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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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廷尉雜治。

    勝獨以為嘉備宰相,諸事并廢,咎由嘉生;嘉坐薦相等,微薄,以應迷國罔上不道,恐不可以示天下。

    遂可光等奏。

     光等請谒者召嘉詣廷尉诏獄,制曰:“票騎将軍、禦史大夫、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

    ”衛尉雲等五十人以為:“如光等言可許。

    ”議郎龔等以為:“嘉言事前後相違,無所執守,不任宰相之職,宜奪爵士,免為庶人。

    ”永信少府猛等十人以為:“聖王斷獄,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銜怨而受罪。

    明主躬聖德,重大臣刑辟,廣延有司議,欲使海内鹹服。

    嘉罪名雖應法,聖王之于大臣,在輿為下,禦坐則起,疾病視之無數,死則臨吊之,廢宗廟之祭,進之以禮,退之以義,诔之以行。

    案嘉本以相等為罪,罪惡雖著,大臣括發關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國褒宗廟也。

    今春月寒氣錯缪,霜露數降,宜示天下以寬和。

    臣等不知大義,唯陛下察焉。

    ”有诏假谒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诏獄。

     使者既到府,掾史涕泣,共和藥進嘉,嘉不肯服。

    主簿曰:“将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君侯宜引決。

    ”使者危坐府門上。

    主簿複前進藥,嘉引藥杯以擊地,謂官屬曰:“丞相幸得備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萬衆。

    丞相豈兒女子邪,何謂咀藥而死!”嘉遂裝出,見使者再拜受诏,乘吏小車,去蓋不冠,随使者詣廷尉。

    廷尉收嘉丞相、新甫侯印绶,縛嘉載緻都船诏獄。

     上聞嘉生自詣吏,大怒,使将軍以下與五二千石雜治。

    吏诘問嘉,嘉對曰:“案事者思得實。

    竊見相等前治東平王獄,不以雲為不當死,欲關公卿示重慎;置驿馬傳囚,勢不得逾冬月,誠不見其外内顧望阿附為雲驗。

    複幸得蒙大赦,相等皆良善吏,臣竊為國惜賢,不私此三人。

    ”獄吏曰:“苟如此,則君何以為罪猶當?有以負國,不空入獄矣。

    ”吏稍侵辱嘉,嘉喟然卬天歎曰:“幸得充備宰相,不能進賢、退不肖,以是負國,死有餘責。

    ”吏問賢、不肖主名,嘉曰:“賢,故丞相孔光、故大司空何武,不能進;惡,高安侯董賢父子,佞邪亂朝,而不能退。

    罪當死,死無所恨。

    ”嘉系獄二十餘日,不食,歐血而死。

    帝舅大司馬票騎将軍丁明素重嘉而憐之,上遂免明,以董賢代之,語在《賢傳》。

     嘉為相三年誅,國除。

    死後上覽其對而思嘉言,複以孔光代嘉為丞相,征用何武為禦史大夫。

    元始四年,诏書追錄忠臣,封嘉子崇為新甫侯,追谥嘉為忠侯。

     師丹字仲公,琅邪東武人也。

    治《詩》,事匡衡。

    舉孝廉為郎。

    元帝末,為博士,免。

    建始中,州舉茂才,複補博士,出為東平王太傅。

    丞相方進、禦史大夫孔光舉丹論議深博、廉正守道,征入為光祿大夫、丞相司直。

    數月,複以光祿大夫給事中,由是為少府、光祿勳、侍中,甚見尊重。

    成帝末年,立定陶王為皇太子,以丹為太子太傅。

    哀帝即位,為左将軍,賜爵關内侯,食邑,領尚書事,遂代王莽為大司馬,封高樂侯。

    月餘,徙為大司空。

     上少在國,見成帝委政外家,王氏僣盛,常内邑邑。

    即位,多欲有所匡正。

    封拜丁、傅,奪王氏權。

    丹自以師傅居三公位,得信于上,上書言:“古者諒闇不言,聽于冢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

    前大行屍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親屬,赫然皆貴寵。

    封舅為陽安侯,皇後尊号未定,豫封父為孔鄉侯。

    出侍中王邑、射聲校尉王邯等。

    诏書比下,變動政事,卒暴無漸。

    臣縱不能明陳大義,複曾不能牢讓爵位,相随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過。

    間者郡國多地動,水出流殺人民,日月不明,王星失行,此皆舉錯失中,号令不定,法度失理,陰陽混濁之應也。

    臣伏惟人情無子,年雖六七十,猶博取而廣求。

    孝成皇帝深見天命,燭知至德,以壯年克己,立陛下為嗣。

    先帝暴棄天下而陛下繼體,四海安甯,百姓不懼,此先帝聖德當合天人之功也。

    臣聞天威不違顔咫尺,願陛下深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意,且克己躬行以觀群下之從化。

    天下者,陛下之家也。

    肺附何患不富貴,不宜倉卒。

    先帝不量臣愚,以為太傅,陛下以臣托師傅,故亡功德而備鼎足,封大國,加賜黃金,位為三公,職在左右,不能盡忠補過,而令庶人竊議,災異數見,此臣之大罪也。

    臣不敢言乞骸骨歸于海濱,恐嫌于僞。

    誠慚負重責,義不得不盡死。

    ”書數十上,多切直之言。

     初,哀帝即位,成帝母稱太皇太後,成帝趙皇後稱皇太後,而上祖母傅太後與母丁後皆在國邸,自以定陶共王為稱。

    高昌侯董宏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後。

    宜立定陶共王後為皇太後。

    ”事下有司,時丹以左将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宏:“知皇太後尊之号,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诖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

    ”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庶人。

    傅太後大怒,要上欲必稱尊号,上于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後為共皇太後,丁後為共皇後。

    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複奏言:“定陶共皇太後、共皇後皆不宜複引定陶蕃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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