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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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以冠大号,車馬衣服宜皆稱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職,又宜為共皇立廟京師。
”上複下其議,有司皆以為宜如褒、猶言。
丹議獨曰:“聖王制禮取法于天地,故尊卑之禮明則人倫之序正,人倫之序正則乾坤得其位而陰陽順其節,人主與萬民俱蒙晁福。
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
今定陶共皇太後、共皇後以定陶共為号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
欲立官置吏,車服與太皇太後并,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之義也。
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義不得複改。
《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其屍服以士服。
’子亡爵父之義,尊父母也。
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統也。
孝成皇帝聖恩深遠,故為共王立後,奉承祭祀,今共皇長為一國太祖,萬世不毀,恩義已備。
陛下既繼體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廟天地社稷之祀,義不得複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廟。
今欲立廟于京師,而使臣下祭之,是無主也。
又親盡當毀,空去一國太祖不堕之祀,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共皇也。
”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可改币。
上以問丹,丹對言可改。
章下有司議,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
丹老人,忘其前語,後從公卿議。
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書。
上以問将軍中朝臣,皆對曰:“忠臣不顯谏,大臣奏事不宜漏洩,令吏民傳寫流聞四方。
‘臣不密則失身’,宜下廷尉治。
”事下廷尉,廷尉劾丹大不敬。
事未決,給事中博士申鹹、炔欽上書言:“丹經行無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
發憤懑,奏封事,不及深思遠慮,使主簿書,漏洩之過不在丹。
以此貶黜,恐不厭衆心。
”尚書劾鹹、欽:“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鹹、欽初傅經義以為當治,事以暴列,乃複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違,不敬。
”上貶鹹、欽秩各二等。
遂策免丹曰:“夫三公者,朕之腹心也。
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者也。
朕既不明,委政于公,間者陰陽不調,寒暑失常,變異屢臻,山崩地震,河決泉湧,流殺人民,百姓流連,無所歸心,司空之職尤廢焉。
君在位也出入三年,未聞忠言嘉謀,而反有朋黨相進不公之名。
乃者以挺力田議改币章示君,君内為朕建可改不疑;以君之言博考朝臣,君乃希衆雷同,外以為不便,令觀聽者歸非于朕。
朕隐忍不宣,為君受愆。
朕疾夫比周之徒虛僞壞化,寝以成俗,故屢以書饬君,幾君省過求己,而反不受,退有後言。
及君奏封事,傳于道路,布聞朝市,言事者以為大臣不忠,辜陷重辟,獲虛采名,謗譏匈匈,流于四方。
腹心如此,謂疏者何?殆謬于二人同心之利焉,将何以率示群下,附親遠方?朕惟君位尊任重,慮不周密,懷谖迷國,進退違命,反複異言,甚為君恥之,非所以共承天地,永保國家之意。
以君嘗托傅位,未忍考于理,已诏有司赦君勿治。
其上大司空高樂侯印绶,罷歸。
” 尚書令唐林上疏曰:“竊見免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子作文,為賢者諱。
丹經為世儒宗,德為國黃耇,親傅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内未見其大過,事既已往,免爵大重,京師識者鹹以為宜複丹邑爵,使奉朝請,四方所瞻仰也。
惟陛下财覽衆心,有以尉複師傅之臣。
”上從林言,下诏賜丹爵關内侯,食邑三百戶。
丹既免數月,上用朱博議,尊傅太後為皇太太後,丁後為帝太後,與太皇太後及皇太後同尊,又為共皇立廟京師,儀如孝元皇帝。
博遷為丞相,複與禦史大夫趙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号之議,而為丹所劾奏,免為庶人。
時天下衰粗,委政于丹。
丹不深惟褒廣尊親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号,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
陛下聖仁,昭然定尊号,宏以忠孝複封高昌侯。
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
”奏可。
丹于是廢歸鄉裡者數年。
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白太皇太後發掘傅太後、丁太後冢,奪其玺授,更以民葬之,定陶隳廢共皇廟。
諸造議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複免高昌侯宏為庶人。
征丹詣公車,賜爵關内侯,食故邑。
數月,太皇太後诏大司徒、大司空曰:“夫褒有德,賞元功,先聖之制,百王不易之道也。
故定陶太後造稱僣号,甚悖義理。
關内侯師丹端誠于國,不顧患難,執忠節,據聖法,分明尊卑之制,确然有柱石之固,臨大節而不可奪,可謂社稷之臣矣。
有司條奏邪臣建定稱号者已放退,而丹功賞未加,殆缪乎先賞後罰之義,非所以章有德報厥功也。
其以厚丘之中鄉戶二千一百封丹為義陽侯。
”月餘薨,谥曰節侯。
