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第一奇書《金瓶梅》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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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何啻天壤?其吉兇氣象已自不同。

    其嫁李衙内,則依然合婚行茶過禮,月娘送親。

    以視老鸨争論,夜随來旺,王婆領出,不垂别淚,其明晦氣象又自不同。

    故知作者特特寫此一位真正美人,為西門不知風雅定案也。

    (三十) 金蓮與瓶兒進門皆受辱。

    獨玉樓自始至終無一褒貶。

    噫,亦有心人哉!(三一) 西門是混帳惡人,吳月娘是奸險好人,玉樓是乖人,金蓮不是人,瓶兒是癡人,春梅是狂人,敬濟是浮浪小人,嬌兒是死人,雪娥是蠢人,宋蕙蓮是不識高低的人,如意兒是頂缺之人。

    若王六兒與林太太等,直與李桂姐一流。

    總是不得叫做人。

    而伯爵、希大輩,皆是沒良心的人。

    兼之蔡太師、蔡狀元、宋禦史,皆是枉為人也。

    (三二) 獅子街,乃武松報仇之地,西門幾死其處。

    曾不數日,而于虛又受其害,西門徜徉來往。

    俟後王六兒,偏又為之移居此地。

    賞燈,偏令金蓮兩遍身曆其處。

    寫小入托大忘患,嗜惡不悔,一筆都盡。

    (三三) 《金瓶梅》是一部《史記》。

    然而《史記》有獨傳.有合傳,卻是分開做的。

    《金瓶梅》卻是一百回共成一傳,而千百人總合一傳,内卻又斷斷續續,各人自有一傳,固知作《金瓶》者必能作《史記》也。

    何則?既已為其難,又何難為其易。

    (三四) 每見批此書者,必貶他書以褒此書。

    不知文章乃公共之物,此文妙,何妨彼文亦妙?我偶就此文之妙者而評之,而彼文之妙,固不掩此文之妙者也。

    即我自作一文,亦不得謂我之文出,而天下之文皆不妙,且不得謂天下更無妙文妙于此者。

    奈之何批此人之文,即若據為已有,而必使凡天下之文皆不如之。

    此其同心偏私狹隘,決做不出好文。

    夫做不出好文,又何能批人之好文哉!吾所謂《史記》易于《金瓶》,蓋謂《史記》分做,而《金瓶》全做。

    即使龍門複生,亦必不謂予左袒《金瓶》。

    而予亦并非謂《史記》反不妙于《金瓶》,然而《金瓶》卻全得《史記》之妙也。

    文章得失,惟有心者知之。

    我止賞其文之妙,何暇論其人之為古人,為後古之人,而代彼争論,代彼廉讓也哉?(三五) 作小說者,概不留名,以其各有寓意,或暗指某人而作。

    夫作者既用隐惡揚善之筆,不存其人之姓名,并不露自己之姓名,乃後人必欲為之尋端竟委,說出名姓何哉?何其刻薄為懷也!且傳聞之說,大都穿鑿,不可深信。

    總之,作者無感慨,亦必不著書,一言盡之矣。

    其所欲說之人,即現在其書内。

    彼有感慨者,反不忍明言;我沒感慨者,反必欲指出,真沒搭撒、沒要緊也。

    故&ldquo别号東樓&rdquo,&ldquo小名慶兒&rdquo之說,概置不問。

    即作書之人,亦止以&ldquo作者&rdquo稱之。

    彼既不著名于書,予何多贅哉?近見《七才子書》,滿紙王四,雖批者各自有意,而予則謂何不留此閑工,多曲折于其文之起盡也哉?偶記于此,以白當世。

    (三六) 《史記》中有年表,《金瓶》中亦有時日也。

    開口雲西門慶二十七歲,吳神仙相面則二十九,至臨死則三十三歲。

    而官哥則生于政和四年丙申,卒于政和五禦丁酉。

    夫西門慶二十九歲生子,則丙申年;至三十三歲,該雲庚子,而西門乃卒于&ldquo戊戌&rdquo。

    夫李瓶兒亦該雲卒于政和五年,乃雲&ldquo七年&rdquo,此皆作者故為參差之處。

    何則?此書獨與他小說不同。

    看其三四年間,卻是一日一時推着數去,無論春秋冷熱,即某人生日,某人某日來請酒,某月某日請某人,某日是某節令,齊齊整整捱去。

    若再将三五年間甲子次序,排得一絲不亂,是真個與西門計帳簿,有如世之無目者所雲者也。

    故特特錯亂其年譜,大約三五年間,其繁華如此。

    則内雲某日某節,皆曆曆生動,不是死闆一串鈴,可以排頭數去。

