,正隐君姓,亦非泛語。
”先生喟然曰:“豈但是哉!早年氣盛,銳于進取,自謂卿相可立緻,卒緻颠蹶。
職是之由,第二句神戒我矣,惜是時未思也。
” 古以龜蔔。
孔子系《易》,極言蓍德,而龜漸廢。
《火珠林》始以錢代蓍,然猶煩六擲。
《靈棋經》始一擲成卦,然猶煩排列。
至神祠之簽,則一掣而得,更簡易矣。
神祠率有簽,而莫靈于關帝;關帝之簽,莫靈于正陽門恻之祠。
蓋一歲中,自元旦至除夕,一日中,自昧爽至黃昏,搖筒者恒琅琅然。
一筒不給,置數筒焉。
雜遝紛纭,倏忽萬狀,非惟無暇于檢核,亦并不容于思議。
雖千手千目,亦不能遍應也。
然所得之簽,皆驗如面語,是何故欤?其最奇者,乾隆壬申鄉試,一南士于三月朔日齋沐以禱,乞示試題。
得一簽曰:“陰裡相看怪爾曹,舟中敵國笑中刀。
藩籬剖破渾無事,一種天生惜羽毛。
”是科《
《
《
是真不可測矣。
孫虛船先生言:其友嘗患寒疾,昏愦中覺魂氣飛越,随風飄蕩。
至一官署,谛視門内皆鬼神,知為冥府。
見有人自側門入,試随之行,無呵禁者。
又随衆坐庑下,亦無诘問者。
竊睨堂上,訟者如織。
冥王左檢籍,右執筆,有一兩言決者,有數十言數百言乃決者,與人世刑曹無少異。
琅珰引下,皆帖伏無後言。
忽見前輩某公盛服入,冥王延坐,問訟何事。
則訴門生故吏之辜恩,所舉凡數十人,意頗恨恨。
冥王顔色似不謂然,俟其語竟,拱手曰:“此輩奔競排擠,機械萬端,天道昭昭,終罹冥谪。
然神殛之則可,公責之則不可。
種桃李者得其實,種蒺藜者得其刺,公不聞乎?公所賞鑒,大抵附勢之流;勢去之後,乃責之以道義,是鑿冰而求火也。
公則左矣,何暇尤人?”某公怃然久之,逡巡竟退。
友故與相識,欲近前問訊。
忽聞背後叱叱聲,一回顧間,悚然已醒。
董文恪公老仆王某,性謙謹,善應門,數十年未忤一人,所謂“王和尚”者是也。
言嘗随文恪公宿博将軍廢園,月夜據石納涼。
遙見一人倉皇隐避,一人邀遮而止之,捉其臂共坐樹下,曰:“以為汝生天久矣,乃在此相遇耶?”因先述相交之契厚,次責任事之負心,曰:“某事乘我急需,故難其詞以勒我,中飽幾何。
某事欺我不谙,虛張其數以绐我,乾沒又幾何。
”如是數十事,每一事一批其頰,怒氣坌湧,似欲相吞噬。
俄一老叟自草間出,曰:“渠今已堕餓鬼道,君何必相陵?且負債必還,又何必太遽?”其一人彌怒曰:“既已餓鬼,何從還債?”老叟曰:“業有滿時,則債有還日。
冥司定律,凡稱貸子母之錢,來生有祿則償,無祿則免,為其限于力也。
若脅取誘取之财,雖曆萬劫,亦須填補。
其或無祿可抵,則為六畜以償;或一世不足抵,則分數世以償。
今夕董公所食之豚,非其幹仆某之十一世身耶?”其一人怒似略平,乃釋手各散,老叟意其土神也。
所言幹仆,王某猶及見之,果最有心計雲。
福建曹藩司繩柱言:一歲司道會議臬署,上食未畢。
一仆攜小兒過堂下,小兒驚怖不前,曰:“有無數奇鬼,皆身長丈餘,肩承梁柱。
衆聞号叫,方出問,則承塵上落土簌簌,聲如撒豆,急躍而出,已棟摧仆地矣。
鹹額手謂鬼神護持也。
湖廣定制府長,時為巡撫,聞話是事,喟然曰:“既在在處處有鬼神護持,自必在在處處有鬼神鑒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