子業嗣,王莽敗乃絕。
贊曰:何武之舉,王嘉之争,師丹之議,考其禍福,乃效于後。
當王莽之作,外内鹹服,董賢之愛,疑于親戚,武、嘉區區,以一蕢障江河,用沒其身。
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故曰“依世則廢道,違俗則危殆”,此古人所以難受爵位者也。
”上複下其議,有司皆以為宜如褒、猶言。
丹議獨曰:“聖王制禮取法于天地,故尊卑之禮明則人倫之序正,人倫之序正則乾坤得其位而陰陽順其節,人主與萬民俱蒙晁福。
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
今定陶共皇太後、共皇後以定陶共為号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
欲立官置吏,車服與太皇太後并,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之義也。
定陶共皇号谥已前定,義不得複改。
《禮》:‘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其屍服以士服。
’子亡爵父之義,尊父母也。
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統也。
孝成皇帝聖恩深遠,故為共王立後,奉承祭祀,今共皇長為一國太祖,萬世不毀,恩義已備。
陛下既繼體先帝,持重大宗,承宗廟天地社稷之祀,義不得複奉定陶共皇祭入其廟。
今欲立廟于京師,而使臣下祭之,是無主也。
又親盡當毀,空去一國太祖不堕之祀,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共皇也。
”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可改币。
上以問丹,丹對言可改。
章下有司議,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
丹老人,忘其前語,後從公卿議。
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書。
上以問将軍中朝臣,皆對曰:“忠臣不顯谏,大臣奏事不宜漏洩,令吏民傳寫流聞四方。
‘臣不密則失身’,宜下廷尉治。
”事下廷尉,廷尉劾丹大不敬。
事未決,給事中博士申鹹、炔欽上書言:“丹經行無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
發憤懑,奏封事,不及深思遠慮,使主簿書,漏洩之過不在丹。
以此貶黜,恐不厭衆心。
”尚書劾鹹、欽:“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鹹、欽初傅經義以為當治,事以暴列,乃複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違,不敬。
”上貶鹹、欽秩各二等。
遂策免丹曰:“夫三公者,朕之腹心也。
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者也。
朕既不明,委政于公,間者陰陽不調,寒暑失常,變異屢臻,山崩地震,河決泉湧,流殺人民,百姓流連,無所歸心,司空之職尤廢焉。
君在位也出入三年,未聞忠言嘉謀,而反有朋黨相進不公之名。
乃者以挺力田議改币章示君,君内為朕建可改不疑;以君之言博考朝臣,君乃希衆雷同,外以為不便,令觀聽者歸非于朕。
朕隐忍不宣,為君受愆。
朕疾夫比周之徒虛僞壞化,寝以成俗,故屢以書饬君,幾君省過求己,而反不受,退有後言。
及君奏封事,傳于道路,布聞朝市,言事者以為大臣不忠,辜陷重辟,獲虛采名,謗譏匈匈,流于四方。
腹心如此,謂疏者何?殆謬于二人同心之利焉,将何以率示群下,附親遠方?朕惟君位尊任重,慮不周密,懷谖迷國,進退違命,反複異言,甚為君恥之,非所以共承天地,永保國家之意。
以君嘗托傅位,未忍考于理,已诏有司赦君勿治。
其上大司空高樂侯印绶,罷歸。
” 尚書令唐林上疏曰:“竊見免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子作文,為賢者諱。
丹經為世儒宗,德為國黃耇,親傅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内未見其大過,事既已往,免爵大重,京師識者鹹以為宜複丹邑爵,使奉朝請,四方所瞻仰也。
惟陛下财覽衆心,有以尉複師傅之臣。
”上從林言,下诏賜丹爵關内侯,食邑三百戶。
丹既免數月,上用朱博議,尊傅太後為皇太太後,丁後為帝太後,與太皇太後及皇太後同尊,又為共皇立廟京師,儀如孝元皇帝。
博遷為丞相,複與禦史大夫趙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号之議,而為丹所劾奏,免為庶人。
時天下衰粗,委政于丹。
丹不深惟褒廣尊親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号,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
陛下聖仁,昭然定尊号,宏以忠孝複封高昌侯。
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
”奏可。
丹于是廢歸鄉裡者數年。
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白太皇太後發掘傅太後、丁太後冢,奪其玺授,更以民葬之,定陶隳廢共皇廟。
諸造議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複免高昌侯宏為庶人。
征丹詣公車,賜爵關内侯,食故邑。
數月,太皇太後诏大司徒、大司空曰:“夫褒有德,賞元功,先聖之制,百王不易之道也。
故定陶太後造稱僣号,甚悖義理。
關内侯師丹端誠于國,不顧患難,執忠節,據聖法,分明尊卑之制,确然有柱石之固,臨大節而不可奪,可謂社稷之臣矣。
有司條奏邪臣建定稱号者已放退,而丹功賞未加,殆缪乎先賞後罰之義,非所以章有德報厥功也。
其以厚丘之中鄉戶二千一百封丹為義陽侯。
”月餘薨,谥曰節侯。
子業嗣,王莽敗乃絕。
贊曰:何武之舉,王嘉之争,師丹之議,考其禍福,乃效于後。
當王莽之作,外内鹹服,董賢之愛,疑于親戚,武、嘉區區,以一蕢障江河,用沒其身。
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故曰“依世則廢道,違俗則危殆”,此古人所以難受爵位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