    而偏又能使看者五色眯目,真有如捱着一日日過去也。

    此為神妙之筆。

    嘻,技至此亦化矣哉!真千古至文,吾不敢以小說目之也。

    (三七) 一百回是一回,必須放開眼光作一回讀,乃知其起盡處。

    (三八) 一百回不是一日做出,卻是一日一刻創成。

    人想其創造之時,何以至于創成,便知其内許多起盡,費許多經營,許多穿插裁剪也。

    (三九) 看《金瓶》,把他當事實看,便被他瞞過,必須把他當文章看,方不被他瞞過也。

    (四十) 看《金瓶》,将來當他的文章看。

    猶須被他瞞過;必把他當自己的文章讀,方不被他滿過。

    (四一) 将他當自己的文章讀,是矣。

    然又不如将他當自己才去經營的文章。

    我先将心與之曲折算出,夫而後謂之不能瞞我,方是不能瞞我也。

    (四二) 做文章,不過是&ldquo情理&rdquo二字。

    今做此一篇百回長文,亦隻是&ldquo情理&rdquo二字。

    于一個人心中,讨出一個人的情理,則一個人的傳得矣。

    雖前後夾雜衆人的話,而此一人開口,是此一人的情理;非其開口便得情理,由于讨出這一人的情理方開口耳。

    是故寫十百千人皆如寫一人,而遂洋洋乎有此一百回大書也。

    (四三) 《金瓶》每于極忙時偏夾叙他事入内。

    如正未娶金蓮,先插娶孟玉樓;娶玉樓時,即夾叙嫁大姐;生子時,即夾叙吳典恩借債;官哥臨危時,乃有謝希大借銀;瓶兒死時,乃人玉箫受約;擇日出殡,乃有請六黃太尉等事;皆于百忙中,故作消閑之筆。

    非才富一石者何以能之?外加武松問傅夥計西門慶的話,百忙裡說出&ldquo二兩一月&rdquo等文,則又臨時用輕筆讨神理,不在此等章法内算也。

    (四四) 《金瓶梅》妙在善于用犯筆而不犯也。

    如寫一伯爵,更寫一希大,然畢竟伯爵是伯爵,希大是希大,各人的身分,各人的談吐,一絲不紊。

    寫一金蓮,更寫一瓶兒,可謂犯矣,然又始終聚散,其言語舉動,又各各不亂一絲。

    寫一王六兒,偏又寫一贲四嫂。

    寫一李桂姐,偏又寫一吳銀姐、鄭月兒。

    寫一王婆,偏又寫一薛媒婆、一馮媽媽、一文嫂兒、一陶媒婆。

    寫一薛姑子,偏又寫一王姑子、劉姑子。

    諸如此類,皆妙在、特特犯手,卻又各各一款,絕不相同也。

    (四五) 《金瓶梅》于西門慶,不作一文筆;于月娘,不作一顯筆;于玉樓,則純用俏筆;于金蓮,不作一鈍筆;于瓶兒,不作一深筆;于春梅,純用傲筆;于敬濟,不作一韻筆;于大姐,不作一秀筆;于伯爵,不作一呆筆;于玳安兒,不着一蠢筆。

    此所以各各皆到也。

    (四六) 《金瓶梅》起頭放過一男一女。

    結末又放去一男一女。

    如蔔志道、卓丢兒,是起頭放過者。

    楚雲與李安,是結末放去者。

    夫起頭放過去,乃雲蔔志道是花子虛的署缺者。

    不肯直出子虛,又不肯明是于十個中止寫九個,單留一個缺去尋子虛頂補。

    故先着一人,随手去之,以出其缺,而便于出子虛,且于出子虛時,随手出瓶兒也。

    不然,先出子虛于十人之中,則将出瓶兒時又費筆墨。

    故蔔志道雖為子虛署缺,又為瓶兒做楔子也。

    既雲做一楔子,又何有顧意命名之義?而又必用一名,則隻雲&ldquo不知道&rdquo可耳,故雲&ldquo蔔志道&rdquo。

    至于丢兒,則又玉樓之署缺者。

    夫未娶玉樓,先娶此人,既娶玉樓,即丢開此人,豈如李瓶兒今日守靈,明朝燒紙,丫鬟奶子相伴空房,且一番兩番托夢也。

    是誠丢開腦後之人,故雲&ldquo丢兒&rdquo也。

    是其起頭放過者,皆意在放過那人去,放人這人來也。

    至其結末放去者,&rsquo曰楚雲者,蓋為西門家中彩雲易散作一影字。

    又見得美色無窮,人生有限,死到頭來,雖有西子、王嫱,于我何涉?則又作者特特為起講數語作證也。

    至于李安,則又與韓愛姐同意,而又為作者十二分滿許之筆,寫一孝子正人義士,以作中流砥柱也。

    何則?一部書中,上自蔡太師,下至侯林兒等輩,何止百有餘人,并無一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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